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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_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範本(精選3篇)

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_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範本(精選3篇)

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_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範本 篇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A公司

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_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範本(精選3篇)

原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B公司

現承租人(以下簡稱“丙方”):C公司

保證人(以下簡稱“丁方”):王某某

甲、乙、丙、丁各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丙三方變更租賃合同履行主體,丁方提供保證等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合同編號為市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原租賃合同”),甲方將A區B路C弄D室商鋪租賃給乙方用於經營某某品牌服裝業務。乙方因經營策略的考慮於20xx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申請,需將商鋪分割經營服裝和輕餐飲業務,甲方同意乙方將商鋪分割經營,並且甲、丁雙方簽訂了《保證合同》。現乙方因為經營策略的考慮於年提出申請,需將原租賃合同的履行主體變更為丙方。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原租賃合同的承租人變更為丙方。

2.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租賃合同的承租人由乙方變更為丙方。原租賃合同中由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轉歸丙方享有和承擔,乙方不再享有前述權利和承擔前述義務。甲方作為出租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並對丙方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3.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根據原租賃合同已經支付的房屋租賃保證金直接轉為丙方應支付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在租賃合同終止時按照原租賃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由甲方直接退還丙方(如有)。

4. 丁方作為丙方履行原租賃合同及經營輕餐飲業務所負債務的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限為2年。

5. 本合同作為原租賃合同的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二份,乙、丙、丁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蓋章):

丁方:

授權代表:

年月日

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_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範本 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原承租方):

身份證號:

丙方(新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廈門市 的店面簽訂了編號為 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就該租賃合同的變更事宜做如下補充:

一、從 年 月 日起租賃合同承租方由乙方變更為丙方,丙方用於經營 。

二、乙方同意其根據租賃合同交納的合同保證金直接轉為丙方應支付的合同保證金,在租賃合同期滿後由丙方憑合同保證金票據原件到甲方處辦理退還手續,該合同保證金退款賬號由 變更為 。

三、經丙方確任其正式有效通訊地址為: 如上述有效通訊地址有變更,丙方應於地址變更後及時向甲方確認變更,並將變更後的有效地址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當甲方就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任何事項向丙方以掛號郵遞形式送達通知時,以上述地址為唯一有效地址,甲方郵遞信件自郵件投寄該地址之日起第三日視為通知已正式送達且丙方知道通知內容。依據送達文件,甲方可參照租賃合同相應條款採取必要措施。

四、本協議生效前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所有權利義務。該債權債務轉移行為是建立在乙丙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由此產生的其他問題均與甲方無關。以上債權債務自本協議生效後,自動由乙方轉入丙方名下。

五、租賃場所內物品交接處理及所需費用均由乙丙承擔。因交接所產生的糾紛由乙丙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簽訂後十日內,乙方應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該店面上乙方申請登記的營業執照及其他相關證照、許可證的註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需自行取得所有與其經營有關的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許可和相關證照,並對其租賃場所內經營活動的合法性負責,所需費用由丙方承擔。

七、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租賃合同其他內容不變,丙方保證嚴格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履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簽約地點:廈門市 區

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_租賃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範本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協商一致,對《房屋租賃合同書》(以下簡稱《原合同》)內容進行變更,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原合同》其他內容不變。變更內容如下:

乙方同意甲方將房屋租金提高為 元整的要求,甲方承諾在《原合同》剩餘租期內甲方不得再次提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原合同》,甲方應返還剩餘租期內已支付的租金、支付違約金30000.00元以及賠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尋找到下家之間的營業損失)。

雙方確認: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原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若原合同條款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除本協議約定的變更條款和特別約定外,原合同繼續有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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