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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出租合同(精選10篇)

賓館出租合同(精選10篇)

賓館出租合同 篇1

甲方:錢偉(以下簡稱甲方)

賓館出租合同(精選10篇)

乙方:何連坤(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願將重陽街66號“東來客棧”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商定租金為每年人民幣伍萬陸仟元,租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租期為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經雙方商議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現存備用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以後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二、乙方租賃期滿後,如果賓館內的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或是修理好。

三、遇到其它自然災害,或是徵用無法繼續合同,甲方按實際營運的月份退還給乙方。

四、乙方經營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如有違法經營行為,後果自負。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2

本合同當事人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X集團;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

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位臵、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X市XX區路號;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為 X平方米,具體樓層面積附後。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為X年,即從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1X年 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經濟型酒店、餐飲、網吧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6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應提前在不破壞整體裝修的前提下,將其物品、設施在本合同期滿當日全部撤出。次日,房屋內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租金和相關費用

1、為信守合同,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五十萬元(¥500,000,00);

2、出租房屋的年租金為貳佰萬元整 (¥2,000,000.00 元),自第三年起逐年遞增,遞增額度為上一年租金總額的7%;

3、乙方租賃期間,因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管理費及水、電、煤氣、通訊、採暖等經營費用及經營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此期間為乙方裝修期,不支付甲方租金,但裝修期間所需電費、水費等各種費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須到保險公司自行辦理財產保險,並按時續保,保險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租金交納方式

1、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伍拾萬元(¥500,000.00元),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確認無任何遺留問題,甲方在3個月後將履約保證金無息返還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賠償,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額;

2、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貳佰萬元整(¥200,000.00)。第二年起可按季度以上打租的形式交納租金,每季度租金交付日期為上季度前一個月;

3、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租金為税前租金;

4、乙方如一次性交齊全年租金,甲方可按當年租金總額的93%收取,作為給乙方的優惠政策。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條款收取履約保證金和租金;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出租房屋的各項文件,並確保真實性;

3、甲方只負責提供經營場地,因經營需要增加和改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簽訂合同後,甲方原有的設施設備如乙方想繼續留用,雙方協商解決;

4、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將出租房屋的配電情況、線路情況及消防設施配備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需經乙方同意,並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返還剩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6、甲方提供收取租金的正式收據。

第八條 乙方的權力和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和管理權,同時有責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任何違法行為及由此而產生的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自行到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各種證、照、批文及相關手續,手續齊全方可經營;

3、乙方的經營定位、裝修風格及設施配備應嚴格履行項目策劃書相關內容,投資金額不得少於項目預算,裝修前乙方向甲方交納10萬元的裝修保證金,待乙方結束裝修後, 甲方按照項目策劃書內容驗收合格後,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未按項目預算裝修或裝修效果未達到預定標準, 裝修保證金不予退還;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不信守合同,中途放棄承租權,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和租金,收回房屋另行租賃,乙方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撤出經營物品及相關設備,不得破壞現有房屋裝修及原有設備設施;

5、租賃期滿,乙方應按合同終止日期撤出,每逾期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每天每平方米1元的違約金(按合同建築面積計算),同時甲方沒收履約保證金;

6、乙方須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如逾期不交,除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加收當年季度租金總額的3%滯納金,乙方不交或不如期交付租金7日以上,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收回房屋另行租賃;

7、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結構,如因經營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經相關技術部門審核後實施;如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建築結構並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中止合同,後果嚴重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8、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私自增加和改變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需增加和改變,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經雙方協商將新的經營項目條款列入合同補充條款中,方可經營;

9、租賃期間內,如乙方需要裝修改造,須事先提出裝修方案及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10、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四防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證甲方各類基礎設施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後果嚴重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1、 租賃期間內,乙方無出兑、轉租權,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甲、乙、丙三方應同時到場,簽訂轉租或轉兑協議, 轉租或轉兑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如乙方私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兑給第三方經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及所交一切費用,收回房屋另行租賃,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乙方不得將此房屋租賃合同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履約保證金、租金不予退還,房屋收回另行租賃,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其它

1、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屋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2、 房屋如因政府統一徵用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清楚各自的權利和責任,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僅供本次簽定合同使用;

5、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事宜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無效,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自執一份;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好,甲方有座落在普者黑大街詳和賓館人有房間壹拾陸間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一、租期三年,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租金陸萬叁仟陸佰元壹年,每年6月1日付清下年的租金,先付清後使用。

二、乙方在經營期間的責任,乙方經營三年當中所有產生的水、電、税費、税種費用、安全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

