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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房屋贈與合同(通用12篇)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通用12篇)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通用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二、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户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三、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如果違反該項閲讀,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回該贈與房屋。

五、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六、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七、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乙方負擔。

八、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十二、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2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男、歲、住(下稱甲方)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男、歲、住(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贈與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位於房屋贈與乙方,乙方自願受贈。

二、贈與房屋的四至界鄰為:_________________

三、贈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須盡心盡力贍養甲方,為甲方養老送終。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不得隨意撤銷。

六、本協議簽訂的同時該房的所有權隨即轉移給乙方。

七、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3

房屋贈與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房屋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房屋狀況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該房屋已於年月日出租給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條 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所有權,不得解除與_________的租賃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動提出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 贈與房屋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4

第一條贈與者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於年月日進行後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 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年月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後記不動產建築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 乙方受贈後記的不動產後,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

但乙方應自後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x元於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後記的不動產轉讓,並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 根據第二條所述後記不動產於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後記不動產建築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不動產標示:

(1)土地:

坐落於市街號

面積:畝

(2)建築物

木造房屋二層

面積:一樓______畝

二______畝

上列建築物正租賃中。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受贈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年月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 簽訂:

甲方(贈與人):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共有人: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受贈人):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為明確各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 區 街 樓 層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的房屋(商用房/住房)一套,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上述房屋 (有/無)他項權利, (是/否)出租、抵押、質押。

上述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因甲方贈與房產系共有產權,此贈與行為由共有人確認並在此贈與合同上簽字。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甲方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不將房屋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撤銷贈與,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 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 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甲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乙方因相信甲方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近親屬利益的。

3. 。

第十條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上述房屋毀損、滅失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上述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時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當在平等自願原則上,協商一致後變更,變更後需以書面形式訂立變更協議。協商不一致的,甲乙雙方按原合同履行義務。

為實施合同變更行為花費的費用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如需辦理變更手續,由主張變更方承擔相關費用,雙方都主張的,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政策變動等。

第十四條 通知

1.每一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並送達或發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於下列情況下視為已經送達:(a) 直接送達或由信差送達,且送達一方已獲得送達證明;(b) 如果在一國範圍內進行郵寄,為郵寄之後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郵寄至另一國家,則為郵寄之後的第七日;以及 (c) 如果通過傳真發出或作出,則為傳真發出後且收到確認發出的發送報告之時。

3.地址和傳真號碼:

(1)贈與人:

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

(2)受贈人:

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4.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5.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協議壹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章):

簽訂時間: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共有人(簽章):

簽訂時間:

附件

房產贈與公證書

( ) 字第 號

茲證明 於 年 月 日來到我處,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

公證處(蓋章)

公證員: (簽字)

年 月 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6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税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户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户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户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聯繫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簽約日期:_____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7

房屋贈與合同的範本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不正當目的,甲方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如有隱瞞導致乙方受贈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根據法律規定和甲方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如因乙方用贈與財產從事非法活動,甲方有權撤銷贈與,並收回贈與財產。

(如贈與協議有附加條件,可在此處填寫附加約定)

第六條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利益的。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後如雙方為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8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

身份證信息:__________

應對贈與財產進行詳細約定,若內人未詳細約定,贈與人可能隨時轉移、撤銷或者改變贈與。受贈人無法拿到贈與物,也不能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一、甲方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三、甲方確保對該處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自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户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四、甲方承諾將該處房屋所有權贈與給乙方,並明確本協議生效後,該處房屋所有權歸乙方個人所有。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風險提示:

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説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六、本協議經簽字並公證後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一份公證處留底,一份交房管局辦證備案。

甲方(簽字捺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9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房產贈與公證書

(______)____字第______號

茲證明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來到我處,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簽字)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10

贈與人: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關係:___________

第一條:贈與目的

贈與人因受贈人無力獨自承擔購房費用,又因其為贈與人獨子,為受贈人今後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夠和睦,更好的對贈與人履行應盡的贍養義務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獨資購買本房屋,並附義務條款贈與受贈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和分割之前有權利撤消贈與。

第二條:受贈人的權利

1、贈與人與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權、使用權;

2、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屋永遠不能作為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不得將該房屋作為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

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關於該房屋的費用;

4、受贈人接受贈與後,該房屋今後的費用全部由贈與人獨自承擔;

5、受贈人對該房屋有自由裝修、合理支配的權利;

6、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贈與人的義務;

7、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為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第三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對贈與人有虐待、遺棄、辱罵等行為的;

3、受贈人不履行本附義務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4、受贈人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將該房屋作為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分割等現象發生的;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部分民事行為能力的、住院治療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6、受贈人拒不承擔贈與人的治療費、贍養費的;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願申請________為其進行見證,並系自願簽訂。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有任何塗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在簽訂合同管轄地起訴違約方。

贈與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11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系_____關係,就甲方贈與房屋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經充分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

一、贈與房屋的基本情況

贈與房產為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_____元價格購買的私有房產,尚欠_____銀行房貸_____元,坐落於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土地證號: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甲方自願將第一條所述房產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

三、上述贈與房屋甲方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騰空,並交付房屋鑰匙給乙方。且甲方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完贈與房屋的產權至乙方名下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税及相關費用由_____方負責。

四、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保證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五、甲方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包括贈與房屋交接後,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後的房貸款由乙方負責償還)。

六、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手續。

七、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並承擔守約方起訴所花去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長春房屋贈與合同 篇1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房產贈與公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茲證明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來到我處,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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