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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勞動用工合同(精選12篇)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精選12篇)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1

用工單位(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精選12篇)

勞動者(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醫院勞動用工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月.

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試用期內,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資為元。轉正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原則上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

第六條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為準,即上崗後,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有檢查、考核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1.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的權利;

2.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5.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3.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4.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設備的義務。

七社會保險與福利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1995]5號》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條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及延長變更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2.甲方破產時可以終止合同。

3.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戰爭)出現,可自行終止。

5.本合同期滿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觸勞動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c、有營私舞弊、貪污受賄行為的;

d、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其他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製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d、乙方要求調離企業,經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

4.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d、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a、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治療期間;

b、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的續訂及延長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終止後,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2.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甲方依照條例裁減人員,六個月之內,如需錄用新的同性質的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5.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為止。

6.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時,甲方可變更合同調整其薪水。

九雙方特別約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併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佔、挪用、貪污受賄行為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外,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內,在未被項目選用時或冬閒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並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職或離職後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六條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並認真遵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勞動手冊編號:

外來職員就業證編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盡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治理職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分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逐日不超過8小時,均勻每週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逐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逐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補助、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治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正當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分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進中等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鑑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經同級勞動部分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鑑證人(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月日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僱主與受僱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為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5

甲方 :

聯繫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與同事或領導發生鬥毆行為的;

7. 其他任何部門經理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説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品德、潛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或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執行標準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5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在員工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 %;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由部門經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門進行,根據甲方效益和規定乙方績效來確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前(遇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

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4.在甲乙雙方合作年後,甲方為乙方交納五險一金。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4)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説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型、部門人事變動、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等,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閲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因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人事調整的;

8.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後,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規定,員工不遵守紀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七、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2.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等突發事態的發生。

八、勞動紀律

1. 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

2.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遼寧省瀋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十一、其他

1.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説明書》 、《 作為本合同》、《業績承諾書》、《保密協議》等附件。

2.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3.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相關條款即行作廢,按照法律執行。

5.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條件下籤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內容,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 方 :乙 方 :

(公司印章) (簽字或蓋章)

代 表 :

日 期 :日 期 :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6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號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時間:上午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_分;下午_____點_____分至_____點____分。

二、工作內容

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安排的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工作質量應達到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為_____元。工資結算期限為_____(小時、日、周、月)。

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等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2、用人單位負責對勞動者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其他事項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8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培訓期內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提成,根據單位效益和員工業績,定期發給。

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四、勞動紀律

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公物。

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雙方一致同意的。

乙方培訓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八、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鑑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9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職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務。

三、勞動時間:

每天勞動時間從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個月休息四天,每個星期休息一天,如無特殊情況不可連續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時間在4小時以內,加班費於發薪日同時發放。 乙方辭工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乙方自行處理吃宿問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客户資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責任,並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條約, 其補充條約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日 日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10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_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為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台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 性別: 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______

號碼____

聯繫人 : ______

住址____

聯繫電話 : ______

聯繫電話: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1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年__ 月__日起至__年__ 月__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 年__ 月__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試用期為______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行政人事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 :___深圳市甲方設置的工作地點範圍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 小時(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__小時(不超過 40 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在一年中工作滿 12 個月依法享有年休假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元)

(三)甲方每月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依據業績及工作表現給予一定數額的月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甲方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農村勞動用工合同 篇12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並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 現居住地: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 小時。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內容為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支付的小時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乙方在法定休假日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按不低於約定的小時工資的300%確定。

五、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合同期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雙方已約定提前通知期、違約賠償責任等事項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均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違約金。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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