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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租合同(通用18篇)

期租合同(通用18篇)

期租合同(通用18篇)

期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税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複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税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税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註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户:_______________ 賬 户: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期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位於 市 區 室。

房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於:辦公用途、商業經營用途、其他雙方約定的合法用途。本合同雙方約定用途為辦公用途。

乙方保證,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 房屋租賃期限自(大寫)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租金(大寫) 萬元整。

租賃期內,乙方應交租金共計: 元整人民幣。房租按壓一付三的方式。

(二)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在期滿前 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定書面合同;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申請,視為乙方合同期滿後無續租要求,甲方有權與新客户接洽並簽約,乙方有義務在剩餘的租期內積極配合甲方帶新客户入室看房。 租賃期間,各項費用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甲方有權按新政策規定調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首次付款按乙方押一個月共計貳仟壹佰圓整房屋租金為押金,並另預付三個月共計陸仟叁佰圓整房屋租金的方式結算。此後按季度結算,由乙方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預付下季度租金。

2、公共設施及其他必要費用原則上按實際耗用量及政府相關政策按月交納。公共設施費和其他各項雜費於每月 日計表後由乙方於每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3、房屋押金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衝抵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期滿後,押金本金部分如數返還。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為,押金不予退還。在租賃期間押金減少的,應及時補足合同約定數額。

第五條 房屋改善、維修養護

(一) 裝修事宜

1、為確保大廈整體出租環境和裝修質量,消除安全隱患,在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負責指定裝修公司根據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約定的合理期限內對乙方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改善,裝修改善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具體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2、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合理的期限內對所承租部分進行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應確保裝修不影響房屋結構、相鄰租户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裝修引起的有關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維修養護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

2、對於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和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維修申請後及時進行實地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因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損害擴大的,損失由其自負,由此造成損害擴大或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無故逾期不維修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可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毀損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乙方自行裝修部分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拒不維修造成安全隱患或拒不承接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從乙方所交房屋押金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保衞等方面的公約,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督檢查。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其他費用(見附表)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貳零零陸年壹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後移交房門鑰匙,交付完畢。

(二)返還:租賃期滿終止或合同解除的,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退還甲方並結清所有應承擔的費用。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1、乙方按交付時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2、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按裝修後的使用狀態交付,甲方有權依實際情況處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動的非嵌入式的設施可撤出。

第八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一切必要措施終止執行合同。在甲方終止執行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或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一) 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二) 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三)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超過 日的;

(四)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五) 故意或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的;

(六) 乙方不得私自存放違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險、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擠佔租賃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遮擋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經甲方發現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七) 影響物業公司正常管理、其他租賃客户正常辦公、經營且阻撓管理的;

(八) 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請方需提前4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停水、停電等其他損失的;

2、該房屋出現因國家政策或城市建設等原因導致合同已無法履行的情況。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有違約行為的,乙方已交納的租金不予退還,並押金作為違約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執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方式向甲方交納租金、公用設施費及其他費用。逾期不交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百分之叁加收滯納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簽定當日內乙方足額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約定金及預付租金後,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訴訟由朝陽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中如更改處,無甲、乙雙方共同加蓋公章則修改無效。簽約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經過年審的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加蓋乙方公章的合同簽約授權委託書原件、簽約人個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資料由甲方審核,並提供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兩份,交甲方保存。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 一般情況下,甲方工作人員無故不得擅自進入乙方房間;遇突發情況時,甲方或政府相關人員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其所承租的房間。

(二) 為維護乙方自身及全體客户的利益及安全,乙方僱請的人員、邀請的人員出入金苑大廈時應甲方要求統一辦理進出登記手續。

(三) 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物品,不亂仍紙屑、雜物、遵守大廈內一切公開制度及公約。

(四) 向外搬出非隨身攜帶物品時,必須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託人書面授權,並經甲方核實後經貨梯搬運方可放行

(五) 向內、向外搬運非隨身攜帶的大件物品時,請提前兩天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核實不對樓內其他客户及甲方帶來不良影響時,在指定時間經貨梯進行搬運。

