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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範本(精選20篇)

管理合同範本(精選20篇)

管理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管理合同範本(精選20篇)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物業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 物業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 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 管理事項包括:

1. 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 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 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 公共生活秩序;

5. 文娛活動場所;

6. 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 車輛行駛及停泊;

8. 住宅區檔案管理;

9. 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 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 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 委託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 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 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 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 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 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 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 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 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 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 風險抵押

(一)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 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 獎罰措施

(一)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 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 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2

甲方:浙江省××廳

乙方:中國××公司

為順利實現××年美術館建成開館的目標,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就本工程項目採用項目管理模式問題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通過邀請議標並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同意,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專題會議研究,決定中國××公司為浙江美術館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為明確浙江省××廳(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浙江美術館

1.2項目地點:位於玉皇山北麓、南山路的東段、萬松嶺隧道的西北部。

1.3項目規模

1.3.1用地面積:××m2

1.3.2建築面積:××m2,其中地下部分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築面積××平方米。

1.3.3綠化率:×× %

二、項目管理範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託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採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範圍

本項目工程範圍: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後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3.工作內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准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負責施工、採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  個月,即:  個日曆天,  年  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範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4.4投資控制:要從優化設計。招標採購及加強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嚴格將本項目總投資控制在投資預算範圍內。

4.5人員配備要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需要派出精幹力量進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諾將充分調動公司綜合力量,利用公司資源,創出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品牌。具體人員名單需經甲方認可,工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換,各階段配備的人員必須及時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時,乙方必須保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權利

(1)決策權:甲方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採購(含招投標)、工程款項支付以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享有決策權及調整決策權。

(2)監督權:甲方享有美術館建設過程的監督權,可隨時派員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物資數量和費用使用等項目有關的所有情況並有權對乙方提出改進意見。

1.2義務

(1)指派現場代表作為聯絡協調人,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組織資金到位。

(3)協助乙方協調外部關係,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條件。

(4)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就乙方書面提交應由甲方決定的本項目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參加工程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6)向乙方提供2-3間現場辦公用房和三路電話。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須通過乙方發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權利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2)對本項目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3)按照甲方的授權以及國家的規定,完成施工、安裝、材料、設備採購的招標工作及合同談判,與分包方簽訂合同,並對合同進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6)乙方有權按規定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將安全施工專項費用單列用監督管理該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在分包單位未使用時予以沒收;根據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與其合同的約定處置履約保證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10)按規定審批工程變更。

2.2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辦理本項目所有報批手續,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管理,全面實現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要求目標。具體管理任務見甲方審定修改後的《項目管理方案》,包括開工前準備工作、施工過程管理以及竣工驗收組織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3)第一時間向甲方通報項目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告、項目成本報告、質量記錄及安全情況反映。

(4)組織對分包隊伍和供貨商的招標工作,負責推薦可供選擇的分包隊伍和供貨商供甲方決策。

(5)承擔乙方本身現場辦公的電話費、水電費等。

(6)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

(7)督促分包單位嚴格履行分包合同義務。

(8)接受甲方對項目管理的監督。

(9)本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的本項目工程竣工圖紙、文件、合同和其他資料等項目工程檔案材料並移交審計後的項目財務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1.費用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採用"成本+項目管理費+質量進度考核獎勵"的取費形式,具體定義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項目管理範圍內發生的與工程相關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簽訂生效前,本項目中已發生的費用不計入上述成本。

1.2項目管理費:指乙方實施項目管理的酬金。

1.3質量進度考核獎勵:指雙方根據商定的質量進度考核目標,根據最終結果予以獎懲。

2.價款

根據本工程建設內容、規模、投資以及項目管理工作內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費用總價暫定為人民幣貳億元整。各項費用按以下辦法確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實結算"的原則,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總和作為最終成本。

