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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經營合同4篇

租賃經營合同4篇

本文目錄租賃經營合同企業租賃經營合同浙江商品交易市場商位租賃經營合同招標合同:租賃經營投標程序及規則

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投產後的新增利潤一年內由企業留用,經財税部門批准還可適當延長留用期;用貸款進行技術改造,允許用新增利潤税前還款,還貸後,企業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將自有資金與貸款合併使用所獲得的新增利潤,按自有資金所佔比例提留給企業,繼續用於技術改造。

租賃經營合同4篇

(4)以前年度應該歸還的技術貸款,在租賃期內逐年歸還,因歸還技術貸款而減少的利潤允許提取福利基金,由於歸貸而減少的利潤均不影響乙方的提成基數,其資金來源應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只要投資額和麪積沒有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建築税。

(6)乙方除交納租金外,不再交納承包費。

8.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非法干預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繳納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證人用個人的抵押財產抵補。抵補原則為:①先乙方後保證人;②據低補數額需要,對保證人按登記財產賠盡為止;③要保證乙方個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費;④抵補不夠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簽訂債務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生效。

9.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得隨意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或自然災害的影響,致使租賃經營無法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或其它原因損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嚴重干擾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乙方無法自主經營,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證,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發生意外而無力執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5)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並經公證處認可方為有效。若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公證處調解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10.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籤,並需經公證處公證後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證費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和公證處各一份;副本九份,報市經委、市體改委、市財政局、市税務局、市審計局、市勞動局、市工商銀行、_____區税務局、人行____辦各一份備案。

甲方:_______甲方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

保證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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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籤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籤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籤)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籤)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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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人(市場舉辦者):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商位租賃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市場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所屬市場名稱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市場名稱登記證號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商位總數為_________個,市場開業時間為_________,設置佈局見附件“市場設置佈局平面圖”。

第二條 商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位於市場_________區_________號,形式為(□攤位□商鋪□商務房),面積(□建築面積□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商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

第四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月□年)(大寫)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為:

1.一次性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商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商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商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 商位的裝修、維修及陳列規範

1.承租人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雙方應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條件和租賃期滿後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作出約定。

2.租賃期內,商位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出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位的陳列規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商位的調整

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對市場划行歸市進行調整而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商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承租人已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出租人應予以合理補償。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出租人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須事先與承租人達成一致。未達成一致的,不得擅自調整。

第八條 廣告宣傳

出租人應對市場進行適當的廣告宣傳,提高市場的知名度。每年的廣告費用投入應不低於市場年租金收入的_________%。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 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_________。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

第十條 財產保險

市場設施的財產保險由出租人辦理,保險費用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經營商品的財產保險由(□承租人自行辦理□出租人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十一條 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商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日之內予以補足。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

第十二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統計市場交易情況,並定期向當地統計、工商部門報送;

(5)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租賃期屆滿後,出租人繼續出租商位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4)有權瞭解物業管理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

(5)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市場的關閉

市場因故關閉的,出租人應當提前六十日通知承租人,雙方應於_________日內結清有關財務手續。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商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商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未按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商位的,按(□月□年)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商位交付後_________個月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營業執照,或被處以罰款三次以上,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商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5)因過錯造成商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雙方不願協商、調解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市場設置佈局平面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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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標答辯

1.投標答辯,由____公司《____廠租賃經營》評標委員會組織,公開進行,允許旁聽。

2.《____廠租賃經營》評標委員會邀請__市公正機關和有關部門的代表參加投標答辯會議。

3.投標答辯人,由《____廠租賃經營》評標委員會經過初步篩選後產生。沒有取得投標答辯權的投標人,可以參加投標答辯會議旁聽。

4.投標答辯的順序,由投標答辯人抽籤決定。答辯開始後,尚未輪到答辯的投標人,不準參加答辯會(包括合夥人)。答辯完畢的投標人,可以列席旁聽其他人的答辯。

5.投標答辯人在答辯前,認為個別評委對自己的評判可能產生不公正的結果,有權向評標委員會主任提出請求該評委迴避,評標委員會主任認為有必要時,告知被請求人,在對該投標答辯人的《投標方案》評議和評分時迴避。

6.從投標答辯會議開始,到投標答辯會議結束,評標委員會委員不準和任何投標答辯人接觸,如發現有徇私舞弊行為,撤銷其評委資格和有關投標人的答辯、中標資格。

7.投標答辯人應當遵守答辯會議的各項規則,按順序進行答辯,到時不參加答辯的以棄權論。

8.投標答辯人的答辯時間相等,答辯分為:《投標方案》解釋階段和答辯階段,每個階段結束前三分鐘,會議主持人應當提醒投標答辯人,到時應當通知答辯人停止發言。

9.投標答辯人的發言要言簡意賅、突出重點,以《投標方案》為準,離題太遠時,評委會主任應當提醒答辯人進行糾正。

評委向投標答辯人提出的問題,只限於《投標方案》的範圍內。投標答辯人對評委提出的與《投標方案》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

10.投標答辯人應以自己的最佳方案,進行一次答辯。

11.《投標方案》中有關投標人的家庭財產部分,評委有為其保密的義務,如因評委泄密,造成嚴重後果,泄密人應負行政或者法律責任。

二、評標與決標

12.評標委員會委員在評標和決標中,要立場公正、實事求是、合理評分、確切評議,對所有投標答辯人,一視同仁。

13.評委在投標答辯人評分時,禁止相互協商。

評委應當在投標答辯人答辯後十分鐘內,就地按時以無記名方式作出自己的評分和評語表,交工作人員進行統計和計算,由公證機關代表進行監督。

14.招標工作人員應當在投標答辯後一日內,對每個投標答辯人的得分及評語要點,整理好後交評委會主任。

15.評委會經過評議,預選四名中標候選人,向__廠職工大會作冶廠方演説。

預選的中標候選人,應認真準備書面演説詞,一式兩份,交評委會,並按演説詞進行演説。

評委會應專門聽取__廠職工代表對中標候選人演説的意見。招標合同:租賃經營投標程序及規則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16.決標由全體評委採用無記名投標方式進行,得票超過評委人數三分之二多數的中標,評委會主任宣佈中標人。

投標表決時,應有公證機關的代表參加驗票和計算票數。

表決結果如均未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時,則依得票數額取其前兩名,由評委會進行再次評議表決,得票多者中標。

17.少數評委對中標人有重大異議,認為自己的意見足以説明中標人無經營能力和條件的,可在決標會上要求重新表決。評委會主任認為有必要時,可重新投票表決一次,重新表決後的中標人即為中標人,決標終止。

18.投標人放棄中標權的,應在決標前向評委提出。

三、其它事項

19.投標答辯、評標及決標的一切資料,由招標工作人員分門別類,整理存檔備查。

20.中標人的《投標方案》和答辯記錄作為簽訂租賃經營合同的依據之一,在簽訂租賃經營合同時,中標人反悔的應負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負法律責任,還要賠償招標單位本次招標及再行招標活動的一切費用。

合夥承租的投標人,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21.本《投標答辯、評標、決標程序及規則》的未規定事宜,評委會主任有權處置。

22.租賃經營合同生效後,招標工作全部結束。

23.本規則從__年__月__日生效。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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