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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精選15篇)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精選15篇)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1

中國____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與英國_____________XX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LP)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精選15篇)

第一條?技術轉讓

(1)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XX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第十六條?ALP的作用

(1)ALP負責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應為此適當向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LP的責任

(1)ALP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LP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LP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條?_____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_____方式最終解決。

(2)_____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_____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税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税款由投資人和ALP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LP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ALP:(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2

中國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_________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條?_____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_____方式最終解決。

(2)_____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_____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税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税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3

中國____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_____________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LP)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4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中國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_________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XX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條?_____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_____方式最終解決。

(2)_____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_____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税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税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5

中國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_________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第三方)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為在_________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5)投資人向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劃    

(1)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_________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a.生產線計劃。      b.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c.設備佈局計劃。      d.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e.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f.生產管理計劃。      .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由投資人提供。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a.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_________%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XX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_________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_________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_________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_________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

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

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a.合同號碼;b.收貨人姓名;c.目的港;d.裝船嘜頭;e.重量;f.箱號;.收貨人標記。    (1

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設備    

(1)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

第二次檢驗。如果

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_________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____份。    

(7)投資人派行往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_________天。    

(3)培訓主要用英文進行,也用_________作為輔助語言。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翻譯員。    

(4)在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採購    

(1)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採購的材料;但是,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    

(2)投資人運交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a.合同號;b.收貨人姓名;c.目的港;d.裝船嘜頭;e.重量;f.箱號;.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_________名,並提供_________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為此在_________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_________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要求準備一名譯員,費用由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

第三方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

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

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個月,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翻譯員。    

(3)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投資人、

第三方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 

第三方的作用    

(1)

第三方負責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提供必要的援助。    

(2)

第三方應為此適當向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第三方的責任    

(1)

第三方應作為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

第三方應協助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

第三方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除外)。    

(4)

第三方應在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1)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_________進行。    

(3)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税款由負責;歐洲的税款由投資人和

第三方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投資人、

第三方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_________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年,期滿後可以延長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蓋章):_________        投資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中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乙方(中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丙方(投資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丁方(APL):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

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税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税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合同經四方簽章後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3)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7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書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 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税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税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              (簽字)

投資人:             (簽字)

apl:             (簽字)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中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乙方(中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丙方(投資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丁方(APL):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中國 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 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 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祕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 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 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 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 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 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於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 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 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 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 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 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 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 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 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税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税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撤銷

(1)合同經四方簽章後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3)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產品的名稱規格;

附件二: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

附件三:生產細目表;

附件四:產品質量檢驗;

附件五:生產產品所需設備品名、規格清單;

附件六:運交設備的驗收;

附件七:技術教務計劃項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

(此無正文轉簽章頁)

(簽章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9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XX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___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税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税收協定)納税。

十三、_____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_____解決。

2._____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_____院根據該院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或_____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_____協會按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

3.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_____費用,除_____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_____過程中,除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供方: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附件略)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10

受讓方(甲方):_____  住 所 地 : _____法定代表人 : ___項目聯繫人 :_______通 信 地 址:_________郵 政 編 碼: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電 子 信 箱: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______住 所 地 :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項目聯繫人 :_________通 信 地 址:_________郵 政 編 碼: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電 子 信 箱:_________開 户 銀 行:_________開 户 帳 號: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 片”項目全部技術及藥物臨牀試驗批件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技術轉讓的項目名稱、技術內容、範圍、形式和要求

(一)項目名稱

中藥 類新藥“___ 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牀試驗批件。

(二)項目合作的內容和要求

1. 乙方將自行開發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___ 片”(以下簡稱“___ 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牀試驗批件轉讓給甲方,向甲方提供申報臨牀的全部研究資料,並指導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牀試驗藥品的生產製備。乙方保證“___ 片”項目臨牀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學真實性,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2. 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條款向乙方支付“___ 片”項目的技術轉讓費,負責本項目的臨牀研究、申報新藥證書、生產批文等工作及費用,並且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二、項目技術資料的交接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

第一期技術轉讓費後一週內,向甲方提供申報臨牀的整套技術資料。

2. 乙方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藥物臨牀試驗批件” 中“審批結論”的要求,補充完成第___ 項,並在本項目Ⅱ期臨牀研究結束前,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 甲方在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後,即獨家擁有“___ 片”項目的全部相關技術及專利申請權。