(2)所有政府規費外部評審費用等非合同開支,乙方必須事先編制預算,報甲方審批後實施。

2.2項目管理費

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項目管理費按項目成本的3%計取,暫定人民幣  萬元整。

2.3獎罰

2.3.1工期獎罰金

(1)如乙方通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過竣工驗收,則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貳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處以人民幣貳仟元的罰金。

2.3.2質量考核獎勵

如果乙方經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獲得"錢江杯",則甲方給予乙方創杯獎人民幣貳拾萬元。如獲得"魯班獎",甲方給予乙方獎勵人民幣伍拾萬元。

3.價款支付

3.1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本着有利於工程實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關設計合同、採購合同、施工合同規定及項目進度要求,報財政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並接受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財務活動的管理監督。

3.2根據《省級基本建設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試點辦法》的規定,乙方將根據分包合同及項目實際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甲方確認後,報省財政廳直接撥款至分包單位。各分包單位開具以乙方為台頭的發票,乙方彙總所有發票並複印加蓋財務章後供省財政廳和甲方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天內,乙方開具上述相應發票至甲方。

3.3項目管理費:

(1)合同簽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  %定金,計¥    (人民幣    萬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  %進度款,計¥    (人民幣    萬元整)。

(3)大樓結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  %進度款,計¥    (人民幣    萬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核實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25%,計¥    (人民幣    萬元整)。(5)乙方獲得工程"錢江杯"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餘款。

3.3獎罰金:

(1)工期獎罰金在工程竣工後七日內結算;

(2)質量獎金在獲獎通知甲方並報財政廳批准後七日內支付。

五、工作週期

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雙方約定工作週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書面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後  小時內予以審批或提出書面意見(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辦)。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立項、用地審批手續、用地紅線等基礎資料。

3.甲方應在開工前  日完成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場地平整等施工準備工作。

六、違約責任、索賠

1.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則項目建設時間順延。由於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誤,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責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進度滯後致使工期延誤的,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復完善達標,並須經有關部門鑑定合格,同時承擔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3.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本合同重大變更問題由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一般項目變更問題,由乙方項目部與甲方美術館籌建辦研究決定。施工中涉及的具體技術問題由項目部決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進度款項,停止施工超過  天,仍不支付進度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決。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圖紙、變更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浙江省××廳      單位名稱:中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杭州市         單位地址:杭州市××路338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附件(略)

管理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管理合同範本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 建築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牆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築體系保修;保修期後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衞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並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範體系並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範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採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佔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託,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發佈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繫和消息發佈。。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並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並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並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僱傭、培訓、解僱職員並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採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築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範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築物.裝飾和裝修,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範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並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並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佈,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徵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於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税費;

13、乙方的合理利潤;

14、乙方用於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願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覆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註明的面積計算,批覆之後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築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後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後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後,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後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後公佈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後,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佔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佈,按實際發生額逐户按房屋建築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後,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築(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於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築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採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關於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託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業主公約

為加強(以下簡稱“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公共秩序,創造優良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業主的權利、義務 業主是指房地產所有權人。

(一)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築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築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得到答覆;

8、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二)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規定;

2、執行和服從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3、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4、按規定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等費用;

5、業主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交裝飾裝修押金方可按規定施工,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查驗,如無違規、違章情況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還,否則視違章情況予以扣除並限期整改;如屬統一清運垃圾和粉刷樓梯的,還應同時交納垃圾清運費和粉刷費;如有額外使用公用設施(如電梯、供電增容等)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補償費用;

6、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毗連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有關費用;

7、明白並承諾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維護、改造所擁有物業的法律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並承擔連帶責任;

8、明白並承諾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在本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保管或保險關係(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建築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部位、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4)擅自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不按規定堆放物品、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及飼養家禽、寵物等;

(7)踐踏、佔用綠化地,損壞、塗劃園林建築小品;

(8)影響市容觀瞻或本物業外觀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等;

