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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精選24篇)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精選24篇)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精選24篇)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經_______村村民代表大會一致通過同意將甲方_______山場小地名:_______杉木主伐後山場林地一塊租賃給乙方經營,現就該林地經營權租賃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林地概況:

該林地位於_______,林權執照:_______,編號:_______。面積:_______畝。所有權屬村集體,四址界線:東:_______;南:_______;西:_______北:_______。

二、租賃期限、租賃款及其它

1、經營權期限為_______年(以一代林為準),

2、租賃款按標價每畝每年_______元,年租賃款為人民幣元整(¥:_______元)。前五年實行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五年後租金一年一付,交至該新造林木主伐完為止。

3、如甲方在_______年底該跡地未主代完,甲方在收取乙方第六年租金時按實際時間和實際數量減免一年,以此類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按時收取租賃款。(經營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其它任何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有義務協助乙方搞好林地四址確界與鄰界糾紛等調處工作

2、維護乙方經營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銷售。

3、乙方在申請林木採伐時,甲方應無償提供有關手續、證照給乙方使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經營林地、使用林地、種植林木及有權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2、有權無償使用省道公路至現有林區公路及在林地內新開設公路等,甲方不得另行收取乙方任何費用。

3、乙方經營期內林地經營權、使用權及所造林木經營權、所有權和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經營銷售。

4、乙方享有經營管理採伐四址內所有林木的合法權。

5、乙方經營內,經營權甲方允許乙方有償轉讓、擴股、抵押、繼承,受讓人同等享有該合同的權力和義務。

6、在經營期內,有關林業的一切優惠政策由乙方享有。

7、乙方造林十年內如遇不可抗拒造成的自然災害及火災,甲方允許乙方重新營造一代人工林,林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且每年租金按本合同不變延續至重造林木主伐完為止。

(二)乙方的義務:

1、有義務履行甲方權利。

2、乙方租賃期滿主伐完林木後山場跡地交還甲方,清山造林及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所開設的林區公路無償交回甲方使用。

3、按林業部門的要求搞好清山造林、護林防火、防盜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4、有義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繳交税費。

五、山場四址內林木、林權、山權的一切糾紛都由甲方負責處理調解,如因山權、林權等糾紛所造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六、甲方提供村民代表大會記錄複印件一份,林權證複印件一份。

七、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違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代表簽字生效。雙方共同履行協議條款,不因甲乙雙方代表影響本協議。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發展油茶產業,發展地方經濟,根據乙方與團風縣人民政府簽署的'合作發展油茶產業協議,雙方就租賃林地、建設油茶基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條件

總面積為畝,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以地形圖勾繪為準,具體見本合同所附圖示,面積為地形圖的平面面積,最終以栽植面積為準。林地為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公分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賃時間五十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專業評估機構對油茶園進行資產評估,其資產由甲乙雙方各得一半,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三、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辦法

1.林地租賃期50年,租金第1-5年為每畝每年16元,以後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於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類別土地租賃價格另議。

四、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需經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簽字記錄。農户自留山委託村委會辦理,提供委託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保證出租土地權屬清楚,轉讓後如有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現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續後,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內的林地時,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租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並按照違約年限計算林地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7.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9.對現有道路及乙方以後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毀壞,發生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根據生產經營管理要求,支持和協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經非租賃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佔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五、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經營期間合法經營,並處理好與村民之間的關係。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爭取了營林及營造林設施的資金,由乙方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於營林及營造林,按國家政策規定屬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在租賃期內,可依法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擾。

4.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喪失租賃權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架設供電設施,其費用以國家標準為依據,甲方負責做好羣眾的配合工作,不得從中阻撓或另外索要補償。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學設計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林木採伐手續,採伐證(“兩金”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運輸證、檢疫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離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______乙方代表(簽名、蓋章):______鑑證方(鄉鎮政府):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4

發包方:

承包方: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號: 宗地編號: ,樹種: ,面積共 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 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 元/畝〃年,承包 年合計 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築及設施承包價款為 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 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承包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於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户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閒臵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徵用、佔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複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複印件;

3.鄉(鎮)政府批准意見書。

(二)其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後,承包方在 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採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 。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理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

