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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精選27篇)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精選27篇)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

股東一: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精選27篇)

股東二: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三:________________

(依次排列)

根據________公司股東大會的一致通過,先將________公司營業利潤分紅事項作如下協議,全體股東以茲遵守:

一、名詞解釋

1、營業週期:是指每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週期。

2、週期結算:每個營業週期滿後,公司財務人員將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彙總。

3、利潤:總營業額-開支-税收後的純盈餘。

4、法定公積金:利潤的10%為法定公積金

5、分紅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積金後的利潤。

二、分配原則

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紅利的分配方案為:股東一佔________%;股東二佔________%,股東三佔________%……

三、利潤分紅的其他事項

1、每個營業週期屆滿後,2個月內進行週期結算。

2、結算完畢後,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准

3、根據批准的財務報表制定紅利分配報告,經股東會同意後,實施紅利分配。

四、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股東另行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五、本協議直全體股東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股東一:________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三: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股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3、轉讓成功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二、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____元,實繳註冊資本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__公司基本賬户餘額:________元)以__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四、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將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3

協議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現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分家協議:

一、上述位於所有。

二、協議人雙方對上述房產的分歸均無異議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四、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____及時持相關手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五、本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三方長期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_成都引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關於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拾萬元整(RMB100000.00)。

5、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為 45000元(大寫:肆萬伍千元整),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45%; 乙方:出資額為45000元(大寫:肆萬伍千元整),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45%; 丙方: 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以工資及台式電腦抵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10%。

6、公司經營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公司。

7、公司經營範圍:企業文化策劃、形象設計、製作、代理髮布各類廣告;網頁製作、企業策劃;室內外裝飾、設計;文化活動策劃;展覽展示、商務諮詢服務;代辦印刷,攝影服務。

第三條 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

2、黃維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財務管理;

3、徐凱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甲方、乙方委託丙方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5、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 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3)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5)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利潤分配方式:

1、利潤分配: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税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税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 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後,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六條 經營

資金的增加: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 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七條 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第八條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 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 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5

風險提示: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且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時間:地點:參會人員:主持人: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__(書面或口頭等)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東______%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______%通過,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議事項如下: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通過公司章程。

二、同意本公司不設董事會,委派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

三、公司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本公司不設監事會,委派______為公司監事。

五、委託______為代理人辦理公司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股東表決情況:以上決定內容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通過。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6

出席會議股東:

1、發起人、股東(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認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認股人的,刪除該款,募集設立專用)。

3、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新增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新增股東的,刪除該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地點:_________)召開(年度、臨時)第_________屆第_________次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_________主持會議。會議召開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股東,會議通知的時間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應到股東_________人,實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公司股東表決權的_________%(佔全部股份總額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決議事項如下:

一、同意公司監事的任免決定

1、免職情況

同意免去_________的監事職務;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職情況

各股東共推薦監事候選人_________名,從中選舉_________名監事。

(1)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2)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3)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4)根據以上投票選舉結果,同意選舉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的_________、_________擔任公司監事,______________年。

3、監事會組成人員

同意由原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新監事_________、_________組成公司新一屆監事會。

全體董事簽字、蓋章(自然人的簽字、非自然人的蓋章):

會議主持人(簽字):

記錄人(簽字):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7

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_______ 、_______ 、_______ 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_______ 股東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辭去 ______ 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上述公司的田可期間的任何盈虧都與_______ 無關。

1、原股東______ 將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權,折人民幣________ 佔註冊資本________ %轉讓給股東

2、股東_______ 將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權折人民帀_______ % ,佔註冊資本 _______ % ,轉讓給股東

3、股東_______ 在公司的股權由原先的人民幣 _______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________ %,變更為人民帀_______ 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O 特立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 ______ 份,股東各執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辦理變更。

股東:

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東貸款協議書由上述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訂立:

根據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設立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章第____條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部分資金籌措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萬美元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股東貸款解決即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自有資金貸款。

第二條 甲方應保證其在乙方公司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按期到位,並按乙方公司建設和生產經營進程所需提供股東貸款,甲方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總額不超過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_____萬美元,用途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規劃相符。

