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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精選17篇)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精選17篇)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

甲方:(出租人) 電話: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精選17篇)

乙方:(承租人) 電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後,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市 號 、間數: 、樓層: ,共 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用於 ,乙方支付租金。具體協議如下:

1、租期條款: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為第壹年的租期;     年3月15日至20__年3月14日期間為第貳年租期。

2、租金條款:第壹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第壹年租金支付時間為:     年2月份交納拾萬元整,    年3月份交納伍萬伍仟元整;第貳年租金為人民幣拾陸萬元整(大寫),第貳年租金支付時間為:    年2月份交納拾萬元整,20__年3月份交納陸萬元整。

3、乙方要求續租時,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甲方一個月內不予答覆的,合同視為自動繼續生效一年;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但要留有合理期限便於乙方搬移房屋內的乙方的物品。

4、甲方允許乙方轉租第貳層、第叁層、第肆層的租賃房屋(第壹層街面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乙方應愛護室內外甲方所有的水電設施等。各類水電設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除或損壞的,乙方應照價賠償。室內乙方的設施如因甲方原因損害,甲方應照價賠償。租賃期間乙方如需進行整體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

5、乙方在租用期間水費、電費自負。

6、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導致消防事故的,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其損失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導致消防事故的,造成損失,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7、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使用出租屋,在該出租屋內禁止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8、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保持房屋清潔,不得在樓道亂堆雜物。

9、違約責任:乙方違約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違反本協議,終止履行本協議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未按時出租房屋造成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負責賠償損失;乙方違反本協議,終止履行本協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滯納金的計算方式:按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為標準,以從該年度違約逾期支付租金之日起至該年度的租期到期之日止期間內租金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金額為滯納金金額。違約金計算方式:從違約之日起至本協議租期到期之日止期間內的租金金額為違約金金額。

10、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收 條

今收到 的第壹年房屋租金人民幣拾萬元整,租賃的房屋為 市 路 號 的貳間半屋壹至肆層房屋(含第壹層街面屋)。特此證明。

收款人: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本人所屬之坐落於蘇州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村(弄)________幢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併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上款所屬房屋租賃,甲方和乙方願意承租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居間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用,其中甲方承擔________元,乙方承擔________元。

三、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月)先付後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租賃期滿,乙方無違約、欠費。則甲方應全額無息返還該保證金。

四、該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若甲方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按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租賃期滿乙方不在續租,則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還甲方並結清相關費用。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對室內設施進行清點,如有短缺,則可據實自行向乙方索賠。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__月支付一次租金,並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賃保證金在籤本合同時即時支付。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該房屋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以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六、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僅作____使用。乙方在租賃使用期間發生的水、電、煤、電話、有線、物業、停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時繳納至相關收費部門。合同簽訂是讀數:水錶________,電錶________,煤氣________.

七、甲方須保證該房屋建築結構無質量問題,屋內設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結構設施的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視為違約。

八、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及其它費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損壞內部設施或從事違法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租賃期內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房屋及其設施的,則乙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由此發生的人身傷亡,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違約責任: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保證金;損失超過保證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和保證金總額的,乙方應據實賠付甲方;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租期結算,甲方退回剩餘租金及租賃保證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3、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按一個月租金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租金、租賃保證金按實結算。4、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則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的,則由雙方各自承擔;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的,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租金、保證金按實結算。

十、乙方使用的物品有:□洗衣機□冰箱□空調□彩電□熱水器□微波爐□電話□飲水機□沙發□衣櫥□餐桌椅□煤氣灶□脱排機□固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居間方義務:居間方應協助雙方進行交房時的物業交割事宜,至交割完畢,居間方義務與責任完成。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的,如有需要居間方可出面協調雙方糾紛,協調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處理。

十三、甲乙雙方在此申明,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均已理解並表示認可並願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協議一經雙方簽署後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方備檔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並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居間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經辦人: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日期:日期:日期: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3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____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1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1、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號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號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

(2)、

(3)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

(2)、

(3)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乙方承諾按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賃合同前1個  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4、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幣)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____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5、其它費用  

5-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  

5-2 乙方負責支付的1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____。  

5-3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月的租金,即( 幣) 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  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6、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6-2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  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進行。  

7、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__幣)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8、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9、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9-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1)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____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1的,1方可書面通知另1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1方,應向另1方按月租金的 ___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1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10、違約責任  10-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本合同租金條款。  10-2 在房屋轉租期間,非本合同約定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 乙方未按約定或者超出約定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4 房屋轉租期間,在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0

