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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機具租賃合同(精選3篇)

大型起重機具租賃合同(精選3篇)

大型起重機具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 簽訂地點:

大型起重機具租賃合同(精選3篇)

承租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租賃物

1、名稱: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

3、質量狀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個月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條 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

租賃物的使用方法:

第四條 租金、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寫):   ;

2、租金支付期限: ;

3、租金支付方式:       。

第五條 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

第六條 租賃物的維修:

1、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承擔: ;

2、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承擔: 。

第七條 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 天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其計算方法是:

第八條 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壞租賃物。

租賃合同期滿時,對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二條 租賃期屆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 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 。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電 話: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電 話: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大型起重機具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訂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大型起重機具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碼: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因建築施工需要,需向甲方租用建築機械和週轉工具(以下簡稱租賃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名稱、數量、租賃價格

以上租賃物的類別、數量根據乙方的預計而填列,其具體規格、數量以雙方簽字的發貨明細表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具體以乙方到甲方倉庫提貨之日起到乙方用完租賃物,並將租賃物送回甲方倉庫按規定驗收完為止。(不足半月按半月計費)

第三條 押金的交納

乙方按租用租賃物原值的_________%交納押金,計__________元,簽訂合同時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額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萬分之八交納違約金。

第四條 租費的結算與交納

租費的結算以雙方簽字的收發貨明細填列的時間、數量和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租賃單價為依據,自乙方到甲方倉庫提貨的當日起至乙方將租賃物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完的當日止,連續按日記費(不扣除節假日)。租費於每月25日結算一次,乙方必須於每月月底前付清當月租費。

第五條 租賃物的使用、維修與保養

乙方對所租用租賃物的使用、維護與保養負有全部責任。乙方對所租租賃物要正確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按時維修塗油。鋼管不準切割、打孔,鋼模板不準打孔。送回租賃物前,應對租賃物進行維修整理、清理、塗油,達到甲方的租賃物驗收標準。若有損壞,要按甲方的維修規定交納維修費;若有丟失或嚴重損壞,按以下價格交納賠償費:鋼模板180元/M2,U型卡 0.45 元/個,鋼管 19 元/M,扣件 6.0 元/套,頂託絲槓28.00 元/根。甲方的《租賃物驗收標準和維修賠償標準》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必須向甲方按規定交納押金後,方可提貨。

2.乙方每次提貨時,必須持有發貨通知單、合同、提貨人身份證證明等方可提貨。期間更換提貨人時,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產生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甲方指定倉庫提運租賃物,用完後將租賃物送回甲方指定倉庫,並按甲方要求和指定位置整理、歸垛、歸倉、驗收.其運費、裝卸費、搬運費均由乙方負擔。

4.週轉材料提貨時,乙方應按發貨明細檢查數量和質量,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任何問題,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焊接頭鋼管不能用於扎架子,否則後果自負。

6.乙方對合同的修改或達成相關協議必須經甲方蓋章承認方為有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將租賃物轉移到合同簽訂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將租賃物轉讓第三者使用,需徵得甲方同意或另籤《建築機具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追回租賃物並加收租賃費30%。

2.乙方如不能在每月月底前付清當月租費,逾期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由青島市四方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將所租租賃物全部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完並付清全部租賃費、維修費、賠償費、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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