第三條 乙方有義務按建設和生產所需提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貸款要求。

第四條 甲乙雙方應協商訂立協議確定每次貸款的用途,金額,利息,到帳期限和歸還期限等有關事宜。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股東貸款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貸款協議簽訂後______個星期內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無故終止協議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民法典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股東貸款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或沒必要履行的。

3.協議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根據本協議約定提出解除本協議的。

第十三條 協議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協議才能終止。

2.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設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條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部分金籌措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萬美元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股東貸款解決,即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自有資金貸款。

2、甲方應保證其在乙方公司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按期到位並按乙方公司建設和生產經營進程所需提供股東貸款、甲方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總額不超過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萬美元、用途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規劃相符。

3、乙方有義務按建設和生產所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貸款要求。

4、甲、乙雙方應協商訂立協議確定每次貸款的用途、金額、利息、到帳期限和歸還期限等有關事宜。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股東貸款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貸款協議簽訂後一個星期內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

6、甲、乙雙方應遵照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各自義務、如有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審批部門備案、由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商投資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0

風險提示: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且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點:______。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股東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開臨時會議,全體股東參加會議,股東會會議一致通過並決議如下:

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1、通過公司章程並制定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住所:______。

3、公司經營範圍:______。

4、公司註冊資本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萬元,具體出資情況如下:

(1)股東名稱(姓名):______。

(2)出資方式:______。

(3)認繳出資額及比例:______。

(4)認繳出資額______萬元、出資比例______%。

5、通過公司章程。

6、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董事,任期______年)。

7、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的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監事,任期______年)。

8、指定本公司擬任______(或者:委託中介代理機構______)辦理本公司設立登記事宜。

股東(蓋章或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東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______主持會議。經與會股東協商(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會議地點:______。

三、會議性質:臨時(或者定期)股東會議。

四、參加會議人員:______。

五、原(全體)股東(或者股東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增股東(或股東代表):______(無新股東的,刪除該項)。

七、會議議題:協商表決本公司事宜。

八、同意公司原股東將所持有公司____%股權出資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以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新)股東(若轉讓給新股東且原股東未全部到會,應註明:原股東______、______放棄優先受讓權)。股權轉讓後,現有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1、股東______,認繳註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____%;實繳註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

2、股東______,認繳註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____%;實繳註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

九、同意將公司名稱變更為______有限公司。

十、同意將公司住所由變更為______。

十一、同意將公司經營範圍由變更為______(以上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記載項目為準;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範圍及期限以許可審批機關審批的為準)。

十二、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任免決定:

1、因上一屆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屆滿,股東會重新選舉新一屆的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__的董事職務,同意免去______、______的監事職務;選舉______、______、______為新董事,繼續選舉原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擔任新一屆董事會董事,公司新一屆董事會成員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選舉______、______為新監事,繼續選舉原監事會成員______擔任新一屆監事會的監事,公司新一屆監事會成員由______、______、______和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______、______組成(注:本項內容供設董事會、監事會且任期屆滿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屆董事、監事、經理任期屆滿,股東會重新選舉新一屆的董事、監事、經理。同意免去______的執行董事職務,同意免去______的監事職務,同意免去______的經理職務;本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組成新股東會,選舉(或聘任)______為執行董事,選舉(或聘任)______為監事,選舉(或聘任)______為本公司經理(注:本項供設執行董事、監事且任期屆滿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______董事職務,增補______、______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____監事職務,增補______、______為公司監事(注:本項內容供設董事會、監事會但任職期限未滿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___執行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免去______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__為公司監事;免去______經理職務,重新聘用______為公司經理(注:本項內容供設執行董事、監事但任職期限未滿的有限公司)。

十三、同意公司的註冊資本由______萬元人民幣增加(減少)至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加(減少)的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由原股東______增加(減少)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原股東______增加(減少)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新股東______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加(減少)註冊資本後公司各股東出資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______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____%。

2、股東______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____%。

3、股東______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____%。

十四、同意公司實收資本由______萬元人民幣增加(減少)至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加(減少)的實收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由原股東______增加(減少)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原股東______增加(減少)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新股東______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