(五)合同期滿後,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築、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方(蓋章):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油茶產業和當地經濟,根據乙方與團風縣人民政府簽訂的油茶產業合作開發協議,雙方就林地租賃和油茶基地建設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和條件

總面積為畝,小班和林地的位置從東到南、從西到北四面。以地形圖草圖為準。詳見本合同附圖。面積為地形圖平面面積,最後以種植面積為準。林地有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釐米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50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後,油茶園資產由雙方約定的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評估,雙方各得一半資產,乙方有優先簽約權。

三、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林地租期50年,第一至第五年每年每畝16元租金,然後每五年加0.8元,每年交一次。每年12月31日前交下一年的房租。其他類型土地的租賃價格另行協商。

四、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並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簽字記錄。農民將委託村委會處理自己的山丘,並提供委託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提供各種服務,確保租賃土地權屬清晰。轉讓後如有權屬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應負責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有林地的景觀;乙方使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歸乙方所有。

4、對於租賃林地上現有的樹木,甲方應在取得砍伐手續後,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林地的,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林地,導致合同終止。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前期費用、生產資金、人工成本、租金、服務費、森林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並按違約期支付林地總租金的30%。

7、租賃期內,甲方人員及其他相關變更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書,申請費由乙方負責。

9、不得故意破壞現有道路和乙方今後要修建的道路,造成堵路、設卡、收費等現象。根據生產經營管理需要,支持和協助乙方修建所需道路,甲方協助解決通過非租賃耕地、坡地、池塘佔用的土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合法經營,並妥善處理與村民的關係。

2、租賃期內,如乙方獲得造林綠化設施資金,乙方應按規定管理和使用造林綠化設施,甲方根據國家政策擁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租賃期內,甲方可依法轉包、轉讓、出租、股份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或阻撓。

4、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退還已付租金,喪失租賃權利。租賃期限不足五年的,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設置供電設施,其費用按國家標準執行。甲方負責羣眾的配合,不得阻撓或要求賠償。

6、在整地造林過程中,乙方應科學設計、科學施工,注重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

7、乙方代表甲方辦理林木採伐手續和採伐證(“兩枚金牌。銷售收入的10%),運輸證明和檢疫證明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的任何變動都不會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願、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為50年,自 年 月日至年月 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專户)或現金支付。

四、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於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

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範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禦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築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鑑證單位: 南康市林業局麻雙林管站 :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願、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_____村_____組用林地共計_____畝_____林證字(_____)第_____號。

林地界址:東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二、租賃期為50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_____由乙方在每_____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先把_____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專户)或現金支付。

四、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於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範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禦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築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更好地搞活經濟,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為預防日後爭議無依據,特訂立此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坡約____________畝的適宜種植速生豐產林地(租賃地界址按《關於__________________山界協議書第一、二款或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所示的四至範圍》)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乙方依據協議書取得基地租賃權後,自行投資造林。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金額為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後方能進入場地施工活動。

第三條:甲方出租的地塊用途為林業商業用地,非屬生態林,水源林等社會公益性區劃用地類。

第四條: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協議書的決定向乙方收取足額租金。但在租賃期不能以任何藉口或方式將租賃地再次出租給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響干擾協議的執行。

2、在租賃期間,沒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將租賃地塊轉租或者變賣給第三者,否則協議失效。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的共同認可足額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續租,經雙方妥善協商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乙方全面造林後,可將活立木抵押貸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須能在承租期內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當理由延期佔地,否則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條:林地內現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如防火帶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在租賃期內如果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可在承租地範圍內重新開設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關設施;但施工過程中涉及租賃地塊範圍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與有關人員協商解決。

第七條:甲方不能准許其成員在承包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設計、修築工程設施、採石採礦、取土打磚等活動。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內實施與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動,如探礦採石等,更不能種植國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則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若租賃地塊發生不可預測的爭議,為甲乙雙方矛盾雙方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的矛盾由甲方解決。而乙方的安全生產活動如管理、守護、防火、防盜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和防範。

第九條:租賃期間,如政府徵用,地面上附着物及本協議簽訂後新增的固定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屬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設施補償歸甲方享受。

