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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賓館出租合同(精選9篇)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精選9篇)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精選9篇)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房屋、層及一樓鋪面一間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房屋用途:

1.乙方保證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用途為:旅館

2.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三、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16日,共計5年,在租賃期內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四、 租金:

1.租金為每年**萬元整,乙方並交給甲方押金*萬元整,租滿5年東西無損壞的情況下甲方退還乙方三萬元押金,如沒有租滿五年乙方退租,甲方不退還三萬元押金給乙方,如租滿5年房間東西有損壞,甲方有權在押金里扣除相當價格。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一次性支付,租金按年交付給甲方,每年5月16日之前交清租金,如乙方不在指定期內交清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旅館,並不退還乙方所交押金。

五、甲方應於20xx年5月16日前將所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六、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萬元整租房押金。同時甲方出具乙方收據。租賃期滿後在不損壞房屋內所有東西的情況下退還押金給乙方。

七、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乙方所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以及其他相關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衞生、工商|、税務、消防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向有關部門繳納。同時乙方要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措施,如果發生意外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八、房屋改善:

乙方因經營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進行裝修,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九、 房屋返還: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添置的經營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修的部分,具體為乙方恢復原狀,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出錢,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 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十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房租金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租賃保證金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全責承擔)

十二、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 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簽章: 乙方(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賓館秦萬壽(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編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編號:

甲方因經營所需,現決定將其經營的具有財產所有權的賓館客房部、餐廳對外租賃經營,乙方決定承租。現經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充分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標的物的範圍

1、賓館客房部1層至4層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樓房5層的房屋及甲方現使用的車庫1處);

2、賓館餐廳1層、2層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內現有全部經營設施和餐廳內所有經營設施(《租賃標的物移交清單》附後);

4、賓館《房屋所有權證》、賓館《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租賃場地範圍除賓館樓房5層的房屋及甲方現使用的車庫1處外,以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核准的範圍為準。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目下的租賃期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 月日——20xx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時間為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後的60日(乙方對承租的賓館客房、餐廳另行裝修時間約定為60日),該60日甲方不計收乙方租賃費。

三、租金數額及給付期限和方式時間約定為60日)。 本合同項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元整(¥135000.00元正),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貨幣形式給付甲方:

1、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共6年的租金,由乙方以3年為一個給付時間單位,在每3年的第一個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期前20xx年每年應付甲方的135000元中的每年5000元,20xx年共計50000元,在甲方將現出租第三人使用的賓館客房部樓房5層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

2、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共20xx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個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賃合同的擔保

五、租賃標的物的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日;

2、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方式為雙方現場清點、登記造冊移交,移交表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租賃期間的税、費及相關費用承提

1、租賃期間承租物的水費、電費、衞生費、採暖費、排污費以及相關部門今後可能新增的與租賃標的物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如數、按期承擔交納;

2、租賃期間税務機關依法向賓館徵收的各項税款均由乙方按期、如數承擔繳納;

3、租賃期間相關行政機關向賓館收取的各項行政性收費以及賓館相關證、照的年審驗費用均由乙方按相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

4、乙方在租賃期間可能被相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行政處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繳納和承擔;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的維修、改造、設施購置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設施維護改造及他物增設

1、甲方對出租與乙方承租的所有標的物依法具有絕對所有權;

2、根據租賃標的物的用途及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租賃標的物進行維護、改造和增設他物,但不得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進行不利於使用的技術性改變;

3、甲方移交乙方的現有租賃標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終止履行時,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交時的基本狀態如數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資購置和改造增設的客房、餐廳內外的附屬物,在本合同到期時,無條件無償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計價。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出租與乙方承租標的物依法具有所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

(2)甲方負有按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並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進行正常使用和收益的義務;

(3)甲方在租賃期內負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和除本合同約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賃標的物以及將已經出租與乙方承租的租賃標的物再行轉租、出售與第三人的義務;

(4)甲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對乙方在處理可能出現的重大事務進行協助辦理的義務,但不負有費用承擔義務;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約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違約行為而產生的違約金的權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對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標的物依法享有繼承權。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在租賃期限內因第三人主張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的相關權利而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和因此導致影響乙方經營活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後要求甲方減少租金數額的權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後,若甲方有意出售、出租租賃標的物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和購買的權利;

