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賃合同 >

租賃寫字樓協議(精選7篇)

租賃寫字樓協議(精選7篇)

租賃寫字樓協議 篇1

出租方(甲方) 電話: 地址:

租賃寫字樓協議(精選7篇)

承租方(乙方) 電話: 地址:

甲方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以做辦公之用,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出租寫字樓座落地址 ,建築面積328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

1.租金為40元㎡,即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3 xx年後租金以每年5% 遞增。

2.房屋裝修期為2個月,即房屋計算期為2xx年 月 日。

第四條 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維修費及其他費用的繳納辦法:

1. 物業費月標準為 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2. 水電費(含公攤)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3. 電話、寬帶費:乙方自行申請並繳納費用;

4. 維修費:租賃期間,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由甲方負責維修,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的房屋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以保證出租房真實合法,保證房屋正常使用。

2.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的相關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

3. 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終止合同須向對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合同方能終止。

4.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5.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租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 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租賃房屋作為辦公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各項政策,不違法經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可以隨着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但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 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房屋損毀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租賃期滿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租賃寫字樓協議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區 街 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 市 區 街 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寫字樓物業租賃合同範本。

第一條 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 坐落 市 區 街 號的 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 層 型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 年。甲方須於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合同範本《寫字樓物業租賃合同範本》。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税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税及/或其他費用及税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户繳納的費用及税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租賃寫字樓協議 篇3

寫字樓用房租賃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衞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台,(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閲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衞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_____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_____),_____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_____核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並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並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續籤新協議時,交費標準按新協議執行,且須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協議)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並於本協議終止後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協議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其他

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書與甲方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一律按《_____》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牴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寫字樓協議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電話:

居間(以下簡稱乙方)地址: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事宜,雙方就此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內容:出租

1.物業名稱及地址:

2.委託期限:六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委託物業的詳細材料及租賃之條件,若有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間中介下而成交,甲方應按本委託協議支付佣金給乙方。

3.乙方介紹客户後,應將租賃客户給予乙方的>提供給甲方蓋章確認後備案,甲方就乙方介紹之客户不得再承認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內仍不能促進客户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該條款隨即失去對甲方的約束力。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陪同客户看房,洽談協調租賃,及時的向甲方提供反饋信息,協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賃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條件,維護甲方正當利益,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盡到上述責任並使得甲方與乙方所帶客户在乙方居間中介下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委託書支付佣金。

四、報酬支付

根據成交物業的面積和成交價格,則甲方支付給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時間為委託方收到租賃客户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證金)且正式入駐後一週內。報酬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發票。

五、本委託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傳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租賃寫字樓協議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公章) (公章)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箱: 郵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納税人登記號: 納税人登記號:

目錄

第一條 租賃寫字樓概況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第五條 租賃寫字樓產權

第六條 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第七條 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第八條 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第九條 轉租、續租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爭端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其他

附件一: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建築面積計算 書(含室號)

附件二:創業大廈乙方租賃、公用等區域劃分圖

附件三:寫字樓內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交接清單

附件四:《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

附件五:《合同清單》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天然氣、物業合同;與已入駐企業簽訂合同等等。

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租賃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租方):煙台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煙台高新科創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開發建設的創業大廈部分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寫字樓概況

1.1 甲方開發建設的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位於煙台市高新區 ,總建築面積為149331.5平方米,建築層數為地上30層、地下2-3層,部分已用於企事業單位辦公。

1.2 為了扶植企業發展,構築孵化基地,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部分寫字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具體租賃區域詳見本合同附件。

1.3 由於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仍屬在建工程,尚未經竣工驗收,因此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面積待定,甲、乙雙方商定於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由甲方負責委託房地產測繪單位進行實際測繪,並以實際測繪面積作為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計算依據。

1.4 租賃寫字樓位於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租賃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與建築面積計算書(含室號)等均列為本合同附件,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

1.5 租賃寫字樓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概況,甲、乙雙方以交接清單的方式列為本合同附件,並經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甲、乙雙方同意以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的驗收依據。

1.6 對於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確認的大廈公用部位,乙方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間、條件和期限內,舉行或允許他人組織儀式、展覽或陳列商品。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 乙方租賃寫字樓作為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寫字樓使用規定。

