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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資產轉讓合同(精選17篇)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精選17篇)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

同編號: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精選17篇)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甲方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兑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兑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託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鑑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託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託人交付的第i期委託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户:

户名:

帳號: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

開户行: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後,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委託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後,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並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 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後,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託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後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兑匯票或商業承兑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20xx年 月 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受讓方):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民生石嘴山銀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 經辦人:王媛媛

聯繫電話:025—84736305 傳真:025-84579753

郵寄地址: 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806室 郵編:210002

乙方(出讓方):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復

辦公地址:南京市淮海路50號 郵政編碼:210005 經辦人: 張祥

聯繫電話:025-84551001 傳真:025-84544190

甲方擬以其支配資金購買乙方持有的商業匯票資產,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乙方所貼現/轉貼現的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資產(包括銀行承兑匯票和商業承兑匯票,統稱“轉讓標的”),具體票據見本合同附件1《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1.2《票據資產轉讓清單》列示了各票據的票面金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等事項。《票據資產轉讓清單》附每張轉讓票據的複印件。

1.3《票據資產轉讓清單》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4乙方轉讓票據共 529 份,票面總金額合計為(大寫)人民幣 肆億伍仟陸佰壹拾貳萬捌仟零陸拾肆元捌角伍分 (小寫)¥ 456,128,064.85元 。

1.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後,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即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甲方受讓票據資產後委託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對該票據資產進行保管和託收。

第二條 轉讓價格、利率及計息方式

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肆億肆仟玖佰玖拾叁萬伍仟貳佰捌拾元捌角伍分 ,(小寫)¥ 449,935,280.85 元 。

公式:轉讓價格=∑(票面金額-票面金額×轉讓期限×轉讓利率÷360)。其中:

轉讓利率:年利率 5 %,按360天/年計算。 轉讓期限:轉讓期限=票據止息日-資產轉讓日 票據資產轉讓日: 20xx 年 10 月 26 日 第三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和轉讓標的之移轉

3.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於 20xx 年 10 月 26 日將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户 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據中心 賬 號:01070125640000011 開户銀行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號:3

3.2甲方受讓票據資產後,委託乙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對轉讓標的進行託收。具體約定請見《票據資產服務合同》(編號:華泰-SZS002號)。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4.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4.3在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後,甲方依據本合同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項下的所有權利並承擔相應風險。

4.4甲方已受讓票據資產發生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甲方有權於票據到期日當日起任一工作日就該票據資產向乙方進行追索,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清償,清償的金額為尚未收到相應款項的票據的面額總和。甲方委託第三人行使追索權的,乙方對此表示認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辯。 4.5票據到期日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或死亡、逃匿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擔保人、出票人、背書人及匯票其他債務人立即行使追索權或追償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個工作日之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賬户。所涉票據款項按照以計算方式劃付:應付款項=∑(票面金額-票據金額*剩餘天數*轉讓利率/360) 其中,剩餘天數=票據止息日-票款劃付日 轉讓利率見本合同第二條。

4.6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5.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並保證相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合法。

5.3確保向甲方轉讓的票據資產的真實、有效、合法,如票據資產存在任何有違乙方承諾與保證的情形,則乙方對該票據資產可能存在的一切瑕疵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4向甲方轉讓的票據資產發生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等無法收到票款的情形時,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追索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清償,清償的金額為尚未收到相應款項的票據的面額總和。甲方委託第三人行使追索權的,乙方對此表示認可,不得以此提出任何抗辯。 5.5 在甲方的追索得到乙方完全清償後,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票據項下的所有票據權利。

5.6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6.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金融許可證。 6.1.2甲方保證以合法支配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6.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6.2.1票據真實、合法、有效,記載事項完整,背書連續,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不存在任何瑕疵。

6.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且該票據權利將不會遭致任何票據債務人抵銷、反訴、抗辯、賠償損失或作其他扣減。

6.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 6.2.4票據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6.2.5乙方保證此前並未將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轉讓/質押給任何第三方,並保證將票據資產依據本協議轉讓與甲方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背書或任何其他方式將本協議項下之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再行轉讓或變相轉讓與任何第三方(含法律處分和實物處分),也不得設臵任何權利限制。

6.2.6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的票據權利;不存在被利害關係人申請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權機關採取查封、凍結等保全或執行措施的情形。如發生甲方受讓的本合同項下的票據因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權機關採取保全、執行措施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據款項,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賬户。所涉票據款項計算方式見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

6.2.7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且未被拒絕付款。

6.2.8 票據上不存在不合法或不真實、截止至票據資產轉讓日,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瑕疵、已有或可預見的潛在爭議或糾紛、或任何其他影響甲方票據權利完全實現的情形。