1、其他條款  1

1-1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後的15____日內,應由甲方持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和乙方的身份證明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由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出具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 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1切責任。  1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

(2)

(3)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  有同等效力。  1

1-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1方違反本合同,另1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

1-4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1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任選1種):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

1-5 本合同連同附件1式____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1份,(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1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甲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人機構名稱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於_____小區_____幢_____室(其中一間)出租給乙方,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須共同遵守。

一、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期為_____個月。

二、租金:月租金為_____整(¥),押金為_____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於甲方租金_____整(¥)。

三、該出租房室內外裝修,設備購置及水、電、暖、衞生等費用均由乙方(包括其他合租者)交納。

四、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現狀結構(包括房屋牆壁、屋頂、地面,不得隨意打洞及拆裝),如需裝修,租賃關係終止時,其裝修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購買。

五、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不得用於從事違法活動。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使用安全,因不慎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轉讓他人。

七、本合同期將滿,如乙方繼續租用本房屋,應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租賃期屆滿,如乙方尚未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可將房屋另租與他人。

八、本合同租期屆滿時,乙方在交回房屋鑰匙時,必須保證房內的一切設施的完好(包括室內電照、水暖管道、門窗玻璃等)。如有損壞,乙方必須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執行:

一、商鋪相關信息

1、租賃鋪面房屋地址、面積、現金價值、用途

2、租賃房屋位於躍進路人民小區側向店面第一間120㎡;

3、從第一年開始,商鋪每月租金為2200元整

4、乙方租賃該商鋪用於經營,不得私自轉租;

5、乙方享有店面轉租的權利,但需和甲方進行協商。

二、租賃期限為一年

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承諾優先出租給乙方,合同期滿後租賃價格按當時經濟情況雙方商定為準。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後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時間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還需支付兩月押金_______元。每年上漲金額不能超過150元整。

四、合同到期處理方式

如一年後,乙方不再續租該商鋪,則商鋪裝修歸甲方所有。如未滿一年,則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圍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無法正常經營,乙方可提前提出終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________元。

五、未按時交付房租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每推遲一天按年租金的2%計罰,甲乙雙方如不履行合同給雙方造成損失,所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賠償本合同期內一年年租金額,同時在到期時間,乙方沒能按期搬出則按每月違約金壹千元交給甲方,以此類推。店面靠臨街牆面及牆體外推2米內,乙方可以用來做廣告位和車位。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北京市

法定負責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北京市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房屋結構為磚混,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 ,小寫( )。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年結算一次,付款日期為每一付款期前 天,乙方向甲方交納下一期租金,先付後用。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押金(違約金)元整,合同終止後,如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甲方將押金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八條 管理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應定期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並負責修繕及修繕所需費用。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由於乙方不慎造成的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方管理問題造成乙方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滿後或退租時,乙方應將所租房屋原建及新建設施、裝修無償移交給甲方,甲方已認可的除外。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費 元/噸

(乙方如單設水錶按數計價,否則,按該水錶計數均攤)

2、電費 元/度

3、供暖費 元/平方米/年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的收費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如發生政府明令調整上述有關費用時,以政府文件及通知辦法上浮或下調收費標準,費用由

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交還給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正式書面要求,甲方應在對外承租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的請求,雙方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約定

1、 承租的房屋轉租的(含分租)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聯營、入股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另有約定除外)

3、 拖欠房屋租金、水、電、暖及其它費用累計達15天的;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其它任何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和軍隊建設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該房屋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限收取。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逾期未交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付款期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違約金。逾期15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7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的房屋租給乙方,並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僅為居住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起。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保證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後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鑰匙等交給乙方。

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有線電視月租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的結構和設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內外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

3、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算作違約處理。

七、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若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房屋其他任何情況,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則找律師網上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在房屋所在地提起訴訟

5、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

若水、電、等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八、違約處理: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剩餘房款,如不足低過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應按照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回剩餘房款及保證金

九、補充條款:水錶讀數_____度,電錶總讀數_____度,門鑰匙1把,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電話:電話: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出租房屋地址: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房屋租賃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乙方如期交還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租賃期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元(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條 租賃期間其他費用