(六)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並結算完畢後,甲方給予放行。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七) 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7日後仍將傢俱、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傢俱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八)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書面通報真實、有效的地址、電話、聯絡方式、營業狀況(營業執照及年檢報告)的變更情況,以便進行有效聯絡。否則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

(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書面通知或文件均以中文為準,並通過掛號信或國際公認的快遞方式交附給乙方。若因乙方原因無法送達,甲方將有關資料送至或張貼於

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點並以照片留影做為已送達的證明。

上述所有內容甲方均逐一向乙方解釋、説明並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均無異議,不存在單方格式合同問題。合同所述內容,甲、乙雙方均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如發現任何一方透漏給第三方,則按違約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期租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租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玉帶鎮潤玉路 號,建築面積__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貳_年,自20xx年6月2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即生效:

1.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

4.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書面批准的私自拆改房屋結構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商鋪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納期限:

1.房屋租賃單價: 元/㎡/月

2.第一年項下租金為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元整

(¥ 元)。

3.乙方每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支付租金。繳納期限:第一年房租應於 年 月 日前繳納;第二年房租應於 年 月 日前繳納。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逾期支付房租的,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繳納房租之日。

5.乙方應向甲方繳納一個月房租作為保證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裝修和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因裝修涉及消防、結構變動、室內牆體、外牆立面、公共設施、設備等事項的,應經有關部門書面批准。乙方改變房屋結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因改變房屋造成的任何矛盾糾紛,一切由乙方自行協調。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鋪後,乙方應將租賃房屋恢復原狀。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及裝修垃圾清運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物業費1.0元/平方米/月,裝修垃圾清運費3.50元/㎡(如大面積改動的,經現場核實所繳費用不夠運費的,將退費自行清運)按年繳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 維修費:租賃期間,維修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4.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所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其自行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5. 以上費用不能及時繳納的甲方將有權作清退處理。

第六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租賃合同不變,直到租賃合同期滿為止。甲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違約金為二個月租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違約金為二個月租金。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二個月租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4.乙方應於合同期滿後,按合同要求返還房屋給甲方。乙方未按期返還房屋,按日租金三倍支付違約金直到實際返還為止。乙方返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視為未按期返還房屋。乙方應自行改正,直到符合合同要求為止。

5.因乙方違約,造成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對於乙方的裝修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需按照長蘆街道辦事處要求,承擔本項目的文明城市創建、上級部門檢查等任務。

7.乙方對本項目的管理要達到城建、城管、消防、公安、工商、衞生等部門的要求。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共__叁__頁,1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六合區方水路158號 聯繫地址:

賬號:101205010400020xx 身份證號碼:

開户行:農行長蘆支行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期租合同 篇5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 元,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期租合同 篇6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上海市 路 弄 號 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設備另立清單合同,清單合同與本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_____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____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

賬 號:

抬 頭: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閲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繫,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 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 給甲方或其他租户(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 違治安、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 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 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 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 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 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 給其他租户(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户(業主)反映強烈的;

6、 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 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 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説明

1、 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甲方檢查認可後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期租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期租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傢俱和電器如下:

電器類:

空調機______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冰箱______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彩色電視機______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洗衣機____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熱水器______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抽油煙機______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煤氣爐______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類:

牀______張,(其中,雙人牀____張;單人牀____張;上下牀____張)

書桌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

沙發______套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

茶几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_)

餐桌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_)

餐椅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租合同 篇9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人與承租人經過友好協商,出租人自願向承租人提供車輛租賃服務,車牌號碼為 .車型為 .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 租金計算

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支付方式為每月20號結算上月租金。承租人承擔服務期內(承租人乘用該車輛時)該車輛的實際汽油費用、過橋、過路、停車所產生的費用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根據實際情況產生的報銷。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至20xx年 月 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籤租用合同。

第三條: 出租人權利義務

3.1.出租人在服務期間應該自行投入以下保險: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

2)不低於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3)不低於1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限司機即駕駛員);

4)不計免賠。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險公司承擔,與承租人無關。 如發生前述情形,經過公安交通部門或有權機關認定責任劃分,是出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應對乙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2. 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 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説明情況,如人數, 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或出租人維修車輛超過承租人認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且承租人有權扣除該期間對應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駕駛員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務,駕駛員須符合國家交通法規規定要求,並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在崗待令派遣.

