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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合同範本4篇

設備合同範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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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採購人)合同編號:

設備合同範本4篇

簽約地點:

乙方:(供應商)簽約時間:

第一條 合同標的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投標報價表”第號。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1、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2、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下列關於採購辦公室號的採購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報價文件(報價單);

(2)技術規格響應表;

(3)服務承諾;

(4)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質量保證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聯繫人:,電話:。

2、交貨時間:則乙方應當在2XX年月日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

4、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安裝調試是否合格,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是否齊全。

第六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貨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驗收單、使用單位蓋章的發票複印件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若被查出所供貨物或其部件是假冒偽劣產品的,乙方除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由採購辦公室扣繳貳仟元以下的履約保證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向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蓋章):乙方:

負責人: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授權代表(籤):

授權代表(籤):

成套設備技術引進合同設備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本協議由按_________國《_________法》組建,總部設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公司)為甲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買方)為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締結,一式兩份。

鑑於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系統部件是指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並按規定資料標準生產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貨商所生產的部件。但經雙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製或改進設備也應視為系統部件。

“規定資料”: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生效日期”:本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權公司開始用買方資金進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筆付款之日。上述授權書可為買方正式委託的官員所發之電報或信函,或是雙方正式簽署的本協議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為本協議規定的開始工作之日。

“可容許的遲延”: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 銷售主體事項

公司願意向買方出售,買方願意向公司購買設備及其附屬項目。

設備及其附屬項目須符合本協議和技術規格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_________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公司應於_________(日期)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3份。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的日程載於附表b。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表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 價格

設備及附屬項目購買費加上預付的運往買方的“一切險”運輸保險金,總價為:_________。

第4條 支付

本協議所規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額均為_________(某國)法定貨幣,買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項都必須使用_________法定貨幣,公司書面另行通知買方的除外。

買方同意向公司支付買價,總金額為_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種發票後,買方必須即刻付給公司業已到期應付的所有款項,包括各種税收費用在內,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於買方或買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遲,不能按議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公司業已到期的款項,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費的權利,延付費月率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為19.56%),買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協議所規定的此種費用。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權停止本協議所規定的工作,並有權根據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的規定聲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產生的後果為可諒解的。買方同意對公司因停工和重新開工所引起的額外費用作合理補償。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據本合同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定,確認本協議已被撤銷。

第5條 交貨與驗收

公司至少應在供貨前二十八(28)天將初步驗收的日期用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公司,且至少應在七(7)天前書面通知買方驗收的確切日期。買方須在上述設備驗收日期之後連續_________周內,每週為五(5)個工作日,共計__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

如發現設備有缺陷,應由公司可在每週買方不進行檢測的兩天中或在檢測期間進行校正,但不得妨礙買方進行上述檢測。校正之後,應允許買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對校正部分進行另行檢測,以證實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時沒有影響以前成功檢測的結果。

順利完成這些檢測後,買方須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籤,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買方同意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買方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籤後,公司須將設備拆卸、包裝,以便運往買方工廠。

從公司工廠至買方工廠的裝運應由_________進行或安排,不得無故延誤,_________應負責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陸運輸費用。

買方應當連續_________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以確保設備仍能完成出廠驗收時所作的各項試驗。

公司必須在上述驗收後儘快,或在驗收期間,在不妨礙買方檢驗條件下,校正買方向公司監督員所指出的缺陷。校正之後,應同意給予買方額外時間以重複尚未通過的檢測,以及進行其他一些必要檢測以證明上述缺陷業已消除且不影響先前已成功的試驗。

上述檢測完成後,買方須立即在現場驗收證上籤以證明驗收完畢,驗收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周內進行,該期限可按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規定延長。若買方用該設備進行培訓,則認定現場驗收已經進行,應立即簽署現場驗收證,此證從買方首次使用設備進行培訓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廠驗收試驗或現場驗收試驗期間,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編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誤或價格增加的情況下,應儘可難採用最新的圖紙、數據及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若因此導致誤期或使價格增加,則只能按買方原來書面要求採用原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本項前文所述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在按本協議第9條(更改)更改訂單後,即成為認可資料。