十五、同意公司類型由變更為______。

十六、同意公司股東______的名稱(或者姓名)變更為______。

十七、同意公司營業期限延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八、同意公司因營業期限屆滿(或合併、分立,或其他原因),擬予以解散,併成立清算組,其成員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其中由______擔任組長、由______擔任副組長(注:本條款僅限於公司擬解散終止生產或經營活動而制定)。

十九、其它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______。

原股東簽字、蓋章:

新增股東簽字、蓋章(無新股東的,刪除該項):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2

時間:

地點: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股東______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開臨時會議,全體股東參加會議,股東會會議一致通過並決議如下:

1、通過公司章程並制定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經營範圍:

4、公司註冊資本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萬元,具體出資情況如下:

(1)股東名稱(姓名):

(2)出資方式:

(3)認繳出資額及比例:

(4)認繳出資額______萬元、出資比例______%。

5、通過公司章程。

6、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董事,任期______年)。

7、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的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監事,任期______年)。

8、指定本公司擬任______(或者:委託中介代理機構______)辦理本公司設立登記事宜。

股東(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丁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註冊全稱為:

2、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元,(大寫______)。

3、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出資方名稱:

出資金額(大寫):

出資方式:

支付方式: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經營範圍:

二、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並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繳納出資並簽約後,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並限定期限考核。

三、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並有利於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______擔任。主要負責______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______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採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係、行業經驗等均屬於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並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週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後可將公司註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退資、出資的轉讓

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項目的合夥人。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_____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七、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於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註銷。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八、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註冊後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丁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到股東________名,實際到會股東________名,代表全體股東100%表決權。

本次股東會議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召開,全體股東就組建有限公司事宜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__萬元,具體出資情況如下:

(3)公司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為執行董事;

(5)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一名,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為監事);

(6)指定本公司擬任員工________(或者:委託中介代理機構)辦理本公司登記事宜;

(7)通過新的公司章程。

全體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名(自然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5

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出席會議股東(董事):

有限公司股東(董事)會第  次會議於    年    月    日在    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董事)    人,代表  %的股份,所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所議事項經公司股東(董事)會表決通過:

一、同意更換董事長……

二、同意修改章程……

三、同意變更住所……

(其他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

股東(董事)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6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第一條股權轉讓

_________股東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辭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間的任何盈虧都與_________無關。

1、原股東甲方將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權,折人民幣_________,佔註冊資本_________%轉讓給股東_________。

2、股東乙方在公司的股權由原先的人民幣_________%,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變更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款支付

1、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有關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轉讓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應將上述款項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若甲方變更收款賬户,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號: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_____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轉讓方:

受讓方: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7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廣州聯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廣州市天河區科韻路146號金豪商務大廈20__-20__室。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整(rmb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法國)羅格朗別墅智能家居,羅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羅格朗開關面板、奧特系列,酒店弱電系統工程集成,別墅智能化周界防範、視頻自動跟蹤、電子圍欄、遠程控制。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堅持入股自願、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對修改公司合同作出決議;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8

一、什麼是股東貸款

公司可以向法律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因為增資需要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籌集資金後還要重新進行驗資,變更工商登記。而向股東貸款只需簽訂相關合同,從程序上、時間上貸款均較短。

二、股東貸款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______章第___________條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部分金籌措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_____萬美元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股東貸款解決,即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自有資金貸款。

二、甲方應保證其在乙方公司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按期到位並按乙方公司建設和生產經營進程所需提供股東貸款、甲方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總額不超過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_____萬美元、用途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規劃相符。

三、乙方有義務按建設和生產所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貸款要求。

四、甲、乙雙方應協商訂立協議確定每次貸款的用途、金額、利息、到帳期限和歸還期限等有關事宜。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股東貸款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貸款協議簽訂後一個星期內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

六、甲、乙雙方應遵照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各自義務、如有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審批部門備案、由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訂立、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商投資企業)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19

時間:

地點:

參會人員:

主持人: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__(書面或口頭等)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東______%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______%通過,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議事項如下:

一、通過公司章程。

二、同意本公司不設董事會,委派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

三、公司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本公司不設監事會,委派______為公司監事。

五、委託______為代理人辦理公司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表決情況:以上決定內容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通過。

