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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合同(精選18篇)

股東合同(精選18篇)

股東合同 篇1

本協議基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股東合同(精選18篇)

第一章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___年___月___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⑤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080001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宋先生所佔_____%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户。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總經理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一)會議日期和地點;(二)會議期限;(三)事由及議題;(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合同 篇2

有限(責任)公司經過股東會決議,增加註冊資本元,新增股東,組成新的股東大會。現經各股東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名稱、經營範圍、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稱:

經營範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股東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三、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實物、現金、產權、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萬元,佔股比例%;

乙方以(實物、現金、產權、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萬元,佔股比例%;

丙方以(實物、現金、產權、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萬元,佔股比例%;

丁方以(實物、現金、產權、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萬元,佔股比例%;

四、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公司財務狀況。

(3)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全體股東在簽字天內,必須按協議認繳出資,將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帳户。不按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股東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祕密。

(3)股東依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出資後,不得抽回出資。

(4)本公司發給股東的出資證明書(股東身份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和分擔風險的依據。

(5)股東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當向公司或其他股東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兩名執行董事與一名監事。兩名執行董事分別兼任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出現重大事項或經全體股東協商一致後,可以予以調整。

2、擔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工作;擬定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須經各股東知曉同意後,決定開支)。

3、擔任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工作;

4、擔任公司監事,負責檢查公司財務,監督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公司管理人員的行為;及時糾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各股東皆有知情權,如對有關工作提出異議,主要負責人必須作出合理解釋並進行妥善處理。在生產規模、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等重要事務上必須告知所有股東知情並須股東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6、公司財務部門每季度必須出具財務會計報告,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説明書、債權債務清單(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虧損原因説明書。

六、經營資金的增加:

1、在儲備資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經營資金時,經全體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2、因廠房及生產設備均為甲方所有,原則上甲方不再計提設備折舊費以及收取廠房租賃費,也不再以現金方式增加出資資金,但每一季度將這些費用摺合人民幣萬元全部累計為甲方的出資資金。如公司需增加經營資金時,則甲方從累計出資資金中按佔股比例扣除,其餘股東均須以現金形式增加出資。

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認本合同並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方可入股。

七、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股東在公司內擔任主要職務的,經全體股東協商一致後,給與一定數額的工資報酬。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納税後的純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提取每季度利潤的60%作為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後,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3)股東分紅,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按照佔%,佔%,佔%的比例分紅。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並應該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2、每個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結算時,如果公司沒有盈利,則首先將出資額按照佔股比例進行債務分配用於債務賠付以及彌補虧損,然後根據公司除去廠房和設備之外的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股股東;如果公司盈利,則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和實物結算。

九、其它事項:

1、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應賠償公司及其他守約股東的損失。

2、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經股東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

十、本協議一式份,股東簽字後生效,股東各執一份。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和約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股東合同 篇3

隱名投資人(甲方):張X

顯名投資人(乙方):王X、趙X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向XX市XX有限公司全額投資,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登記於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為:XX市路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0萬元(即名義股東王X、趙X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的出資500萬元人民幣)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乙方並不實際出資。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雙方友好協商,茲簽訂該隱名投資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甲方的出資在20__年3月10日前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公司註冊資本的實際出資者為甲方張X。

2、甲方的實際出資掛在乙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以乙方為顯名股東,基本情況為:

王X,男,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

趙X,男,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

3、XX市XX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

4、XX市XX有限公司內隱名投資者和顯名股東的具體職責和權利:

5、乙方作為顯名股東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6、乙方作為顯名股東,應提供財產擔保或信用擔保,如抵押、質押或擔保人,當乙方出現違反本協議規定的行為時,乙方須承擔責任,具體方式如下:

7、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XX市XX有限公司全部股東權益;甲方支付給乙方固定報酬年薪為元,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

8、若XX市XX有限公司出現第三人的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乙方不承擔實際股東責任。