2. 甲方擁有“___ 片”項目“新藥證書”持有者的署名權,以及“新藥證書”的獨家所有權。

3. 甲方擁有“___ 片”項目的技術及臨牀批件再次轉讓權。

4. 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支付技術轉讓費用。

5. 甲方負責完成該項目的臨牀研究工作及費用。

6. 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提供的“___ 片”項目的工藝及技術資料審核和接收,並組織和生產二批合格中試樣品。

7. 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製備臨牀研究所需樣品。

8. 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完成申報生產中試、穩定性試驗等及製備申報生產所需樣品,並完成現場考核工作。

9. 甲方負責申報新藥證書與生產批文事宜,並支付相關的檢驗費用及註冊費用。

10. 甲方承擔乙方派出的生產技術交接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

1

1. 甲方負責對有關技術資料保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 乙方負責提供“___ 片”項目的全套申報臨牀資料(原件、複印件各二套)、電子版、雙方商議的原始資料複印件(一套)及該項目臨牀研究批件(原件一份、複印件三份)。如需補充資料的,應向甲方提供補充資料(原件、複印件各二份)。

2. 乙方負責保存臨牀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關原始資料,以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的檢查。

3.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術資料均符合審評要求,並負責該項目申報生產審評時就乙方所提供技術資料的答辯等。如需補充臨牀前的技術資料,仍由乙方負責提供,直至審查通過。

4. 乙方負責對甲方的人員進行“___ 片”製劑的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項目製劑的生產技術和檢測技術,並指導試產二批合格的中試產品。

5. 乙方負責臨牀前研究工作的改進及完善並承擔此研究費用,負責協助甲方進行“___ 片”項目的申報生產工作,負責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該項目申報生產過程中相關藥學、藥理毒理技術資料補充工作並承擔以上補充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

6.乙方對該轉讓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負責,乙方需保證本項目技術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問題,也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乙方需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未許可他人使用本項技術。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不得許可

第三方使用本項技術。

7. 乙方負責對有關的技術資料保密。

8. 乙方負責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後七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___ 片”項目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

五、技術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___ 片”項目技術轉讓合同總額為人民幣 ___ 萬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體數額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簽訂生效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賬户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

第一期款後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___ 片”項目的全部申報臨牀技術資料,甲方收到後即開始對上述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後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賬户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對甲方該項目的技術交接,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牀試驗藥品,甲方對乙方相關技術進行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指定賬户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40%);

第四期:本項目Ⅱ期臨牀研究結束後,甲方和臨牀試驗主要研究者對研究結果進行評估,在初步確認藥物在統計學意義上安全和有效,並決定繼續進行下一期臨牀試驗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賬户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五期:甲方獲得本項目“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賬户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10%)。

六、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

1.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每期費用,超過應付時間____日,乙方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當期應付款項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甲乙雙方若違反技術保密規定,將該項目的技術成果轉讓給

第三方,將追究違約一方的經濟及法律責任。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該項目發表論文。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供項目相關的全套文件資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每延期____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來計算。

4.如乙方不能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牀試驗藥品,或者不能按照申報資料進行工藝放大重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___ 萬)。

5. 如Ⅱ期臨牀結束後,甲方和參加臨牀試驗主要研究者由於受試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決定終止臨牀試驗,則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款的 50%(___ 萬)。

6.如由於乙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項目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如由於甲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項目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甲方應在合同簽定________年內或臨牀試驗啟動________年內全額支付合同未付款。

七、意外情況及未盡事宜

1. 意外情況:在本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時間內,如果發生戰爭、或地 6震、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導致本合同條款無法繼續履行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如由於合同簽定後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需要補充臨牀前已審評通過技術資料,則乙方負責補充技術工作,甲方承擔所需費用。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變更的條款或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該技術轉讓後,甲方擁有項目的完全處理權(如技術轉讓等)。

4.乙方僅保留本項目申報各級科技成果獎的共同署名權,其它權利如獎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單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