第十條:乙方在林地種植木苗完成後,要加強幼林護理,合理安

排林木經濟週期,租賃期滿後採伐時間不可順延,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費以外的費用。甲乙雙方不得單方取消合同,否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經營不善而半途而廢的甲方既不負責。

第十二條:簽訂租賃協議書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下列證件為附件:

1、村民小組出據租賃林地的地點,面積表壹份。

2、村民集體出租決議書一份。

3、關於______六巖坡______山界協議書壹份。

4、_________________兩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各壹份。

第十三條:本租賃協議書雙方均不受機構撤併及人事變動影響,雙方第一責任同時簽名蓋章即有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龍威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9

甲方(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稱)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單位全稱)

姓名或法人: 聯繫電話: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分 年交清,每年交納 元。於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乙方承包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權利、義務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限定在 年內綠化所承包荒山並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並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徵佔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不改變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並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

(4)按照合同約定時限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在 年 月前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採伐時,要提出採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採伐,並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6)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7)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 年月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採伐後,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盜伐)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六、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徵用、佔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約定林木採伐時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約定執行),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後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後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的履行情況有全程監控權、行政執法權,並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七、附件(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鑑證機關(蓋章):

經 辦 人(簽字):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願、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為5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專户)或現金支付。

四、

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於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範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禦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築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户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1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朱利紅

身份證號碼: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產業經濟,提高農民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將所屬林地,全權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開發及養殖業等使用。現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塔坑林場塘水掩,四至:三面水倒塘水掩至領頭瀝口,用途為農業開發及養植業。

二、承包面積: 畝。

三、承包期限: 年,即: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單價及承包款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後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承包款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承包款,以後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個月 15 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給甲方,甲方因向乙方開具收據,此承包價格已包含承包税金,承包税由甲方支付;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承包款。

五、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將擬流轉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辦承包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 、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3、甲方應保證該林地的發包已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甲方不得指使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導致無法有效使用該林地,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內,承包林地的所有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對林木自由支配; 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承包經營者根據需要有權進行修路、開發行為等。

4、在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徵用該山林,則甲方土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林作物的補償款,在承包期內所建物業、三高農業及乙方所栽果樹等等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乙方預交承包款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在承包期內,若出現病故,則合法繼承人享有該合同的權利,承擔該合同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時交納承包款,按違約處理,視為自動放棄承包權,乙方的所有投資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有效承包經營該林地的,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評估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出賣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出租物出賣他人的,甲方必須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後,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名蓋章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江西山水美農林科技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採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於當年農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後,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後,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户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後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林地徵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築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3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林權證登記面積為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林地租金按每年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採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於當年農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後,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後,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户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後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林地徵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築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為充分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林業生產的大力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甲方所有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經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林地坐落、面積

1、租賃林地坐落地點:

2、租賃面積:

3、租賃林地的四周界址: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該林地對外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時間

1、租金為每年 元,租金30年不變,十年為一期,一期一次性交清。

2、交款方式及交款時間:乙方將租金交入甲方集體賬户,甲方開具統一收款票據。交款時間十年為一期,分三期交清,第一期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付清,後二期交款時間為20xx年 月 日和2031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交款時間上交甲方林地承包款,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林地另行承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私人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相應糾紛,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3、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在承租範圍你經營,如發現乙方超出承包範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改正並進行處罰。

5、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國家所有的土地使用優惠政策和補償。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指使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間,承包林地的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工作,注意火災,如有發生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負責。不得違反《森林法》,對承租範圍外,甲方的山地和森林不得開挖和破壞,如有發現甲方將乙方進行處罰並追究責任。

4、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徵用該林地,該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林作物,房屋……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5、因甲方承租後乙方林地位置偏遠,交通不便,乙方有權使用原有的進出通道,乙方在租用的林地內自行建設相應的臨時管理用房,但必須建在承租範圍內,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需通電、通水及有限電視、電話等其它事宜,甲方配合協調,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林地租賃經營期間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更新種植林木,林種和砍伐林木,如需辦理,如需辦理砍伐證,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

