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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車輛租賃合同(通用20篇)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通用20篇)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通用20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及用途

1.乙方承租車輛具體車型車牌、租賃車輛的車況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租賃車輛用途為:運輸。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賃期限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體租賃時間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租金為每輛車每月元,租賃車為輛,支付方式為現匯;

3.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結算上月租金。

第三條車輛事故處理及保險理賠

1.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保險。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等車輛損壞、滅失,乙方應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並通知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甲方無條件配合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的一切事宜。事故賠償費用,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部分依法處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按時收取租金;

1.2甲方對乙方營運業務及駕駛員的信用有知情權,乙方應配合甲方瞭解,乙方不得隱瞞;

1.3租賃期間,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車輛前提下可以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輛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糾紛等情況,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運輸損失;

2.2甲方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對車輛及營運手續進行年檢、年審,乙方承擔正常的且有正規票據的費用,因年審、年檢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手續脱審,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運輸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甲方保證不干擾乙方正常的營運使用;

2.租賃期間,乙方須使用國標柴油並保證車輛日常維護保養;

3.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外發布對甲方及租賃車輛不利的語言或作出其他有損甲方及租賃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車輛維修管理

1.租賃期間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

2.車輛在交付使用1個月內,若車架、車廂、發動機、傳動、電路等主要設備系統發現損壞或故障,經確認非人為造成,甲方應為乙方更換車輛,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七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1.1逾期交付租金超過30日;

1.2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2.1甲方交付的車輛的車況及手續無法達到運輸要求,同時經調還仍然無法達到要求的;

2.2甲方隨意干涉乙方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3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處理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等。

第八條合同期滿

1.乙方應於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交還租賃車輛。車輛交還時的車況按第一年新車的30%折舊,第二年的25%折舊,第三年的20%折舊,以此類推;

2.乙方如繼續租用租賃車輛,應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續租,乙方應提前十天告知甲方,並與甲方續簽租賃協議,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車輛,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2.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租,乙方未及時交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還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3.租賃期未滿,若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租賃車輛付出的保險費、管理費、保養維修費等一切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賃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深化改革,增強企業活力,進一步發揮企業管理,個人自主經營的優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車輛經營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客運車輛的租賃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以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將 牌 座 型客車一輛,牌照號川M ,自編號 ,租賃給乙方經營,經營線路: 至 (以下簡稱租賃車輛)。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經營期間租賃車輛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經營使用權。本合同終止後,線路經營權由甲方收回,租賃車輛歸乙方所有。如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未續簽合同的,乙方必須立即將租賃車輛户籍轉出公司或報廢。車籍過户或報廢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全額負擔。

第三條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及其從業人員進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管理規定等的宣傳、教育及督促執行責任,同時有對乙方所聘駕駛人員進行審核、培訓、考試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實行自主經營單車核算,乙方對單車經營的盈虧、債務和安全事故承擔責任,該車經營中的一切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賃費 元(大寫: ),上述租賃費不含税費、保險費及各職能部門收取的費用。

第六條 租賃費及相關費用支付辦法:乙方須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繳納次月租賃費及各職能部門收取的費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滯納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處理。超過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滯納金200元外,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收回租賃車輛,並以變賣、拍賣租賃車輛所得價款抵扣乙方應交費用和滯納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該經營線路停運的經濟損失,和其它經濟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客運管理規定,並按甲方指定的路線依法運行。嚴禁中途調頭、串線經營,違者按脱班處理;嚴禁在車站搶班、壓點、爭攬旅客,亂停亂放,擾亂運輸市場;嚴禁“三超”“三違”,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七不出站”規定,服從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價、坑客、宰客,甩客,違者甲方有權停運該班線租賃車輛,並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造成對開站點取消該班次的,乙方須承擔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務質量投訴曝光的,造成罷運、羣體鬧事,干擾政府及主管部門正常工作,嚴重影響甲方形象和聲譽的(如:罷運、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規定處罰外有權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違規被有關部門處罰、停運、註銷經營權,所產生的風險、損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並承擔由此涉及到甲方經營權被註銷,以及影響企業形象、聲譽的經濟損失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職能部門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種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素質,技術素質,安全意識。必須無條件接受交通、公安、物價、稽查和公司等部門的管理和檢查。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乙方在經營前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一次性交納四項(安全保證金、駕駛員安全保證金、經營保證金、駕駛員學習保證金)保證金(不計息)合計: 元(大寫: ),在本合同終止,乙方已結清與甲方的債務、處理完安全事故、將該車報廢或將車籍轉出公司後,(在經營期內無重大遺留問題)甲方將安全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十條 乙方自聘駕、售人員,凡受聘駕駛人員必須具備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和無吸毒史證明,具備所開行班線資質條件及良好的職業道德,經公司相關部門資質審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規考試合格後,由乙方與聘用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備案。駕駛員、售票人員應經學習培訓後方可上車服務。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只是租賃經營關係,不存在勞務關係;乙方聘用的人員只與乙方存在勞動或勞務關係(不論該聘用人員是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還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僱傭等關係,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勞動報酬或社會保險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工傷保險、社會保險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該聘用人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與其聘用人員在所簽訂合同中約定,聘用人員在履行聘用合

