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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情況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號

第二條、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於食品經營,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

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危險、易爆、易燃及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千元/年,大寫________仟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賬號及銀行。

第六條、維修養護、裝修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房屋內財產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權利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但在對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中止及續租

(1)、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2)、租賃期滿前,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籤子/蓋章):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2

房租號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根據國度、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相關規則,甲、乙單方在志願、公道、老實信用、等價有償準繩的根底上,經充分商量,贊同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

同恪守。

一、甲方誌願將座落在本市___區__房屋,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願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租金___元,月租金總額(大寫)___,¥___元。

四、該房屋租金___年內不變。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遞減___%。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___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贊同,並按規則報經相關部分核准,不得私自改動房屋的使用本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並擔任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活期反省,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用度。因甲方耽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喪失的,甲方擔任賠償。

如因乙方使用不當形成房屋或設備保護的,乙方應立即擔任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着設備,應提早___天書面告訴乙方,乙方應主動輔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施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義務,以致該房屋發作保護,形成乙方財富喪失或人身損傷的,甲方應承擔賠償義務。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維修而發作的後果,則概由乙方擔任。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中止改裝修或增擴配備時,應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贊同,並按規定向相關部分籌劃申報手續後,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緣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備保護的,單方互不承擔義務。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早___個月告訴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發出該房屋,由此而形成甲方喪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私自改動本合同規則的租賃用處,或使用該房屋中止遵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贊同,私自拆改動化房屋構造,或保護房屋,且經甲方書面告訴,在限定工夫內仍未改正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贊同,私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別人或互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個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簽署之日___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公道理由,提早發出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領取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贊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發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續租用的,應提早___個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贊同後,重新簽署租賃合同,並按規則重新籌劃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出借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單方簽署後,單方應按規則向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請求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十九、租賃期內,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贊同的根底上,可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轉租給別人,並應簽署轉租合同,該合同經甲方簽署贊同看法,按相關規則籌劃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後,方可轉租。

二十、變卦或消弭本合同,請求變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應主見向另一方提出,應及時到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籌劃變卦登記或登記手續。

二十一、合同發作爭議,處理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挑選一種(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選1對待):

1.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羣眾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單方商量分歧,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度、省、市相關房屋租賃治理規則。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單方各執___份。將合同副本貳份送杭州房地產管理局。

二十四、單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拜託代理人: 拜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 商住樓第二層商鋪,實際使用營業面積平米,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十年,自 xx年 x 月 x 日起至 年 x 月 x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xx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整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xx元整(xx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税)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

實用版本商鋪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方: (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 年,從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税收、衞生、房屋出租税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 7月17日就甲方所有的 昌平區流星花園三區39號樓房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由乙方承租該房屋用於房地產經紀業務,租期自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現乙方由於經營政策調整,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賃合同。

2、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已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3、乙方同意,最遲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遲於乙方須在搬離房屋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註冊於該房屋地址的營業執照註銷。

5、甲方同意如果自20xx年3月1日起一個月內,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並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則甲方退還乙方10000元履約保證金及剩餘的房租。

6、如在20xx年3月1日起一個月內,乙方未能尋找到新的承租人,則甲方不退乙方履約保證金及其他任何費用,雙方別無其他爭議,不再相互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7、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及掃描件有效。

8、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6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檔主):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自願簽訂本合同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共同遵守,內容如下:

1、甲方把所在東興市口岸國門國際批發商場1-35號檔出租給乙方,月租金為人民幣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租金按壹年一次性交清,即年租金為4

2、乙方另交壹仟元整(1000元)作為押金,此押金期限為三年,即乙方租滿三年後退回。若不滿三年,押金不予退還。

3、乙方在租期間必須保護甲方原有的裝修設備,一旦毀壞必須給予修好,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情節嚴重甲方有終止合同的權利。(比如大面積損壞,長時間不修好等情況下)。