(3)乙方負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因其可能違約而向甲方承擔違約金的義務;

(4)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甲方出租的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或者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作為他項權利的質押物、擔保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的義務;

(5)乙方負有在租賃期限內對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用的員工按與甲方相同的待遇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繼續予以使用的義務,但員工自願放棄該項權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可能發生的公共衞生事件、工傷、工亡事故依法承擔全部經濟賠償和接受行政處罰的義務;

(7)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實際需要承擔租賃物維修、改造、增設費用的義務和合同到期或者終止時將前述維修、改造成果及增設的他物所有權無償移交甲方接受的義務,同時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時對甲方出租的物品可能造成損毀、缺失後照價賠償的義務。

九、債權的享有和債務的承擔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發生的債權由甲方享有,在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清償,與乙方無關;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清償,與甲方無關。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和解除,否則視為上述行為實施方根本性違約,違約方因此必須向守約方給付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的5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超過10個工作日時,應當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按合同金額每日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按實際違約時間相應順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張本合同簽訂之前的相關權利而導致乙方停業的,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停業時間相應減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租金超過10個工作日時,則從違約之日起除如數給付甲方租金本金外,按未給付甲方款項數額的每天5%支付甲方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租金超過30日時,即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甲方因此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無條件收回租賃標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數給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還必須承擔違約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期間應給付甲方租金總額的5%的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轉租第三人或者作為他項權利的擔保標的物出質、抵押與第三人,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因此承擔違約行為後果的方式與本合同本條第4項的方式相同。

6、租賃標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毀損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而需要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處理時,應當向甘肅省裕固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 份,合同附件1份,合同內容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均屬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捺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書有效期屆滿或者合同約定的終止履行條件成就,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廢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名捺印):

聯繫電話: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徐俊華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林樹芬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甲方將同樂大道上段同樂賓館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出租賓館期限為20xx年5月9日起至20xx年4月18日止。

二、 每年租金為66800元(大寫:陸萬陸仟捌佰元整)。

三、 乙方所付租金為房租費,其他費用(如水電費、電話費、6332793電話的網絡費、衞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 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如有違法行為與甲方無關。

五、 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後院無償提供給乙方停車,但乙方要負責後院的安全,如有財產損失須承擔相應責任,另外賓館後門乙方要鎖好,如給甲方帶來財產損失乙方須負全部責任。

六、 乙方在承租期間,租金須在前一年的12月份和當年的1月份內付清給甲方。逾期交付每天按租金的10%作為滯納金交納給甲方,在1月份內無法付清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賓館,乙方無權干涉,且乙方不得搬走賓館內任何東西。

七、 乙方租期到時,如續租需與甲方協商,不再續租可搬走賓館內的東西,但固定設施不得拆走。

八、 水電費半年或一年與甲方結算一次,但每月須交納甲方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九、 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可以轉讓、轉租賓館,如要轉讓、轉租須證得甲方同意,並在原租金及原協定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解決。

十、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任何一方違約,應賠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編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編號:

甲方因經營所需,現決定將其經營的具有財產所有權的 賓館客房部、餐廳對外租賃經營,乙方決定承租。現經 甲、乙雙方於 20xx 年 月 日充分協商,自願簽訂本合 同如下:

一、租賃標的物的範圍

1、 賓館客房部1 層至4 層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樓 房5 層的房屋及甲方現使用的車庫1 處);

2、 賓館餐廳1 層、2 層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內現有全部經營設施和餐廳內所有經營 設施(《租賃標的物移交清單》附後);

4、 賓館《房屋所有權證》、 賓館《土地使用權 證》複印件。租賃場地範圍除賓館樓房5 層的房屋及甲方現 使用的車庫1 處外,以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核准的 範圍為準。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目下的租賃期限為 20 年,即自 20xx 年 月 2日——20xx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時間為本合同 簽字生效之日後的 60 日(乙方對承租的賓館客房、餐廳另 行裝修時間約定為60 日),該60 日甲方不計收乙方租賃費。

三、租金數額及給付期限和方式時間約定為60 日)。 本合同項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元整 (¥135000.00 元正),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貨幣形式給付甲 方:

1、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共6 年的 租金,由乙方以3 年為一個給付時間單位,在每3 年的第一 個合同年度起始的 10 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 期前 10 年每年應付甲方的 135000 元中的每年 5000 元,10 年共計50000 元,在甲方將現出租第三人使用的賓館客房部 樓房5 層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

2、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共 14 年 的租金,由乙方在每個合同年度起始的 10 日以前一次性付 清。

四、租賃合同的擔保

五、租賃標的物的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 3 日;

2、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方式為雙方現場清 點、登記造冊移交,移交表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六、租賃期間的税、費及相關費用承提

1、租賃期間承租物的水費、電費、衞生費、採暖費、 排污費以及相關部門今後可能新增的與租賃標的物有關的 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如數、按期承擔交納;

2、租賃期間税務機關依法向 賓館徵收的各項税款 均由乙方按期、如數承擔繳納;

3、租賃期間相關行政機關向 賓館收取的各項行政 性收費以及 賓館相關證、照的年審驗費用均由乙方按相 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

4、乙方在租賃期間可能被相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行 政處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繳納和承擔;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的維修、改造、設施 購置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設施維護改造及他物增設

1、甲方對出租與乙方承租的所有標的物依法具有絕對 所有權;

2、根據租賃標的物的用途及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租賃標的物進行維護、改造和增設他物,但不得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進行不利於使用的技術性改 變;

3、甲方移交乙方的現有租賃標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屆 滿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終止履行時,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 交時的基本狀態如數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資 購置和改造增設的客房、餐廳內外的附屬物,在本合同到期 時,無條件無償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計價。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出租與乙方承租標的物依法具 有所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

(2)甲方負有按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向乙方交付 租賃標的物並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進行正常 使用和收益的義務; (3)甲方在租賃期內負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和 除本合同約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賃標的物以及將已經 出租與乙方承租的租賃標的物再行轉租、出售與第三人的義 務;

(4)甲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對乙方在處理可能 出現的重大事務進行協助辦理的義務,但不負有費用承擔義 務;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約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違約行為而產生的違約 金的權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對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標的物依 法享有繼承權。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在租賃期限內因第三人主張甲方在本合 同生效前的相關權利而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和因此導致影響 乙方經營活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後要求甲方減少租金數額 的權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後,若甲方有意出售、 出租租賃標的物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和購買的權 利;

(3)乙方負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向甲方交付租 金和因其可能違約而向甲方承擔違約金的義務;

(4)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甲方出租的租 賃物轉租第三人或者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作為他項權利的 質押物、擔保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的義務;

(5)乙方負有在租賃期限內對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 用的員工按與甲方相同的待遇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繼續 予以使用的義務,但員工自願放棄該項權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可能發生的公共衞 生事件、工傷、工亡事故依法承擔全部經濟賠償和接受行政

(7)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實際需要承擔租賃 物維修、改造、增設費用的義務和合同到期或者終止時將前 述維修、改造成果及增設的他物所有權無償移交甲方接受的 義務,同時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時對甲方出租的物品可 能造成損毀、缺失後照價賠償的義務。

3、處罰的義務;

九、債權的享有和債務的承擔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發生的債權由甲方享有,在 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清償,與乙方無關;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 乙方享有和清償,與甲方無關。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單方變更和解除,否則視為上述行為實施方根本性 違約,違約方因此必須向守約方給付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的 5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 超過 10 個工作日時,應當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按合同 金額每日 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按實際違約時間 相應順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張本合同 簽訂之前的相關權利而導致乙方停業的,甲方應按乙方實際 7 停業時間相應減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 租金超過 10 個工作日時,則從違約之日起除如數給付甲方 租金本金外,按未給付甲方款項數額的每天 5%支付甲方違 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租 金超過 30 日時,即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甲方因此有權單 方解除本合同,無條件收回租賃標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數給 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還必須承擔違約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 屆滿期間應給付甲方租金總額的5%的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 轉租第三人或者作為他項權利的擔保標的物出質、抵押與第 三人,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因此承擔違約行為後 果的方式與本合同本條第4 項的方式相同。

6、租賃標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毀損的,甲、乙 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另 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因本合同的履行 發生爭議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而需要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處 理時,應當向甘肅省 裕固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 決。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 份,合同附件 1 份,合同內容 8 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均屬甲、乙雙方的真 實意思表示,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至本合同書有效期屆滿或者合同約定的終止履行條件成就, 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廢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名捺印):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5

