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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安全協議範本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範本

房屋出租在我國普遍存在,那麼房屋出租安全協議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安全協議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範本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範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XXXXX公司

承租方:(簡稱乙方)

XXXXX公司

為保障國家、企業和雙方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出租供乙方承租使用的庫房、房屋、場地及所屬的設施設備等(簡稱出租物)應手續齊全、具有合法產權證等,並且具備安全使用的基本條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經營資質等證明資料,並保證相關經營資質等持續合法有效。

二、經雙方共同對甲方所提供的出租物進行驗收認可後,即由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如本協議的簽訂之日早於雙方驗收之日的,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由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自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之日起至承租期結束,該期間所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三、甲方應明確告知乙方其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負責人,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範等有關規定;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臵安全管理機構,並按規定配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告知甲方),負責其在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應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和甲方的各項安全規定,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甲方對其出租供乙方使用的出租物及相關設備的安全狀況、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管理情況等,有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的權利;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監督。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其承租範圍內發現的各類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可對乙方的違規行為做出口頭或書面指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嚴禁從事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禁止的行為,及與其正常經營辦公無關的活動;乙方不得動用明火、更改或搭接電源線路、水源線路、煤氣儀表、消防管線等,確有需要時,必須按規定提前申報,經甲方負責安全的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實施全過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做好防範措施,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的批准同意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依法應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拆卸租賃物原有的設施,乙方在承租範圍內進行裝修、改造時,必須報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有關部門,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實施, 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的批准同意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依法應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範圍內安裝和使用電氣設施設備。

八、乙方不得使用高功率、高危險性設備,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產設備和工藝,不得違法改造和使用特種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員工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開展本單位承租範圍內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為本單位工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負責教育和監督本單位工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負責本單位承租範圍內安全標示、安全設施設備及器材(如滅火器)的設臵等。

十、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出與其無關的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乙方車輛在場院內行駛、存放時,應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門衞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堵塞通道,佔壓消防井(栓);乙方要按消防有關規定配備與之業務經營相適的足夠的消防器材,並保證其合格有效;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在道路兩側停放車輛、堆放物品等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十二、乙方在租用期間,對所租用範圍內的出租物及消防、電氣等設施設備等負有安全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應按有關法規、標準,(請有資質的單位)對上述設施設備進行檢測;對出租物及設施設備在乙方租用期間的任何損壞,乙方應按規定賠付;對於因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及本協議約定而引發的事故,或因此造成甲方(包括甲方受到的處罰)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雙方應定期開會研究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四、本協議作為 租賃合同(協議)的重要附件,與雙方簽定的租賃合同(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均應認真遵守,嚴格執行。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租期結束,並由乙方返還出租物之日終止。合同簽訂地:XXXX(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範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確保乙方以承包、租賃或者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場地和住所(以下簡稱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經營項目:

三、甲方責任:

1、出租房屋應有合法的產權證或主管主辦單位開具的使用證明。

2、出租房屋應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租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及本協議。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屋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並依法經營。出租房屋用於公寓樓(出租)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准後,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3、嚴格遵守各項消防法規及有關防火規定,出租房屋及其周邊消防疏散門、疏散樓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雜物佔用、堵塞或緊閉,必須保持暢通。公眾聚集場所還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4、出租房屋內用電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和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功率、保險裝置應當與額定負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作為庫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出租房屋內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甲方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由甲方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等後,乙方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嚴禁動用明火、燒烤及焚燒雜草、樹葉、廢舊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始終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遮擋或挪作它用,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購置或維修。

8、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維修、更換的費用。

9、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確保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後,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參加火災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

五、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補救。

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該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經濟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協議範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範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衞等情況進行檢查,並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衞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材)的設置,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3.僱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並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衞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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