三、財產移交

1、太陽能、電加熱一套價值18600元;洗衣盆1個價值120元,全自動麻將桌一台(包含兩副麻將,4個膠以椅)價值2300元,沙發大小4個,茶几一張(底板壞),全封閉1.2毫米玻璃,以上所有東西都完好無損,損壞一律賠償。

2、16音房間燈具、插座、水龍頭、洗臉盆、淋浴、窗子、窗簾都完好,無損壞,登子15個,電視櫃16張,小飲水機16台,房間內牆畫16塊,32雙拖鞋,30牀棉絮,被芯30牀,枕芯33個,毛毯2牀,牀墊30張,電熱毯11張,牀頭櫃30個,2樓玻璃圓桌一張,4個椅子,大盆花3盆,中盆花2盆,電風扇8台,39張洗澡帕,44張洗臉帕,32個口杯,32個磁化杯,清點屬實。

(3)總枱電腦全套設施(其中17寸液晶顯示器10台,主機9個,鍵盤9個,鼠標9個,音響9對)都完好無損。10個21寸電視,10個機頂盒,10個機卡,10對搖控板。

4、公安掃描儀一台,大飲水機一台,4個水桶,垃圾籮23個,十字鏽2塊(一塊為“家”字,一塊小花開富貴)。

以上物品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確認,現在的物品因為陳舊用不來的,乙方自己購買,費用乙方自付。甲方現在完好無損的物品,如乙方在使用期間損壞,必須幫甲方修好。到期滿後,乙方後面所購買的物品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出現任何意外及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準利用相關證件做違法、違規事件,如貨款,抵押等違法亂紀的事情,乙方不得利用賓館做違法亂紀的非法勾檔,如:吸毒、販毒、賣淫、嫖娼、賭博、打架鬥毆等一切違法違規的事件。乙方在營業期間的所用費用,如税費、水電費、收視費、網絡費、維修費、小工費等一律自行承擔,並且要按時繳納以上的各種費用,如有不繳,被相關部門停用,甲方有權同乙方解除合同並退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把賓館再轉租,如發現,甲方有權將賓館收回並不退還租金。

六、以上條款都是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下籤訂,如有哪一方違約,將視為違法行為,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七、未盡事宜,最終解除權歸甲方。

八、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定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房屋、層及一樓鋪面一間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房屋用途:

1.乙方保證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用途為:旅館

2.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三、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16日,共計5年,在租賃期內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四、 租金:

1.租金為每年**萬元整,乙方並交給甲方押金*萬元整,租滿5年東西無損壞的情況下甲方退還乙方三萬元押金,如沒有租滿五年乙方退租,甲方不退還三萬元押金給乙方,如租滿5年房間東西有損壞,甲方有權在押金里扣除相當價格。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一次性支付,租金按年交付給甲方,每年5月16日之前交清租金,如乙方不在指定期內交清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旅館,並不退還乙方所交押金。

五、甲方應於20xx年5月16日前將所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六、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萬元整租房押金。同時甲方出具乙方收據。租賃期滿後在不損壞房屋內所有東西的情況下退還押金給乙方。

七、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乙方所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以及其他相關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衞生、工商|、税務、消防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向有關部門繳納。同時乙方要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措施,如果發生意外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八、房屋改善:

乙方因經營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進行裝修,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九、 房屋返還: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添置的經營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修的部分,具體為乙方恢復原狀,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出錢,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 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十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房租金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租賃保證金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全責承擔)

十二、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 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簽章: 乙方(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賓館秦萬壽(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編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編號:

甲方因經營所需,現決定將其經營的具有財產所有權的賓館客房部、餐廳對外租賃經營,乙方決定承租。現經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充分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標的物的範圍

1、賓館客房部1層至4層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樓房5層的房屋及甲方現使用的車庫1處);

2、賓館餐廳1層、2層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內現有全部經營設施和餐廳內所有經營設施(《租賃標的物移交清單》附後);

4、賓館《房屋所有權證》、賓館《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租賃場地範圍除賓館樓房5層的房屋及甲方現使用的車庫1處外,以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核准的範圍為準。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目下的租賃期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 月日——20xx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時間為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後的60日(乙方對承租的賓館客房、餐廳另行裝修時間約定為60日),該60日甲方不計收乙方租賃費。

三、租金數額及給付期限和方式時間約定為60日)。 本合同項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壹拾叁萬伍仟元整(¥135000.00元正),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貨幣形式給付甲方:

1、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共6年的租金,由乙方以3年為一個給付時間單位,在每3年的第一個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期前20xx年每年應付甲方的135000元中的每年5000元,20xx年共計50000元,在甲方將現出租第三人使用的賓館客房部樓房5層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

2、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共20xx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個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賃合同的擔保

五、租賃標的物的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日;