本合同當事人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X集團;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

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位臵、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X市XX區路號;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為 X平方米,具體樓層面積附後。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為X年,即從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1X年 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經濟型酒店、餐飲、網吧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6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應提前在不破壞整體裝修的前提下,將其物品、設施在本合同期滿當日全部撤出。次日,房屋內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租金和相關費用

1、為信守合同,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五十萬元(¥500,000,00);

2、出租房屋的年租金為貳佰萬元整 (¥2,000,000.00 元),自第三年起逐年遞增,遞增額度為上一年租金總額的7%;

3、乙方租賃期間,因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管理費及水、電、煤氣、通訊、採暖等經營費用及經營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此期間為乙方裝修期,不支付甲方租金,但裝修期間所需電費、水費等各種費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須到保險公司自行辦理財產保險,並按時續保,保險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租金交納方式

1、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伍拾萬元(¥500,000.00元),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確認無任何遺留問題,甲方在3個月後將履約保證金無息返還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賠償,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額;

2、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貳佰萬元整(¥200,000.00)。第二年起可按季度以上打租的形式交納租金,每季度租金交付日期為上季度前一個月;

3、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租金為税前租金;

4、乙方如一次性交齊全年租金,甲方可按當年租金總額的93%收取,作為給乙方的優惠政策。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條款收取履約保證金和租金;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出租房屋的各項文件,並確保真實性;

3、甲方只負責提供經營場地,因經營需要增加和改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簽訂合同後,甲方原有的設施設備如乙方想繼續留用,雙方協商解決;

4、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將出租房屋的配電情況、線路情況及消防設施配備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需經乙方同意,並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返還剩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6、甲方提供收取租金的正式收據。

第八條 乙方的權力和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和管理權,同時有責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任何違法行為及由此而產生的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自行到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各種證、照、批文及相關手續,手續齊全方可經營;

3、乙方的經營定位、裝修風格及設施配備應嚴格履行項目策劃書相關內容,投資金額不得少於項目預算,裝修前乙方向甲方交納10萬元的裝修保證金,待乙方結束裝修後, 甲方按照項目策劃書內容驗收合格後,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未按項目預算裝修或裝修效果未達到預定標準, 裝修保證金不予退還;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不信守合同,中途放棄承租權,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和租金,收回房屋另行租賃,乙方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撤出經營物品及相關設備,不得破壞現有房屋裝修及原有設備設施;

5、租賃期滿,乙方應按合同終止日期撤出,每逾期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每天每平方米1元的違約金(按合同建築面積計算),同時甲方沒收履約保證金;

6、乙方須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如逾期不交,除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加收當年季度租金總額的3%滯納金,乙方不交或不如期交付租金7日以上,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收回房屋另行租賃;

7、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結構,如因經營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經相關技術部門審核後實施;如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建築結構並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中止合同,後果嚴重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8、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私自增加和改變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需增加和改變,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經雙方協商將新的經營項目條款列入合同補充條款中,方可經營;

9、租賃期間內,如乙方需要裝修改造,須事先提出裝修方案及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10、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四防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證甲方各類基礎設施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後果嚴重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1、 租賃期間內,乙方無出兑、轉租權,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甲、乙、丙三方應同時到場,簽訂轉租或轉兑協議, 轉租或轉兑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如乙方私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兑給第三方經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及所交一切費用,收回房屋另行租賃,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乙方不得將此房屋租賃合同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履約保證金、租金不予退還,房屋收回另行租賃,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其它

1、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屋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2、 房屋如因政府統一徵用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清楚各自的權利和責任,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僅供本次簽定合同使用;

5、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事宜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無效,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自執一份;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6

甲方:錢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何連坤(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願將重陽街66號“東來客棧”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商定租金為每年人民幣伍萬陸仟元,租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租期為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經雙方商議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現存備用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以後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二、乙方租賃期滿後,如果賓館內的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或是修理好。

三、遇到其它自然災害,或是徵用無法繼續合同,甲方按實際營運的月份退還給乙方。

四、乙方經營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如有違法經營行為,後果自負。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年 月 日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7