3.7. 出租人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同期間合法使用權,並保證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的與承租人構成本合同關係的、服務內容的所有應有之法定證件材料。

3.8. 出租人保證在服務期間不從事任何違法、非法行為及與合作事項無關的不必要的行為,如違反約定從事前述行為,造成任何後果與承租人無關;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人權利義務

4.1 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 2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3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期間車輛必要的附加費用,如汽油費、過路橋費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如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本合同所需證件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日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期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自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1次性交3個月房租,另付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總計(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房屋終止租賃,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基於正當合理理由提出終止合同,須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甲方不得拒絕退還乙方押金。

5、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尤其是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空調等重要家電,乙方自費負責維修。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自行繳付。

四、爭議解決辦法

若甲乙雙方因意見不一造成糾紛,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七、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期租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租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乙方每 年交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賬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屋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房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間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費用根據市場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撓)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出現了自然災害或者人為造成的損失,甲方該不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必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方和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期租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個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中鐵大橋局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灣大橋第11合段

項目經理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機械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 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機械設備型號、規格、數量、租賃費及司機數量:

第二條 使用地點: 青島海灣大橋11合同段海上施工海域 (乙方施工現場所在地)

第三條 租賃期限、進出場費用的承擔及設備的交付和驗收:

1.租賃期限

(1)甲方設備於 20xx年6月30 日前到達乙方工地,經雙方確認之日為起租日。甲方的設備未按約定到達的(包括未按約定的時間到達、未按約定的數量到達和未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每逾期1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租賃期限為:工程結束 。

(2)乙方應提前 6天 通知甲方確定退租日期,甲方應在退租日期屆滿之前將機械設備撤離乙方工地,否則此後出現的設備損壞、丟失等情況概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進、出場費用由 甲方承擔。

3.設備交付使用時,應由 乙 方驗收。

第四條 租賃物的維修和保管:

1.甲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以配合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租賃物維修影響乙方使用的,甲方應當相應減少租金/延長租期。

2. 甲 方負責租賃物的保管,應承擔租賃物丟失和毀損的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的返還:

1.租賃期滿租賃物返還時間、地點為: 現場退租賃碼頭 。

2.設備退場時應由 乙 方驗收,並出具退場通知書。

第六條 租賃費結算與支付:

1.按月租賃,每個月為一個租賃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天數折算。

2.甲方設備到達乙方工地並經雙方確認後,租賃費開始計算,設備退租時終止。

3.甲方應在每月 25 日前,到乙方所在地辦理(經雙方確認的)上月設備租賃費結算手續。

4.甲方應提供正規發票(租賃業發票)並承擔相應的税費。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租賃給乙方的設備性能良好,滿足乙方的施工需求,並提供船舶資料及設備性能的證明材料交乙方備案。甲方必須提前辦理內河船舶海上施工許可證。

2.當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在最短的時間 12 小時內進行修復或以同等及以上規格的設備代替,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否則,乙方有權另行租賃相關設備以保證施工生產,所發生的費用在甲方設備租賃費中扣除。

3.甲方利用施工間隙時間對設備進行保養,並承擔費用。

5.甲方配備不低於 2 名操作司機,保證24小時處於工作狀態,工費及生活費由 甲 方承擔。保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服從乙方人員的調度、指揮,嚴格遵守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由於甲方設備及操作人員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甲方不得私自更換操作人員,除非徵得乙方同意,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000 元,並更換為原乙方備案操作人員。

6.甲方必須配備艙外照明設施,船艙裝生活用水不得低於50噸。甲方所提供船舶載貨量不得低於250噸。船上需配備GPRS導航系統

7.未經乙方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設備。如有擅自動用情況給予違約金 5000 元處罰。