2、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方式為雙方現場清點、登記造冊移交,移交表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租賃期間的税、費及相關費用承提

1、租賃期間承租物的水費、電費、衞生費、採暖費、排污費以及相關部門今後可能新增的與租賃標的物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如數、按期承擔交納;

2、租賃期間税務機關依法向賓館徵收的各項税款均由乙方按期、如數承擔繳納;

3、租賃期間相關行政機關向賓館收取的各項行政性收費以及賓館相關證、照的年審驗費用均由乙方按相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

4、乙方在租賃期間可能被相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行政處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繳納和承擔;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的維修、改造、設施購置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設施維護改造及他物增設

1、甲方對出租與乙方承租的所有標的物依法具有絕對所有權;

2、根據租賃標的物的用途及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租賃標的物進行維護、改造和增設他物,但不得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進行不利於使用的技術性改變;

3、甲方移交乙方的現有租賃標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終止履行時,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交時的基本狀態如數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資購置和改造增設的客房、餐廳內外的附屬物,在本合同到期時,無條件無償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計價。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出租與乙方承租標的物依法具有所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

(2)甲方負有按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並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進行正常使用和收益的義務;

(3)甲方在租賃期內負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和除本合同約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賃標的物以及將已經出租與乙方承租的租賃標的物再行轉租、出售與第三人的義務;

(4)甲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對乙方在處理可能出現的重大事務進行協助辦理的義務,但不負有費用承擔義務;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約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違約行為而產生的違約金的權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對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標的物依法享有繼承權。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在租賃期限內因第三人主張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的相關權利而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和因此導致影響乙方經營活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後要求甲方減少租金數額的權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後,若甲方有意出售、出租租賃標的物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和購買的權利;

(3)乙方負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因其可能違約而向甲方承擔違約金的義務;

(4)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甲方出租的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或者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作為他項權利的質押物、擔保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的義務;

(5)乙方負有在租賃期限內對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用的員工按與甲方相同的待遇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繼續予以使用的義務,但員工自願放棄該項權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可能發生的公共衞生事件、工傷、工亡事故依法承擔全部經濟賠償和接受行政處罰的義務;

(7)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實際需要承擔租賃物維修、改造、增設費用的義務和合同到期或者終止時將前述維修、改造成果及增設的他物所有權無償移交甲方接受的義務,同時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時對甲方出租的物品可能造成損毀、缺失後照價賠償的義務。

九、債權的享有和債務的承擔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發生的債權由甲方享有,在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清償,與乙方無關;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清償,與甲方無關。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和解除,否則視為上述行為實施方根本性違約,違約方因此必須向守約方給付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的5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超過10個工作日時,應當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按合同金額每日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按實際違約時間相應順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張本合同簽訂之前的相關權利而導致乙方停業的,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停業時間相應減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租金超過10個工作日時,則從違約之日起除如數給付甲方租金本金外,按未給付甲方款項數額的每天5%支付甲方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租金超過30日時,即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甲方因此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無條件收回租賃標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數給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還必須承擔違約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期間應給付甲方租金總額的5%的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轉租第三人或者作為他項權利的擔保標的物出質、抵押與第三人,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因此承擔違約行為後果的方式與本合同本條第4項的方式相同。

6、租賃標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毀損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而需要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處理時,應當向甘肅省裕固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 份,合同附件1份,合同內容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均屬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捺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書有效期屆滿或者合同約定的終止履行條件成就,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廢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名捺印):

聯繫電話:

賓館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徐俊華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林樹芬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甲方將同樂大道上段同樂賓館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出租賓館期限為20xx年5月9日起至20xx年4月18日止。

二、 每年租金為66800元(大寫:陸萬陸仟捌佰元整)。

三、 乙方所付租金為房租費,其他費用(如水電費、電話費、6332793電話的網絡費、衞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 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如有違法行為與甲方無關。

五、 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後院無償提供給乙方停車,但乙方要負責後院的安全,如有財產損失須承擔相應責任,另外賓館後門乙方要鎖好,如給甲方帶來財產損失乙方須負全部責任。

六、 乙方在承租期間,租金須在前一年的12月份和當年的1月份內付清給甲方。逾期交付每天按租金的10%作為滯納金交納給甲方,在1月份內無法付清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賓館,乙方無權干涉,且乙方不得搬走賓館內任何東西。

七、 乙方租期到時,如續租需與甲方協商,不再續租可搬走賓館內的東西,但固定設施不得拆走。

八、 水電費半年或一年與甲方結算一次,但每月須交納甲方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九、 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可以轉讓、轉租賓館,如要轉讓、轉租須證得甲方同意,並在原租金及原協定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解決。

十、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任何一方違約,應賠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零陵中路864號沁園春商業街(原家樂賓館),共 七個房間。