1、甲方:房屋和土地的產權費用由甲方負責。

2、乙方:自己生活使用的水費、電費。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責任由甲方負責(因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六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未按期交納應由乙方交納的水費、電費等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第八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保持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訂立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9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間數、建築面積、房屋質量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衞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____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鑑(公)證意見: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0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房屋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人。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務部門繳納税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租金

租金標準:_____元/,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户,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户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户。

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

第六條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

房屋租賃税費

衞生費

上網費

車位費

室內設施維修費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

第九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___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備案證明編號:

經紀人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1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  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現實中 ,合同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關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時間等事項,卻忽略了一些不常見的問題。而正是由於對這些問 題約定不明,往往導致租賃糾紛產生。我律師事務所結合多年來辦理房屋租賃糾紛案的實踐,針對一些容易被當事人忽視,而又可能引起爭議 的問題,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希望能為當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供法律幫助。

一、無效租賃合同及其處理

按照《民法典》第6 條和《民法典》第58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確認無效後,其處理上主要是承租方騰退房屋 ,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頂。承租方實際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還租金 ,作為租賃期間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損失。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 責任。因此,簽訂租賃合同前,雙方應盡職調查,避免簽訂無效合同。以下介紹幾種常見的無效合同。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有這麼一個案子,某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給某公司,雙方約定了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承租方進入後對大廈進行了裝修。幾個月後 ,承租方以《租賃合同》無效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房產公司返還其已經收取的房租,及該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並賠償其損失 。經查,房產公司系大廈的建設單位,該大廈尚未辦理整體驗收手續。另外消防支隊同意大廈投入使用,但《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未簽發。法院認為,依照我國《建築法》的規定,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廈不具備出租使用的條件 ;房產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時,沒有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也未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根據我國 《消防法》的規定,消防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的規定。依據 《民法典》的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違反了《建築法》和《消防法》的強制性規定 ,應認定為無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效力時,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訂的法律和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 規為依據。由於《租賃合同》違反了上述兩部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然無效。現實中,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況很多 ,作為承租方很難查清房屋是否驗收合格,因此為避免此種無效合同風險,承租方除盡職調查外,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 ,以保護自己一方權益。

2、違章建築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這裏定義的違章房屋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或不按主管部門許可而擅自建築的房屋。違章房屋大體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權即擅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不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國家的土地使用權 ,不能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尚未取得建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批准文件的情況下擅 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下,建造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該房屋用於出租,則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法律 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雖然現實中這兩種情況下,建造人可能通過補辦相關手續後,還可以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但租賃合同雙方畢竟 要承擔無效合同的風險;三是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用途的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租賃合同。我國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用途都有嚴格的規定,實踐中違反土地用途的 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將非商業用途的房屋作為商業用途的房屋出租,以獲得較多的租金,但國家的土地出讓金受到損失 ,並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這種租賃合同當然認定無效。

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屬於違法建築的房屋不得出租”。 違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違章房屋出租,作為承租一方防範的唯一辦法就是租賃前認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產證照,沒有產權證或與產權證登記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賃。當然,個別承租人出於其他目的明知是違章房屋仍要租賃的 ,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但這種風險未必能規避。

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三)租賃房屋”。因《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該條為強制性規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為無效合同。

律師意見: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對該區域動遷情況進行調查,避免因簽訂無效租賃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害。

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問題

網上看到一個案例:張某將自有的xx年期租賃合同,並對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條款做了 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後,李某依約交付了租金並裝修了房屋,開始營業。因該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興隆。半年後 ,市場租金普遍上漲,張某有些後悔,於是以租賃合同未經備案為由,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解除合同,雙方因此產生爭議。那麼 ,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無效呢

1、關於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法律規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 、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並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該條規定以“應當”對登記備案加以規定,立法宗旨在於要求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 。因此確認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在於該條規定是否為強制性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 3條規定:“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答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 ,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32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一)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 ,並可處以罰款;(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處以罰款;(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 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為無效,但是鑑於它屬於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 題。

公安部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規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户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請登記,經審核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可見出租私人或單位所有房屋用於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門,又要到公安機關登記。

筆者認為,未辦理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應認定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行為是諾成性行為,只要雙方當事人就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對房屋租賃的合同進行備案,主要是便於行政機關管理的需要 ,登記備案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論上屬於對抗要件主義,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據《民法典解釋》第9條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 他物權不能轉移”,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不應成為強制性規定。現實中由於法律宣傳及管理環節薄弱,以及當事人嫌手續麻煩 及規避一些税費,公民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相對法人間的少一些,但出於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師建議租賃雙方應進行登記備案 ,以減少合同風險。

