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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車租賃合同(通用15篇)

拖車租賃合同(通用15篇)

拖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拖車租賃合同(通用15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電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電腦,電腦配置詳見附件(電腦設備保值價合同書),以下簡稱租賃電腦。

二、起租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退租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電腦押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如續租,請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重新辦理租賃手續。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將系統調試正常的電腦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內接、送設備上門。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_________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個月租金中支付;

2.租賃期間,電腦出現非人為硬件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內上門更換或維修服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軟硬件技術電話諮詢服務;

4.提供乙方試用電腦1天。如不滿意,除接送費用由乙方負擔外,押金、租金全款退還(乙方損壞硬件除外)。

四、乙方權利

1.租賃期間,電腦出現非人為物理故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接報修電話後______內24小時(______外48小時)上門維修;

2.乙方在租賃期間,可享受甲方優惠條款所提供的服務(如打折,贈送禮物等,請留意公司網站_________)。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對所租賃電腦及配件應妥善保管並保持清潔。如配件不全或損壞(光驅能讀測試盤即可),所損壞配件按保值價賠償(保值價詳見《電腦設備保值合同書》)

2.禁止乙方將電腦超頻使用。由於病毒或超頻等原因導致硬件毀壞,損失費應由乙方按保值價賠償;

3.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將電腦退還甲方。愈期不還,按每月兩倍租金計算。如續租,則需重新辦理續租手續;

4.乙方未不得擅自拆開電腦配件封條,否則按電腦保值價賠償。

六、違約處理

甲方違約:

1.如甲方未能及時將押金退還乙方,甲方每天應按押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提供的維修服務項目與協議不相符,乙方有權提前退還電腦,甲方應全額退還剩餘的租金及電腦押金。

乙方違約:

1.如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在其押金中扣除,同時收回電腦,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2.如果乙方在租賃期限未滿時退租,甲方僅退還剩餘租金的40%(租期未滿一個月的不在此例);

3.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所租賃電腦硬件損壞而拒不支付協議所規定的損失費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保值價賠償已損壞電腦配件,並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關協議的雙方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七、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補充協議亦屬於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公司三項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機械設備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機械設備概況及租賃單價序數設備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及出廠日期租賃單價附件、工具號量

①租賃單價按以下方式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

A: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結算。);

B:___________________元/天;備;C:___________________元/㎡

D: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時;

②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方負擔,電費由方負擔。注

2機械設備的質量、性能要求

2.1乙方不得出租國家有關部門禁止使用的設備,國家規定限制使用的設備,須經過有資格的檢測單位檢測、鑑定合格以後方可使用。

2.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性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並且符合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2.3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有完整的安全技術資料。

2.4所租設備的外觀形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2.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3.機械設備的質量責任

合同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備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質量、性能要求,甲方有權決定使用以下一種或幾種處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1.1拒收。

3.1.2要求乙方予以退換,因退換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1.3減少租賃費。

3.1.4乙方承擔因租賃設備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機械設備的交付與退還

4.1進場暫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時間按照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進場通知為準,甲方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4.2租賃的設備應當配套交付,未能配套交付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視為未交付,不計算租賃費。

4.3設備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4.4設備退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5機械設備的進退場、維修與保養費用

5.1設備的進場費元由___方負擔,由方負責組織運輸;退場費元由___方負擔,由方負責組織運輸。

5.2在租賃過程中,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由方負責,費用由方負擔,維修由方負責,費用由方負擔。

5.3若設備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設備發生事故、損壞、質量問題以及其他問題不能使用,乙方應儘快解決,省內項目小時內恢復使用,省外項目小時內恢復使用。否則,甲方無需支付停用期間的租賃費。

6租賃期限、租賃費結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6.1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性能達到使用要求後開始計算租賃費;需經過驗收的,應經過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開始計算租賃費。

6.2乙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根據設備數量、單價等編制當月租賃費結算單,經甲方核對後作為結算依據。

6.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7操作人員要求7.1乙方為(設備)配備操作人員____人,由方負責費用。

7.2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且有實際操作能力,其身體健康狀況必須適合本設備的安全操作要求。