7、乙方經營林地期間,只能從事種植業,不能進行養殖業,以防水質污染。

8、待乙方工商營業執照註冊好後,以乙方公司主體形式與甲方重新簽訂與本協議一致條款協議。

六、其它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職務: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 已將 林地壹片租賃給甲方,現甲、乙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轉租給乙方營林,經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將林地坐落在 地方,林地總面積 畝(大寫 )林地,四至:東: ;南: ;西: ;北: 。(四至界線以附圖為準)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林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具體畝數及四至範圍以乙方具體種植為準。

二、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 。

四、 甲方責任:

(一) 在本合同成立後,甲方會同乙方看察林地,按合同規定,如數移交 給乙方生產使用;

(二) 作為甲方,保證租賃林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內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林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爭議,若因造林基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三) 租賃林地系其他人的種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賃林地上的種植物與乙 方發生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解決,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生產;

(四) 甲方幫助乙方加強生產管理,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五) 林地生產經營所有所須辦理的有關手續,甲方必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

(六)甲方負責辦理林地生產經營的有關手續(林權證等)費用甲方支付。

五、乙方責任

(一)租賃的林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租賃的林地只許投入林業科研生產加工、銷售。

(三)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四)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水利等設施;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

承包期限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林道及林業設施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經營權流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之規定,乙方經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書後,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轉。

八、租賃前甲方林地現有的林木均歸甲方所有。乙方認為必須砍伐有利生產, 甲方應當辦理相關砍伐審批手續, 乙方依法砍伐,乙方應將砍伐的木材歸還甲方,費用由甲方負責或折價補償給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組織砍伐,應儘早實施,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

九、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十、租賃期間,若遇國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無法履行,應事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進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決或終止合同(如國家需要徵用該林地,地面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變更而終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變更或解除

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造林基地被國家徵用;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四)合同規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事由。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無須重新訂立合同,但應註明繼續租賃的年限。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申請由林業部門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成立雙方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乙方若不按期繳納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動解除合同處理。

十七、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訂蓋章後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壹份報備見證單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地 村委會。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見證單位:

年 月 日訂立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發包方):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方):

姓名或法人:

聯繫電話: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四至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年交清,每年交納__________元。於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限定在__________年內綠化所承包荒山並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並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徵佔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不改變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並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

(4)按照合同約定時限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在_____年_____月前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採伐時,要提出採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採伐,並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6)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7)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採伐後,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盜伐)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徵用、佔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約定林木採伐時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約定執行),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後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後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的履行情況有全程監控權、行政執法權,並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六、附件(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鑑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簽字):

日期: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出租方):漢宏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同意甲方將其流轉的林地在有效期限內租賃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重慶市林地流轉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租賃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市**區**鎮 村**畝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林地的經營、管理。

二、租賃林地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林地用於林業生產和經營。

三、林地經營權租賃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林地經營權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2079 年 10 月 7 日止,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

四、租賃林地的種類、面積、四至界限及管理用房

1、甲方將承包的林地 畝依法租賃給乙方,該林地現狀如下表:

序號

林地名稱

面積

四 至

西

2、甲方提供編號 建築面積為約 m2的管理用房(管理用房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供乙方用於租賃林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使用。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租賃價 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定金*萬元, 甲方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餘款,定金作相應抵扣。如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六、林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將租賃林地交付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在 日前將編號為 的管理用房交付給乙方使用。

3、乙方應於 2079 年 10 月 7 日前將租賃林地、管理用房交回甲方。交付、交回方式為租賃合同範圍內的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和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林地租賃費,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管理用房,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租賃的林地。

(二)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林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和利用林地,協助解決該林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地上建築物管理、維護、維修和保潔費用 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萬元用於建造管理用房,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租賃費。

(二)享有合同約定租賃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林地租賃費用和其他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林地用途,對林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其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租賃期內,依法享有再流轉的權利。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使林地毀損或滅失的;

(六)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付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交回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回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背合同約定,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重大毀損不能恢復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清剩餘流轉費的,其已支付定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五)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林地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林地經營權,終止合同,所收取租賃費用不予退還。

十一、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保證租賃林地原村民繼續享受國家退耕還林補助。

2、租貨期內遇國家徵用或徵收租賃林地,租賃林地的補償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3、本林地租賃合同終止後,林地上附着物、建築物,雙方同意歸甲方所有。