(9)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製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10)利用房屋進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1)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一)業主大會是由全體業主參加,決定物業管理重大事項,選舉和監督業主委員會,保障全體業主物業合法權益的會議。注6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常設(執行)機構,經政府部門備案後,維護全體業主的物業權益,依法行使各項權利。注7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均應接受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二)第一次業主大會,在本物業已入住率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自第一個業主入夥之日起滿兩年的,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並選舉產生首屆業主委員會。注8

(三)本物業所有享有投票權的已住用業主,均應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四)業主應親自出席業主大會並投票,或委託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則視作棄權,並應服從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委託他人投票的,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須加蓋法人公章。

(五)業主大會可以採用會議或書面徵求意見等形式;會議表決採取投票、舉手等形式。

(六)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提議召開主業大會。 業主委員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並報告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七)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八)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規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需經決定的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九)(此條廢止)注9

(十)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委員會章程的內容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

違反規定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銷。

三、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公約業主義務條款中1、3、4、5、6、7、9、10項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並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權強制整改;對本物業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要求責任人予以賠償並承擔違約金;強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賠償金和違約金納入本物業公共收入。賠償金和違約金的項目及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委員會議定,業主委員會未成立的,經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准後執行。注10

(二)業主不按規定繳交管理服務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等費用以及賠償金、違約金的,處以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注11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約由開發建設單位或受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在辦理住用手續時由業主簽字,並經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業主簽字後生效。

(二)本公約對本物業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業主更換,本公約繼續有效。

(三)業主大會可以根據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對本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提前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准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四)業主之間、業主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因本公約發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提請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或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公約一式三份,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本業主所擁有物業: 住宅: 棟 號 商業用房: 棟 號(店、鋪) 其他: 所在單位: 電話:

(宅)

(辦公室) 業主(簽章):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6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 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 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 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 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 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 乙方負責場所開業前外調資源3組,公司提供資源一個月免費住宿,人員每日以簽到費50元給予補助(公司收取台票40-50元)。

八、 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 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7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管理合同範本 篇8

1 杭州xx酒店有限公司 甲方與乙方就杭州xx酒店康樂中心承包經營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承包經營協議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杭州市路 號杭州xx酒店的裙房四樓康樂中心,面積共計 平方米,整體承包給乙方負責經營。

二、該承包場地乙方的承包經營期限為xx年,即自x年xx月xx日起至 年xx月xx日止。(注:裝修期天不計承包費)。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對外發包,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上述承包場地的承包經營費每年為人民幣x萬元整。該費用每年分兩次支付,即在xx月xx日前,xx月xx日前(按此類推),乙方必須全額付清每半年 xx萬元整。 上述承包金乙方須按時支付。若有逾期,則乙方應承擔應付款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至付清日止。若逾期 60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 10%的違約金。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累計三次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承包金,則甲方亦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也應承擔年總承包10%的違約金。 上述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在承包場地內的一切裝飾物品甲方均不予折價。

四、乙方在支付第一次承包金時,附帶支付甲方押金xx萬元,共計人民幣 x元整。否則,參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執行。該押金作為乙方在承包期內的保證。在合同履行期內出現本協議規定的該由乙方支付而乙方未予支付的情形下,甲方可以從該押金中扣除,事後乙方應予以補足至xx萬元。承包結束或協議終止後,甲方應將該押金本金退還給乙方(該押金不計息)

五、乙方在承包場所內,只得以經營桑拿、足浴二項,不得擅自更改。若 2 需調整,則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已收承包金不予退還,並由乙方承擔x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但當乙方在正常經營時連續 月虧損,且乙方書面提出申請調整經營內容的,甲方應當同意。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將承包場地或項目,部分或全部以各種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承包期間乙方自購設備的維修、維護由乙方自行負責。因承包場地本身的原因引起的維修、維護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承包協議因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而導致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應允許乙方申辯,如果乙方違約事實確實存在,自甲方書面通知終止日始,甲方有權對承包場地停水、停電。由此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於x年xx月xx日之前提供全部場地給乙方,協助乙方辦理各用工手續,但職工工資、福利、工傷及各類保險、待遇等均與乙方發生關係,並由乙方自理支付相關費用。由於用工等問題而導致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