6.2.9票據資產轉讓給甲方後,除根據本合同規定或甲方另有書面授權外,乙方無權再對該票據資產進行任何處分,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票據資產。

6.2.10乙方對本協議項下的票據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業務資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已進行了審核和查詢,並已按規定向付款人查實承兑情況,對票據的信用狀況進行了評估,對貼現的票據的貿易背景及相應資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全部責任。

6.2.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的約定,包括事實與本合同當事人做出的承諾和保證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7.2若因法律法規或政策方面的原因導致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被宣佈無效、被撤銷等情形,甲方應按原狀向乙方返還票據資產;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所列明的計算方式向甲方進行支付相應款項。

7.3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第四條第五款、第六條第二款第6項的約定向甲方進行清償或支付,則從票據止息日或乙方應付款日的下一日開始,乙方應按照其應向甲方清償或支付的金額按每日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4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在轉讓價款支付日付款,則從轉讓價款支付日的下一日開始,甲方應按照其應向乙方清償金額每日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守約方給予違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守約方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應視為守約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違約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第八條 期間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本頁以下無正文)

(以下為簽署頁)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署日期:年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經辦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辦公地址:

經辦人:

聯繫電話:

甲方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購買乙方的票據資產。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為乙方依據本合同附件《票據資產轉讓清單》所列票據項下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票據資產”),相關票據均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以下簡稱“標的票據”)。

1.2《票據資產轉讓清單》內容包括轉讓標的對應的各票據的票面金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轉讓價款等事項。

1.3《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由甲乙雙方以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形式共同確認。

1.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所對應票據的票面總金額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1.5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受讓的系票據資產,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後,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即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

第二條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轉讓價款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第三條轉讓標的之移轉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的轉讓價款當日將《票據資產轉讓清單》項下標的票據所對應的所有原始權利憑證(包括但不限於標的票據本身)移交給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

3.2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於甲乙雙方約定日前向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發出劃款指令,由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將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大額支付系統行號: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約定發出劃款指令,確保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支付轉讓價款;

4.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4.3有權行使與標的票據資產或標的票據有關的所有權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承諾保證給甲方或資產管理計劃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5.2向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在甲方發出有關指令和要求時,協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承諾與保證

6.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6.1.2甲方保證以合法管理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6.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6.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

6.2.2乙方真實享有完整的票據權利;

6.2.3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6.2.4票據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6.2.5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票據權利;

6.2.6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據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將票據資產依據本協議轉讓與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背書或任何其他方式將本協議項下之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再行轉讓或變相轉讓與任何第三方(含法律處分和實物處分),也不得設置任何權利限制;

6.2.9乙方須確保《票據資產轉讓清單》上的要素與票據實物相符;

6.2.10乙方應對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承擔審核責任,如發生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買入的本合同項下票據因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權機關採取保全、執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據款項,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託管賬户。

6.2.11如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承兑人拒絕付款時,甲方向乙方主張追索權利,乙方應當在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銀行承兑匯票退票後起的3個工作日內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事實與本合同當事人做出的承諾和保證不符的,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2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項下的票據資產被拒付的,則乙方應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賠償金額。賠償金額=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價款+該被拒票據資產票面金額×0.5%/360×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自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收到乙方退還的轉讓價款之日止。

第八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公司的全部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 省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資局)現依法授權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資產,乙方在 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的前提條件下,同意購買該資產。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及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税費。

二、公司資產包括如下

1.位於 ,地號為 的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 年。

2.座落於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

3.現存於公司上述廠址內所有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原公司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設備、房屋清單明細詳見審計事務所驗資報告之所附關於公司的資產明細,其中被評估資產確認明細表頁,被評估資產確認彙總表1份。

4.公司所屬 註冊商標。

三、公司在本合同簽定前所發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税費)不在本次協議簽定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如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及協議簽字前所有 公司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五、在本協議簽定後,乙方並將約定第一期款項到位後,甲方承諾在十五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税務登記、衞生許可證、銀行開户、用電、用水過户、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及國資局劃拔整體資產劃撥單、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並註銷原公司工商、税務、土地等相關產權登記。

六、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

(一)乙方新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費優惠政策:

1.水資源費三年不徵收。

2.環保涉及收費項目,除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外,由環保部門負責辦理環保手續,涉及環保治理的,從低從寬收取費用。

3.保證滿足乙方所需水、電等能源供應,同時保證單位價格為當地最低水平。

4.有關税收的優惠條件以合同協議附件為準。

5.享受最新優惠政策。

(二)供應方面,政府承諾:

