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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7篇)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7篇)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7篇)

承租人:

出租人:證件類型及編號:承租人: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街道辦事處,建築面積平方米。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房屋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計__年__個月。甲方應於_年__月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

單》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元,租金總計:人民幣__元整。

支付方式:__,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

押金:人民幣__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税費衞生費上網費車位費室內設施維修費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日期: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就出租、承租房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地點位於黎明中區 號樓 室,面積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為:年租金 元人民幣,分兩次付清,第一次在籤合同時交付半年 元,下半年的房租需提前一個月交付。如到期不交下半年的房租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不退已交付剩餘的租金。

四、雙方自願協商,出租方提供一批設施給乙方使用,乙方需交5000元人民幣押金,以保證設施的完好使用及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正常繳納。合同到期後甲方確認設施完好無損,無任何欠費,甲方退回5000元人民幣押金給乙方。

五、1、合同期內乙方對房屋及屋內設施有使用權,並加以維護。

2、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出賣房屋及設施。

3、乙方不得隨意改變設施、結構,如需變更要與甲方協商同意。

4、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消防有關規定,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負擔。

乙方嚴禁使用電爐、嚴禁擅自接線用電,如因疏忽大意導致火災發生,所造成的後果由承租方負責,租賃期內乙方被盜或人身安全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5、因甲方特意為乙方購買傢俱、設施,所以租賃期內乙方自行搬出的話,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未使用期的租金。

6、乙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是否續租,如續租需交下年房租。

7、在租賃期內,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託欠有關費用;

2、乙方轉租、轉讓、出賣房屋及設施;

3、乙方從事違法經營的;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設施結構。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1、所有對合同的補充,變更均以書面形式為準;

2、雙方有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可依法處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註:甲方提供設施清單附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署的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店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年____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內不變,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經紀人姓名(簽字):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附件一:該房屋的房地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使用面積)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税、費按法律規定交納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有權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及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乙方有權決定。租賃期滿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經營的。

(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3) 拖欠房租累計12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10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交付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3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 拖欠房租累計 12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 依法向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區____樓房_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租用期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為_____________人民幣(含建築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的10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為____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後的10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餘款額。

第三條 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衞、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第七條 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個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第八條 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户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第十條 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不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户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條 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 %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 )項辦法解決:

(1)提交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文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號____室;房型規格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計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產租賃事項,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_____區_____ 路(街)_____ 號的房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協議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產。

租賃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 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五、房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六、房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以修復;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千分之_____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租房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租房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四、本租房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租房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租賃於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3.1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4.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元。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4.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

4.4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5.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餘額將於__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5.2乙方應於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並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5.3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或該日以前按第4.3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總額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後,甲方開始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因供電增容所應交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增容,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申辦有關手續期間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讓

6.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7.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7.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8.2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須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8.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承擔。

第十條物業管理

10.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10.2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____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户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裝修條款

11.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租人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________規定執行。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__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中華北大街西灘頭段路東房屋, 租給乙方使用,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 自 年 起到 年 止,年租金人民幣: 。

二、 租金一年一交,乙方須在每年的 前向甲方交清次年房租。

三、 水電設備為現有設備,乙方如需增加,自行解決,水電物業等費用由乙方自付。

四、 在租賃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他人。對租賃(租金)有異議,可在租賃到期前二個月內通知對方,調整租金或停止租賃,友好協商解決。

五、 乙方要愛護房屋一切設施,如有損壞進行賠償。

六、 租賃期內乙方有義務允許甲方使用廁所和生活用水。

七、 租賃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八、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空口無憑,立字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廠房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自廠房位於房屋總計約平方米的空房出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房使用。

二、甲方將廠房出租給乙方,租賃期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賃期間乙方僅有該房屋的使用權。

三、房屋租金為每年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實行先付款後使用房屋,按年支付,付款時間為每年月方超過二個月未按時支付房租給甲方,在甲方催促下還未支付,甲方有權收連襠褲所出租的廠房,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在承租期內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證,所有一切審證、辦證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五、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廠房進行非法加工活動,及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一切事宜,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濟利益等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並賠償。

六、乙方把以前廠裏的化驗設備放在甲方實驗室內作為實驗室使用。

七、甲方在出租廠房給乙方期間,如遇國家徵收、徵用,甲乙雙方的租賃協議自行終止,國家給予的賠償費屬甲方所有,如國家另賠付搬遷費用,搬遷費甲乙雙方各得一半,員工待工人員補助費用,甲乙雙方按員工人數平均分配。

八、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廠房轉租給他人使用,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強制收回出租給乙方的廠房,租金、保證金不再退還乙方。

九、合同期滿,乙方欲繼續租賃,應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繼續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重新簽訂合同。同樣合同期滿,甲方如不再繼續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也需提前六個月通乙方。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使用,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租用。

十、乙方在承租期內,欲改變廠房內部結構或裝修,需徵得甲方同意並在安全前提下,進行改造、裝修,行將就木用由乙方自已負責。在租賃期內,甲方提供廠房及房屋出租給乙方,乙方僅有使用權,乙方不續租後,不得擅自拆除、損壞房屋結構,若損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簽章:

乙方(承租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衞生費等所有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院裁定。

8、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為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為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台)、貨梯(一台,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為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為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台。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台,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啟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為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為 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為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為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為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税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税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為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為。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為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為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税,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枱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台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為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為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為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產權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下列合作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使用地點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店面,提供給乙方作經營牀上用品營業使用。

2. 在使用前乙方將一次性付清甲方前期的房屋裝修補償金__________元,履約保證金________元,水電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已交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房租;每月房屋租金__________元,________月共計:________元。以上全部一併共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使用期限

1.提供使用期為共________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協議,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月或空關________月的。

4.變更房屋使用性質。

第三條 使用期間房租費和各項費用交納方式

乙方須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下半年房租_________元、富餘人員安置費__________元一次性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其它如水電等雜費將在收到繳費單收據後一週內交清。

第四條 使用期間的房屋裝飾

1.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基礎酷構的前提下,可以對使用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等均應事先和甲方協調同意後方可施工。

2.乙方需提供甲方裝修方案及裝修費用的相關複印峻。

3.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所制定各項相關法規。否則,由此產生各種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認真做好各項安全保障,如產生人員傷害、火災等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華____公司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使用期的變更

1.甲方將負責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現行合同期滿前,保證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負責將合同轉簽到昆明____公司名下。

2.甲方如未能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到期前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全額退賠_________元的裝修補償金及履約保證金________元,水電保證金_________元,乙方後期進場裝修的費用_________元。

3.甲方保證續簽新的房屋租賃合同________年租金不超過_________元,富餘人員安置費不超過__________元.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_____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水電使用費、和在使用期間產生的正常費以外的其他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乙方擅自將該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其使用權行為,終止合作。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理賠事宜

1.如在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______,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將按正式拆遷動工之日起計算,每月甲方補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正的補償金)。一直補償到所籤協議的所有時間段完為止。

2.本條款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後未發生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本條款將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

北京市區有產權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優先承租權,是指在租賃關係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賃合同期屆滿要求續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於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權利。這裏講的優先,主要是指在順序上的優先,同等條件,主要指的是價格、期限條件。在我國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已經明確規定了租賃關係中的優先承租權。例如,《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二條:“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房屋在租賃期滿後繼續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但是,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中,還沒有關於房屋租賃優先承租權的明確規定。因此,“優先租賃權”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範。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碰到房屋租賃優先權的問題。我們先看兩個案例:

案例一:原告譽恆*司與被告某中學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房屋一套,每月1500元;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譽恆*司有優先承租權。合同期滿前,原、被告曾多次商談續租事宜。由於被告將租金增至每月XX元,原告譽恆*司認為太高,未達成協議。此時,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要求承租此房,租金1800元。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況下,以每月1800元租給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合同簽訂後雙方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事後,原告得知,向被告提出自己也願以每月1800元續租房屋。被告認為已與第三人簽訂了協議,因而拒絕了原告的要求。原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保護自己的“優先租賃權”,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

案例二:XX年3月,原告海鴻*司與被告清水河*司簽訂了《房地產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的肉菜市場,租賃期限至XX年5月31日止,並且在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之後,原告發現被告與樑某又簽訂了一份《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約定於XX年1月1日起將上述肉菜市場給樑某承包,原告認為,被告與樑某簽訂的《肉菜市場承包合同》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訴至人民法院,要求確認《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無效。

這兩個案件,都涉及三方當事人,兩個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焦點是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優先租賃權”的效力如何,有沒有排除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對於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優先租賃權”條款的效力問題,存在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該約定無效。理由是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關於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的規定,該約定不應受法律的保護。第二種意見認為,該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理應合法有效,因此對約定人和第三人均應產生拘束力。第三種意見認為,約定合法有效,但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對善意第三人不產生拘束力。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我國民法典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的實質,是當事人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否訂立合同、與誰訂立合同、訂立什麼合同、怎麼訂立合同以及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等等,都由當事人的意思來決定,這就是所謂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根據這種自由,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依其真實意思所達成的合意就為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因此,在租賃合同關係中,優先承租權雖然沒有法律的強制規定,但當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的權利。然而,合同權利不同於法定權利。法定的權利來源於法律的規定,具有普遍約束力,任何與之相違背的行為均屬無效。合同的權利則產生於雙方的約定,其權利的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上述兩案中,原告和被告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但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又擅自與第三人簽訂租賃協議,被告無疑侵犯了原告的優先承租權利。那麼,被告與第三人的租賃合同是否就因此無效呢根據民法典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及上述的民法典律原理,原告僅以具有租賃優先權為由,請求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此時,原告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基於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也會從側重考慮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流轉秩序和保護交易安全的角度作出判決。

經過上面的分析,結論是:房屋租賃雙方的“優先租賃權”條款,僅對合同雙方當事人有效,承租人享有的“優先租賃權”並不能對抗第三人,不能因此宣告另一份合同無效。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擅自將房屋租賃給第三人,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上述兩個案例均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原告應當另案起訴,追究被告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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