甲方:房屋房權人

乙方:房屋租賃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2、甲方將位於卧龍新港2-3-307的營業中賓館租賃給乙方,甲方營業中賓館各種電器,牀單,被褥,門窗,水電一切設施完好交與乙方,乙方在承租期內有義務維修各種設施,在合同期滿,要保證各種電器能正常運轉,牀單、被褥不得有髒亂,破壞現象,如有損壞按原價型號,原牌子購置賠付。

3、甲方將房屋租賃給乙方,租期5年,即從20xx年5月1日起至於20xx年5月1日,租金每年肆萬元整($-40000元),前兩年租金半年一交,以後一年一交,押金壹萬元整($-10000元)。

4、租金交付情況,乙方在每年的5月1號或11月1號前交付貳萬元租金,後叁年每年的5月1日交付一半的租金給甲方,如逾期不交租金,每逾期一天按違約部分金額的百分之十償付甲方違約金,若拖欠租金長達20天時,甲方有權通知其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承租期間內要合法經營,如果發現違法經營,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期內不得轉讓,出租,如有違約甲方收回賓館,押金不退。

6、乙方如需另行裝修,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以確保房屋的安全性,因破壞主題結構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期內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承擔。

7、此合同期滿後,乙方若繼續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並在合同期滿前30天告知甲方,租金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並簽訂《續租合同》,乙方在履行《續租合同》簽訂的條款後,方可以繼續使用房屋,乙方若不續租房屋則在合同期滿前3天自行清理房屋退還甲方,甲方在合同期約定到期日有權清理房屋並進行招租,與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發生糾紛無法協商由法院調解合同後付財務清單一份如財務若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若單方違約,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年 月 日

格力空調 6台 海爾電熱水器 3台 美的全自動洗衣機 1台 電腦主機 4台 顯示屏 1台 液晶電視

電水壺

文件櫃

電腦桌

椅子

牀墊

被子

枕頭

5台 3個 1個 2台 6把 8個 8個 薄 7個 厚 7個 8個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賓館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賓館的坐落位置及使用面積。

1、本合同所出租賓館坐落在 省道與縣道交叉路口向東 米路南。

2、賓館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該賓館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第二條 賓館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乙方租賃甲方的賓館不得改變內部設施及房間結構,注意保持房間衞生。

第三條 賓館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 (月/年)。從 20xx 年 12月28日起至 年 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 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 元,大寫 。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

第五條 押金

押金 元,大寫 。該押金用於保障賓館內的物品完好,如出現物品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賓館內的物品,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押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賓館,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賓館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賓館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條 :水電費用

乙方租賃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由雙方各負擔50%。乙方離開賓館期間,必須關閉水電,節約用電。否則,乙方要承擔總費用的70%。

第八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九條 乙方必須提供所有居住人員身份證的複印件各一份為本合同附件。

出租方: 求租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賓館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市 區 路 號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實測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實際向甲方租賃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 層至____層,停車位 個。

該房屋的地形位置圖和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甲方保證房屋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和債權,房屋現狀不屬於違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衞生、消防、建築要求和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法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要約定的相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總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和房屋交接但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的驗收依據(自然損耗和折舊完成、合理磨損除外)。

二、 租賃用途

2.1甲乙雙方同意,租賃該房屋作為酒店及酒店相關配套經營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房屋所在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錢,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甲方給予乙方免租金裝修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賃期限也相應順延。

3.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並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局部交房、交房存在主體結構或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均不視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房依據;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但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於產權問題、房屋抵押、擔保或債務糾紛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3.3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4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優先租賃權。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前五個租賃年度租金範圍不變,租金為 元/年(大寫 萬元/年),租金單價為 元/平方米/天。第六個租賃年度( 年

元/年(大寫: 萬元/年),之後五年不變,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調高租金;乙方無須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業管理費在內的任何費用。

4.2在簽訂本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定金10萬元,甲方收取定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此定金在免租期限結束後有乙方應付首期租金中扣除。

4.3首期租金乙方應按如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按月度支付。該房屋全部交付乙方後並免租期結束5個工作日內將首月的租金(衝減定金)餘額 萬元人民幣給付甲方。 以後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月度租金。