1.收購價格 。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新辦企業與其他企業間因供應方面發生的問題,如出現其它企業有壟斷性傾向、惡意擠壓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爭購時,政府應依法干預制止,政府應支持乙方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與乙方簽定協議。

(三)負責協調商業銀行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供貸款。

(四)政府允許乙方對所受讓的資產進行利用和再開發。

1.由於佔地面積受限、建築物設計佈局老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擴大發展,在境內擴(新)建工廠需要徵用土地時,政府承諾以最優惠的政策和配套條件為乙方提供。

2.由於現廠址所處地理位置,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改變土地使用功能,並享有再開發收益權,但需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七、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將第一期款項 元付至 國有資產管理局。

2.待新設立公司成立後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現款 元。

3.甲、乙雙方共同承認的甲方銀行貸款。雙方約定,待公司正式運行後,甲方按排由銀行與新公司另簽訂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轉貸合同,乙方承擔並支付簽訂新的轉貸合同本金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此轉貸衝抵總收購資本,在三年內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幫助乙方在銀行辦理一年期以上貸款,其中50%付給甲方做為衝低收購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額利息由乙方支付。

八、其他約定

1.為保護和促進雙城市經濟建設發展和維護經濟穩定,乙方承諾在新設立企業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置原企業職工,新設立公司具有獨立用工權。

2.公司對外簽訂的資產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終止,由乙方新辦企業與原承租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主要內容按原租賃協議基本不變。如遇乙方新辦企業遷址或擴建廠房,租賃合同即行終止,具體辦法依新簽定協議為準。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並在約定期內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損失。

3.政府應保證乙方的供應,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設附件 份,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包括:

1.國資局出具的授權甲方轉讓國有資產委託書。

2.轉讓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政府辦公會議紀要

6.有關税收的優惠條件。

十一、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選擇其中一個履行地為管轄地向法院起訴。一方起訴後,另一方約定履行地自動取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付本 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5

出讓方: 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衝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並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6

出讓方: 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衝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並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7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轉讓部分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受讓乙方的部分資產(明細清單附後),乙方同意轉讓上述資產。乙方同時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乙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第二條 資產轉讓的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次資產轉讓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壹仟陸佰貳拾陸萬捌仟壹佰玖拾貳元壹角玖分)。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次資產轉讓的採取現金付款的方式。

第四條 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中的資產轉讓款採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的一個月內完成。

2、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的十天內協助甲方辦理資產清點和交接手續,同時提供合法資產憑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並在約定期內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乙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甲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損失。

第六條 協議履行地

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生效和份數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二份,其餘備用。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協議附設資產轉讓明細清單1份,該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頁無正文,為-----與-----資產轉讓協議之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8

甲方(轉讓方):貴州愛東電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峯

乙方(受讓方):貴州華宏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權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於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後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佰

萬元(600萬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後,甲方應於10日內停止生產,並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後,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後,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税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後,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築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0

根據國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XX集團關於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等企業資產重組實施方案的批覆》(X字〔〕 號)精神,依據《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xx〕239號)有關規定,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與沙冷凍廠有限公司部分資產進行無償劃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劃入劃出雙方的名稱與地址:

甲方(資產劃出企業): 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

地址:XX市

乙方(資產劃入企業):沙冷凍廠有限公司

地址:XX市

第二條 甲方企業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國有獨資)。

第三條 本次國有資產及負債劃轉以XX年5月31日為基準日,以XX市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XX年7月2日出具的審字( )第142號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作為本次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依據。

第四條 雙方同意,將甲方持有的關於食品企業集團有

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的資產共計XX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房屋建築物,機械設備 元,無償劃轉到乙方。

第五條 本次資產及負債劃轉不涉及關於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置問題。

第六條 本次資產劃轉,涉及的職工分流和安置情況,按照《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等企業資產重組實施方案》中人員安置條款執行。

第七條 甲方承諾: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資產及負債為甲方在關於食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肉業食品分公司的真實、合法資產,對其中已提供抵押擔保的資產,將在重組實施前與銀行溝通解除擔保。除本協議外,未與乙方簽訂任何補充協議,也無其他承諾事項。

第八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的內容,造成協議無法執行或協議的執行無法達到預期目標的,視之為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九條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轉讓方):

法人代表:

乙方(受讓方):

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於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後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後,甲方應於10日內停止生產,並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後,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後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後,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税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後,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築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現雙方本着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資局)現依法授權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公司資產,乙方在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_________政府)提供優惠政策的前提條件下,同意購買該資產。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及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税費。