2.2 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寫字樓,不擅自變更。

2.3 乙方不得在創業大廈內堵塞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自動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部位或堆放任何裝箱、紙盒、垃圾等任何障礙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寫字樓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按照合同約定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交房通知,交房通知上應載明租賃寫字樓的交付日。

3.3 本合同的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2條規定的甲方應將乙方租賃寫字樓交付乙方,並在書面交房通知上載明的日期;如交付日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

3.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遲延交付,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交付日順延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日;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遲延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超過 日,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5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寫字樓,但應給予乙方合理必要的騰遷期間。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4.1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寫字樓的租賃單價為400元/平方米/年,年租金計算方式為租賃單價×租賃面積,租賃費用在租賃期內不得變動。

4.2 本合同項下租賃費用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於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如果交付日為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節假日,則交付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4.3 租賃費用由煙台市高新區財政局通過乙方賬户轉賬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户:

開户銀行:

帳 號:

户 名:

第五條 租賃寫字樓產權

5.1 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所在的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系由甲方開發建設的,20__年底開始投入使用,目前尚未取得整體竣工驗收合格證,仍處於收尾施工過程中,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土地證號為 。

5.2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權屬清楚,無任何產權糾紛,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享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並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無他項權利設定及債務承擔,不存在被抵押、查封、拍賣、擔保等限制權利的情形,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關文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否則,如產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毫無干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6.1 甲方已於20__年6月25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負責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物業服務事宜。

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簽訂後,就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區域,由甲方負責協調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乙方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6.3 乙方需承擔的物業費用包括如下二個部分:①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寫字樓區域的物業費用;②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公用部位的物業費用中乙方應承擔部分,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大廈餘下部分的物業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4 甲方應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將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物業基金、維修基金等,支付給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日後用於乙方租賃寫字樓的日常維修維護。

第七條 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7.1 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電梯用電、走廊用電、衞生間用水、用電等統一計入公共能源費,租賃期內,公共能源費3.5元/平方米,乙方按照租賃面積承擔。

7.2 在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租賃寫字樓範圍內每户安裝電錶,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內,乙方按照實際用電數承擔電費,甲方不加收任何服務費用。

7.3 甲方負責與清泉熱力公司協調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等事宜,租賃期內,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單價為 元/平方米,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承擔。

7.4 本大廈內負1層食堂需使用天然氣,相關費用由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量進行結算。

第八條 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8.1 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的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小時內派員無償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或經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代為維修,由此所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8.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租賃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維修。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均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承擔對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養護的義務,費用由甲方承擔。需檢查、養護時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影響乙方對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但出現緊急情況或經乙方同意則可不受該約束。

8.4 租賃期內,乙方對租賃寫字樓享有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權利,但不得改變寫字樓的承重及主體結構,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對裝修裝飾及增設的附屬設施、設備享有所有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8.5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或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將其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拆走,就不能拆除部分,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價給甲方。

第九條 轉租、續租

9.1 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轉租給第三方,不受甲方限制。乙方自行與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費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水電費、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第三方直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結算。

9.2 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有意向續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就續租事宜簽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後,作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9.3 同等條件下,乙方在本租期內如無重大違約,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10.1 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轉讓、轉租本合同項下的寫字樓。

10.2 甲方應負責完善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的消防系統及設施,並承擔全部費用,保障消防安全。

10.3 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現已有25家企業,系由乙方招商引資入駐,甲方應負責與財政部門溝通、落實該25家入駐企業租賃費用中的財政補助部分,20__年4月3日前為4381118元,20__年5月1日後為37659455元。

10.4 甲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甲方承擔的税費。

10.5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可正常使用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

10.6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擬對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進行改建、增建或裝修的,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10.7 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行使甲方權利外,不得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及公用部位進行干擾或妨礙。

10.8 因甲方原因,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在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的情況下已投入使用,存在重大隱患,甲方應負責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致使本合同或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及後果;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9 20__年5月,乙方委託均豪物業聯合甲、乙雙方及施工單位、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組建工程查驗組,針對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進行現狀查驗。根據均豪物業出具的《煙台市高新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可知,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存在眾多安全隱患及施工遺留問題(詳見附件《煙台市高新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甲方已簽字蓋章確認,對該查驗報告予以認可,並承諾在使用過程中負責進行整改、維修。