2.為乙方提供洗滌服務,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明確一下)由乙方負責。

3.甲方為承包場地供水、供電及冷暖氣。甲方為此獨立予以安裝電、水錶計量。乙方按實際用量計算費用在供水、供電部門要求交費之時由甲方通知一次性足額交予甲方(注:計算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標準)。若超過通知30 日未予足額付清,甲方可予以停水停電。停水停電措施可延續至付清時止;並承擔欠款1%的違約金。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若停水停電後30 日內仍未予以支付,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4.在康樂中心發生異常事件、突發緊急事件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持秩序。

5.為乙方免費提供有線電視端口一門,電話接口門(不開通長話),電話費用在電信部門規定交付的時間由乙方依甲方通知交甲方,逾期約定等同本條第三款之約定。

6.乙方為正常經營所需的合法證照,由甲方提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提供一定的營業發票,因乙方經營所發生的税費均由乙方承付。

7.甲方因乙方經營之需,同意通往康樂中心四樓門不予封閉。

8.乙方人員到甲方經營場地消費,住宿按掛牌對價優惠,餐飲按對外價8.5 3 折優惠,(不含酒水、海鮮)其它消費不予折扣。(乙方消費以 簽字有效)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物價部門相關規定確定服務價格,並依法報物價部門備案認可。

2.康樂中心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必須合法經營,因物價、勞動、消防、公安、衞生防疫、城管、工商等相關行政部門因乙方的原因作出行政處罰的,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違法經營而導致被相關職能部門查封經營場地(不包括治安罰款,停業整頓),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已付承包金不予退還,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10%違約金。

4.康樂中心員工服飾由乙方自行設計製作,但樣式須經甲方認可,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該場地或承包經營權對外抵押、擔保等,否則終止本協議,終止後果等同第三條。所產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負。

6.甲方客人憑有效住宿憑證至康樂中心消費,享受八折優惠。甲方內部招待(明確含義)需乙方優惠的, 乙方給予六折折扣但只限 人次以內。

7.住店客人在乙方處消費如簽單掛帳交甲方代收程序如下: a.乙方如碰到住店客人簽單由甲方收銀代收時,首先應打電話詢問,並報出消費金額徵得甲方收銀的同意。(收銀應查看電腦是否有酒店消費額充足的情況下才準同意)後把客人簽名及寫明房號的前提下當即送收銀處書面確認,以免逃帳現象出現。 b.乙方客人簽單應填明借方傳票,寫明消費內容、金額、客人簽名等,交收銀處,收銀員簽名收下一聯留底,並及時輸入電腦,每班結束交財務辦公室。 c.月終乙方根據借方傳票總數與甲方財務核對,甲方代收的金額可作應收乙方款項的衝抵。 d.乙方可以決定要否給住宿客人簽單,對此甲方應做好解釋工作。

8.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大堂、電梯口、電梯內、樓層做廣告張貼宣傳資料,但在合同期內甲方又同意的除外。甲方同意乙方在四樓衞生間門口做吊頂式指引 4 牌,指引牌的格式、美觀程序需徵得甲方認可。

9.乙方所有管理員及員工上、下班進出應走西樓員工通道。

10.乙方的車輛及康樂中心消費的客人車輛應服從保安的指揮及管理。

11.乙方的一切管理員及員工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如不準上大樓衞生間、走大廳、上二樓、大樓內不準大聲喧譁、吵鬧等。乙方不得違反消防規定,在承包場所明火燒飯菜、使用電爐等。一經發現,即予沒收,並每次扣違約金 200 元。