一、乙方

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員排列次序甲方為

一、

三、

五、七,乙方人員為

二、

四、

六、八。

八、爭議及解決辦法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法律程序,提請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陸份,用中文書寫,甲、乙雙方各執叁份,經雙方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蓋章簽字後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 研究院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11

項目名稱: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__________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______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__________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___ (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__________

二、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性質:__________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__________

四、專利申請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

五、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__________

六、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法:__________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

八、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法:__________

一次總付: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其它方式:__________

九、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______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十三、其它有關事項:__________

技術承讓方(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技術轉讓方(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中介(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鑑證單位意見: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公證單位意見: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12

本技術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______(根據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辦公室設在_______________)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辦公室和營業地點為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成和簽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時合稱“雙方”,或單獨稱為“一方”)。  鑑於甲方已獲得甲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授權,向

第三方出售關於_________________的技術和訣竅;  鑑於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  鑑於甲方願意根據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  為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容及質量保證  

1.1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格,作業週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後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甲方應在它的關聯公司,XX集團設於的設施中的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培訓。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並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餘費用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

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語。  

1.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僅有_________文本。  

1.6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培訓人員的數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後由甲方決定。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乙方對有關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協助,應由甲方諮詢協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甲方應根據第

1.

8.2條的驗收測試程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裝置達到第

1.

8.1條所述的規格和性能。  

1.

8.1規格和性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2驗收測試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付款  

2.1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萬美元。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有業務聯繫的國外銀行帳户內,

第一期款項將於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之後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税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

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税金,均應由乙方為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為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税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為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

2.1款規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為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税金,均應在繳税日期後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為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原件,並應書明為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税金。  

第三條額外義務  

3.1為了使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級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有關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有人鑑於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個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並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  面的費用。乙方應將任何關於此種據稱為侵犯的聲明,控告或訴訟,威脅控告或訴訟,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權委託乙方選擇的顧問律師在任何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作為乙方的代表,由乙方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3.4甲方和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獲得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第四條終止  本合同從第1頁書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終止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有責任繼續支付按第

2.1款規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項。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5.

2.1如果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如果在_________天內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定:  

(1)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並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2)應有_________名仲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_________名應操流利華語。  

5.

2.2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並應採取相應的行動。  

5.

2.3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

2.4在根據本條規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以進行解釋。  

5.

2.5任何仲裁裁決均應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地區內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5.

2.6在根據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在雙方之間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5.

3.1在發生不可抗力時,則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誤的期間內,本合同雙方或合營公司各方的合同義務應暫停和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和此種暫停時間相等,無須為此付出費用或受罰。在本合同內,不可抗力的定義與主合同相同。  

5.

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況延續到超過六

(6)個月的時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掛號郵件向另一方發出通知,無須辦理其它手續即可撤消及終止本合同。  

5.

3.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受影響的其它方,並應提供有關發生此種不可抗力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5.4按合同規定應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規定的一切報價,信件或通知,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出,並且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到或寄到有關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到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應被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後的十二(1

2)天或發出電報或電傳以後的二

(2)個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應發往下面列出的適當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止(視實際情況而定):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  

5.5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級人員簽署的書面文件明確宣佈,並特別指明本合同,否則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後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後對此種規定的任何繼續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稱為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應由於另一方的行動或不採取行動而負責任或受約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_________文本簽署生效,兩種文本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作為以上各點的憑證,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它們各自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書明的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技術轉讓合同 篇10  受讓方(甲方)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地址:  電話:  法 定 代 表 人:  職務:  轉讓方(乙方)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地址:  電話:  法 定 代 表 人:  職務:  

第一章合同內容  

第一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____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條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條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六條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諮詢。  

第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條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

第八章。  

第二章定義  

第九條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第十條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樣、材料規範及零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第十一條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於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他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  

第十二條標準,指為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制定的標準。  

第十三條入門費,指由於乙方根據本合同

第一章

第二條、三條、四條、六條、七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四條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諮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第64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時日。  

第三章價格  

第十六條按本合同

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第十八條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台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購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第十九條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公佈和使用的每台目錄價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________%。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______國________銀行和______國________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甲方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甲方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

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________美元。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國政府當局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  

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  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 合同產品

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並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於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

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1. 甲方在每日曆年度結束後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____日曆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並洽商採取正確的措施。  

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的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 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後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第二十四條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資料交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第二十六條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週內,確認資料收悉。  

第二十七條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1. 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2. 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

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第二十八條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1.