二、______公司資產包括如下:

1.位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號,地號為_______的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_______年。

2.座落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公司院內平方米房屋所有權。

3.現存於______公司上述廠址內所有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原公司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設備、房屋清單明細詳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市審計事務所雙審驗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驗資報告之所附關於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總公司的資產明細,其中被評估資產確認明細表_________頁,被評估資產確認彙總表_________份。

4.______公司所屬“_________”牌、“_________”註冊商標。

三、原_____________總公司在本合同簽訂前所發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税費)不在本次協議簽訂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如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及協議簽字前所有______公司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五、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並將約定第一期款項到位後,甲方承諾在十五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税務登記、衞生許可證、銀行開户、用電、用水過户、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及國資局劃拔整體資產劃撥單、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並註銷原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總公司工商、税務、土地等相關產權登記。

六、_________市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

1.乙方新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費優惠政策:

(1)水資源費_________年不徵收。

(2)環保涉及收費項目,除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外,由環保部門負責辦理環保手續,涉及環保治理的,從低從寬收取費用。

(3)保證滿足乙方所需水、電等能源供應,同時保證單位價格為當地最低水平。

(4)有關税收的優惠條件以合同協議附件_________為準。

(5)享受_________市最新優惠政策。

2.貨源保證供應方面,_________市政府承諾:

(1)貸款發展地方_____飼養業,扶持_____,建立固定、集中的享有獨家__________。首先保證為乙方新辦企業日提供生產用原料_____________噸以上,若達不到上述標準,_________市政府負責補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但如市場發生變化,導致乙方新辦企業______________噸上下浮動_________%時,乙方新辦企業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_____協議約定的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予以具體調整。收購價格隨行就市。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新辦企業與其他企業間因_____供應方面發生的問題,如出現其它企業有壟斷性傾向、惡意擠壓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爭購_____時,_________市政府應依法干預制止,保證乙方新辦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_____,該合理價格應以__________及周邊地區同期平均收價為參考價確定。政府應支持乙方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_________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與乙方簽訂鮮奶供應協議(協議見附件_________)。

3.負責協調商業銀行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供貸款。

4._________市政府允許乙方對所受讓的資產進行利用和再開發:

(1)由於佔地面積受限、建築物設計佈局老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擴大發展,在_________境內擴(新)建工廠需要徵用土地時,_________市政府承諾以最優惠的政策和配套條件為乙方提供。

(2)由於現廠址所處地理位置,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改變土地使用功能,並享有再開發收益權,但需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優惠政策_________市政府召集有關主管部門協調落實,並以市長辦公會議紀要形式予以確認。

七、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第一期款項_________萬元付至_________市國有資產管理局。

2.待新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後企業改造試車正式投產同時日產________噸時,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現款_____萬元。

3.甲、乙雙方共同承認的甲方銀行貸款_________萬元。雙方約定,待_________有限公司正式運行後,甲方安排由銀行與新公司另簽訂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轉貸合同,乙方承擔並支付簽訂新的轉貸合同本金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此轉貸衝抵總收購資本,在三年內付清本金及利息。

4.收購______公司金額款項_________萬元的剩餘款每________年付一次,_________年內全部付清(另有還款明細)。

5.如甲方能幫助乙方在銀行辦理一年期以上貸款,其中_________%付給甲方做為充抵收購款,另_________%由乙方使用,全額利息由乙方支付。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工本費由乙方負責)。資產清點工作雙方共同進行,甲方應提供資產明細清單,清點應有書面記載,以上工作在協議簽訂_________天之內完成。

八、其他約定

1.為保護和促進_________市經濟建設發展和維護經濟穩定,乙方承諾在新設立企業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置原企業職工,新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用工權。

2._________總公司對外簽訂的三份資產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終止,由乙方新辦企業與原承租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主要內容按原租賃協議基本不變。如遇乙方新辦企業遷址或擴建廠房,租賃合同即行終止,具體辦法依新簽訂協議為準。

3.乙方在付給甲方_________萬元後,另投入_________萬元對設備進行改造、維修。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並在約定期內辦理完善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保證有關奶源協議的落實,如由於未能落實影響乙方正常經常,則甲方應按乙方正常收購價格按天數賠付乙方。

3.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_________%計賠損失。

4._________政府應保證乙方奶源的供應,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設附件七份,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國資局出具的授權甲方轉讓國有資產委託書。

2.轉讓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_________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

6.有關税收的優惠條件。

7.鮮奶供應協議。

十一、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選擇其中一個履行地為管轄地向法院起訴。一方起訴後,另一方約定履行地自動取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相關部門各執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鑑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於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4