2、出租房屋應辦理的法律手續

⑴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⑵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市、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時應提 交以下相關文件: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經辦人的證明文件、城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⑶在市 、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三、房屋維修責任的相關法律問題

房屋維修責任應該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國務院發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買出租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 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以下簡稱意見)第 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民法典》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的 ,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從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看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一種法定權,即無須當事人約定,承租人當然即享有的權利。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並不是其在任何時 候都享有的一種現實權利,只有當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時,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條件下由實現優先購買權的可能性轉變為現實的權利。

2、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現實中常出現的問題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況下將房屋所有權轉讓,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此情況應區分受讓人是善意還是惡意,一是善意,即受讓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其購買並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 。租賃合同如經過備案,承租人可依法對抗受讓人,申請撤消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如租賃合同未經過備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權利 。賠償範圍是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在合同中確定違約賠償標準是必要的;二是惡意,即受讓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而購買 ,那麼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權。

3、優先購買權的轉讓和繼承

優先購買權一般不能轉讓或繼承。但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 條第3款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 ,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民通意見》第 9條第 款規定:“承租户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 ,在租憑期間,承租人死亡,該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准許”,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 ,則承租人死亡時,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應視為享有優先購買權。

4、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

按《民通意見》第19條第2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 新房主繼續有效”;《民法典》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 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即“買賣不破租賃”。

六、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相關問題

1、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承租人的權利

為説明此問題,我們假設一個案例。甲租賃乙的臨街門市房經營餐飲業,雙方簽訂為期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支付當年租金 ,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飯店生意日益興隆。半年後,甲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賣該飯店的傳票。原來乙在出租甲之前已將該 門市房抵押給銀行,後因還不起銀行貸款,被銀行申請法院抵押拍賣還債。租賃時,乙未告知甲抵押的實情。甲損失慘重,租賃權益無法保障 ,被迫停業。

我國《民法典》第 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 ,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也就是説,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後,那麼出租方的權益優先保障,可以説是“抵押不破租賃”;反之,已登記的抵押在前,出租在後,根據物權優於債權的民法原 則,租賃關係應予以解除。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賠償。

對於租賃關係在先的民事行為,我國立法充分保障承租人的權利不因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受到侵害,但也不是無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 5條第2款規定:“對第三人為自己的利益依 法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可以繼續佔有和使用該財產,但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3 條第2款規定:“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 ,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在進行房屋租賃時,承租方一定要查驗出租方財產的權屬情況,如要求出租方提供產權證、使用權證明等材料,並核實該財產是否存 在抵押、查封等權利瑕疵。如果該房屋存有權利瑕疵,且仍要租賃,那麼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以彌補風險出現時的損失 。鑑於該方面的知識比較專業,建議聘請律師等專業人士提供服務,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租賃房屋不可作為工程款優先權執行標的

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將自有的臨街商業房出租給乙,租賃用途為咖啡屋,甲同意乙對房屋進行裝修,並詳細瞭解了裝修方 案,約定了租賃合同終止後裝修添附物的處理。乙進駐後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並將整個裝修工程承包給裝修公司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 約定工程價款。期間因乙其他生意失敗,造成資金嚴重不足,不能按承包合同支付裝修工程款,丙按承包合同完成裝修後 ,多次向乙催要工程款未果,於是將乙訴至法院,申請法院依法將該房屋拍賣,裝修工程款申請優先受償。

《民法典》第286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賦予建築企業對工程價款享有法定優先權,即“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 、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 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從立法本意上為保護建築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價款請求權,但由於該兩條規定過於籠統,邏輯不是很嚴謹 ,各方對此理解不統一,實踐運用反倒引起很大爭議。而許多建築企業彷彿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只要發包人不給付工程款 就按該條規定請求法院依優先權處理,而不考慮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本案中承包人請求優先權,忽略了一個重要的條件 ,即承包人法定優先權指向的標的物應為發包人的不動產,如果是第三人的,則法定優先權不成立。上述論述雖未明確體現在具 體條文中,但按拍賣相關法律規定,拍賣的財產應該是債務人的,而不能是第三人的。本案中,出租人的房屋不應成為建築工程合同中 債權執行對象。

