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勞動用工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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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勞動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地址:____
性質: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人民
政府
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 崗位,為 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
管理
,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 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第六條 社會
保險
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再延長 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 %,乙方負擔 %。病假工資為
元。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本人實得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 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 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 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 元,直系親屬撫卹費 元,其他費用 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 天;婚假 天,喪假
天,女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
經營
條件發生變化而富餘職工時,以及 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職工勞動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甲方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需要,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種方式
1、每週工作日,分別為周;每日工作小時。
2、其他: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週期為,工資發放時間為,工資發放方式為。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九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勞動用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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