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轉讓合同 >

停車位轉讓協議(通用5篇)

停車位轉讓協議(通用5篇)

停車位轉讓協議 篇1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停車位轉讓協議(通用5篇)

住所:

註冊號: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姓名/[企業名稱]: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小區編號為 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 小區編號為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停車位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 ,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

三、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年限為20年,自甲方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轉讓期限屆滿後,甲方同意將該停車位無償提供給乙方繼續使用,直到該小區所佔用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年 月 日)屆滿之日止。

五、甲方就該停車位使用權,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

六、該停車位只能用於停車,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車位使用權後,在本合同約定的剩餘使用年限內,可將該停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但必須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轉讓或出租。乙方應將和他人訂立的轉讓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備案。如系轉讓,乙方應保證受讓方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

八、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交付停車位,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三十天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通知到達之日起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時間交付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如逾期超過三十天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按應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一、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變動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停車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兩頁,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 XX日

停車位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

合同雙方方茲同意轉讓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人防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位置詳見車位附圖。甲方與開發商佛山市鴻翔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停車場租賃合同》所規定的使用年限內甲方的一切權利義務也一併轉讓給本合同乙方,甲方須將該合同及其附件一併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該車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與開發商佛山市鴻翔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停車場租賃合同》所規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項下使用年限為上述車位使用年限的剩餘期限。

3.甲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立即負責將該車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車位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費等),並配合乙方到小區管理處備案及取得相關物業管理部門的使用權證明手續。如果以後開發商 x房地產開發公司 或管理處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辦理該車位的相關產權確認手續及其它合法權益,甲方有義務通知並配合乙方辦理。

4、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元整(小寫:¥00.00 )。乙方須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雙方完成使用權移交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全部車位使用權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00.00 )轉入甲方指定賬户如下:開户行: ;户名: ;帳號: 甲方在收到轉讓款後應向乙方開具等額收據。

5、甲方不能按上條規定交付車位予乙方使用時,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該車位售價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期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餘款,則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6.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位享有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須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7.甲乙雙方均清楚該車位在只有發展商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狀態下籤署本合同,若因前述產權原因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8.該車位移交後,由 公司負責車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車位管理費。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可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其他第三方使用,併到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10.自本合同簽訂時起,甲乙雙方就該車位之使用權轉讓關係確立。

11.本合同附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車位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所購房屋系:幢室(施工編號,號室(公安編號)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系“花園”項目(以下簡稱“本小區”)的開發商,甲方在本小區投資建設了地下機械立體式停車庫(以下簡稱“機械車庫”);乙方是本小區內業主,有使用前述機械車庫的需要。為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有償使用機械車庫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合同:

一、車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將本小區機械車庫中區域組號(暫定編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由乙方長期使用。該車位最大允許停車尺寸:長mm-寬mm-高mm,該車位最大允許停放重量:2噸。

2.該車位編號最終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甲方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車位情況調整該車位編號。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該車位的年限:為20年,從本合同約定的移交之日開始計算;20年期滿後,如該車位能夠繼續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該車位所佔有的本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剩餘年限內繼續使用該車位,且無需再向甲方交納使用費。該車位所佔有的本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剩餘使用年限期滿,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如還能夠繼續使用的,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税、費用由乙方承擔和繳納,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費。

2.乙方使用期間(包括無償使用期間,以下含義與此相同)該組車位的機械及相關配件出現損壞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體更換(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換)的,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與該組車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擔,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乙方使用該車位,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包括因此給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三、使用費

1.乙方使用該車位,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20年的使用費元(大寫:),該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應付額的日萬分之五計算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該車位收回交給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費用甲方不再退還,作為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及預期利益損失。

2.該車位移交乙方後,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該車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轉讓費甲方不予退還。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年月日以前將該車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應在該交付期限屆滿時到甲方接受該車位,並以前述約定的時間作為雙方實際交付時間,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時接受該車位的,視為甲方已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該車位,該車位所產生的權利、義務、財產風險及相關費用(包括維修維護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等從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由乙方承擔。但在前述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時乙方未付清使用轉讓費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該車位給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該車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車位供乙方暫時使用的,甲方應按每天10元補償乙方損失。

五、該車位使用的特別約定

1.該車位只能作為停車使用,乙方不得改變用途,不得在車庫、車位內作隔牆、欄杆以及添加任何設施、附屬物等。

2.乙方停放的車輛長寬高尺寸及總荷載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條約定的最大允許停車尺寸和重量,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行使對該車位的使用權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礙或影響相鄰車位和其他車位用户的通行權、使用權和其他正當權利,不得佔用或部分佔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車,也不得破壞車庫和車位的相關設施。

4.乙方應當遵守車位使用操作規程,不得違規進行操作,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相關單位對車位和車庫進行維護、檢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其維護、檢修。

六、物業管理

1.該車位使用權轉讓不包含該車位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該車位的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已委託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甲方對該車位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不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車位管理服務協議》並按約定繳納日常維護維修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具體繳納標準按物業服務企業相應的繳費標準執行;乙方未按規定繳納的,由此造成的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該車位給乙方後,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該車位,該車位的日常維修維護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和繳納;乙方未繳納的,由此造成的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車位,雙方同意不再辦理其他任何轉移手續,也不辦理任何登記。從該車位交付或視為交付乙方之日起,該車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該車位毀損、滅失的,甲方不退還乙方使用費。

2.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轉讓該車位使用權,但乙方只能轉讓給本小區的業主,且受讓方使用年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剩餘使用年限,超過部分無效;乙方按本約定轉讓使用權時,必須要求受讓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有關乙方義務的約定,並將受讓方出具的承諾及轉讓情況告知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乙方或受讓人未按前述約定執行的,其轉讓行為無效,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不准許受讓人使用該車位,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後果由乙方承擔,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甲方也可無償收回該車位

3.因該車位由乙方長期使用受益,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期限內,如國家對該車位物業所有權人徵收相關税、費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代甲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後5日內支付給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承擔責任。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電話及方式進行聯絡,如有變動,應提前七天通知對方。通知方式包括:媒體廣告、郵寄、手機短信件等。所有聯絡(包括書面通知)的收訖確認為:郵寄聯絡,以簽收(乙方同住家人簽收視為乙方簽收)之時或郵件發出(以郵戳為準)後第3個工作日的中午12時為收訖(以先到的時間為準);電話聯絡以發生之時為收訖;媒體廣告、傳真、短消息等以發生後第二日的中午12時為收訖。

乙方應保證提供的聯絡地址準確無誤,如甲方按約定的聯絡地址向乙方寄出郵件後,而郵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視為該郵件內容已送達給乙方,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應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向本小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均由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雙方已完全知曉並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任何爭議;

2.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特別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全部條款內容,並已按對方要求給予明確説明,雙方一致認可本合同內容不存在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

3.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由雙方簽署後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與按指模):

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名與按指模):

時間:年月日

停車位轉讓協議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甲方保證對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轉讓給乙方。

三、轉讓價款

車位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四、本協議生效後,甲方配合乙方在開發商(長治市人民醫院)處辦理更名手續。在具備辦理產權證的情況下,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五、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車位轉讓協議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紀代理方(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車位買賣、經紀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所有的車位坐落於武漢市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車位交易成交價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

第三條付款方式約定: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如因甲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項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項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元。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丙方(經紀代理方):

經紀人:

聯繫電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huanrang/wm368e.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