股東簽字(蓋章):

年?月?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因為工作關係向乙方提供電腦和網絡系統,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此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製作、複製、發佈、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⑴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⑹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⑺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絡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發送垃圾郵件、攻擊其他網絡和計算機系統,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聯網信息安全的行為。

四、乙方不得通過甲方網絡系統利用單位QQ羣及電子郵箱傳播不負責任、造謠滋事、煽動偏激情緒、製造恐慌氣氛、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種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單位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向與單位業務無關的第三人傳遞、轉發或抄送單位商業機密信息。

六、乙方應當時刻提高保密意識,不得與單位業務無關的任何人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佈、談論和傳播單位機密信息。

七、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罰乙方當月工資的10—20%,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1

股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股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股東: 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公司名稱為:天津派客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公司所在地為:天津市河西區前進道與荔灣路交口化工俱樂部4層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佔比例: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佔比例: 股東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所佔比例: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必須按協議出資,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六) 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

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七)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 不得任意抽回其投資資金;

(四)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五)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六) 保守公司祕密。

(七)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

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

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六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利潤分配:會計每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公司應在會計每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説明。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説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髮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説明書。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所有股東協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數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全

體股東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全體股東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 爭議解決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九章 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協議簽訂之日 起生效。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 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 備案。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 均應遵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應,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

股東: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2

一、開會時間:________________

二、開會地址:公司辦公室

三、會議通知情況: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口頭通知(通知時間在開會時間的15天以上)全體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次會議股東應到________名,實到________名,代表本公司股權的________%。(半數以上)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屆第次股東會決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召開了北京________________公司第________屆第________次股東會,會議應到________人,實到________人,參加會議的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會議議題:

1、通過公司章程;

2、同意任命________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3、同意推舉________為公司監事;

4、同意公司註冊地址為________;

5、同意委託________全權代理,辦理工商註冊事宜。

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實收________萬元,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一致。

全體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_______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______________□ 向深圳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昆明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4

重要提示:協議當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的法律文本,並請專業法律人士把關,以免產生法律風險。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協議書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丙方 (姓名或名稱)

重要提示:協議當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的法律文本,並請專業法律人士把關,以免產生法律風險。此文提供的文本僅供參考。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協議書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丙方(姓名或名稱):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範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企業法人股東 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聯繫電話: 。

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住所地為 ,聯繫電話: 。

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聯繫電話: 。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户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 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 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於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 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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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5

公司(甲):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乙):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同創業、共發展的自願原則,經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個人持股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公司,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乙方持入股__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

注:_______________乙方持股形式。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管理事宜由董事會進行商議後確定。

第三條、本協議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本協議目的為達成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即: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後,他人申請入股時,須經甲乙雙方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6

總公司股東會決議範本

會議時間:_______

會議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參加會議人員:___________

1、原股東:____________

2、新增股東:__________

3、會議議題:協商表決本公司____________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____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召開。本次會議由____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________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____人,實際到會股東____,代表____行使表決權。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同意公司原股東____將所持有公司____%股權出資額為____萬元人民幣轉讓給新股東____。

二、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任免決定;同意免去____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免去____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為公司監事;免去____經理職務,重新聘用____為公司經理。

三、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附同意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股東會同意向中國農業銀行成都西區支行申請貸款____萬元,貸款期限為____年,貸款用途____。股東會同意以本公司擁有的位於________房地產(或機器設備)(土地使用權證登記號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登記號________),作為本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支行(最高額不超過)_______萬元的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擔保期限自擔保協議生效之日至擔保債務全部清償。

股東(簽字、蓋章):

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__________

20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股東工資和分紅協議書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_____),其中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户。

公司的現有賬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户名: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並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週期。每一個經營週期屆滿後,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週期結算,結算完畢後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准,根據批准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製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後實行分配。

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_________________

(1)分紅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股東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後利潤按照股東的佔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並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2月31日至20__年9月30日期間年純利潤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餘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佔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於每年__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_________________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出資比例多少來處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八條退股: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佔股份的10%後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後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願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_________________

1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2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3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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