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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租賃合同(通用20篇)

承包地租賃合同(通用20篇)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王弼臣 身份證號碼:6102411 乙方(承租方):賈富旺 身份證號碼:6022417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並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承包地租賃合同(通用20篇)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於昌黎縣大蒲河鎮楊家營村村南,地塊名為“賈家墳”,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賈玉林承包地,西臨賈志宏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賈志廣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8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於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並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徵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築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9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王弼臣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賈富旺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並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於昌黎縣大蒲河鎮楊家營村村南,地塊名為“賈家墳”,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賈玉林承包地,西臨賈志宏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賈志廣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20_年,即自20_年8月9日至20_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於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並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徵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築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_年8月9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填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組面積約 餘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叁拾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甲方將以上土地出租給乙方用做養殖、種植、農產品深加工,不能改變用途。土地所有權必須歸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年每畝耕地為荒坡為 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須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一年土地租用金。若逾期兩個月無兑現租金,視為自動終止合同。

3、合同簽定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隨意變更土地承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無償提供給乙方現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方盡力保護乙方生產環境和日常生產關係的協調。

5、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徵用此地,乙方所建附屬物及損失的賠償金歸乙方所用。土地出讓金由甲方所有,此時甲方無條件退還剩餘期限的租金。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對該項目有優惠政策,由乙方享用。

2、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與承包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要保護好自然環境,搞好水土保持。

4、在生產經營期內,如對空氣、水源造成污染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生產過程中,需要工人時,在同行條件下,乙方應優先使用甲方的勞動力。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嚴格按合同辦事,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造成損失,有違約方負全部責任,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 。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務必遵守,若有違約,違約金為租金的30%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為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王x 身份證號碼:x 乙方(承租方):賈富旺 身份證號碼: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並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於昌黎縣大蒲河鎮楊家營村村南,地塊名為“賈家墳”,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賈玉林承包地,西臨賈志宏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賈志廣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10年,即自20__年8月9日至20__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於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並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徵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築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__年8月9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於地租賃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四至及畝數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畝數:約50畝。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為每年 (¥ )。實行一年一支付,即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租金。

四、甲方保證此林地產權清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

五、乙方對所租賃的林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租。

六、如在租賃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實行其他開發建設需徵用此林地時,此合同無條件終止,但甲方應從徵地補償款中向乙方支付當年投入的成本

七、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租賃經營,在同等條件下,只有優先租賃權,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租賃經營,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治理成果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發包方): 浠水縣蘭溪鎮袁壠村委員會

乙方(承包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經村民大會表決通過,以公開協商方式將葉奄山(村級用地老林場)以租賃經營方式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將租賃轉的土地用於: 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三、土地租賃時限

土地租賃期限六十年,從20xx年二月七日至20xx年二月六日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更改土地租憑年限不足六十年時,甲方應用另立合同的方式無條件向乙方補滿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賃租金

1、租賃期限內,土地租賃總租金人民幣合計 萬元。

2、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承租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土地租賃合同。

五、土地租賃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賃租金已於 年 月 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六、租賃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租賃土地為葉奄山(村級用地老林場),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類型為:荒山

七、租賃土地交付

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應當將租賃土地交付給乙方;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金;②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續租時,按本合同約定收回租賃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與乙方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賃租金。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無論種植、養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預;②租賃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徵佔補償標準,有權獲得與乙方投入相應的補償;③可以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出租或發包給他人經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②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對租賃土地,乙方有權重新進行規劃改造,規範經營。

十、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與此同時,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全部投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3、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該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租賃期內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礎設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補償款,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按乙方投入額的十倍予以賠償,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終止或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設備屬土地發包方所有。

2、乙方對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建築物、附屬物、附屬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臵權,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3、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種植的經濟作物、苗木、果樹等難以移植的,由有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4、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進行更新改造 ,由甲方對乙方予以合理補償(具體以審計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在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如果乙方從事農業經營項目,爭取的國家政策扶持及有關資金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雙方約定:本合同不因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解除。

5、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賃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申請縣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填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組面積約 餘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叁拾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甲方將以上土地出租給乙方用做養殖、種植、農產品深加工,不能改變用途。土地所有權必須歸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年每畝耕地為荒坡為 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須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一年土地租用金。若逾期兩個月無兑現租金,視為自動終止合同。

3、合同簽定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隨意變更土地承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無償提供給乙方現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方盡力保護乙方生產環境和日常生產關係的協調。

5、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徵用此地,乙方所建附屬物及損失的賠償金歸乙方所用。土地出讓金由甲方所有,此時甲方無條件退還剩餘期限的租金。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對該項目有優惠政策,由乙方享用。

2、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與承包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要保護好自然環境,搞好水土保持。

4、在生產經營期內,如對空氣、水源造成污染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生產過程中,需要工人時,在同行條件下,乙方應優先使用甲方的勞動力。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嚴格按合同辦事,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造成損失,有違約方負全部責任,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 。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務必遵守,若有違約,違約金為租金的30%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為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一份。