為避免出現工程款優先權爭議對自己一方產生不利影響,出租人應提前在租賃合同中與承租人協商約定,承租人應就其向承包 人按約支付裝修添附工程款向出租人或承包人提供適當的擔保。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擔保的具體方式由出租人根據具體情況提出要求 。承租人未按時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義務的,構成承租人嚴重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按設定的擔保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責任。

七、租金支付問題

1、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 ,由承租人賠償:(四)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起訴時可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財產。《民法典》第 36條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2、支付租金時效問題

996年4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甲公司租用乙公司房屋,租期八年,每年租金5萬元 。xx年2月甲公司搬走,但沒有與乙公司解除合同。到xx年8月乙公司來人帶來一文件到甲公司 ,稱甲公司要付欠的租金40多萬元及滯納金。原來甲公司經辦租房的經辦人及有關領導現已都離開了,單位裏都沒有人知道租房合同沒有解 除這件事,幾年來也沒有人來催房租。因不知來龍去脈,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文件上面簽上“已收到”。

本案涉及支付租金時效問題。按《民法典》第 37、 38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 計算……;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乙公司應於xx年4月之前催要最後一年的租金 ,否則應當認定已超過訴訟時效。但這裏涉及一個問題就是如果xx年2月甲公司搬走,致使乙公司不能及時找到甲公司催繳租金 ,可以視為因“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的,訴訟時效中止。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文件並在上面籤“已收到”,只表示收到文件,並不表示對文件內容的“自願履行”,因為其職權上也沒有能力做出履行的意思表示,因此對本案的訴訟時 效的計算沒有影響。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是一個重要條款,一般雙方都很重視,但提醒合同雙方應注意時效問題 ,因租賃合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時效為 年,屬於特殊時效,爭議出現應後及時主張權利,避免喪失勝訴權。

八、轉租問題

1、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經出租人同意

《民法典》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 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按以上兩個法律、法規的規定 ,承租人轉租房屋是可以的,但事先應徵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條款,出租人可對轉租附加一些 必要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承租人轉租房屋所獲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對價 ,出租人作為產權人當然有權從中提取一定的收益。一般情況下,承租人轉租房屋的目的就是為了對租賃房屋的收益,按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 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因此轉租後承租人義務應該是加重了,所以法律應該允許承租人從轉 租中獲益。

鑑於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因此在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收益分配比例,該比例中應考慮承租人後期對房屋修繕的投入 ,確保公平,避免出現糾紛。

3、房屋轉租後次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在房屋轉租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出租人轉讓房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同等條件下均享有優先購買權,次承租人因已經實 際佔有、使用房屋,因此其優先購買權優先於承租人。這裏還涉及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次承租人購買了租賃房屋後 ,租賃合同是否解除

我們認為,次承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其取代了原合同出租人的地位,原租賃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轉租收益權依然存在 。那麼在合同有效期內,次承租人需向承租人支付轉租收益,否則會損害承租人合法利益,不符合“買賣不破租賃”的法律宗旨。

九、租賃合同解除問題

1、租賃合同解除的相關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的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3

甲方:(出租方)某物業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營業商鋪,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積:13個平方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3.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正,計元,租金每半年結算1次。

本着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個月的前15日內交付給甲方。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5元計算,由乙方與租金1同交付給甲方。

4.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營業用房使用。

5.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6.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實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轉租第3人使用時或第3人互換房屋使用時,或以該房屋使用權與他人合作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時的,乙方負責賠償給予修復。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為元,乙方期滿後退回。

7、合同終止時的財產歸屬合同終止,乙方應將房屋交還給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動產歸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間裝修投資,分2種情況確定歸屬:

1、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裝飾投資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因甲方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合同終止時,甲方根據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8、違約責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1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1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額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合同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直轄市、市、建制鎮的房屋租賃。

第三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擔人居住或提供給其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均應遵守本辦法。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對亨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它租賃條款。

第八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 個月提出,並經出租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履行承租。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困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件;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提交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中請經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託的機構審查,並頒發《房屋租賃證》。

第十七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賃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賃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户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第十八條 嚴禁偽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房屋租賃人當事人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

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計6 個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閒置6 個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七)故意破壞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土地收益上繳辦法,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管理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

入基於財政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國務院頒發有新的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六條 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徵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

第二十八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並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 轉租合同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一)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以罰款;

