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的協議(通用15篇)
- 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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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2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生產經營建工廠的需要,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購買其位於________市開發區地段的土地,現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依法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依法享有對該塊土地的使用權。乙方在土地法使用權的範圍內進行開發利用及依法轉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深圳市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但乙方經營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地段(詳細座標見紅線圖)。土地總面積經雙方測量確定為__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轉讓地塊的紅線圖範圍面積為準)。
第三條:轉讓土地的價格
甲方轉讓的土地以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共計總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正)。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時間
1、合同簽定後,第一期付款,乙方向甲方付定金_____萬元人民幣。
2、餘款在合同簽訂日起兩年內付清。
第五條:土地交付使用的時間
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轉讓的土地。
第六條:土地使用年限
甲方轉讓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伍拾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七條: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完成該塊轉讓土地的路通、水通、電通、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的工作。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轉讓的下列事項:
(1)在合同簽訂後,協助乙方向國土管理局辦理乙方使用該土地的各項土地轉讓手續,直至寶安區國土分局與乙方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保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
(2)協助乙方辦理在該土地上建造廠房、宿舍及其配套設施所需的設計規則許可、報建施工審批、領取《房地產權證》等各項手續。
(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委託的有關該土地的其它事項。
(4)因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給乙方而引起的土地權屬和工農關係方面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民事、經濟法律責任。而且,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確保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第三方的侵犯。
乙方的責任:
1、甲方在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時,乙方須盡力配合,並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如因乙方延誤提供有關資料時間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所載明轉讓的土地在其報批辦理手續過程中,寶安區國土分局所收取的土地出讓費,土地開發費、市政配套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用地內的水、電、道路等設施由乙方自行規劃和建設,所發生的建設和增容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依法配合當地行政部門的治安、計生、消防、環保等行政工作。
5、乙方在廠房建成使用後,協助甲方解決本村青年就業人員,工業區內產生的廢品在同等條件下全部由甲方負責回收;並按土地面積計算,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0.3元向甲方繳交管理費(按實際生產時間收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書內容條款有關規定,若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應付的款項,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所欠甲方部分款項的千分之一支付給甲方,如逾期六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書,收回所轉讓的土地。
3、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義務,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已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總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給乙方。如果甲方逾期六個月不能交付全部土地給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收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間,凡因執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時,雙方可將爭議提交給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審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條:協議書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書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土地的紅線圖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互利共贏、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址在 土地使用權,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 ㎡,土地性質均為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已繳清。甲方在該五宗土地上建設房屋幢,合計建築面積為 ㎡,其中㎡已取得頒發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其中 ㎡未取得產權證。甲方對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因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所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均已支付完畢,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
第二條 土地房屋的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佰萬元整),該售價為土地房屋的整體打包售價,雙方對於該成交價並未明確土地和房屋的分別定價。該售價包含辦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單指根據法律規定需由甲方承擔的部分)。雙方以土地房屋的現狀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現狀。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定金轉首付款;
(2)在甲方與乙方擬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經向市、區國土資源局及房管局確認收件完整,乙方應在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即甲方將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 天向甲方再支付轉讓款尾款 萬元。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帳號為:;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的收款收據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現狀交付乙方,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開具受理轉讓通知單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之後,可以裝修裝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用的房屋商定在 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該宗轉讓土地及房屋權屬清楚,界址明確,甲方有權對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進行處分,保證該宗地及房屋轉讓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
2、甲方保證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此前已將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銀行設臵貸款抵押,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天內進行解押。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7、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將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所有權過户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業名下,但乙方應當履行相應的配合工作。
8、甲方應負責處理好與相鄰土地的邊界糾紛,若因邊界權屬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9、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土地房屋及相關產權證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電費(其中不包括乙方進場裝修裝璜所產生的水電費)、與土地房屋有關的税費由甲方承擔,並負責交清。交付日之後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除法定應由甲方交納的交易税費包含在售價中外),由乙方負擔。
11、除土地房屋過户外,雙方應在合理期間內,辦理其他需要過户的手續,如水電户等。具體做法由雙方另定。
第六條 税費的負擔
因本案交易(過户)所需的税、費,由甲方承擔;辦理新證的税、費由乙方自理。雙方按照約定各自交納税、費。
第七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均不能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天,視為構成根本性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自行解除合同,啟用定金罰則,並追究違約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過户登記至乙方名下的,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當本合同價款 %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訂後,若辦理土地房屋過户登記時,需按照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另行填寫表格、簽訂其他轉讓合同範本的,如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售價、交易税費承擔者等。
第十條 保證責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4
簡短的土地轉讓協議書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地產座落:市區街(路)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平方米
佔地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工業廠房
房屋權利來源:
土地使用權來源:劃撥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並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准後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種辦理)
1、合同生效後,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准後乙方即付清餘下的全部購房款:
(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併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税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再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為乙方代建房屋位於高樓街南原煤建公司、公路邊、從東向西第 幢帶後院。該代建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整。甲方乙方房位確定後不準退房和換房,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貳萬元違約金。
第二條 乙方按下列付款方式進行付款:
簽訂本合同時付房款,共計交付 萬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 萬元,甲方交土地證、房產證給乙方時付清全部房款。
第三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貳萬元違約金。
第四條 甲方應當與 年 月 日前,將經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甲方不能按時交房,甲方向乙方支付貳萬元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承擔保修責任一年,在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履行免費保修義務。
第六條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若違反此規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門口規劃的道路及排污管道的建設,並負責供水及供電到户。室內各種管線鋪設、裝飾及器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補充條款:
乙方土地證、房產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好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靈璧縣人民法院判定。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8
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文,在這裏由小編整理分享給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閒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羣眾充分討論同意後,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 畝(大寫: 畝)。
二:該土地租期五十年。從20_年月 20_年月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社畝五十年按元/年計算總額為元(元整)。採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後出收據並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雙方協商一致向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並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耕地(坐落: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土地質量: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後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第1頁(共3頁)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於農户)、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協議期滿後乙方應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並移除佔用土地的附着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公正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第 號。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公正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公正方(蓋章):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12
委託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 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並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於____年 ____月 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___________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於______年__ 月 ____日前提供不低於人民幣______ 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為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為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為________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於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
5.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第六條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後,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餘部分繼續共管雙控,並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後,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户超過______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後,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應付款項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於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不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但土地過户所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為扣除________%的税費。甲方代扣税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由甲方代為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因生活居住環境改變,甲方將位於 居民用地轉讓給乙方(本村村民)。
宅基地面積為平方米(畝)。
本着公開、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處的居民用地(面積為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土地四至範圍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將該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費為人民幣(大寫)叁萬伍仟元整(¥:元),乙方一次性付清轉讓費(大寫)叁萬伍仟元整(¥:元)後,該土地永遠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反悔。
三、本協議簽訂後,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理權歸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該土地的任何使用權利和義務,保證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如該土地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使用該土地,甲方應承擔土地轉讓費及房屋建造費用等的全部法律賠償責任。
四、如遇國家徵用,國家所有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享受。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北至 ,東至 ,南 ,西至 。
2、現該地塊為農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有償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無任何糾紛。自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再享有該地塊的所有權利及義務。
2、土地的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元。
3、乙方一次付清轉讓費。錢款付清後協議生效,乙方享有該地塊的所有權利及義務。乙方對該地塊的任何使用甲方均無權干涉。
三、協議生效方式
1、錢款付清、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雙方永遠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的協議 篇15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户代表數: 户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户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 (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 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 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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