10.10 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導致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系;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11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毫無干系。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1.1 乙方應在財政撥款到達乙方賬户後及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11.2 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乙方承擔的税費。

11.3 乙方應保持租賃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的清潔完好及可使用狀態。

11.4 乙方及其僱員、承租企業應嚴格遵守大廈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和物業公司對大廈的正常管理。

11.5 乙方不得將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類危險品、違禁品、或可能威脅大廈安全的物品帶進或存放在大廈內。

11.6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大廈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牆或頂部展示、樹立、黏貼或懸掛任何標誌、文字、海報、旗幟、廣告牌、或告示等。

11.7 乙方及其承租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合法進行經營活動。

11.8 乙方可無償使用負1層食堂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折舊費由乙方支付。食堂下層為高壓配電室,但地下防水未做好,且無法根本解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一旦產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系。

11.9 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所有的停車場,室外固定車位 個,室內車位 個,除管委使用部分(管委使用的部分包括: )外,全部歸乙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2.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2.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①大廈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大廈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大廈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寫字樓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⑤大廈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或出現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況。

12.3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 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②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經權威部門鑑定存在嚴重缺陷, 實際危及乙方安全的。

③租賃寫字樓在出租前已存在抵押、產權轉移等產權受限情形的。

④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寫字樓用途,致使寫字樓損壞的。

⑤因乙方原因造成寫字樓主體結構損壞的。

⑥乙方利用該寫字樓從事非法活動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因租賃寫字樓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13.2 本合同簽訂後,任一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13.3 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3.4 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整改;逾期,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4.1 因甲方或物業公司無法預見及預防之原因,造成煙台高新區科技CBD創業大廈內電梯、消防保安設施、中央空調系統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干擾或不便,但有證據證明損害事件的發生系一方或他方過錯責任的除外。

14.2 因颱風、地震、海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爭端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先經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2 如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在任何方面成為無效或不合法,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16.3 本合同規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和補救措施,不應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據法律所應有之權利和補救措施。

16.4 甲、乙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銀行賬户等信息均以本合同記載為準;如有變更,需提前3天以函件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本合同約定的信息發送的函件均視為已收悉。

16.5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有補充協議、附件,甲、乙雙方均應簽字,加蓋公章、騎縫章,予以確認。

16.7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後生效。

16.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賃寫字樓協議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以做辦公之用,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租寫字樓座落地址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期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

1.租金為_____元/㎡,即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租金,於租金到期前10天繳納。兩年後租金以每年_____%遞增。

2.房屋裝修期為_____個月,即房屋計租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維修費及其他費用的繳納辦法:

1.物業費月標準為_____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2.水電費(含公攤):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部門繳納費用;

3.電話、寬帶費:乙方自行申請並繳納費用;

4.維修費:租賃期間,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由甲方負責維修,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的房屋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以保證出租房真實合法,保證房屋正常使用。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的相關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

3.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終止合同須向對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合同方能終止。

4.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5.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租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租賃房屋作為辦公使用,遵守法律及各項政策,不違法經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可以隨着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但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房屋損毀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租賃期滿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寫字樓協議 篇7

編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辦公之需現向甲方訂購租賃由甲方擁有全部物業權益可供出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租賃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產”)。

二、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該房地產的租賃定價為每月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賃寫字間每月租賃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在簽定本協議書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於一個月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的定金。

四、乙方承諾在簽署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後七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正式簽定《_____________物業租賃合同書》,簽定時乙方應將本協議退還甲方,在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協議書中的乙方已繳定金充抵租金保證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中規定,如乙方未能在《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與甲方簽署《_____________物業租賃合同書》,即視為乙方自行終止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並放棄乙方在本協議中規定的所有權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視為乙方對違約的賠償,甲方有權不予退回乙方已繳付的定金,並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租,而無須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悔約不向乙方出租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房產,即視為甲方違約,甲方必須在違約之日起十五天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本協議則隨之作廢。

六、該房產的用途為辦公使用的寫字間。

七、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調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協議簽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釋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於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lin/lze6o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