(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絢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未設鎮建制的工礦區、國有農場、林場等房地產租賃,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發展農村經濟,甲方將 地租給乙方,用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_________畝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自動續租,租金另行協商。

三、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合理利用土地。

2、按照協議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用地手續。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 協助乙方協調與政府及各部門、附近村委及村民之間的關係,以確保乙方項目的如期開辦和正常經營。

6、保證承租土地水、電、路的暢通。

7、在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出租該地塊。

8、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審批經營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在承租土地上興建建築物、構築物、購置設施設備等。並對上述財產享有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土地的轉租

1、在租賃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2、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承租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甲方不得妨害第三方使用土地。

六、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或正式協議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在土地租賃期間內,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剩餘年限給予相應的賠償。

七、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約定土地收回或出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額為乙方投入財產的30%,並賠償損失。

2、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標準,並保證乙方對承租土地的正常利用,否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交租金和已投資額的兩倍支付賠償金,但經雙方協調同意協調變更的除外。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協議簽訂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以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室兩廳房屋租賃給乙方,建築面積102平方米,室內水、電、氣、熱水器等設施齊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的;

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合同簽訂繳費一季度,後期繳費提前一月交付一次。收費由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給甲方。押金_________元。合同期滿無室內以及用品損壞退還押金。

乙方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按時交納。過期交納發生的相關問題乙方負擔所有費用。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一(承租人版) 篇17

立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該房屋設定抵押。

房屋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租賃期限為年,自年年租金按個月為一期結算,以現金、網銀或銀行轉賬等形式支付給甲方,由乙方在每期首月的5日前繳付當月租金。

三、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元整(¥元)作為房屋租賃押金(保證金),若乙方支付過房屋租賃定金,則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定金轉為部分押金,再由乙方支付其餘押金。

乙方在租賃期滿之日繳清租賃應付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房屋租賃押金(保證金)無息退回乙方。

四、甲方已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

乙方已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甲乙雙方已分別審查並確認對方文件的真實合法性。

五、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在付清水、電、煤氣費、管理費等應付費用後,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給乙方使用,同

時保證屋內附屬設備、設施能正常運行及使用。

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2負責房屋和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設備正常的維修費用。

如甲方應及時進行房

屋及設備維修,因甲方延誤維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或因房屋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負責賠償,由雙方協商決定。

3租賃期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滿之日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若甲方繼續

出租該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4甲方因該房屋發生任何經濟及產權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乙方有權繼續執行本合同至合

約期滿為止。

如因此而導致乙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期交納房屋租金。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或轉租、轉讓、分租或與他人互換房

屋使用,乙方保證不改變房屋用途。

3如需與他人合作使用房屋或利用該房屋進行聯營、經營均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

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4因使用需要進行房屋內部裝修,須經甲方同意。

5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

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房屋。

因此延誤房屋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6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

7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內安裝或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及儲存有危險、易燃

等違禁物品,或在該房屋內進行非法行為。

8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原配置的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房屋,

乙方應當提前30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9租賃期內,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通訊)費、電視收視費、屋使用費由乙方承擔,並如期繳納,逾期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承擔。

10乙方於租約期滿、解除合約或終止合約時,應即時遷出及交還該房屋給甲方,如有任何

遺留物品,甲方有權作出處置。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違約方應以等額於押金的金額作為違約金予以賠償。

如仍不足彌補因此而造成之直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仍應作出賠償,賠償應以實際損失為準。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金。

逾期超過7天視為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沒收押金(業主同意繼續租賃的除外)。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7天視為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除退還所有已收款項外,還須支付等額

於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4、租賃期滿解除合同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人為損壞的,則在乙方押金(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期期間,合同一方均有權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須退還押金,並支付等額於押金金額的違約金給乙方;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作為賠償(雙方協商後相互同意的情況除外)。

6、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續訂承租合同或已解除合同後,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甲方還有權按月租金額20%收取違約金。

7、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8、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八、租賃期滿,乙方不得破壞房屋原有裝修,應以原狀交還房屋給甲方。

一切嵌裝在牆體內的裝修(包括乙方已徵得甲方同意改變的裝修部分),乙方一律不得拆爛、損毀及拆走,同時甲方不予補償。

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動的財產均可搬走。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租賃雙方當事人應當自簽訂、變更合同之日起1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甲、乙雙方已知悉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相關事宜。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銀行卡號:

簽訂時間: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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