8甲方的責任、義務

8.1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8.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3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食宿條件。

8.4設備安拆、調試期間,甲方提供配合、服務。

9乙方的責任、義務9.1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操作人員應按照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在正常施工條件下,乙方不得拒絕甲方要求的連續施工。

9.3因設備本身問題造成檢測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維修、整改後複檢仍不合格,導致項目無法使用設備,複檢費用及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乙方應對設備進行跟蹤、維護,跟蹤維護期以後與甲方辦理移交手續。

9.4.1起重機械跟蹤維護期。

9.4.2砼機械跟蹤維護期。

9.4.3其它機械跟蹤維護期。

9.5由於乙方操作人員操作失誤或設備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損失由乙方承擔。

10設備事故及操作人員事故發生操作人員事故或設備事故,由安全生產部組織調查、分析,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工程項目停工

11.1工程項目發生短期停工,或遇有春節、麥收、秋收、異常氣候等,甲方暫時停工的,租賃費用按進行處理,並辦理相關手續。

11.2工程項目因業主原因發生長期停工且甲方不能確定具體復工時間(實際連續停工30日以上)時,如甲方要求乙方設備繼續停留在現場的,租賃費用按進行處理。

12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解決。其中資金問題由資產財務部協調解決,結算問題由企管部協調解決,其它問題由安全管理部協調解決。

13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公司合同主管部門評審、批准後生效。雙方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14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份,乙方份。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16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甲方簽章)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拖車租賃合同 篇3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長安之星牌微型貨車,車號:遼A194K2汽車壹輛及司機租給甲方使用。

二、甲方租用的乙方車輛限用於食色桶飯的配送和生產所用。甲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04月26日起至20xx年04月25日止,甲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15日前向乙方提出通知。

四、甲方要求乙方每天9:00點前從步雲山路拉貨到三好南街,途徑站前店、三好街1、2、3店,往返路程25公里左右。(準時準點送貨並帶回各個店的垃圾,自己裝卸貨物。)

五、甲方按每月30天;每天兩趟;每趟25公里的計算標準為乙方結算,甲方放假乙方不計租賃費用。結算方式:每月10日結算上月1日至30日租賃費,每月租賃費為人民幣兩千五百元。

六、乙方負責車輛的相關費用;燃料;保養;保險;交通處罰及交通肇事等各費用。

七、乙方不得無故缺勤或遲到早退,不送貨、晚送貨。貨物一旦裝車損毀或丟失有乙方負責按價賠償。乙方確實有特殊原因不能送貨或晚送貨,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每次最多兩天。甲方扣除當天的租賃費,如果沒有甲方的同意,乙方私自停運或晚運扣除乙方當日三倍的租賃費。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需向甲方賠償五千元。

八、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運輸時發生的高速公路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由甲方承擔。

九、為了實現互惠互利的原則,燃料有大幅的漲價或降價,甲方按照漲、降比例給乙方調整租賃費用。

十、因甲方的工作需要,要求乙方額外運輸或做其他的事情,甲方根據所加派的工作量增加乙方的當次費用。

十一、甲方不得無故解除乙方的租賃關係,如果無故解除乙方的租賃關係需向乙方補償五千元。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一人份的三餐伙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三個月後,乙方享受甲方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

十三、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車____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違法、違規活動;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

盈利性運輸;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手機號:

承租方(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手機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章,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約定車輛:甲方自願將自己掛靠於

的貴C號混凝土攪拌車(發動機號:;車架號: )出租給乙方運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租賃期限為 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 元/月,每月日之前一次性現金支付次月租金;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負責為出租車輛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 萬元,車上人員險保額 萬元/人,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

3、 在出租期限內,本協議租賃車輛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責任事故風險,乙方作為車輛實際控制人,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因車輛發生事故的損失賠償,由保險公司依法按照甲方按前款標準在保險公司投保的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賠款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

4、 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聘用和選派,甲方與乙方選派的司機之間不存在隸屬、僱傭或勞動合約關係;乙方聘用的司機必須具備相應駕駛資質,服從掛靠公司安全管理,不得有違法違章駕駛行為;