12.乙方應做好服務及衞生工作,如出現客人投訴,反映服務上的問題及發生價格上的事,一切責任自負。甲方協助處理出現的一切合理費用由乙方負責。衞生檢查發生衞生檢查部門因乙方承包的康樂中心開出的處罰單由乙方負責支付。

13.客房內,甲方同意放乙方的宣傳冊,但宣傳冊的內容及式樣應徵得甲方認可。

14.康樂中心服務人員不得進入酒店客房服務,否則一切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規定進入客房服務時,乙方承付每次二百元的違約金。

十、本承包期結束後,若承包人因任何因素不再續包,則在該承包場地的一切裝飾、設備、設施、電器等由乙方折價給甲方,對此雙方可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乙方不得拆除破壞。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合同範本

十一、本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無故不履行協議。雙方如果某一方無故提前解除協議或某種原因使得另一方不能經營,賠償如下:離協議期結束1-5 個月賠償對方三個月的承包租金;6 個月至一年賠償對方6 個月的承包租金;13 個月 -2 年賠償一年承包租金;25 個月-3 年可賠償2 年承包租金。

十二、甲方給予乙方50 天裝修期,裝修期免收承包費(裝修期從甲方交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承包期乙方對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涉。

十四、當乙方出現重大虧損,確定無力繼續承包經營,在乙方提出書面申請時,甲方應當給予諒解,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5 十五、四樓桑拿隔壁衞生間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該衞生間的衞生、維護由甲方負責。

十六、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預付甲方定金 萬元,該定金可充作承包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9

第一章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詞定義

第一條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衞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衞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衞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衞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户;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兑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條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説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七章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税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條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税或個人收入調節税。

第三十一條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保險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鈎之原則。

第十章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户。

第四十四條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委託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後續籤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基建結束後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後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並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後,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無論什麼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並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係,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並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係,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商標及服務標誌

第六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誌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誌。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係,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託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後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於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範,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託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户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託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託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户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户,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户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户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託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託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彙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户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於乙方投資策略。

6.委託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户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户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户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户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户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户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後將剩餘款歸還乙方。

7.委託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户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湖雅園服務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園小區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範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誌,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並提供複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託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污、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20xx年11月08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為800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為1.50元/平方。20xx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為1000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5000元,電費為1.30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並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範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範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則甲方有權採取強制糾正措施,並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四、甲方在執行監管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得收受禮品現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經投訴並被認定為事實者,甲方將對當事人予以經濟、行政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甲方須建立監管人員管理制度,預防監管人員濫用監管權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規定的用水、用電及其它各項正當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員應在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內,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權利。

七、如乙方有油煙擾民、噪音擾民(如:音響、KTV、供電、供水、製冷等設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溢與幸福滿灣香餐廳輪流疏通處理)等情況發生,導致業主投訴,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與投訴有關的服務,甚至停止所有服務。

八、如乙方進行裝修或對經營用房進行改造,必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按物業管理處的《裝修管理協議》統一辦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關人員違反第三條中相關條款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甲方將給與經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乙方人員違反第二條中相關條款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説服教育、拒絕進入小區、扣除保證金、停止相關服務(包括配套設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辦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異議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蜂巢物業管理網收集整理。

甲方:武漢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園服務處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管理合同範本 篇12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一條給排水、房屋的維護、維修管理

1。所區內給排水系統的管道,設備的維護、維修、運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熱管道、消防供水系統、化糞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務,包括:修理門窗、更換玻璃、照明燈具、門鎖、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條供電、用電設備的管理

1。供電系統的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包括:配電室、變壓器、由配電室至辦公區域、實驗室、生活區、公共場所的配電箱、櫃、供電線路、照明設施、光源;

2。電梯的維護、運行的管理;

3。節日、重大活動彩燈懸掛與維護;

第三條環境衞生、保潔管理

1。所區環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車棚、公共場地、體育休閒場所、宣傳欄、和門前三包區域的清掃和保潔;