附:土地平面圖(注土地平面圖可有甲乙雙方協定提供,該合同為租用合同,主要經營種養殖業項目)

發包人羣眾代表簽字:

發包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承包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村委會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 胡大村面積____ 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南起胡大村進村的水泥大路,西至_與相鄰村交界,東至通村新路,北至相鄰村交界。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由於這些土地涉及的村民比較多甲方分四組選四個村民代表和乙方籤合同,由每組的村民代表 代簽合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十四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地每年人民壹佰元整,水田每畝壹佰伍拾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第一年乙方付甲方一年租金,第二年乙方付甲方二年租金,第四年乙方付甲方剩下的十一年租金,十一年租金分三次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根據國家政策補償乙方。

3.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 ____年_ __月__ 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9

發包方:__北呂村 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於 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不得種植大型灌木影響周邊農作物,不得建造建築物,不得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 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共計人民幣_____ 元。

2.乙方於_ _年__ _月__ _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乙方不得因為土地開發利用影響周邊土地的農業生產。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政府建設徵用該土地,乙方應無條件的讓地,合同解除。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0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土地

第一條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台、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土地用途

第六條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交付

第十條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第七章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税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甲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

X年X月XX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3

農村土地生產承包責任人: (以下簡稱甲方) 農村土地流轉承包人:長沙市望城區創熹生態農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農民自由流轉承包有關政策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夫,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土地流轉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流轉承包情況

1、流轉承包土地所屬村組:

2、流轉承包土地面積:

二、土地流轉承包形式、租賃費用和租賃期限

1、承包形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同意將上述所屬村組土地流轉有償租賃給乙方經營。流轉承包後,乙方將按照有關國家政策統一管理、耕種。

2、租賃期限:本合同租賃期限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約定。

3、承包費用:乙方按照每年稻田 元/畝,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用,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時先期支付 費用,工程完工後一次性支付租賃期間全部費用。

4、續租:本合同租賃期限到期後,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的原則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優先流轉承包經營權,重新簽訂土地流轉承包合同。

三、合同生效及違約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至租賃到期,本合同終止。 1、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如有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由違約方負責全部責任及損失。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各農户流轉承包合同簽名附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委會(監督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價格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畝。合計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年 )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

鑑證人: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甲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甲方應協助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辦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廣農業科學技術,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面積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承包經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的承包期限,即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超過期限不受法律保護)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每畝租金__元(摺合小麥__斤),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土地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方式為:以合同簽訂時每畝小麥斤數乘以市場平均價。

2.簽訂合同時交保證金__元,_月_日前交__元承包金,餘額部分_月_日前交清,同時保證金轉為租金,以後每年_月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當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後再種地。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清土地承包金,有權將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同時追償乙方所欠的土地租金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上級政府給予農户的各項涉農補貼仍有農户領取。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乙方處理好各項矛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承包期內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 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乙方有權獲得自建部分建築設施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年承包金總額的_%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縣主管部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簽證單位各執一份,鄉鎮農經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羣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重慶市鎮 村 組合計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地塊名稱及使用現狀: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180元每年每畝。

2、荒地第一年乙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與甲方,從第二年開始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

3、針對第一年對種植有農作物的土地,除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外,第一年再支付80元每畝的青苗補助費。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為每年的12月25至30日。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20xx年元月1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承包範圍養殖超過3箱的蜜蜂。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並報 村和潼南縣羣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村和 潼南縣羣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代表簽字:

鑑證方單位(簽章): 鑑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閒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於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節能保温建材廠生產加工使用。

二、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水泥路南側3.6畝價格畝,後面6.5畝/畝,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付款辦法:乙方籤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税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20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

甲方將其經營的古牧地(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大棚蔬菜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轉包期限不得超過 年)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金 元(大寫: )作為轉包金。每年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方式支付轉包金。

1、( )年一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轉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雙方權得和義務的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包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後收回流轉的土地。

2、在土地轉包期內甲方與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的承包關係不變,所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包括了一事一議和籌資籌勞)。

3、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農用設施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

5、乙方在轉包土地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7、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合同期滿后土地保持良好。

8、其他約定:

1全部被徵收、(1)當甲方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國家徵收、徵用後徵用,甲、乙雙方的合同關係終止,村集體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補償轉包前形成的歸所有者,轉包後形成

2部分被徵收、徵用。甲、乙的歸乙方所有,青苗補償費歸甲方所有處理。 雙方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涉及土地各種補償費、補助費按○

(2)轉包期內發生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補助歸乙方所有,但不能因該因素對抗甲方收益。

(3)國家給予的土地流轉補貼應根據明文規定來實施,如果是補貼給流轉土地的農民就歸甲方,如果明文規定是補貼給合作社的就歸乙方,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歸乙方自行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因政府徵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費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甲方必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每畝500元,此款不含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 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必須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 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街)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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