5、 車輛租賃期間,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和支付維修保養費用(包括審驗車輛時的調修費);乙方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駕駛租賃車輛。

6、乙方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前的狀態,外觀、隨車工具等應完好有效。

7、 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具有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特別約定: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協議,或不履行本協議;如發生違反本協議行為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用於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果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 萬元的,超出部分也由違約方賠償;

2、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給相對一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訴訟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生活費和租賃車輛停運期間經營損失(按本協議租賃金額折算)。

3、甲方交付車輛前,應按乙方指定意見在修理場進行一次二級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歸還車輛前,應按甲方方指定意見在修理場進行一次二級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確保車輛安全機件性能良好交接。

4、出租期間,本協議中雙方已經從租金折算約定中,充分考慮到本協議租賃車輛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因其它非甲方責任時,車輛停運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補償,故產生上述原因的停運時,甲方將繼續收取租金;

六、租賃期滿: 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七、協議解除: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協議的,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協議。

八、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因違約產生糾紛須經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

九、協議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認真商議,充分了解後訂立,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並手印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車租賃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的出租車豫 租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二、在乙方經營合同期限內,甲方賣車時隨時收回車輛,終止合同,除甲方賣車時收回車輛外,甲乙雙方不得違約,違約方要支付對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車押金 元(大寫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賃金 元(大寫 ),每月號前一次性交清,租賃金隨市場價漲落,乙方如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五、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一切完好無損,車上所帶配件是新車出廠時所帶配件一樣不少,另外有一滿箱油,行駛證、營運證、車輛等級評定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用證、計價器周檢證、天然氣鋼瓶使用證。

六、甲方在收回車輛或乙方在退交車輛時,也必須和甲方

交乙方時一樣,若是車輛和機器損壞、配件缺少、汽油不滿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夠,一切還乙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租賃期間,出現的各種違法和交通事故:酒後開車、肇事逃逸、超速行車或不經甲方同意,私自僱其他人開車肇事和利用車輛進行違法行為等保險公司不賠償的事故,一律由乙方個人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如乙方出事連帶到甲方,甲方的各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九、乙方駕駛中所違規行為,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十、乙方租賃期內,乙方及乙方僱用的其他人發生意外事故及傷害,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甲方第二年的保險費上漲。上漲部分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租賃期間,國家和公司所給的一切優惠和獎勵油補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三、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則,所出現的一切責任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乙方租用期間每月要按規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參加例會,如不參加例會,罰款由乙方承擔。

十五、本車每10000公里以內換一次機油,包括空氣濾芯、機油濾芯、汽油濾芯,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機油時要通知甲方在場)。

十六、私自更換汽車原廠配件給其他車輛,乙方應按原廠配件價格雙倍賠償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並從押金扣20%的處罰金。

十七、押金在租車協議期滿後,乙方退交車輛15天以後退還,如有違章,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所有費用,都由押金內扣除,若押金不夠賠償,一切還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八、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車型租期租金定金、時間地點條款:

1.甲方為乙方提供車輛型號為_____L883L,數量1台,租賃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PM15:_________________00提車展覽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搬離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PM22:_________________30租金為人民幣2400元整(不含票),大寫貳仟肆佰元整。甲乙雙方在簽訂此合同時,乙方應付給甲方定金壹仟貳佰元整,尾款壹仟貳佰元整在活動當日車輛到達指定地點時付清。

2.乙方租用車輛時,應向甲方一次性足額交付押金人民幣元整。合同履行完畢歸還車輛時,甲方在合同指定租賃車輛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將剩餘押金元整返還給乙方。

3.按照乙方要求,用車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需按時提供乙方指定車型,因甲方未按時提供車輛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提供車輛用以展示,不負責相關運載。如需甲方運載則另行增加相關運載費用。

3. 甲方不得在未到租賃期限將車輛擅自收回使用。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信用材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2. 在乙方租賃車輛期間,造成車輛內外有任何損壞刮擦,以及在挪動、歸置車輛位置時所造成的車輛損壞,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 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只做靜態展覽,車輛不得產生公里數,不得試乘試駕。