二、租賃時間為3年,出租方自20xx年5月2日起將出租房交 付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5月1日收回,租賃期間內仍做賓館服務業不得轉讓。

三、租金標準:每月玖佰元(900元/月),租房押金陸仟元整(¥6000元),每三個月交納房租一次貳仟柒佰元,合同到期押金退還(不計利息),如承租方未租滿三年押金不退,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

四、出租萬提供完好傢俱、電器及用品等,如出現人為損壞,承租方應按原價賠償或協商解決,水費、電費、税費等其他費用由承租 方自行交納,電底數為28661度,水底數為0118.1噸。

五、出租方提供承租方設施清單:米特拉空氣源熱水器一台(300 升),美的空調3台奧克斯空調一台,科龍空調一台,牀9張,棉被、 棉被套、牀單各1 8件,麻將席9張,電視機7台,電視機頂盒6台 (1拖2),低音炮3個,實木沙發一張,電腦桌、電腦工作站、板凳、電風扇每個房間配套。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 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簽訂時間:20xx年4月26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泗洪縣青陽鎮聖瑪可23#4樓,建築面積為856平方米,標準間29間,一樓門市一間。

二、室內附屬設施:清單附後

三、租用期限及約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年到期頭一個月付清,押金兩萬元整。

3、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物業、各項税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4、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0天。

(4)連續2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電話等各項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違法經營,否則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2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5、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XX市XX鎮港路四間門面房的二、三、四層(共計24間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房屋用途

1. 乙方保證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用途為:賓館

2. 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三.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四.租金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每年壹拾壹萬元整(不開票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每年壹拾貳萬元整(不開票價)。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一次性支付。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提出相關損失賠償。

五.甲方應於 年 月 日 前將出租房交付乙方使用。

六.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整租賃保證金。同時甲方出具乙方收據。租賃期滿後退還。

七.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乙方所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以及其他相關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衞生、工商|、税務、消防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向有關部門繳納。同時乙方要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措施,如果發生意外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八.房屋改善

乙方因經營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進行裝修,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九.房屋返還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添置的經營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修的部分,具體方法為( □ 乙方恢復原狀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3.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30日。

2. 交付的房屋屬於危房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房租金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租賃保證金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全責承擔)

十二。免責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1.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造成房屋損毀等損失。

十三。違約責任

1. 甲方有本協議第十一(一)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年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3. 乙方有本協議第十一(二)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總額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並按年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5. 乙方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改造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6.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支付違約金貳萬元整。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簽章: 乙方(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 (榮昌賓館房東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就榮昌賓館租賃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賓館房屋基本概況:

1、租賃地址:靖邊縣張家畔鎮四居委。(南環路斜對面)

2、租賃房屋總間數50間(其中五樓標準間18間,四樓標準間18間,晾衣房1間,三樓普通間10間,衞生間1間,六樓洗衣房2間)另外賓館後院有鐘樓房1間,鍋爐2台。

二、房屋租賃期限及交款方式:

1、租賃期限為八年,即從公曆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

2、租金為每年:壹拾肆萬元整(140000元)。

3、交款方式:第一年的6月20日前交清當年的壹拾肆萬元整(140000元),以後每年提前一個月交清當年的壹拾肆萬元整(140000)。

4、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半年與甲方恰談,在同等條件下給乙方優先。

三、甲方責任:

1、如有天然氣管線到賓館門口甲方負責改造或更換取暖設施。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房產租賃税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收回本樓鄰居取暖費、電費歸還乙方,如有鄰居不交費者乙方有權斷電、斷暖。

3、本樓面前晚上允許乙方停車使用。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內甲方本人所佔房屋乙方不得收取供暖費、電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租賃期內甲方和本樓的領導不收取水費。

3、乙方在租賃期內負責樓頂防水保護,不允許任何人在樓頂隨意踩踏,造成漏水現象由乙方負責維修。

4、乙方如有轉讓賓館需同甲方恰談,協議達成後甲方押金貳萬元整(20xx0元),別人租賃期滿後乙方負責與甲方交接,終止合同。並甲方退還乙方押金貳萬元整(20xx0元)。

5、乙方在租賃期內再現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賓館原廣告牌(包括霓虹燈)已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7、乙方負責每年清兩個鍋爐各一次,費用由乙方支付,確保鍋爐正常使用。

8、賓館出租滿後,乙方所裝修的設施無條件留與甲方使用。

9、乙方不得在賓館三牆對外作任何廣告。

10、賓館租賃到期後乙方參照設施清單與甲方進行交接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

五、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壹拾萬元整(100000元)。

六、如乙方樓整體出租,甲方裝修費用由由乙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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