4、租期為三年,即從國門商場正式收租日算起。租金按年交,中途不得退租,否則租金與押金不再給予退還。

5、雙方協商把原有的側門口牆重新裝修,甲方給予支持,但乙方重新裝好後歸甲方所有,租期滿後不得拆走,且新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月租金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包括的費用為:商場月租金,公共水電費,公共空調費,以及管理費,衞生費

等商場的公共費用,不包括私人費用,如私自水電費,

7、乙方在租期間必須遵守商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在租期間如有損害商場或自身的名譽,財產等後果自負,與甲方無關,望乙方遵守規則,合法經營。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他人。

9、租期滿壹年後,如須續租,必須提前一個月交清下一年租金,其餘事項不變。

10、以上事項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此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附加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共___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西側2號樓__________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m。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參任元整(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税)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承租方 :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位於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並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説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註,該紅色標註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鑑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築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户之間內牆按照一半牆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後勤通道的牆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並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税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並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於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於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於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於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於結算後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後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後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 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後,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於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餘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於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內。帳户信息如下:

開户銀行:

銀行地址:

户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餘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餘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管理費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於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築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並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推廣費於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於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飲租户 元/㎡,按照建築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後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後,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户,變更賬户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於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於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月 日之後,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並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於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商鋪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於接收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於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後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8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於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並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後,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築、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覆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後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説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租户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築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佈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牆面、橫樑、地板、結構件、衞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鈎、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範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台,並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於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並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於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並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脱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併、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户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後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於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於人民幣100萬元,並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僱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並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於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准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誌或該名號及標誌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颱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塗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並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佈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並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並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誌、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誌、店面及窗户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週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製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製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牆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並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後,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範圍

13.1.1 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後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措施或自行採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後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採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並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後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後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髮、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徵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並賠償損失,並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於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託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並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並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誌。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並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繫人:

18.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後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於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件後指定期限內(不得少於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於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説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閲方便而設,不得用於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税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税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後,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築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走道、門户、窗户、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築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築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築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本頁以下無正文)

年 月 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四、租賃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六、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七、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八、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九、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一、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三、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四、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五、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六、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七、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八、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十九、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二、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三、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一、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的商鋪於_____________ 到期,乙方提出要求,希望將租期適當延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按照原合同基礎上,甲方同意將租期延長,時間自________________ 起至 _____________ 止

2、租金: ______ 元(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 )。

3、延期時間滿,甲方立即收回商鋪。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等,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出現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不退回保證金給乙方,甲方還會追究乙方責任。

4、延期時間內,租賃商鋪所需繳納的有關税費,包括水電費、租賃税費及其他費,一切由乙方承擔,還要負責鋪位門前位置(門前三包)工作,搞好周圍環境衞生。

5、乙方需向甲方交協議保證金5960 元,延期協議滿後,乙方無違約,協議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6、其餘條款與原合同一致。

7、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經過實地考察後,特誠意預定甲方經營管理的坐落於_________的商鋪,面積預計為_________平方米,現一次性繳納租賃意向金_________元。

2.本樓_________樓平均租賃價格為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廳房平均租賃價格為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櫃枱按每月_________元個起租。

3.在乙方繳納租賃意向金後,甲方將對乙方的相關資格進行審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審查並如實提供必要的資質證明。

4.一旦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則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手續。屆時,上述意向金將衝抵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5.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乙方所繳納的意向金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額退還,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資格審查期間內欲撤回本租賃意向,則應及時通知甲方。屆時,甲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無條件退還全額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7.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對乙方的資格審查,並書面告知乙方審查結果。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則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審查不通過決定,對審查結果沒有任何異議。

8.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內沒有提出書面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被視為對審查通過的結果沒有異議,甲乙雙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實際的商鋪區域、位置、面積及租賃單價以正式合同為準。若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上述意向金。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套內面積㎡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幣(大寫: ),其餘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 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____________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原簽訂的期為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對於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於因乙方主動提出提前結束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商鋪,並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經雙方協商剩餘房租(個月)由乙方承擔個月的風險費用元(大寫:人民幣)辦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應該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商鋪退還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施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合同解除當天,乙方應把房屋及鑰匙交還給甲方。