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後的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

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2.

第二階段開始後的____周內,乙方必須儘快發出與

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第二十九條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後的______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五式二份。  

第三十條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於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後,應儘快不遲於____個月內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第三十一條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用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和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第三十二條為了適應甲方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條甲方必須在型號後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並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條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第三十五條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第三十六條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複試驗,乙方負責重複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複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條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鑑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  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第三十八條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

第二次考核驗收。  

第三十九條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蔘加

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十條若考核試驗產品

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

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十一條若考核試驗產品

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諮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第四十二條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他國家:  

1. 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後一週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2. 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第四十三條對於甲方把“合同產品”裝在甲方國的主機上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甲方國出口的主機,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第四十四條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並註上“____國________製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單獨簽訂。  

第四十五條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並在____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第四十六條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技術資料,並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條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並按

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1. “完整”係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並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2. “可靠”係指甲方按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範。  

3. “清晰”係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第四十八條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

第四十六、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後____天內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第四十九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

第五章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遲交超過____周以上,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  

第五十條若發生

第四十九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第五十一條乙方支付給甲方的

第四十九條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週數進行計算。  

第五十二條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後,並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按

第七章的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 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採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於合同產品總的範圍中不合格產品所佔部分。並加年利____%的利息。  

2. 如果根據

第四十一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製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於製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複製或銷燬。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第五十四條乙方唯自己是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合法者,並能夠合法地向甲方轉讓上述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無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

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

第三方處理此控訴並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十五條與合同有關的完  整的____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____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13

合同目錄  前言

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章價格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第五章資料的交付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第十章税費

第十一章仲裁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二、技術資料內容清單和交付時間(略)

三、對甲方人員的培訓(略)

四、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略)

五、產品考核驗收辦法(略)

六、乙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七、甲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乙方有關合同產品的專利及專利申請的清單(略)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一方為:____國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縮寫)  另一方為: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乙方,或____________公司的縮寫)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和同意向甲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__產品;

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定義 為了本合同的目的

1.1“專有技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考核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關鍵用語不多的,可以不必單獨列一章定義,可以在合同中

第一次出現用語時,加定義説明。)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承認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在國內外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乙方負責接受、安排甲方技術人員赴乙方工廠培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甲方培訓要求,使甲方人員能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詳見合同附件三。

2.5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6如甲方需要,乙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乙方許可證製造的字樣。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

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資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信匯支付,甲方通過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通過________銀行和銀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國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甲方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

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4.2.1合同總價(或入門費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經審核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政府當局出具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乙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4.2.2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不晚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第________條規定的技術資料最後一批交付的空運單及乙方説明技術資料已經全部支付完畢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訓工作後,甲方收到下述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簽署的説明培訓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式二份。

4.2.4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

c.由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總價(或入門費)的支付次數和比例,應隨不同情況來確定。提成支付時,可採用下面條款)

4.3按第____章____條規定,甲方在產品考核驗收後,開始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支付條件:

4.3.1每年____月____日後的15天內,甲方將上____日曆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規定________年二次,或其他辦法)。

4.3.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

5.2________機場空運單位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寄給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5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緊固包裝。

5.6每包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箱號、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詳細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或其他生產條件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6.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相互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3改進和開發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開發的一方,對方不得用於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乙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由甲方與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甲方工廠共同進行產品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技術參數,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各執兩份。

7.3如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

7.2條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乙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的,如系乙方責任,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自費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由甲方負擔一切費用。

7.6經過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8.7條處理。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

8.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8.4如乙方交付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

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時,乙方應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第1-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過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罰款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

8.5乙方按8.4條罰款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支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6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金額,將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甲方。

8.7按第七章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215;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按

8.6條規定,退還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若產品不合格僅是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甲方仍可投產的,乙方應按以下規定賠款: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9.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乙方有關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的清單,見本合同附件八(注:僅作為了解專利情況,不應承擔任何專利權的義務)。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一式二份交給甲方。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注:不要主動去承擔保密責任,對方堅持要求時,再予考慮)