9、其他條款。

10、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股東合同 篇4

一、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註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佔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佔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於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註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註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註冊完成後,十五日內,註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户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註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户,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税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於_年_月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後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2021公司股東合同委託書範本4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_年 月 日

股東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均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甲方於年月日獨立投資於大慶市讓胡路區北方市場號一家美髮店。營業面積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由於甲方發展需要並應乙方誠懇請求。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資元總資產,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權限始終歸甲方所有。

2甲方投資元總資產為原始股(已簽訂合約當日為準)共計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數為投資風險股,原始股始終歸甲方所有,投資股只能作為投資可與甲方分享純利潤分紅不享有資產佔有權。

3乙方一次性投資交納投資股股金元給甲方授權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為甲方投資股股東,乙方在此期間可享受與甲方每月純利潤%分紅。享受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承擔股東責任。股金甲方將永遠不返還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間純利潤%分紅同時必須承擔每筆店內後期投入流動資金%(如:店內重大活動、基礎建設、等一切相關費用)

5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相應權益:1可享有每月純利潤分紅。

2享受純利潤分紅同時可享受獨立業績提成。

3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店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4經甲方授權同意後可享有對店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5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6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每月賬務有甲方保管、監管。最新入股協議書最新入股協議書。每月核單後簽字分紅。

7紅利分配:

1每月日為紅利分配日。

2每月總營業額扣除所有相應費用,在扣除(折舊費以三年計算總則)是當月純利潤。

8禁止行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在本店周邊5公里範圍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9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流動資金,若指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對其損失進行賠償或以減少其持股比例賠償。

10其他事項:1本協議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書面建議。

2本協議期滿後不影響雙方以存勞動關係。

3本協議為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以上規定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同 篇6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股東合同 篇7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4、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xx年xx月xx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股東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一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二條 公司經營範圍: 以工商審批核準的營業範圍為準 。

第三章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一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壹千萬元。

第二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25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壹拾貳萬伍仟 元(小寫:125000元); 乙方 25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壹拾貳萬伍仟 元(小寫:125000元);

丙方 25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壹拾貳萬伍仟 元(小寫:125000元); 丁方 25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壹拾貳萬伍仟 元(小寫:125000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三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祕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一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五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一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二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月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三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於 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 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後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説明

(十二) 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 監事制度

第一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一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 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 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 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一條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三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四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一條 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一條 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二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條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税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四條 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五條 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説明。

第七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説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髮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説明書。

第十二章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一條 公司營業期限為 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 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三條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第一條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 其他事項

第一條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二條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三條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股東一份,公司存底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

簽字人: 時間:

簽字人: 時間:

簽字人: 時間:

簽字人: 時間:

股東合同 篇9

甲方 : 

乙方 :

第三方 :11人 法定地址:睢縣

經上述股東充分協商,就投資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實收資本

4、 法定地址: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出資金額 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三、股東約定

1、在公司經營期間,甲乙雙方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和轉讓自己的股權。第三方可以隨時退股,但不能以任何理由轉讓自己的股

2.公司如有對外投資,都以公司的名譽進行投資,所有投資的收益都歸屬於公司;

3、股東的家屬及親友不得參予公司事務。各股東按股份共同承擔經營盈虧責任,各股東在本公司以外的債權、債務自行負責,一切與公司無關;

4、各股東均有責任和義務為公司辦事,且應奉公守法、廉潔自律。

四、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在公司未轉入淨利潤時,不予分配。

2、盈餘分配,每年進行三次。(即端午節,中秋節,春節)

3、盈餘分配比例,按出資投入的比例分配。

4、公司解散時,債務由公司財產償還。

五、股東權利和義務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執行。

六、股東紀律/禁止行為:

1、不能侵佔公司的任何利益,除公司分配的應得利益之外,任何所得均視為侵佔公司利益;

2.絕對禁止本人及其家屬與公司有關聯交易,並謀取不當的利益。

3、不允許在公司內部,包括與公司有利益往來的人員,亂搞男女關係。

4.股東之間產生難以調和的矛盾,從大局出發要無條件接受第三方中立股東的調解;