2。工作區建築物內部的樓道、大廳、報告廳、會議室、所領導辦公室、院士辦公室、電梯門、公共場地、衞生間的清掃和保潔;

第四條綠地、綠化管理

1。所區內綠地、花木、造型物的維護與管理;

2。節日、大型會議和活動的花卉擺放;

3。受研究所委託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綠化會議,簽訂綠化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五條食堂管理

為職工、學生等提供用餐服務,為來所工作、訪問人員提供工作餐,提供會議用餐等服務;

第六條非機動車、機動車和車務管理

1。所屬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維修;

2。用車服務、車務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車停放管理;

第七條傳達與郵件、報刊的收發管理

1。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問者,來訪人員登記;

2。收發各類郵件、報刊;

第八條職工醫療管理

1。全所在職及離退休職工、學生和流動人員的醫療、疾病預防和保健服務;

2。協助所有關部門完成義務獻血工作;

3。醫務室日常藥品的計劃與採購;

4。職工醫療費的報銷審批、大病住院及高額檢查費的審核;

5。代表理化所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計劃生育會議,簽訂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九條器材供應與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學試劑、玻璃儀器、五金、電料、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保管和發放;

2。各類庫房、劇毒藥品的管理;

第十條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門崗值勤、夜間治安巡邏;

第十一條居委會的管理

1。居委會日常工作的服務與管理;

2。參加各級政府有關會議並組織落實;

第十二條茶爐、浴室的管理

提供開水供應、浴室管理,茶爐設備、淋浴設施的維護、維修;

第十三條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辦理入住手續、來客登記及安全工作;

2。宿舍樓內樓道、樓梯、衞生間及公共場地的清掃和保潔;

3。門窗、室內設施的維修;

4。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工作;

第十四條房租、水、電費的收費管理

負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房租及相關費用、職工住宅樓水電及相關費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費工作。課題組水電查表及編制收費清單。

第十五條房產經營管理,經營房產見附件

第二章服務質量與標準

第十六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一、給排水、房屋維修、維護與管理

1。全面掌握所區內給排水系統、暖氣系統的運行情況,熟悉管路走向和具體位置,保障正常運行;

2。發生突發跑、漏水情況,要立即趕赴現場(十分鐘內),組織搶修,一般報修一小時內抵達現場;

3。給水管道、暖氣管道無滴漏水現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時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證維修質量,更換的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質量標準;

6。文明操作,儘量不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維修後要清掃乾淨。實驗室內使用電、氣焊要徵得科研人員同意,不違章作業,確保現場安全;

二、供電、用電設備管理

1。供電系統24小時正常運行,發生斷電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鐘內到現場);

2。接到一般報修一小時內到達現場;

3。限電、停電應提前發出通知,遇突發供電中斷事故要立即與供電機構交涉解決;

4。定期巡視會議室、衞生間、樓道、公共場所、道路的照明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按時辦理電梯年檢事宜;

6。按時與電梯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協議,維修要有記錄,保證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三、環境衞生,樓道保潔

1。路面、公共場地、門前三包區域每日清掃,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潔,無遺撒,夏季對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噴藥、消毒,無蚊蠅滋生,及時清運垃圾、糞便,排污管道暢通。環境衞生達到市文明單位標準;

2。樓內公共場地地面潔淨,樓梯扶手無污垢,玻璃乾淨明亮,電梯門及轎箱內保持光亮,衞生間內地面、潔具清潔衞生無污物,空氣流通無異味。

四、綠化、綠地管理

1。保持綠化設計的整體造型和綠化效果,花木、綠地修剪整齊,及時清除雜草、雜物;

2。無破壞、踐踏、佔用綠地的現象;

3。在正常澆灌前提下,注意節約用水,管理好綠化用水;

4。綠化工作達到院先進單位標準;

五、食堂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保證各類食品衞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員要“三證”齊全,定期體檢,不錄用無資質人員;

