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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工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通用3篇)

礦工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通用3篇)

礦工企業股權轉讓合同 篇1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於 年 月 日在簽署。

礦工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通用3篇)

合同雙方:

出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受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鑑於:

1.公司是一家於 年 月 日在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以下簡稱),註冊號為:

法定地址為:;

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元,佔 註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資本的出資並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於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

6.法律、法規:於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頒佈並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佈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範性文件。

第一章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為註冊股本按1:1轉讓,轉讓總價款為 元(大寫: 整)。

該股權轉讓價值與相應的企業資產價值對等,以資產及股權對待價值評估報告為轉讓的價值依據。

如企業資產價值超過註冊資本價值,對超出股權價值部分,由受讓方向出讓方補償投資價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

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後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並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1.5 税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依照法律規定應該交納的税費由   方承擔。

(營、城、教、個人所得費等)

第二章聲明和保證

2.1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出讓企業股權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享有對出讓股權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設定對本合同轉讓股權的轉讓、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如出讓方隱瞞了本條款約定的任何事項,都構成合同欺詐並願意承擔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責任和賠償義務。

2.1.3 本合同簽署之後,出讓方保證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涉及有關本合同轉讓股權處置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後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採取凍結措施等。

如發生此條款約定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2.1.5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的股權已徵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轉讓方出讓的個人在企業全部股權,必須提交家庭財產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或聲明,並提交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

本合同生效後,出讓方負責為受讓方辦理合同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公司章程、改組董事會、向有關機關報送有關的文件。

受讓應安排專人配合出讓方辦理上述變更登記事宜。

出讓方向受讓方提供的全部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發情況等文件資料、檔案保證真實、合法的。

2.1.6 出讓方保證在雙方正式交接股權前, 公司所的生產經營業務已經獲得政府許可和批准,並取得了工商、税務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環保批准手續、探礦、採礦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

如有集體土地,必須取得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土地使用權的合同。

出讓方承諾上述證照及批准文件在法定期限和探礦、採礦許可期限內持續有效。

並不存在因申報、審批程序違法、期限終止及授權失效的情形。

2.1.7 出讓方承諾本合同轉讓股權的投資礦山的礦產資源儲量真實有效,具有探礦建設的條件,所提供的礦產儲量文件、地質文件合法有效,具有可投資的條件及收益潛力。

2.2 受讓方向出讓方的聲明和保證:

2.2.1 受讓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法律規定的受讓主體資格,並保證受讓資金來源合法。

2.2.2 受讓方有足夠的資金能力實現本合同交易目標,保證能夠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價格和日期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讓方對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再享有處分權利,出讓方在股權轉讓後不再承擔涉及轉讓股權的任何義務。

受讓方接收股權後根據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按照股權比例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出讓方應召開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批准股權轉讓合同,並與新股東共同對公司章程進行修改並簽署有關協議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出讓方應與受讓方共同完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改組,並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工作並簽署交接的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條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及時向有關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並將 公司名下的採礦權(許可證號 )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審批、備案、更名等手續,費用由 方承擔。

出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負責為 公司辦理採礦證,辦理費用由 公司承擔。

3.5 公司所負債務以雙方共同委託的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附件1)為準。

如審計報告有遺漏負債,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

受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出讓方亦不得以 公司資產承擔償還責任。

如因該負債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受讓方有權向出讓方追償。

受讓方因此向出讓方追償時,有權對因承擔法律責任發生的相關費用並不限於人工費、旅差費、公告費等。

3.6 本協議簽署之前公司債權屬於出讓方所有(附件2)如出讓方需要通過訴訟實現債權,受讓方只承諾文件上蓋章,因追償債權發生的各種費用由出讓方自己承擔。

3.7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五日內,出讓方應向甲方移交企業的全部證照、檔案、文件(含各類審批文件)、大小印鑑。

並完成企業全部財物的交接。

交接完成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出讓方移交的企業財產產權、物權清楚、界線明確,相鄰關係無糾紛、無影響環保的設施和行為。

3.8 本合同簽署後股權、財務交接前,出讓方必須清理原聘用人員的,受讓方同意接收的人員勞動合同自然轉移。

如需要的人員,由出讓方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如有工傷人員,出讓方必須將工傷人員的相關待遇處理完畢。

3.9 本合同簽署後股權、財務交接前,出讓方必須結清員工的所有工資及,並保障不遺留任何事項。

如有勞動爭議糾紛發生,導致受讓後的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3.10 雙方交接股權及企業資產時,出讓方必須將批准購買的火工材料和選礦毒品清點清楚並保證沒有丟失和流失情形。

清點後向受讓方造冊移交,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雙方交接前有遺失或流失造成社會危害的,由出讓方負責。

交接後由受讓方負責。

第四章 保密條款

4.1 對本次股權轉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瞭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讓方、受讓方、 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技術祕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用。

4.2 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採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股權轉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

第五章 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方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自本合同文首所載日期為合同成立生效日期。