第6條 所有權和損失的風險

公司保留對設備及其附件的所有權,直到總買價全部付清為止。儘管如此,該設備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損失風險從設備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廠交貨時已轉讓給買方(根據《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80年版)。

第7條 可諒解的延遲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義務沒有或延遲履行,公司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天災、公敵行為、戰爭、民變、叛亂、暴動、禁運、火災、爆炸、地震、雷擊、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災難、政府或其他合法當局的法律、法規、命令或規定、運輸延誤或故障、因買方或罷工或其他勞動爭議造成的延誤、因物資、材料、附件或設備短缺或供貨延誤、或其他任何公司無法實際控制的原因。如因此而沒有或延誤履行協議,公司可以決定延長其執行本協議規定義務的時間,但延長期不得超過事故或其後果的持續期。但公司應盡一切努力減小可諒解延遲所造成的影響。

除上述規定之外,下列原因也應視為可諒解延遲的原因:公司沒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約定資料,但這種延誤必須是公司實際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於公司的責任或過失引起的。

公司須及時將預計的或實際推遲交貨或現場驗收的信息以及有關細節和估計的延誤的期限通知買方。

如果買方導致或引起的可諒解的延遲達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後的30天以內,雙方未能就變通履行本協議的義務達成協議,包括調整總買價,公司可就此書面通知買方撤銷本協議,這種撤銷應視為是執行本協議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定。

第8條 税收

除第3條所提及的總買價外,買方須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經紀人佣金以及銷售、消費、營業、使用、貨物等税或類似的由_________地任何税務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或今後制訂的法律,不論其是現在或今後生效的,對公司徵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税收。

第9條 更改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得對本協議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條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須按此條規定製作更改訂單。

更改訂單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買方和公司籤。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公司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10條 備件

公司在十(10)年期內(從現場驗收日起)得向買方提供公司設計或製造的備件。在此10年期間,買方訂購的備件得以收到訂單時公司的現行銷售價或公司的工廠交貨價供貨,哪種價格合理即使用哪種。上述期限到期及在處置用以製造公司設計備件的專門機牀之前,公司必須書面通知買方以使買方有機會發出定單。

第11條 侵犯專利

除協議第14條(責任範圍)所羅列的間接損害或意外損害責任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保護買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協議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國專利(非其他專利或權利)的任何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購買的設備中,其附件、設備或零件沒有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製造的有關專利保護由本條第2款另行具體規定。

對於沒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製造,但安裝在本設備上的附件、設備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種附件、設備及零件的製造商保護公司免責的方式、範圍和限度保護買方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從製造商處所得的保護應轉讓給買方。公司必須儘可能地為買方從公司的賣方和供方處爭取最優惠的保護補償。

公司對買方任何實際或被指控的侵權概不負責,除非:

(i)買方被訴侵權或收到指控侵權的索賠書,且在收到此種索賠書後十(10)天之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公司。

(ii)買方必須協助公司且與公司通力合作,以便減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權的物品)專利權使用費、索賠費、損害賠償金及有關費用,並及時向公司提供買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種索賠或訴訟中作為辯駁材料的所有資料、文件、記錄及其他文據副本,對於可能要求公司承擔的任何義務或支付的任何費用、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或專利權使用費,買方概不承擔或支付。

(iii)公司有權進行任何有關索賠之訴或指控的談判或辯護,且可以本公司名義或以買方名義參與談判和進行辯護。

第12條 免責保護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無論如何,買方和公司均應使各自的僱員保持穩定。各方僅對自己的僱員實行工人恤養和職工責任保險。

買方保證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僱員免於因公司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公司為設備提供服務而使買方、或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僱員所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僱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證免去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僱員因買方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買方對設備進行維修時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務人員或僱員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僱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協議時,各方須對因自己的過失,不論是主動行為、魯莽、疏忽或缺乏技術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第13條 擔保

按本條款規定,公司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製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兩(2)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的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製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的擔保必須限於本條款以下的規定。

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而言,公司須盡一切應盡的可能從其製造者處取得最大程度的擔保,並將同樣的擔保轉讓給買方。

上述擔保不適用於因買方人員修理、更動、不當使用或因買方沒按公司提供的維修手冊和使用説明書使用或維修設備而引起的設備故障。

買方須將有瑕疵的設備部件退回公司工廠。修理件或調換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廠交貨價交付買方,如所退設備部件屬本協議的擔保範疇,則可免費。