同過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租賃經營車輛必須保險。甲方根據相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負責辦理租賃經營車輛交強險、三者險、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險業務(其它險種自願投保並寫出書面申請),保險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按規定時間、辦法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逾期不交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發生索賠事故,保險公司拒賠部分和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事故的任何經濟方面的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應自行處理一切善後事宜,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事故,但不墊支任何醫藥費、賠償費。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應交納的各種費用不能因事故而減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賃經營行為,致甲方因國家規定、政府機關的要求或有權機關的裁決應向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其他權利人先行代為承擔賠償或支付責任,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或導致甲方承擔其它經濟責任(如被處罰)的,甲方在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承擔責任後,乙方應在五日內全額支付甲方已代為承擔責任的金額,否則乙方應以應付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租賃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因傷、殘、亡或因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申請終止本合同,但賬目應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結清,甲方所收取費用及四項保證金不退。

第十六條 在租賃經營期內,國家各職能部門收取的税費、結算票款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以及租賃車輛進客運站管理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每月按規定的標準支付給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參營各站的票款解繳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補足。

第十七條 租賃車輛的營運證、行駛證、線路經營權(路牌)屬甲方所有,甲乙雙方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方應在三日內退還甲方營運證和線路牌,逾期未退還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違約金,直到退還為止。乙方在使用期內因違規造成營運證、線路牌被扣或註銷的,乙方應按該線路車輛的市場價值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十八條 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嚴格按公司規定時間進行定期二級維護和各類檢查保養,以確保該車技術性能良好,其所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按時保養和安全例檢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凡國家對租賃車輛實施的各種審驗、檢測、換髮證照、學習等,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自行承擔費用,逾期不參加者,後果自負。

第二十條 在租賃經營期內車身的廣告經營權屬甲方所有,並由甲方統一管理,甲方在租賃車輛上發佈廣告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否則按違約處理。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買賣和轉讓租賃車輛,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所收取的費用及四項保證金不退,並按違約處理。在租賃期內,如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解除合同違約金10000 元(大寫:壹萬元人民幣 )解除合同後,乙方應先結清所欠甲方的債務和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現時終止:

(一)租賃期滿。

(二)租賃期限到期前,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採用電話通知、書面通知、或在簡陽、資陽範圍內的媒體公告通知的方式。採用電話通知、書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採用媒體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體刊登出公告時解除。

(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條(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根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申請終止的。

(五)租賃期內,租賃車輛技術檢測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賃期內,因客運班線的行政許可到期,相關部門不再重新審批的。

第二十三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後,雙方應自覺履行,若一方違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條 該租賃車原值為 元人民幣,經營期已達 . 年,按車輛經營期限計算,該車現值為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聯繫方式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聯繫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視為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乙方變更聯繫方式的,應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加黑條款為特別提示條款,乙方確認已認真閲讀並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或因國家政策性變化需變更本合同的,由雙方另行約定,並作為主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四川省簡陽市,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經雙方友協商,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 車輛租賃:七座小型客車,車牌滬CB5057。

二、 用途:用於浦東外環線聲屏障工程一標、二標監理項目部。

三、 適用範圍:羅山路以東、楊高中路以南等浦東地方。

四、 租賃方式:租用駕駛員本人,車輛1輛,隨時隨地有監理項目部調配使用,夜間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 價格:每月租憑費用 元。

六、 結算方式:每月底結清當月的費用,以此類推。

七、 附加條款:使用期間車輛正常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在使用期間有甲方違規指揮造成交警部門罰款,費用甲方負責,車輛損壞等均由甲方無條件承擔並負責修理。

八、 以人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時間,有甲方自行調節。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車型:

顏色: 牌照號碼: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二、乙方自年月日時分起租至年月日時分終止租賃,計天。

