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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權轉讓居間協議(精選3篇)

礦權轉讓居間協議(精選3篇)

礦權轉讓居間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礦權轉讓居間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標

甲方委託乙方協助尋找收購受讓方,並促成投資人與甲方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提供符合礦產交易的一切合法文件及法律效應委託書,具有合法的售賣權,甲方所陳述的礦產所有信息內容要完全符合,如出現內容不符的情況後果甲方自負。甲方確實陳述及提供的上述礦權清晰,無礦權糾紛,所有權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礦權糾紛及所有權糾紛,概有甲方負責解決和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民事責任。

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將礦權過户到受讓方的名下,辦理好相關的手續。

乙方對於受讓方的確認,須促成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有效合同。乙方前期聯繫所產生的費用甲方不負責,且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

第三條報酬的支付

乙方的信息費用為總合同額的5%(百分之五),即成交合同總額扣除元后的其餘費用作為乙方的信息費用。

付款方式和時間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根據受讓方支付給甲方的資金進度按比例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每收到受讓方資金後個工作日內將信息費用打到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四條其他

若甲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收入,甲方除及時支付乙方應得收入外,還需向乙方支付應付報酬總額的%作為滯納金。

若甲方繞過乙方,直接與乙方介紹的受讓方實現交易。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成交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的授權下不得將甲方的資料泄露給第三方。甲乙雙方發生不能協商解決之爭議,雙方均有權在各自的所在地司法機關起訴或仲裁。

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解除此合同,須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過對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截止到年月日,自甲、乙雙方的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礦權轉讓居間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轉讓。特委託乙方提供受讓人的信息,幫助甲方與受讓人簽訂《礦權轉讓合同》或投資協議或合作協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標的礦權的基本情況

礦權類別: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

礦種:_________________

證照情況:___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求購或投資或合作該礦權的受讓人;

2.乙方推薦或介紹有收購、投資或合作意向的人來調查礦權情況;

3.乙方可以向有收購或投資或合作意向的人代為提供甲方礦權情況的證明文件等;

4.乙方協助甲方與受讓人簽訂《礦權轉讓合同》或投資協議或合作協議。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具有對該礦權的支配權。如該礦權發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1―

1/3頁

2.甲方向乙方提供礦權的權屬證書及相關資料複印件,甲方承諾該複印件與原件一致。甲方承諾所提供證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3.甲方承諾標的的探礦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等對於礦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為甲方尋找合適的買方,為避免與甲方已聯繫客户的衝突,乙方在與目標客户聯繫之前,必須先通知甲方,取得甲方的確認函。

2.乙方對甲方礦權不享有任何的權利。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負保密義務。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委託期限與合同終止

1.本合同委託期限為三年,期滿之前,若甲方先於乙方找到合作人,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終止。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與甲方進行礦權合作人,本合同自然終止,乙方須於合同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在合同終止後十二個月內,甲方與在本合同其間內由乙方引薦的任何投資者完成礦權交易或合作的,則甲方仍需根據合同規定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繼續簽訂委託合同。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受讓人(投資方)簽訂礦權轉讓合同或投資協議或合作協議,甲方按照轉讓合同額或投資額或合作額的5%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注:_________________如果成交或投資價在億人民幣以內按5%支付居間費給乙方,如果成交價在億人民幣以上則按照轉讓合同額或投資額或合作額的10%支付居間費給乙方)。該報酬由甲方收到礦權轉讓款項後,按照乙方聯繫成功的受讓人的實際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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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乘以居間服務報酬比例在柒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不得以合同未履行為由不支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甲方與乙方提供的受讓人(投資方)一致同意《礦權轉讓合同》或投資或合作協議簽訂並實現資金交割,即為乙方已經完成甲方委託的居間任務,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甲方不得私下與乙方提供的第三方簽訂與轉讓礦權相關的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並按本合同約定報酬的雙倍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居間費用外,不得再向甲方及礦權收購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共3頁,自雙方簽字蓋單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權轉讓居間協議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的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全部勘查區塊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

該探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額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探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支付完全部探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4.3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地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於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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