4、甲乙雙方同意租賃面積以林業局的測繪圖所確認的測繪面積為準。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其餘送相關部門備案使用。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 年 月 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8

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雙方自願平等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田地作為生態苗圃綜合種養基地,投資規模、範圍由乙方自定。

二、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焦坑口上到上板衝的農田60.4畝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為壹拾伍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租金每年每畝按旱田190元/畝(含税金),共計:壹拾柒萬貳仟壹佰肆拾元整(172140元)。

三、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確保乙方道路暢通及正常的用水用電等各方面的需求,乙方不承擔任何的附加費用(正常使用所產生的費用除外,如:水、電等),同時甲方應提供合適場地為乙方建設簡易工作用房。

四、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協調周邊關係,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正常經營,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乙方不得污染農田用水,並基本保持原有地形。

五、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當年一次性付清。

六、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的'使用權,如單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七、在租用期間,乙方應遵紀守法,如造成後果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在租用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改變或徵用導致合同終止而造成的損失,國家給予的賠償應由乙方領取,如未造成任何損失,國家的補償應給予甲方領取。

九、租賃合同到期時,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另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租賃的優先權。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林地的地點、範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畝,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後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佔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佔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

第二條林地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年的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後,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後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託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甲方的委託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户名、帳號、開户行、身份證複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託書)。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於經批准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於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並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佔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係;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佔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後不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佔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範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範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範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後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户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儘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着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徵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徵用面積剩餘年限的租金(剩餘年限的租金=剩餘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徵用面積)給乙方,並由甲方從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儘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於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築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後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並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以上被國家徵用,乙方自願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徵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臵的設施、設備、建築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臵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後歸甲方所有。最後一期林木砍伐後,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採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佔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後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範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第十一條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鑑證單位執二份。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範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畝,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後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佔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佔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權證登記狀況和雙方確認的實際租賃面積詳見下表。

林權證編號

宗地號

林地小地名

小班

(內業號)

林權證登記

面積(畝)

實際租賃

面積(畝)

面積合計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後,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後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託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甲方的委託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户名、帳號、開户行、身份證複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託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於經批准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於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並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佔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係;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佔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後不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佔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範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範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範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後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户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儘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着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徵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徵用面積剩餘年限的租金(剩餘年限的租金=剩餘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徵用面積)給乙方,並由甲方從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儘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於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築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後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並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徵用,乙方自願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徵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置的設施、設備、建築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置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後歸甲方所有。最後一期林木砍伐後,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採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佔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後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範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鑑證單位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2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願、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山林的狀況

山林有3000多棵果樹,包括:栗子、梨、蘋果、李子、杏兒。

第二條:租賃山林範圍及用途

甲方願將坐落河北省承德市承德縣大營子鄉全寶河村窟窿山場院西石門外的用林地畝出租給乙方用以。

第三條:租賃山林期限

租賃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賃山林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協議租金實行( )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 .(幣種:______),(小寫)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山林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範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禦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山林。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2、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規劃設計及施工。

3、乙方有權在租憑林地上用於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4、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5、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6、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山林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到期後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等事項的.處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彌補違約金的不足。

2、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附則

1、租賃期內,因依法徵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需説明的事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村(社)和鎮(鄉、街道)合同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2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使山林、山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增加村民經濟收入,

加快農村發展的進程,建設和諧新農村。甲、乙雙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簡稱:“山林地”)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用範圍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於 ,其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總面積為 畝(實際面積按丈量數據為準)

第二條 租用年限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羣眾不得進入山林地葬墳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內開設林區公路、建造基礎設施等。

5、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7、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8、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須在國家法律許可範圍內開發經營。

2、乙方承租經營期間的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租金。

第六條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2、如因國家建設、採礦需要徵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4、甲、乙雙方所商定的租金標準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內,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5、山林地租賃的具體丈量面積、租賃林地涉及村民籤名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

2、 如出現山林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棗莊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證人: 年 月 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2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我鎮生態旅遊發展,根據xx區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和當前林業政策,以及《大別山養生公園____度假村規劃設計方案》,經____店鎮人民政府及x平橋村委會同意,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山場土地流轉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山場土地流轉範圍及面積