出讓方: 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衝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衝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並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佔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破產清算組(轉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投資於_________項目的權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根據其與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合同或協議,投資於_________元的_________項目,享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益。因 _______被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產還債,_________破產清算組全面接管了該破產企業,清算組經研究,並報請_______人民法院審查同意,決定將_________(寫明破產企業名稱)在________項目中享有的權益_________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方式為_________(寫明具體支付方式)。

三、本協議約定甲方的權利為_________(寫明具體權利)。本協議約定甲方的義務為_________(寫明具體義務)。

四、本協議約定乙方的權利為_________(寫明具體權利);本協議約定乙方的義務為_________(寫明具體義務)。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生效後,甲方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6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年元月一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於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票據資產轉讓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人):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遼源路257號9號樓 電話:0532-55567295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孫偉東 職務:總經理

乙方(受讓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定義

1.1信貸資產:指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後所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收取本金及相應應收未收利息、罰息的所有權利),以及附屬於主債權的擔保合同權益等從權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別説明,標的資產、轉讓標的與信貸資產具有相同的含義。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貸資產轉讓清單》中所列的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屬文件以及對該等合同及附屬文件的任何有效變更。

1.3 轉讓日:指乙方將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賬户之日。

1.4債權文件:指與確認、行使債權相關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放款憑證、他項權證(如有)等。

1.5債務人:指貸款合同項下的(各個)債務人。

1.6擔保人:指為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各個)擔保人(如有)。 1.7年:以365天計算。 第2條 轉讓標的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信貸資產轉讓清單》(附件1)中所列的信貸資產的本金及應收未收利息、罰息,共 筆,截至 年 月 日,信貸資產本金餘額為 元。

甲方保證信貸資產符合以下條件:

(1)甲方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並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債權文件在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均為合法有效並可執行的。

(2)信貸資產依據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並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沒有禁止信貸資產轉讓的約定。

(3)甲方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信貸資產的損害,並已如實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貸資產上設臵債務負擔,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債務人的債務。

第3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價款幣種為人民幣,作為乙方受讓甲方持有的信貸資產的對價,金額為: 元(小寫), (大寫)。

3.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3.1條約定的轉讓價款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户名: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 賬號:236415771297;

開户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麥島路支行

3.4自轉讓日起,信貸資產收益權及信貸資產涉及的風險全部轉移至乙方名下,信貸資產未來發生的損失及收益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信貸資產項下的全部權益。

第4條 標的資產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債權文件清單》(格式見附件2),雙方按照《債權文件清單》進行逐一核對。所有的債權文件均應為原件,甲方保證債權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4.2核對完畢後,甲方應將一套與原件相符的債權文件複印件(由甲方蓋章確認)交付給乙方。交付完畢後,雙方簽署《債權文件交割確認函》。

第5條 債權轉讓通知及擔保權利變更

5.1 甲方應依法將債權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保證人等義務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甲方轉讓的信貸資產有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與擔保權利變更相關的手續。

第6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6.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得當地行政審批部門的開業許可。

6.2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6.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收取信貸資產轉讓價款。

6.4 甲方未就轉讓標的的性質、條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亦未對乙方的預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

第7條 乙方聲明與保證

7.1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

7.2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7.3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甲方購買信貸資產,且乙方用於購買信貸資產的財產來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 7.5乙方不得將信貸資產進行再轉讓。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經披露和未披露的關於轉讓標的存在或潛在存在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自願承擔因轉讓標的現狀和本次交易的風險可能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

7.7乙方已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並有機會對相關條款提出意見。乙方承諾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放棄基於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的任何瑕疵,以誤解、顯示公平、欺詐、重大誤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張變更、撤銷合同或申請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權利。

第8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於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1)基於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2)向正常業務中所僱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進行的披露;

(3)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採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5)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 第9條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應如約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10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的條款作出補充或變更;一方以出具承諾函或保證函的形式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視為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11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關於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將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2條 通知和送達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往來文件(以下統稱為“往來文件”),應按照本合同記載的其他方的聯繫方式,以專人遞送、特快專遞、掛號信或傳真方式發出,並在下述條件下送達生效:以專人遞送的,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視為送達;特快專遞或掛號信方式發出的,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後的第5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出方收到傳真發出確認回執時視為送達;同時採用上述幾種方式的,以其中最快達到對方者為準。

12.2本合同項下的經辦人或經辦人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其他方在收到有關變更通知之前根據變更前的聯繫方式所發出的往來文件視為有效

第13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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