4.4甲方應於每月1日前將房屋所在地税務機關認可正規房租發票交付到乙方財務部,以便乙方安排付款。如果由於甲方未能按時將發票交付到乙方財務部而導致乙方付款遲延,乙方不承擔拖欠租金引發的違約責任,無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取銀行轉賬、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4.6甲方確認收取租金的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 號:

乙方將合同約定的租金匯入如上銀行視為乙方完成付款義務。如甲方賬户變更應於乙方付款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 配套設施及其相關規定

5.1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熱能、供暖設施、通訊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以上費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關部門支付,則甲方應給與乙方單獨的水電等讀表,並配合乙方辦理過户相關手續,該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户的水電費用有其自行向甲方繳納,與乙方無關。若上述費用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物業公司代收,則甲方或甲方委託物業公司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公用事業規定的相應費用標準收取(代徵代收不應該超額徵收),甲方應於乙方應付款日前5五日向乙方提供服務費發票和事業部門相應收款收據。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水電供暖等相關能源每天24小時連續不中斷的正常使用(政府部門原因除外),如因甲方直接或間接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水、電、供暖等,乙方有權暫停支付租金或直接從租金中扣除相關損失(按每天1萬元計算)。 乙方依據實際租賃面積分擔能源費用和相關損耗費用。

5.2公用配套設施及設備的約定及施工約定相見附件三: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供暖等現有配套狀況和乙方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有關事宜。

5.3輔助用房:租賃區域內場地、租賃房屋樓頂及該房屋院落中的區域和所有輔助用房由乙方免費使用,其中包括已建 平方米(一合同附件圖紙勾畫為準),根據營業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場地內或建築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須支付另外費用,輔助用房使用期限與本合同期限一致。

5.4該房屋廣告位約定:乙方租賃房屋後,可自行決定在乙方大堂門口位置、弄堂消防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樓頂任意位置甲方、乙方租賃區域外牆區域任意位置發佈乙方公司標誌廣告,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執行(廣告申請、製作費及日常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得損壞甲方房屋主體結構,並須辦理相關手續。乙方租賃區域建築物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

5.5停車場地:甲方租賃乙方範圍內的場地和院落供乙方作為停車場免費使用,停車場地使用期限與本合同期限一致。

5.6在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税費和房屋保險費等由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費用。

5.7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發生的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等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有甲方自行承擔。與水、電、供暖、有線電視、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相關的歷史欠費,甲方應於交房前跟相關部門結清: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房租等費用中扣除。

5.8在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或由甲方辦理的項目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從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經乙方書面確認後甲方同意相應延長免租期。

5.9房屋交付後,因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承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現阻礙事由,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裝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目的正常對外經營的,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在阻礙事由存續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租金(如為免租期或開業準備期則該期間順延);如遇上述情況,自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滿10日,甲方仍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款項,並支付等同於合同當年租金的違約金,以及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六、 房屋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原有附屬設施有損壞或障礙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或更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柒內進行維修並於叁日內修復,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所需費用(以發票為準)在房租中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及設施完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房屋鑑定專業機構鑑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也可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該房屋應定期進行檢查、養護時,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維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6.4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賃範圍內所有建築物的建築、結構、水、電、暖、氣等各專業竣工圖紙,以及歷年來建築改建、擴建、拆除等情況的相關圖紙和資料。乙方應在工程改造完成後將改建圖紙交甲方存檔。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附件所列文件導致乙方工期延遲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順延,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對因乙方超標排放污水、煙塵、噪音而引起的罰款、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6.5在乙方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相鄰各方投訴矛盾的,則甲方應當負責平息有關糾紛和協調周邊關係,保證乙方工作順利進行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6.6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商等相關手續時,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6.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為前提。

七、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 日內返還該房屋。

7.2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期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須復原,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八、 轉租、轉讓、交換和抵押

8.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出租客房或轉租部分場所;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間接股權投資或特許品牌授權關係),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如整體轉租給非關聯方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在該租賃房屋所在地已經或將要設立下屬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自動變更為該下屬子公司和分公司,甲方開具發票及支付租金都以該子公司和分公司名稱為準。

8.2租賃期間,甲方抵押該房屋,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租賃合同內容,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8.3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或質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8.4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係變更,甲方必須保證本租賃合同仍然生效,並繼續履行。

