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立公司的決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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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公司的決議 篇1
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省____市_____街____號第_____會議室召開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 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共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____股。參加大會的認股人共____名(含代理人____名),代表股份____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___%,符合公司法規定。 ____時整,會議主席
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省____市_____街____號第_____會議室召開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
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共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____股。參加大會的認股人共____名(含代理人____名),代表股份____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___%,符合公司法規定。
____時整,會議主席、發起人代表A宣佈開會。發起人B在會上作了關於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與會者對此報告進行了認真討論。大多數與會者認為,由於市場需求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原定產品市場已變得十分狹小,再按原定計劃生產此種產品已無銷路。而調整產品結構又十分困難,成立公司已無實際意義。大會以舉手方式就不成立公司的決議進行了表決,結果是____票贊成、____票反對、____票棄權,贊成票佔出席者表決票___%,決議被通過。
大會責成發起人負責辦理退還認股人已繳股款事宜。
____時____分,會議主席宣佈散會。
會議主席:(簽名)________
出席發起人簽名: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記錄人(簽名)____________
附:
1.不成立公司的決議,是指發起人在聽取籌辦情況報告以後,認為必要設立或者設立公司的條件目前還不具備,而表決通過終止設立公司的書面文件。
公司籌辦過程中,既可以通過登記取得公司法人資格,完成設立公司的目的;也可能因為主客觀條件的變化,設立公司的條件不成熟,從而取消設立公司的行為。這完全取決於發起人會議的表決結果。
2.發起人會議決議不成立公司後,公司籌辦人應當負責清退認股人已經認繳的股款,設立費用由發起人發起人協議分擔。
不成立公司的決議 篇2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一致決定共同發起設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主要內容如下:
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各出資人(即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具有_____法人資格。
2、發起人為:
(1)
(2)
(3)
(發起人為個人的,應寫明姓名、年齡、籍貫、民族、住址、聯繫方;發起人為法人的,應寫明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住所地、聯繫方式)
各發起人共同委託______為代理人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
3、公司宗旨為:
4、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5、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萬元,其中房產____萬元,土地使用權轉讓費____萬元,其他設施____萬元,現金_____萬元,商品____萬元。
6、各出資人認繳資本情況如下:
(1)______以______出資,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2)______以______出資,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______以______出資,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7、出資人以貨幣出資的存入銀行,以非貨幣形式出資的應進行資產評估,並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8、公司的籌務工作由全體出資人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出資人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順利進行。(此處可詳細列明各籌備人的具體工作內容,及因過錯完不成該工作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責任)。
9、籌備期間籌備人員不計報酬。
10、各發起人預先交付_______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成立後由公司返還。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訂後交付,由_______統一管理使用。
11、籌備期間工作由_______統一分配,各發起人應積極配合。
12、本協議一式____份,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於_____________地簽訂。
各發起人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不成立公司的決議 篇3
投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投資方為:
1、_________,身份證:,住址:
2、_________,身份證:,住址:
3、_________,身份證:,住址: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三、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2、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3、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四、利潤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六、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一份,共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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