擔保除外規定:公司應提供由該13條以上所規定的擔保,第12條(保護)規定的保護和第11條(侵犯專利)規定的專利保護,而:(1)不再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而導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賠償,(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協議而出現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特定的有關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第14條 責任範圍

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種類或性的間接或意外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且不限於因設備或其他任何財產的短缺或使用而導致或發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損害,不論其為何種性質或種類,也不論是何原因。

第15條 使用專有軟件的特許

提供給買方的專有軟件的一切權利仍屬公司所有。公司在此特准許買方按設計功能使用專有軟件,但該特許不屬買方獨有、且不可轉讓。特許權費應計入總買價。

未經公司預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專有軟件或其任何部分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

買方必須能夠隨時説明覆制軟件是為了有效發揮專有軟件的設計功能。

凡買方違反本條所規定的條件,公司有權撤銷此種特許。如果撤銷特許,買方須在撤銷後十五(15)天內將所有專有軟件拷貝交還公司。

第16條 出版物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得複製按本協議規定或為促成本協議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買方也不得使用或公開任何為其所有的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及其任何副本或複製本,也不得將其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個人、商號或公司,除非:

(i)為使買方能操作和維護本設備;或

(ii)給設備的其他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但此種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必須與買方一樣按本條款的限制性規定保存和使用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和資料;並必須簽署一書面協議以取得公司贊同。

雙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權均屬公司所有,買方不得傳播、公開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給買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冊和任何形式的資料,本協議明文規定的除外。

雙方還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並不是准許或特許製造或讓他人制造本設備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統或元件,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7條 合同的保密

雙方當事人、其僱員、代理人、代表或顧問應視本協議及其任何補充協議和所有條款和條件為機密,無論何時,不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將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團體公開,法律作有規定的除外。

第18條 買方人員

公司允許一定數量的買方代表在設備製造、試驗和驗收期間到公司的工廠見習,以熟悉設備的構造與性能,確認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手冊規定的運行標準而不另外收費。但買方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得由買方負擔。

第19條 檢查會

在設備製造期間,必要時,將與買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廠舉行進度檢查會。會上由公司報告進度與按計劃完成的情況。

此種會議的記錄由公司整理,並在每次會議後儘快分發給每位與會者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同的人士。

從協議生效後一個月起到提交設備作出廠驗收為止,公司必須每月向買方遞送進度報告,以提供設備近況信息。

第20條 轉讓

本協議對協議雙方當事人、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利益,且對雙方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未經一方當事人預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其所規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如公司的權益必須轉讓給繼承其全部財產的其他公司時應當例外,且公司還可轉讓其協議所規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權,也可以轉讓收取買方按本協議規定為支付任何此種款項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21條 履行權不得放棄

不論何方在何時未執行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解釋為放棄這些規定,也不得影響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後執行任何和全部此種規定的權利。

第22條 因無力償付而終止協議和協議的撤銷

在之後的任何時候,如對方當事人呈交了自願破產申請書,或被提起破產之訴,且在此後根據此種起訴被判破產,或法院根據任何改組法規的規定對對方當事人及其資產實行保留管轄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當事人被判無力償還,或因對方無力償還,指定了人員接收對方的資產,且在其後的六十(60天)內未作清償,或對方資產被剝奪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為清償債務而將全部財產轉讓。

除本條第1款之規定之外,在協議期限內,買方還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公司取消設備購買。收到此種通知後,公司應採取措施確保儘快中止設備的生產,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0)天后,完全停止該設備的生產工作,並通知各轉包人停止工作,保護一切為公司佔有而買方應取得或之後可能取得利益的財產,並採取其他合理行為,以減少本條第3款所規定的應向公司支付的協議撤銷費用。

如按本條第2款規定撤銷協議,公司有權獲得按公認的會計慣例合理計算的因本協議的履行和撤銷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成本費用的補償,外加為實際成本10%的利潤。買方以前根據本協議所付款項必須從補償費中扣減。

收到本條第3款規定的付款數額連同任何包裝費後,公司必須在公司的工廠以工廠交貨價(根據《國際貿易解釋通則》1980年版)將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納入本條第3款規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給買方,同時將其產權轉移給買方。