8.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允許其他船隻、人員靠近該船。

9.甲方承擔船舶暫存貨物的保管義務。

10.乙方在使用船舶配合作業時,甲方操作人員應詳細記錄運行時間,運行情況。

11.在起租前,甲方負責提前到有關海事部門辦理本船的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以及到有關邊防部門辦理本船的相關手續,如果逾期未辦妥該項手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設備屬於甲方的產權,租賃期間,乙方只有該設備的使用權,不得有轉租、出借、 擔保、還債、變賣等行為,不得自行改變結構,拆卸零部件,調整性能。

2.及時支付租賃費.

3.為甲方操作、維修人員的住宿提供方便,費用由甲方自理

4.提供租賃設備所需的燃油,並承擔費用。

5.有權對甲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甲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負責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基礎施工,並提供設備安裝所需的電力及設備。

第九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1.設備使用完畢退場,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提供的設備不能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2)租賃期間,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多次提醒甲方,甲方未能解決,影響乙方施工。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設備轉租、轉借他人使用。

(2)不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造成設備損壞。

4.乙方可根據實際施工情況以書面形式提前 6 天通知甲方提前退租,但租賃期限不得低於 210 天。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六 份,雙方各執 三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期租合同 篇15

出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出租房屋面積共___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元;租金總額為___元(大寫_萬_仟_佰_拾_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6、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7、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個月以上。

8、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9、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0、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1、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期租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營業執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如屬仿造和超過時效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行駛手續完備的_______噸叉車_______輛。

二、乙方租賃甲方叉車,租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租賃前應提前繳納全額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出具收條給乙方。租賃期間,日租金(每天以________小時計算)為_____元/天。超出限額,不足_____小時的,按照半天計算;大於_____小時,而小於_____小時的,按照全天計算;乙方應及時交換車輛。逾期交還須提前得到甲方的許可,否則按日租金的15%加付違約金。乙方如提前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租車金,也不向甲方作賠償。

三、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交納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保證金不計利息,租賃合同期滿乙方交換車輛後退還乙方。

四、乙方駕駛員應每日檢查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並正確使用油料;如發現問題須立即解決,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自行承擔租賃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五、乙方要愛護使用車輛及其設施,保證車輛的完好無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車輛抵押、倒賣、轉租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如發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擔法律責任。車輛若發生被盜,詐騙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賃車輛損失、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同時按本合同規定的日租金標準賠付停駛損失。若拆卸甲方車輛部件,一經發現按日租金的五倍處罰。如進行修理要承擔修理費和折舊費(折舊費按修理費的50%計算)。修理期間使車輛無法行駛工作的,乙方要按本合同規定的日租金標準賠付停駛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自覺遵守安全、交通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及連帶責任。

七、租期結束時,乙方應將承租的車輛送到甲方的地點,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

八、當甲方認為所租車輛的安全及相關權益受到威脅時,有權收回出租車輛。同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九、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租合同 篇17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税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複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税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税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註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户:_______________ 賬 户: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期租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無錫金南接送客運服務有限公司

電話:0510-85215426

承租方(乙方):新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無錫分行

電話:0510-81813000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補充説明:

1、 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5000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 甲方於15天內提供出SONATA新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並應提供車輛(駕駛員)之行駛證(駕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複印件。

2、 免費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 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域或國家未許可區域。

4、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並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四、 費用支付

1、 月租車費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2) 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3) 定期保養、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4)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税費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於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並開具發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後,先支付3個月租金21000元。

五、 駕駛員工作時間約定及用餐約定

1、 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AM 7:00——PM 21:00),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每週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100元。

3、 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六、 車輛保險約定

1、 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 發生車輛事故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的地點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 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可要求賠償。

2、 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後,本合同隨即終止。

4、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自動順延一年合同週期。合同續約三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八、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於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無錫金南接送客運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新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無錫分行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20xx-2-5 日期:20xx-2-5

標籤: 期租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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