9.4本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仍有權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章税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甲方國税法納税。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1.2仲裁地點在甲方國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話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3.4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3.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文和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X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工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14

範本  合同號:_________  合同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第十條 税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附件  附件一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的內容,數量和交付計劃(略)  附件三合同產品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四出讓方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  附件七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和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本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和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某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條的規定返樂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

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合同 篇15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讓與人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讓與人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人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人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人”——是指中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讓與人”——是指——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協議產品”——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協議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協議工廠”——是指受讓人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協議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協議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讓與人根據本協議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人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協議工廠生產第_______台協議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協議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協議範圍

2.1 讓與人同意向受讓人轉讓,受讓人同意從讓與人取得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2.2 讓與人承認受讓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協議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讓與人負責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2.4 讓與人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資料,並對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2.5 讓與人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人人員在讓與人工廠的技術培訓,讓與人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人的要求,使受讓人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人的需要,讓與人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2.7 讓與人同意受讓人使用其商標或標明“根據讓與人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人生產的協議產品經考核合格後,讓與人同意,本協議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協議產品。

第三條 協議價格

3.1 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受讓人同讓與人支付的協議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其每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協議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人協議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提成計價的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本協議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協議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人將以書面形式向讓與人提交上一年度協議產品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5.本協議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6.讓與人如需查核受讓人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人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人,具體的查賬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本協議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的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費率為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協議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人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4.2 本協議第三條所規定的協議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1)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且支付給讓與人;

A.讓與人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讓與人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受讓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協議附件六;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人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讓與人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協議附件七。

(2)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 根據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人在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人在巴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協議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讓與人,受讓人在收到讓與人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人將提成費支付給讓與人: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 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協議附件________。

4 按本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要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協議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支付

5.1 讓與人應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機場支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讓與人轉移到受讓人。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讓與人 應將協議號、 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人,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人。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讓與人應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人。

5.5 支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讓與人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人的協議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2 受讓人應為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3 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人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讓與人有關的工廠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5 讓與人應為受讓人的培訓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讓與人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6 受讓人培訓人員在讓與人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讓與人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派槽代表與受讓人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協議工廠共同對協議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協議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 如果協議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協議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讓與人的責任時,讓與人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讓與人負擔,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受讓人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核協議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讓與人的責任,讓與人必須賠償受讓人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讓與人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協議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人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人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協議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讓與人的責任,受讓人則有權終止協議。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讓與人還應賠償受讓人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協議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讓與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人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讓與人對協議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三。

8.4 如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讓與人必須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受讓人。

8.5 如讓與人不能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讓與人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人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協議總價的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人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讓與人罰款後並不解除讓與人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讓與人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人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8.8 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於讓與人的責任,協議產品第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協議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人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協議時,讓與人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人已付給讓與人的金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協議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人仍可以投產使用的,讓與人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人的損失:

A.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協議總價的_______%;

B.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協議人門費總價的_____%;

C.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 協議產品考核合格後,讓與人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協議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讓與人保證是本協議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人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讓與人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對讓與人提供給受讓人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讓與人或第三方公佈,受讓人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讓與人應對受讓人提供的協議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人的要求執行。

9.4 本協議終止後,受讓人仍有權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條 税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受讓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受讓人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讓與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讓與人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讓與人徵收的税費將由受讓人從本協議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讓與人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讓與人,讓與人應繳納的其他税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讓與人承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税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税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讓與人和受讓人均應遵守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税法和_______税法的規定對讓與人徵收的_______税和____________税將按避免雙重税協定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税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税待遇的項目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税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讓與人負有_______税和_______税的納税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當局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決定對讓與人負擔的_______税和_______税實行減税(或者免税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協議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議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個仲裁解決。

12.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3.1 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協議。

13.3 本協議有效期從協議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滿後,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13.4 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協議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協議用英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 本協議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協議正文的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理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協議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讓與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人: ____________ 讓與人: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附件一 協議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 技術資料的內容,數量和交付計劃(略)

附件三 協議產品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四 讓與人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 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 讓與人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範例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與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有關讓與人轉讓給受讓人的 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我行應讓與人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人的書面通知,説明讓與人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個月內,未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協議義務後十五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七 受讓人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範例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人從讓與人引進的 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我行應受讓人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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