4. 乙方負責車輛提取以及送回的相關運載至指定地點。

四、違約負責:

1. 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或不出車,否則按當天租金100%賠償給乙方。

2. 如乙方臨時違約,定金不予退還並需全額支付租金作為違約金。

3. 如乙方未按時支付車輛租金,則需支付滯納金給甲方。滯納金為合同總租金百分之三/天。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此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所付定金起生效。此合同傳真及掃描件均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拖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X公司

基於甲乙雙方高度信任基礎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員工,為了方便服務於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車輛用於為乙方辦公使用,並僅限甲方使用。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車輛為乙方辦公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包括維修保養費、保險費),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產生(燃油費用、停車費、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關正規發票,實報實銷。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不承擔甲方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責任的經濟損失,以及甲方在行駛過程中違章罰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將車輛轉租、轉借或抵押他人,由此產生的非法行為由甲方負責。

四、車輛保險

乙方負責如下保險費用:第三方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無過責任險、車身劃痕險等。甲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雙方僱傭關係解除時,或車輛狀況導致車輛無法正常使用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約定車輛: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車輛出租給乙方做使用。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限為兩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在租賃期兩年內,甲方不承擔任何與租賃車輛有關的一切相關費用與法律責任,乙方承諾租賃期內還清約定車輛貸款,無論乙方還貸是否順延,如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續租,則租金從租賃期滿算起,每月∕台的租金為(根據當年省內15立車市場行情雙方協商)。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臵税繳納證、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

3、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司機由乙方選派,甲方與乙方選派的司機之間不存在隸屬、僱傭或勞動合約關係。

4、車輛租賃期間,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進行維護保養並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駕駛租賃車輛;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前的狀態,外觀、隨車工具等應完好有效。

5、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具有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租賃期滿: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六、協議解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因違約產生糾紛須經司法部門解決的到當地司法機關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電話: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甲方施工進度需要,乙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平板車(長度13.5米)一台出租給甲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甲方根據自己施工安排提出退租時止,甲方不保證租賃乙方機械時間的長短;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終止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第二條租賃方式及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方式:按月為週期收取租費,計費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乾使用,甲方負責食宿及燃油費用,其餘所有的配件、維修和保養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金的支付: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銀行轉賬。雙方約定的支付時間:承租方視項目資金狀況支付租金,一般每月30日前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上月租金。

第三條設備的駕駛由乙方安排具有上崗資格的熟練人員壹名,其工資、保險及三金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違規操作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第四條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不得私自將設備開出甲方生產施工場地,如有違反或不聽從甲方管理和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設備操作人員。

第五條在租賃期間,乙方處置租賃設備或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但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租賃平板車,應向承租方支付租車費用5%的違約金,接到承租方要求維修通知後未按約定時間維修,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情況的發生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3、乙方的租賃設備不能保證正常使用,影響甲方的施工進度,限期整改仍未扭轉的;4、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共同約定訴訟機關為貴陽仲裁委員申請仲裁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拖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為其服務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同意將需用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並配備司機。

二、乙方租用的車輛限於用於接送客户用途。乙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等由甲方負責。

三、本協議有效期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時間不定,租金按次(包括往返程)計費;

四、結算方式:經乙方指定人員簽字確認車輛使用,確定租金費用後,由甲、乙方每週對單後雙方簽字確認,每週二雙方簽證確認,租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提供發票,乙方收到等額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以轉賬形式付款給甲方,最遲每月五日前結清(反之)甲方有權停車。

五、行車路線: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規定的路線行駛,如果甲方沒有按照乙方所規定的路線行駛的乙方有權不支付甲方當次車費。

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户名: 開户行: 帳號: 甲方對接人:

五、租車費用

1、深圳—大亞灣長途用車(往返) (單位:元)

以上報價含税、油費、路橋費、司機工資及加班費、車輛維修費及保險費等,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外,乙方無需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短途價格(往返)如項目需要周邊接送客户,淡水50/車次;大亞灣30/車次;霞湧50車次;