三、乙方在有限租賃期內,應向甲方付租金元/24小時。

四、自發車之日起至還車之日,期間該車所發生任何單方、雙方事故、車輛刮蹭損耗皆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均對以上合同無異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時起生效至承租車輛完好歸還並結清費用之時終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時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貨運公司

承租方:×××××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6

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和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和車輛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和車輛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車輛狀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盤錦遼河油田長征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院內

2、出租房屋面積共1275.87平方米(建築面積),出租房屋詳細位置和麪積見圖紙。

3、出租車輛共兩台,車牌號為遼L69920和遼L15908

4、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及車輛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和車輛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和車輛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和車輛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和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30萬元(大寫叁拾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車輛租金按天計算:遼L69920100.00元/天、遼L15908160.00元/天。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車輛的保險等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主要是水電費按實核算)。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車輛維修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車輛有償出租給乙方做辦公用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達成以下車輛租賃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租賃車輛狀況

本合同所指的車輛是甲方的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轎車____________輛(型號:____________,車輛原值發票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核定載人數為______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原值________萬元;該車輛附屬設施設備和購入發票見附件。

上述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

1、車輛租賃期為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在上述租賃期內,雙方共同約定租賃期內車輛每租金為(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不含税〕〔含税〕。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後應當開具收款收據或者按《發票管理方法》及時提供合法的發票。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三、押金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時,須向甲方支付車輛租金之外的押金(___________幣)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且押金不能作為租金使用。合同期滿後,租金及相關費用繳清後,甲方在________天內無息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提供車輛應當設施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營運證、道路通行證、保險協議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應該按期繳納該車輛的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船税費等相關税費,確保該車輛達到合法的行駛狀態。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車輛交付給乙方,乙方確認簽收清單。在租賃期內,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租車輛所有的燃油費、過橋路費、保管停車費、清洗維護保養費。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安全文明駕駛,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交通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和給甲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租賃期間,該車輛發生故障,如屬乙方人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負責維修;如屬於車輛正常故障,由甲方負責承擔維修費用,但乙方於維修前須告知甲方,徵得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發生________次性的車輛修理費金額達到該車輛原值的________%以上,則由乙方應當承擔車輛的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總修理費金額的________%。

4、甲方負責該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如保險公司認為不符合賠付條件的和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若長期租賃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的,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有下列情況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將所租該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給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該車輛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

五、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守約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果造成的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守約方擁有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法規定增加補償的權利。

若甲方違約,除退還乙方押金及剩餘租金外,還須賠償乙方違約金,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甲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若乙方違約,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違約金先用押金和剩餘房租衝抵,多退少補,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乙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賠償雙倍押金給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3、如因國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甲方車輛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是雙方有義務採取積極措施防止對方經濟損失進一步擴大。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變更及補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或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或條款為準。

3、乙方在租賃到期後,應該屆時歸還所租車輛,應當保證車輛完好及附屬設施設備齊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復或向甲方交納修復所需費用。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車協議》,否則視為非法佔用甲方車輛。

七、合同爭議解決

如有未盡之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車輛登記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簽名後即時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電話:

簽訂時間: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9

出租單位(人): (甲方)

承租單位(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因工程需要租賃甲方機動車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機動車輛的情況

第二條、承租方情況:

1、使用工程及地點:

2、使用用途:

3、擬訂進場時間:

4、擬訂使用期限:

第三條、租賃費用的組成與結算付款方式:

1、租賃費用組成:見上表。

2、結算付款日期與方式:

(1)甲方按 ( 年/季度/月 )結算,於 月 日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 天內付清租賃費用。

(2)、歸還時,甲方未結算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並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 天內付清租賃費用。

第四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要求提供符合安全行駛機動車輛的購車發票、出廠合格證、完税證明、行駛證的複印件、年檢及保險費截止時間原件。

(2)、甲方應為機動車輛辦理年檢手續,負責機動車輛大修,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委派 同志,負責設備租賃期內的日常事務與乙方的聯繫等工作,聯繫電話: 。

2、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承租時須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進場的準確時間、地點;退租時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退租的準確時間與地點。

(2)、乙方在租賃期間指定 同志為代表與甲方聯繫處理在租期間的有關問題。聯繫電話: 。

(3)、在租賃期間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承擔機動車輛在租賃使用期間的正常維修及保養費用,承擔過路費、燃油、潤滑油、過橋費及養路費等。

(5)、乙方應按時支付甲方租賃費用。如不能按時支付,甲方有權收回機動車輛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