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世的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甲方應本着誠信公平原則如實告知甲方已知或應知的房屋拆遷、徵用信息,如政府部門對該房屋有徵用、拆遷意向時,則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告知乙方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雙方同意,如出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

9.2.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後尚未進行裝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曉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時,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也可以選擇延遲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場,待確定該房屋無拆遷風險後進行房屋交接或重新進場。如遲延交房或乙方撤場後該房屋最終確定被拆遷,則雙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協議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如最終該房屋確定為無須動遷的,則雙方根據乙方進場或重新進場的時間確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賃期限;

9.2.2如在乙方進行房屋裝修後,如乙方發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參與與動遷房的動遷補償談判,屆時,乙方有權獲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殘值(含二次裝潢)和經營損失的補償(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經營損失等,其中甲方確保乙方可獲得賠償的損失應不低於拆遷前12個月營業總收入的20%),甲、乙、拆遷方(三方)未達成書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單方面與拆遷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承諾對屬於乙方的動遷補償款全部歸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9.3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 支付違約金;如給對方造成損失,而支付違約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該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9.3.1甲方未按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標準按時向乙方全部交付該房屋,遲延30日仍未交付的;

9.3.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9.3.3甲方未按時繳納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有甲方繳付的費用,嚴重影響乙方經營使用的;

9.3.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害無法修復的;

9.3.5乙方未按照約定擅自整體轉租房屋、轉讓該房屋全部承租權且其轉租結果無法挽回的;

9.3.6乙方每次遲延支付租金,當甲方每次向乙方發出書面催款通知二次後,乙方自第二次收到該催款通知超過60天仍未付款的;

9.3.7本合同簽訂後,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若甲方單方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個月向乙方提出,經乙方同意且向乙方承擔當年房屋6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和賠償金後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違約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裝修原值(人民幣萬元)。

9.3.8本合同簽訂後,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若乙方單方面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並向甲方承擔相當於當年房屋6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後方可解除合同。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離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十、 違約責任

10.1因甲方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全額賠償(包括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經營損失等所有費用),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當於本合同當年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乙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10.2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害,造成乙方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返還保證金,每逾期一天,按應返而未返保證金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拖欠租金的0.05%支付違約金。 10.5若甲方出租的房屋沒有土地使用權、產權證或者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用途、產權證的房屋類型不符合商業用途導致乙方無法在該房屋所在地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的,甲方承諾負責辦理該房屋類型變更手續或儘快辦理產權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此延誤租期免費順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責賠償。若因此無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甲方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投入外,還需按租賃期間存續內租金金額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6在合同期內,甲方(包括甲方自己或引進的其他第三方原因)不得再次引進同類(住宿業)商户或酒吧等有重大噪音污染的行業。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貳佰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費,並消除該商户;

10.7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有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一、財產保險

11.1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乙方負責辦理裝修、自行添置的設備等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負責辦理承擔費用。任何一方不辦了財產保險,免除因對方導致己方財產損失的責任。

11.2雙方辦理保險時應將對方作為共同被保險人且各方辦理的保險條款含有如下條

款:“各方被保險人應視為相互獨立的實體,如同每一方在其保單利益下擁有獨自的保單。被保險人一方違反保單約定或未盡保單義務,不影響被保險人其他方面的保單權利。當損失事故涉及被保險人任何乙方、被保險人代表、員工時,保險人同意放棄對上述各方的追償權。”如甲方保險條款中未能增加以上條款,因乙方原因導致的房屋物業和公用設備損失,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

11.3發生保險事故,由甲、乙雙方按各自實際損失向保險公司投保額中獲得的理賠款,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及追償責任。

十二、其他條款

12.1本合同所有書面通知均需以書面方式送達到甲乙雙方聯繫地址,任何一方變更聯繫地址需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2.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12.3甲方出租給乙方房屋如已設立公司、代表處、分支機構等(簡稱“法律實體“),甲方需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將該法律實體遷出該房屋以便甲方及時設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如甲方未能及時將該法律實體遷出該房屋所在地導致乙方無法在該房屋設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甲方同意相應順延的免租期給乙方,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2.4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後的30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並承擔相關費用,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犯變更終止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6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索賠。

12.7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2.8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七分,甲方執三分、乙方持四分,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籤 約 時 間:

籤 約 地 點: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籤 約 時 間:

籤 約 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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