只要買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條第4款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種情況,買方付費應當減少,減少金額等同公司保留財產的價值。如應買方要求,公司必須替買方賣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規定的財產,此種出售或其他處置的實得額應由公司付給買方或另記入買方貸方。

應買方書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種要求時買方已經決定行使其本協議所規定的撤銷協議的權利,公司必須通知買方其應承擔的撤銷費用的責任。

第23條 仲裁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必須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與一名買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討論解決。討論期間,公司必須繼續努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如在提交委員會後十五(15)天內未獲解決,則按國際商會的仲裁調解規則,由該規則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最終裁決。此種仲裁將在_________地舉行,仲裁必須使用英語。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員有權裁定由協議雙方或一方承擔所有仲裁費用並確定其金額。

如違反或指控違反本協議的時間超過一(1)年,則不得將爭議按協議規定提交仲裁,雙方也不得對對方提起任何訴訟。

第24條 通知

買方對公司送發的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函電,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發,則一律視為未按規定送發:_________(地址略)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給買方送發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視為未按規定送發:_________(地址略)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請求、要求、審核、批准、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須作成書面形式,如派專人遞送,得視為其在遞送當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郵寄,得視為寄出後的第10天應被收件人收悉,如用電傳,一經答覆則視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25條 其它

本協議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本協議及上述附錄中的標題僅為了查閲方便,並非本協議的構成部分,不得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

為執行本協議必要職責而需要往返於_________地與_________地的公司職員,應由買方提供二等艙機票公司不負擔此項費用。

當事人雙方相互保證:

(i)自己是按本協議所註明的管轄區的法規正式組建併合法存在的公司。

(ii)本協議的簽署及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的履行均屬其法人權限範圍之內,且全都經過股東決策的正式授權,不觸犯任何法律,除已經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同意和批准,或需在這些部門,機構登記或備案。

(iii)代表協議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保證其完全有權代表當事人締結本協議。

第26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以_________國《_________法》為準。

協議雙方對協議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簽署以下各項規定,特此為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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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

籤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籤地點: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賣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技術和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賣方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2 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方的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賣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_________港口買方指定的受載船支船面交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和技術資料在北京機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買方應自_________日起,於_________年內,每_______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賣方。

4.2.5.1 賣方應開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_________時提交買方: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大寫: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_______個月;

(3)以買方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計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計_________。合計:_________。

4.2.5.2 買方收到匯票後,於_________時即對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兑,並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後送交賣方。

4.2.5.3 賣方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方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賣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規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方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方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賣方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_____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_________,目的港口為中國_________。

5.2 賣方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月內,應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並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三十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方同意後,才能安排製造。買方應於收到上述草圖後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賣方即開始製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_________個月,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淨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説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賣方供應的每批設備,應為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賣方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_________天,賣方應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二十公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二十公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説明書;

(4)對温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方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方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港口前不遲於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賣方。(如買方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方或買方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5.8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按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賣方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方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賣方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賣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方核實支付。但賣方仍有責任根據買方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由賣方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方。如遇有第5.5條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方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賣方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賣方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方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三。

5.13 賣方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方。在資料寄出後二十四小時內賣方需將發出日期、航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方。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賣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機場交付後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批准”交貨後的兩個工作日內,賣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方: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賣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的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樣。

6.3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註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_________。

7.2 賣方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賣方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買方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買方向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賣方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賣方應將有關的標準、規範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方。買方將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賣方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賣方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_________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解釋設計,買方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方有權提出改進意見,賣方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_________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方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賣方的有關設計單位和製造廠瞭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賣方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並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的方便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方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和技術問題時,賣方應予及時答覆,並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賣方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月內,賣方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範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買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方提交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3 買方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設備”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賣方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人員在場,買方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賣方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方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5 買方檢驗人員在賣方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方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方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賣方應免費為買方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方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賣方將自行檢驗。

8.8 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日檢驗期通知賣方,併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8.1條和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籤。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7.8條所述問題系屬賣方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賣方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_________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後,賣方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8.11 上述檢驗並不能解除賣方對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係指檢驗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方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方負責組織下和在賣方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賣方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有關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有關合同工廠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後,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軒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條規定的工作日誌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峻工證書。此證書籤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

