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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精選3篇)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精選3篇)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精選3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緊急聯繫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_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不定時工作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為_________元/件。

2、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

(二)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其他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擔任

崗位工作。經甲乙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工作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依照甲方的有關規定確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確定 條款 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限間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其他各類假期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辦理。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盡職、盡責、勤勉地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三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

(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嚴重破壞甲方形象、信譽、聲譽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通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通知,可採用如下兩種方式之一送達:

(一)被通知方在通知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上簽收;

(二)通知方按照通知方在本合同上列明的通訊地址,以掛號的方式向被通知方郵寄書面通知即視為送達。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調解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不經協商而直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作為甲方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知悉和掌握甲方生存發展有重要關係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約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本合同所稱甲方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一)技術信息:本合同所稱技術信息是指甲方現有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中的技術的有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及非專利的專用技術、計算機軟件、報告、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及與其相關的決議、文件及函電等未公開的專利、知識產權信息。

(二)經營信息:本合同所稱經營信息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户資料、營銷計劃、採購計劃、定價政策、市場分析報告、甲方的區域分佈、管理訣竅、財務資料、會計檔案、進貨渠道、買賣意向、廣告計劃、產品報價、服務網絡、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會決議、定期報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三)管理信息:本合同所稱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管理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有及正在制定或構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計劃、組織結構信息、內部規章制度、工資待遇、獎金提成、薪資變動、業務規程等信息、文件和資料等。

(四)關於甲方重大法律問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正在或將要進行的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訴訟、處分資產或者權益等事項的信息。

(五)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的載體上述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資料、圖形圖表資料、音像資料和電子資料等,可以是載於書面的或是載於任何其他非書面介質上的或是口頭上的。

(六)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擁有和簽訂協議後在經營活動中不斷增加的商業祕密。凡屬與甲方公司事務有關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屬於應當保密的範圍,在此所稱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為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內容。

第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五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六條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並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期限為: 兩年 。

甲方同意在乙方離職後履行保密義務期間,向其支付保密費。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通過薪金10%的計算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在職或離職時額外支付保密費和經濟補償費。

第七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八條乙方在履行職務和完成具體工作任務時,若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九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並辦理完畢交接手續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同時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關係。

(二)乙方因違約行為為他方提供服務或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創造的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負有向甲方給付上述所得利益的義務。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上述相關損害賠償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四)乙方清晰地知道,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均會導致甲方巨大商譽及經濟損失,故有可能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違約金數額以 10萬元人民幣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五)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六)乙方在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通過司法途徑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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