________山場,具體四至邊界及面積由甲乙雙方現場勘界確定,村民山場內部具體確界及補償分配由村民小組具體自行負責。

二、流轉經營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年。流轉到期,甲方按照同區位同類別補償標準,優先與乙方簽訂下一輪流轉經營協議。

三、流轉補償標準及兑付辦法

旱地、水面350月∕年·畝,荒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____元/年/畝,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其補償標準每五年遞增8%。

流轉經營山場按實際面積支付補償費,每五年一次繳清,第一次繳納補償費問 年春節前,後五年以此類推。

四、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履行依法保護生態林責任,保護動植物資源和地質景觀。

2、乙方擁有山場林木所有權,不得擅自砍伐生態林,竹林、杉木林確需間伐,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並向甲方備案。

3、甲方擁有山場林木的管理權和更新權,確需按規劃設計更新林木,需提前書面報請鎮村同意,並通報乙方及時回收林木。跟新土地的林木所有權歸甲方

4、甲方使用乙方流轉土地從事經營性永久建築,需辦理徵地手續,按國家現行政策支付乙方徵地補償費,並從現有土地流轉補償費中比除。若是公益性建築(如遊步道、亭榭、座位等)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徵地補償費。

五、其他約定

1、甲方依據建設規劃需要,將來需擴大流轉經營範圍,甲乙雙方另作約定,其補償標準參照本協議第三項。

2、依據旅遊規劃及今後林業政策,甲方確需對成片山林(一畝以上)經行林地全懇改造,需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甲方按現行補償標準增付一半土地流轉補償費。甲方就地補植林木和非成片(一畝以下)更新林種,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補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當面商談,簽訂相關具體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鎮政府、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____(簽名、蓋章)

乙方:____(代表簽名或蓋章)

鎮村工作人員(簽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林地租賃合同範本 篇2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經_______村村民代表大會一致通過同意將甲方_______山場小地名:_______杉木主伐後山場林地一塊租賃給乙方經營,現就該林地經營權租賃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林地概況:

該林地位於_______,林權執照:_______,編號:_______。面積:_______畝。所有權屬村集體,四址界線:東:_______;南:_______;西:_______北:_______。

二、租賃期限、租賃款及其它

1、經營權期限為_______年(以一代林為準),

2、租賃款按標價每畝每年_______元,年租賃款為人民幣元整(¥:_______元)。前五年實行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五年後租金一年一付,交至該新造林木主伐完為止。

3、如甲方在_______年底該跡地未主代完,甲方在收取乙方第六年租金時按實際時間和實際數量減免一年,以此類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按時收取租賃款。(經營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其它任何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有義務協助乙方搞好林地四址確界與鄰界糾紛等調處工作。

2、維護乙方經營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銷售。

3、乙方在申請林木採伐時,甲方應無償提供有關手續、證照給乙方使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經營林地、使用林地、種植林木及有權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2、有權無償使用省道公路至現有林區公路及在林地內新開設公路等,甲方不得另行收取乙方任何費用。

3、乙方經營期內林地經營權、使用權及所造林木經營權、所有權和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經營銷售。

4、乙方享有經營管理採伐四址內所有林木的合法權。

5、乙方經營內,經營權甲方允許乙方有償轉讓、擴股、抵押、繼承,受讓人同等享有該合同的權力和義務。

6、在經營期內,有關林業的一切優惠政策由乙方享有。

7、乙方造林十年內如遇不可抗拒造成的自然災害及火災,甲方允許乙方重新營造一代人工林,林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且每年租金按本合同不變延續至重造林木主伐完為止。

(二)乙方的義務:

1、有義務履行甲方權利。

2、乙方租賃期滿主伐完林木後山場跡地交還甲方,清山造林及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所開設的林區公路無償交回甲方使用。

3、按林業部門的要求搞好清山造林、護林防火、防盜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4、有義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繳交税費。

五、山場四址內林木、林權、山權的一切糾紛都由甲方負責處理調解,如因山權、林權等糾紛所造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六、甲方提供村民代表大會記錄複印件一份,林權證複印件一份。

七、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違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代表簽字生效。雙方共同履行協議條款,不因甲乙雙方代表影響本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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