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方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有關的公用工程。賣方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採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賣方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採樣和化驗,在經與買方代表協商後由買方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_________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後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籤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方所驗收。

如因賣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儘快再次考核,買方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並由雙方代表會籤。

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9.6條規定的投料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賣方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於賣方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於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9.8.2 如由於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期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方將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繼續支付賣方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買方負擔。所需賣方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在此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方所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

然而賣方應協助買方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9.9 如由於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_批“設備”交貨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則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條由買方支付給賣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賣方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於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_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方所驗收,但賣方仍應承擔協助買方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後達成協議。如由於賣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貨延誤,則上面所提的時間應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賣方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賣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安全運行和操作長期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

10.2 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並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_________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實賣方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個月。

10.4 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方驗收後_________個月:如由於買方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賣方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賣方。

10.5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二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_________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方驗收後十二個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三十天內,買方出具有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賣方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賣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賣方收到買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賣方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即為買方所驗收,並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賣方。

10.9 如由於賣方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賣方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遲交5至8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遲交9周及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賣方支付遲交罰款,並不解除賣方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_________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賣方同意向買方轉讓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並允許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賣方的_________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_________。其年產量為_________,其工藝説明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其品種規格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賣方提供買方用於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

專有技術登記號:_________

專利登記號:_________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裏。

11.2 在本合同生效後三十天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賣方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賣方應負責處理,買方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如賣方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賣方均應向買方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方有權將上述資料用於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於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買方應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後,買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賣方對買方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税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買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買方”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賣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賣方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賣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方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賣方是被告,則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籤。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請,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籤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英文寫成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址:中國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

方:_________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

買方(籤):_________

賣方(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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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地 :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方同意向賣方購買同時賣方同意授予買方以下設備(以下設備器械均簡稱設備):

本合同若有詳細的雙方籤的配置清單,請詳見附件。

2. 設備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上述設備,逾期將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3. 設備運輸、安裝和驗收

3.1乙方確保設備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現場,並承擔設備的運費、保險費等費用,裝卸費由____乙方___承擔。

3.2甲乙雙方對設備進行開箱清點檢查驗收,如果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在______天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3.3設備到貨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天內安裝調試完成。

3.4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合同的技術標準(見附件)進行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在甲方《驗收合格單》上籤確認。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內先以____方式預付貨款_____%計_______;安裝調試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後以______方式付貨款的______%計_______,在 兩個月後、三個月內 付清。

5.伴隨服務

5.1乙方應提供設備的技術文件,包括相應的圖紙、操作手冊、維護手冊、質量保證文件、服務指南等,這些文件應隨同設備一起發運至甲方。

5.2乙方還應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設備的現場安裝和調試

提供設備安裝和維修所需的專用工具和輔助材料

乙方應派專業技術人員在項目現場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培訓或指導,在使用一段時間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訓計劃。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乙方應保證所供設備是在__________(年月)後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製造廠標準及合同技術標準要求。如果設備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設備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6.2乙方應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應以甲乙雙方的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免費更換零配件及工時費。乙方在保修期內應確保開機率為95%以上,如達不到此要求,即相應延長保修期。

6.3報修響應時間_______小時,到場時間_________小時(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4保修期滿後,人工費為單次故障不高於______元,年度定期預防性維護保養次數,不少於_______次。

6.5乙方負責設備的終身維修並應繼續提供優質的服務,儲備足夠的零配件備庫,保修期滿後,以__________的優惠價供應維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應應由雙方另設協議決定。

7.索賠條款

7.1 如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驗確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買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要求賣方進行補救:

7.1.1同意買方退貨,並將全額貨款償還買方,並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7.1.2按照貨物的疵劣程度、損壞的範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7.1.3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賣方並負責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的一切直接損失。

7.2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辦法,延期交貨和延期服務的賠償費均按每週遲交儀器的合同價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週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週計算。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3乙方應保證甲方和使用單位在使用該設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產權的起訴。

8.爭端的解決

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書就,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10.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配置清單 設備的配置清單

10.2技術標準 投標文件的技術響應 設備技術説明

11.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 合同範本 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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