3。食堂服務人員衣着整潔,遵守職業道德,服務熱情主動;

4。保證伙食質量,花色品種多樣;

5。餐廳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做到地面潔淨,餐桌、餐椅無塵,無雜物堆放,無蚊蠅,為就餐人員營造舒適的就餐環境。

六、車輛、車務管理

1。優先保證所領導、院士、會議用車;

2。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準時,安全行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準確填寫出車單,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

4。辦理或提醒相關人員辦理年檢、年審等車務手續;

5。建立、健全機動車檔案;

6。及時清理自行車棚內的廢棄自行車及雜物,自行車無亂停、亂放現象;

七、傳達與郵件、報刊管理

1。熱情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人;

2。電話聯繫被訪者,徵得同意後進行登記,方可準其進入工作區;

3。正確、及時收發各類郵件、報刊,不發生人為郵件丟失,急件予以特殊處理;

八、職工醫療管理

1。為就醫人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諮詢服務;

2。無重大醫療事故;

3。嚴格按所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審批、審核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

4。所購藥品無假冒、偽劣、過期及國家禁止使用的;

5。按時對應做計量檢定的醫療器具送檢,並有記錄;

6。計劃生育工作達到各級政府、科學院先進單位標準;

九、器材供應與庫房管理

1。每月根據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採購計劃,報甲方核定後負責採購、保管和發放,避免庫存積壓;

2。不得采購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

3。劇毒藥品的保管、發放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和跟蹤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條件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

4。化學品倉庫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衞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5。出入庫器材要做到帳、帳和帳、物相符,定期與所財務處對帳;

十、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1。門崗執勤禮貌、規範,夜間保安巡邏;

2。引導進所車輛整齊、有序停放;

十一、茶爐、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開水,茶爐設備保持完好,茶爐間、浴室衞生潔淨。

十二、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樓內走道、衞生間、公共區域乾淨、整潔、室內設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據有關規定,嚴格進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電費、供暖費收費管理

1。嚴格按收費標準收繳相關人員的房租、牀位費、水電費、天然氣費等,編制收費清單後交所財務入帳;

2。課題組水電用量核查後列收費清單,報所財務處;

十四、房產經營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出租合同規範;

2。對出租房屋的安全負有責任;

3。出租合同報甲方一份備案;

4。按時收繳房租等相關費用,交財務處入帳;

5。房屋經營收入每年不少於萬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務和管理過程中注意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禮貌友善,熱情主動服務,增強服務意識,大膽管理,講究方法,糾正違章,有根有據,以理服人;

2。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行為敢於批評和規勸,對惡意違反並不聽從規勸的人員可報請所領導進行處理。

第三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對本協議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編制的服務管理年度計劃;

3。由資產財務處對乙方財務支出進行年度審核;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工作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改變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質和用途,須徵得甲方同意;

5。協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協調乙方與各部門的關係;

6。審定乙方編制的房屋、裝備大修、更新年度計劃;

7。負責與乙方簽訂本協議範圍以外的單項合同;

8。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甲乙方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9。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權利;

2。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3。負責編制理化所房屋、設備大修和更新年度計劃,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在管理服務中,有權對違反本所相關規章制度的職工、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凡理化所公用設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項目,不得將管理責任轉託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職工以外的人員,應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用工制度,此類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8。達到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服務指標,自覺接受本所職工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四章管理服務費用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在維修中,乙方應使用符合國家質量和安全標準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偽劣、三無產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義務和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條甲方未執行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發生歧議,可協商解決,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報請所務會裁決,甲、乙雙方應執行裁決結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接受理化所組織的部門年終考核後,根據所評審小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三十條本協議有效期至理化所整體搬遷後終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自所務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 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

乙方: 深圳發展公司

法人代表:

經住宅區業主大會 年 月 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深圳康發發展公司為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管理服務正常運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 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3、建築面積: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數: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户數_____户,_____户未入夥)。