3、深圳接客車輛若放空每輛車按放空費用80元給予甲方。 4、巡鋪價格深圳各區巡鋪宣講項目統一(5座車型)每台車 650 元/天、(7—11座商務)每台車 680 元/天;

備註:5座車型包括(豐田花冠、馬自達六、北京現代);商務車車型包括(瑞豐、風行、別克、蒙派克)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持有合法車輛出租資格及手續,甲方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服務車輛,持有合法有效的行車必備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甲方自行配備車輛司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自行配備的司機應持有合法有效的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駕駛證、甲方保證服務的車輛狀況良好,車內整潔衞生。

2、甲方司機必須準時到達乙方指定地點接載乙方客户,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則甲方應承擔每車次50%的違約金,遲到超過50分鐘以上,則甲方應承擔每車次70%的違約金,甲方司機應精通業務,服務態度良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客户合理要求。若甲方收到客户投訴,經過核實確實是甲方或甲方司機的責任,則甲方承擔應支付乙方1000元/次的違約賠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司機。

3、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行駛,乙方無指定的,必須按常規就近高速路線行駛。

4、甲方應保證能夠提供足夠的車輛供應乙方使用,如果不能及時提供,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休日.節假日.須提前3小時告知甲方)。按實際需求車輛及相應天數計罰,每天每車違約金標準100元∕次。上述違約金,乙方有權在向甲方支付租金時扣除(若因交通堵塞等除外)。

5、甲方承擔服務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交警查處、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車上人員傷害的風險。如發生交通違章、乘客交通事故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行政處罰並承擔一切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以上責任與乙方無關。

6、甲方負責車輛保服務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服務車輛救援。如發生中途拋錨、故障,應及時妥善搶修或換車,以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逾期該次行程1小時上、2小時內,應免收該趟車費的50%作為對乙方的賠償,逾期2小時以上應免收該趟車費的100%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7、甲方對乙方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同時,未經許可,甲方不得擅自將乙方客户轉介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不予支付本次車費,甲方須支付乙方10000元/每次的違約罰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約。

8、甲方應優先發放司機工資並處理好與甲方司機的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本合同履行,不得給乙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調車安排後,甲方應及時安排好車輛,並把安排的車輛信息反饋給乙方車輛對接人,反饋信息包括(當次車型、司機電話、當次車牌)。

七、乙方權利義務

1、在服務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服務車輛的調度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服務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車費,合理使用服務車輛。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服務車輛。

5、乙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在不影響甲方車輛正常行駛前提下,在甲方車輛外部做必要的項目車身廣告須經工商及交通部門批准方可使用。甲方同意將車輛車身內外可能產生的商品信息及廣告發布權歸屬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6、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7、乙方應提前1-3小時預約車輛,以短信形式提供發車時間、發車地點、到達地點、用車數量、行駛路線、乘坐的人數。如不按此規定執行,所產生的不能及時派車及時間延誤、車輛放空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接到乙方預約後,須按時按要求提供車輛使用服務。

8、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終止合同,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後,乙方在七天內結清甲方所有租車費用。

八、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需要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

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堵車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一、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簽定地點為 市 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單位業務需要,租賃使用乙方(車牌) (私)汽車一輛,經雙方協議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使用期限及租金

1、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訂事宜。

2、租金為每年 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

二、使用方式

汽車租賃期間,車輛的具體使用由甲方調度安排。

三、費用分攤

1、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在業務範疇內進行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清洗費等日常費用。

2、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使用期間的投保費用,正常保養(修)費用。

四、風險承擔

甲方在使用期間,承擔乙方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失竊、毀損等風險,以下情況除外: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加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車失竊、製造汽車毀損情況的。

五、其他

租賃過程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拖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輛具體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車輛購置時間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承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______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______月租用,不足一個______月按一個______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______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雙方協商確定。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出租人協助辦理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出租人協助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或實際使用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和維護租賃車輛。

4.承擔因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法定民事行為人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本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2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15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______日起15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協議效力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拖車租賃合同 篇15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為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為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並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後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範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後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於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為: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後的價格為基數按每年10%折舊後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為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為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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