第五條、應明確的事項:

1、所租機動車輛的保險費由 方承擔。

2、設備在租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保險賠付除外)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起租時,甲乙雙方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明確機動車輛的相關資料及隨機配件與工具,並將交接手續與合同上報物資部審核備案。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七條、糾紛處理: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時,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自行解決,可由上級主管部門仲裁或上訴至我方企業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裁定解決。

第八條、其它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退租付款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願租賃甲方東風牌貨車。車牌號為:川C43836

二、租賃期限:暫定一年(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0月29日)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20xx0元。

三、租賃費用:¥5500元/月(大寫:伍仟伍佰元每月)租金先交後使用每月25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50%.本協議到期後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並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20xx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後果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20xx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5、本協議到期後,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年審費用1000.00元內由承租方負責,1000.00元以上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方將油加滿交承租方,承租方歸還出租方時需將油加滿。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20xx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2

(200 )_____汽租代字第 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型號車輛________輛,顏色為________色,車輛廠牌號為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駛範圍________________。還車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____小時為一天,在____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__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税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税、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項目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性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設備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户、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帶給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職責,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職責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職責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狀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職責。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4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承租方):

乙方(作業方):

為了確保挖機在租賃過程中正常運行,經甲乙雙方就挖機租賃有關事宜進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l、甲方承擔挖機的柴油消耗和隨機配備工作人員的食宿,以及設備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業任務,對於巖石部分應作出相應的爆破,嚴禁硬性作業。

3、甲方負責挖機作業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計劃。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l、提供挖機一台,工作人員壹名,確保車況正常,如因機械故障,月度內維修保養時間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係數扣減乙方的實際誤工租金(月度工時達到時免扣)。

2、乙方自理挖機的維修配件和付油開支,以及業務往返的差旅費用。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過程中自身人為造成的安全責任。

三、租賃期限及租賃期間作業時間規定:

租賃期限為2年。月度租賃作業工時為210小時,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無作業任務等,乙方作業工時不足 210小時,乙方的租賃費不變:如作業工時超出210小時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350 元的標準再支付乙方的超時作業款。計時方式為挖機電腦計時,月度到期之日開具完工單。

四、進退場費用規定

甲方租賃乙方挖掘機期限不足2個月的,進場費用由甲方承付,達到2個月的進出場費由甲乙雙方各付50%。

五、租金標準

按月度租賃計取費用,即每月(三十天)挖機的基本租賃使用費為40000 元整,超出小時,以外的超時款另外計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賃費用的支付

挖機自進場之日起每月租賃時間達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當月租金。

七、安全責任及設備保管

1、甲方必須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正確指揮施工,如乙方覺得施工環境太差,工作難度太大,作業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再施工。如甲方強行施工,造成設備及人員傷亡,甲方全部承擔賠償。

2、如出現甲乙雙方事先沒有預測的事故發生,造成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甲方承擔責任。

3、屬乙方挖機手責任,造成設備損失和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責任人員必須聽從安排,積極、主動配合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優質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並遵守甲方的作業時間和規章制度。

5、挖機在租賃中如出現被盜或人為破壞甲方負責賠償。

八、綜上所述,甲、乙雙方互相遵守,確保施工正常進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7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叁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籤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車型座客車輛,車牌號_________並且

配司機電話__________,甲方負責帶給乙方全部行程用車。甲方須確保甲方所租車輛正規合法,車況良好,並且甲方需對乙方所乘工作人員的乘車安全負全部職責。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體用車時間或用車行程由乙方主管與甲方指定負責人聯

系,甲方不得以種種理由推託耽誤乙方正常項目工作安排。

三、用車日期:乙方用車時間暫定20____年2月21日至20____年3月21日期間,

初暫定9次。甲方工作時間早上7:30點---下午13:30點。租車費用按350元/次計算(含車輛使用費、加油費、司機工資)。如有其他開支費用(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工作人員需在項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為甲方司機帶給免費就餐,如果項目所在地不帶給就餐,則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簽訂合同時乙方預付甲方訂金___200___元(如乙方違約,訂金不予退還,如

甲方違約按訂金5倍賠償),租車費行程結束後,甲方開具正規税務發票給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開出發票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租車費用轉入甲方指定賬號。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計算提車時公里數_____公里,還車

時公里數_____。

六、乙方用車期間,車輛與乘客安全及交通違章由甲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營運車輛租賃合同 篇20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蓋 章: 蓋 章: 蓋 章: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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