五、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商鋪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條條款的效力。

七、在原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後,甲方應該退給乙方保證金元(大寫:人民幣)和個月的房屋租金元(大寫:人民幣)。

八、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方與乙方應盡力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經仲裁後,依然無法協調。可向人民法院提

請訴訟。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並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承租方: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街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未經出租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乙方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甲方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以現金預付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定為每___支付一次,第一週期租金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給租賃方。後期,乙方於租金到期日前向租賃方預付下期租金。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出租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乙方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聯繫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為元,第三年為元,第四年為元,……)

3.(或) 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經過實地考察後,特誠意預定甲方經營管理的坐落於_________的商鋪,面積預計為_________平方米,現一次性繳納租賃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樓_________樓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廳房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櫃枱按每月rmb_________元/個起租。

3.在乙方繳納租賃意向金後,甲方將對乙方的相關資格進行審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審查並如實提供必要的資質證明。

4.一旦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則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手續。屆時,上述意向金將衝抵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5.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乙方所繳納的意向金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額退還,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資格審查期間內欲撤回本租賃意向,則應及時通知甲方。屆時,甲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無條件退還全額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7.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對乙方的資格審查,並書面告知乙方審查結果。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則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審查不通過決定,對審查結果沒有任何異議。

8.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內沒有提出書面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該請求必須有甲方的有效簽章才能生效),則被視為對審查通過的結果沒有異議,甲乙雙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實際的商鋪區域、位置、面積及租賃單價以正式合同為準。若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上述意向金。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店鋪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一、租賃房屋的地址、範圍及用途

1、甲方將位於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房屋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租賃房屋的具體範圍見租賃房屋建築平面圖。租賃房屋用途為:

二、租賃房屋的狀況

1、甲方對租賃房屋享有完全的產權。

2、此租賃房屋不涉及債權債務糾紛。

3、此租賃房屋已經通過各部門的驗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4、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應處於空置、可使用狀態,所提供租賃房屋的設備和設施應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房屋及其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日或之前,保持租賃房屋設備完好的狀態下交還甲方。

3、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月;[大寫, 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年;[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 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滿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過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0.5%作為滯納金,超過十五日未付視作自動退租並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不再調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繳付個月房屋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

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全部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1、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寬帶費、及其它消耗性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繳付。

2、租賃期內,電話、寬帶由乙方自行報裝,費用按電訊局收費單繳付。

3、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由支付,取暖費由支付。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應協助與物業的協調工作。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如上下水,暖氣等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該物業管理部門聯繫,並及時進行維修。如未能及時處理,乙方可自行修復,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對租賃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帶未來承租方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名稱等乙方的標識。

八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愛護租賃房屋及其設施,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品。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房屋現有的裝飾和設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設備或其他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各項消耗費用。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第三方。

6、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賃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且在與其它承租方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九 、設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賃房屋須具備必要的公共設施,包括水、電、消防等設施。

十、房屋門頭及廣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對該租賃房屋門頭、外牆面、門口等廣告位的免費使用。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進行廣告牌的設立。

十一、營業執照的辦理

乙方獨立向租賃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應予提供與租賃房屋經營有關的文件,以便順利辦理營業執照,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註銷或遷址營業執照。

十二、違約及賠償

1、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租賃房屋,如甲方中途將租賃房屋收回,甲方除退還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外,應另補償給乙方二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金。

2、甲方延遲交付租賃房屋,同時租期及免租期自動向後順延。如延遲交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則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十三、租賃房屋的交還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或解除日將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2、房屋內的物品須在本合同期滿後或解除日清理完畢,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全權處理。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賃房屋的產權、債權債務糾紛或抵押等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補充,本合同及一切補充條款均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存檔一份,以茲信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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