5、物業類型: 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眾責任險。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 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審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11、為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為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審核簽字後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為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 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審核。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審核,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住宅

乙方:深圳發展公司

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6

市場物業管理者(甲方): 簽訂地點: 市場物業使用者(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維護市場正常經營秩序,保障市場有序運行,共同創造繁榮、興旺、規範的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物業名稱 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實行物業市場經營管理。

第二條 期限自日。

第三條 市場物業基礎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 號。

第四條 乙方物業類型(房屋、櫃枱、攤位)樓層 間數 使用面積 用途

第五條 市場物業管理費用繳納方及期限

1、水費: 繳納方式

2、電費: 繳納方式

3、衞生費: 繳納方式

4、保安費: 繳納方式

5、其他費用:繳納方式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制訂、監督市場物業經營管理規定;

2、 組織市場經營者學習法律、法規、規章,增強經營者守法意識,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3、 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4、 收集、公佈市場消息;

5、 在市場內設立受理消費者投訴點、電話,及時協助有關部門解決糾紛;

6、 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及其他必要的設施和服務;

7、 建立切實可行防火、防盜、衞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確保市場安全有序;

8、 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市場活動;

9、監督乙方遵守交易規則,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在市場內從事經營,必須辦理工商註冊手續,按核准經營範圍懸證經營,不準擅自變更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經營方式;

2、進入市場經營,必須服從市場統一管理,遵守市場有關規定和制度,規範經營行為;

3、經營時,在經營場所明顯處有公示標誌;

4、依法經營、誠信守約、出售商品明碼標價,向購買者提供有效票據;

5、使用租賃經營的不得擅自轉讓、轉租他人使用,也不得變買或作抵押品;

6、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防盜、防火等安全措施和公約,不得擅自亂用亂接電器和線路,切實做好市場安全防範工作,負責正常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

7、不以任何藉口在市場內搭蓋房屋、棚披,影響市容,不擅自在地面、牆壁挖坑打洞,破壞建築結構或改變使用物業性質,如需改變營業用房產權、性質、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辦理手續。

第八條 市場經營者在合同生效之日 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物業管理費 押金,此合同期滿退回乙方。

第九條 物業所有者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他人,應當重新訂立本合同。

第十條 物業所有者出賣物業,須在3個月前通知物業使用人,在同等條件下物業使用人有優無購買權。

第十一條 物業使用人轉移、轉讓物業給第三人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注銷、終止手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雙方協商一致,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綠化覆蓋率為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催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不含設施設備用房面積)物業管理用房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房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七)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元;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宿舍改為商業用途,物業管理服務費將按商業用途收取。

(二)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三)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四)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第八條 獎懲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或出現重大事故,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認需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物業服務合同。

(二)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約_______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託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並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採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瞭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並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託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衞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築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衞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託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並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並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着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築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衞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衞生間應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衞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築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幹道的地面衞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築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築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並及時清運,對建築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衞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幹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衞生工作

1.教室衞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後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牆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並擺放整齊。要保持講台、講台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範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牆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並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乾淨、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脱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衞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衞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衞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並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户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並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託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範本 篇19

合同編號:

甲方(全體業主):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x年x 月

説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供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 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全體業主):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國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

坐落位置: 區(縣) 路(街) 。

規劃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

第三條 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地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地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 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 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 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業主共同決定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的,乙方應當於60日內更換。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二;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三;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七條 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提供物業服務:

1.《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中的 級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詳見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約定具體的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第九條 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

第十條 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將本合同、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交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物業服務收費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十二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 。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者減少服務內容。

第十三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乙方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五條 甲方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規定的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 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6.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8.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9.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必要配合;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個人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 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的,應當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7. 可以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8. 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9.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決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6個月,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交納。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約定,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 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

二、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四、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五、移交資料清單

六、違約責任約定

管理合同範本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社區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户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衞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____元/月,雙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____‰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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