5.1.2 出讓方在雙方達成合同正式文本後應召開股東會依章程批准本次股權轉讓。

雙方簽署合同時應提供股東會決議。

出讓方按本協議第3.6條約定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全部付債務予以付清。

如債務未能付清,經受讓方確認後可轉為企業債務。

對轉讓為企業的債務應抵扣轉讓價款。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並且事件的影響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費用予以消除。

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國際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該方可暫停履行上述義務。

暫停期限,應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

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後,如另一方要求,受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義務。

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並因此提出暫停履行義務的一方,必須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後2天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質、地點、範圍、可能延續的時間及對其履行合同義務的影響程度;發出通知的一方必須竭其最大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6.3如果雙方對於是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產生爭議,請求暫停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因違反於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處理糾紛的人員旅差費)。

7.2如出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

如果導致受讓方無法受讓合同標的,則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3如受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

如果造成出讓方損失的,則受讓方應向出讓方賠償出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4若受讓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後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出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

若出讓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後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受讓方有權要求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

7.5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及探礦手續變更的全部法律手續,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後,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6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企業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日期的債務為準。

並按5.1.2條約定執行。

如有遺漏負債,按3.5條規定執行。

如屬於出讓方隱瞞的債務,按照7.2條約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

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並取代雙方於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

雙方同意並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屬於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書寫,並以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

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繫地址方為送達。

如以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後,視為送達。

8.5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

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於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公司的採礦權許可證複印件及地理位置圖。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礦工企業股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或“公司”)鑑於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對公司的貢獻,以及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開服東會,決議向乙方以贈與乾股的方式擠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

1、甲方贈與乙方幹服比例為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有效為_____年,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和繼承;

2、雙方均明瞭公司對外股權狀況仍是工商登記的原有股東及其所在比例,乙方不是甲方在工商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享有相應比例利潤分紅的權利。

3、公司會計年度利潤的確定,甲方按照現行國家會計制度要求核算出真實的利潤金額。如乙方對會計年度利潤金額有異議,應以方均認可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定金額為準。

4、乙方享有甲方年終總利潤分紅的權利,即乙方享有公司會計年度內利潤總額包分之的分紅。乙方不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也不參與公司股東會,同時乙方不承擔公司經營虧損。

5、乙方取得的乾股分紅甲方應以人民幣形式兑現,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支付。乾股分紅按中國現行會計年度核算並支付,甲方應在確定乙方河得分紅後的_____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6、乙方在獲得甲方贈與的乾股股權的同時,仍應根據甲方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有甲方給予的其他福利及待遇;本協議作為一種激勵手段,不與乙方的工資薪資掛鈎,也不作為調整乙方薪的參與或者依據。

7、在乾股期限未滿時,乙方提前與甲方解餘勞動關係的,則乙方不再享有當年乾股分紅的權利;甲方在協議期內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仍享有當年度利潤分紅的權利。

8、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天內,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繼續簽訂類似條款的協議。如雙方在期限屆滿前_____天內均提出是否繼賣簽訂,本協議則自動順延_____年,繼續有效;如雙方一致同意不再繼續簽訂,則本協議在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9、乙方對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10、關於違約責任。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有權取消乙方該年度的利潤分紅;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有權索取當年應得的利潤分紅。

11、爭議的解決。如果發生由本協議引發或者相關的爭議,甲乙雙方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仲裁。

12、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3、甲乙方雙均明瞭本協議雖未經第三方公證處公證,但共同約定此協議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實際股東:(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工企業股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擬受讓甲方在四川省________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權,雙方現就該股權轉讓中的信息提供及信息保護,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1保密信息:目標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任何一方以書面文字、信函、數據電文等形式向對方提供的,或者各方就目標公司股權轉讓進行協商達成的全部信息均屬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①任何一方提供的與股權轉讓相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財務會 計報表、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等各種文件;

②各方就目標公司股權轉讓談判過程以及談判內容,如轉讓價格、轉

讓方式等,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形式;

③任何一方知悉的對方或者目標公司的經營信息或者其他商業

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經營計劃、產品信息、商業渠道、客户信息等經營、技術、市場、資產等信息;

④其他與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有關並經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保

密信息對待的其他信息。

1.2以下信息不被視為保密信息:

①該信息可以通過各方以外的公開渠道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知悉; ②該信息在披露之前為知悉方合法擁有信息;

③該信息非因知悉方之故而成為公眾所知悉的信息;

④該信息由知悉方自行開發而非依賴保密信息的任何資訊; ⑤該信息由具有正當權利的第三者處合法獲得,該第三者未負有保密義務。

1.3保密信息披露

各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或者因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實施需要,向有

關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司法機構、雙方的法律、審計、商業顧問、 公司股東、董事等披露的信息除外。

第二條 保密義務人

本協議各方(含公司員工)及關聯方均對本協議項下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期限

各方在本協議簽署日起至目標公司股權完成工商登記手續後2

年對應陽曆日止。

第四條 各方的陳述與保證

3.1各方確認,僅在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範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信息,且在使用對方保密信息時,將若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般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3.2未經其他各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 公開或者轉讓保密信息。

第五條 爭議及解決

4.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陳述與保證,其他各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並可採取其他的補救措施;

4.2有關本協議的糾紛由各方友好協 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附則

5.1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

5.2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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