5、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公司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果確有,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6、禁止股東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7、禁止股東泄露公司的任何信息。

8、禁止股東將信息資源提供給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企業或個人重複使用。

9、禁止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禁止貪污腐敗,禁止虛報冒領等手段侵佔公司財物等對公司不利的一切行為。

10、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按實際損失賠償,如發現股東有作弊或貪污行為的,將開除本人職務,並處於貪污總額的十倍罰款,但可保留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東權利,後果嚴重的,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七、本協議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因股東之一身故或病重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股東責任。

3、合夥事業違法法律,被撤銷或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而判決解散。

本協議終止後事項:

1、請審計事務所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不可分物,可折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各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

八、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九、股東協議與公司章程有衝突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十、不經全體股東書面同意,任何股東不得對另一方提供擔保和貸款。

十一、如有任何一方,出現重大人身變故,難以行使股東權力時,如公司盈利應有法定繼承人繼續享有權利,如公司虧損應優先清償、退還股權,剩餘部分是另外的股東再分配。

十二、任何股東都有權利瞭解財務經營狀況,也可提出依法審計。 每個股東都有權對公司的賬務提出質疑,並進行查詢,如有特別疑問,經股東會同意,有權對公司賬務進行審計,也可請第三方進行審計,審計所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十三、每年甲方用於招待、維護一切關係所用的酒及餐費,均可以報銷,其它股東沒有權利報銷,如特殊情況可提前申請由甲方申批才可執行。

十四、每個月給各股東一份財務報表。

本協議正本一式 15 份,各股東每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同 篇10

為了更好的與全國各地的合作伙伴,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形成行業類強有力的同盟,____________網本着與全國各地的代理商互相依託、共同發展的原則,給全國各地的優秀代理商提供一個共同發展壯大的舞台;共同進行廣告宣傳,並達成如下協議:

共同權利與義務

1、 同意在所確認的媒體上做宣傳,並認可以“______集團”名義聯合在各大報刊上做廣告。

2、 各方有參與廣告宣傳策劃的義務。

3、 各方有承擔廣告製作及聯繫廣告商的義務,並將擬好的廣告稿交由個合作伙伴審閲後簽字,方是有效的。

4、 各方同意承擔相應的廣告宣傳費用,並在每月初將所有的廣告費用匯入____________通數據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帳號。(為月付)

5、各方無權干涉其他合作伙伴的業務及合理利益,如發生糾紛由____________通數據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來為各方協調。

6、各方有推廣其他合作伙伴業務的權利。

7、 各方有相互溝通、相互學習,形成互動的權利。

8、 各方有權監督____________通數據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廣告費用去向及廣告品質。

9、各方有義務給予合作伙伴最優惠的代理價格和技術支持服務。

10、如有一方未能夠履行自己的職責,視為自動放棄,各方有權考慮是否與他在其他方面的合作,並支付違約金。

11、加入聯盟夥伴計劃後不得與其他任何公司及組織簽署同類形式的聯盟合作。

12、為增強'聯盟集團'的凝聚力,合作伙伴應將自己所擁有的虛擬主機客户,託管至____________通數據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最終管理權歸合作伙伴所有,____________通數據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與聯盟夥伴合作期間不參與乙方客户管理。

合作意向項目:

1、 互聯廣告 首先進行實施關鍵性的一步---廣告聯盟計劃;

2、 互聯營銷 組織產品共同進行銷售,共同努力向電子商務方向發展;

3、 信息互聯 將各個網站信息內容進行有機組合;

4、 互聯服務 實施當地化服務,技術與市場的配合。

此協議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執行。

此協議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同 篇1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合股(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雙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__%;甲乙雙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為10年,自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0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合作期間甲、乙都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單獨進行任何貸款活動,如果發生貸款活動,貸款個人對所帶資金負全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貸款所產生的費用和造成公司的損失由貸款人一律承擔。

3、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80__%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__%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5、合同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6、糾紛的解決

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處理公司的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簽證備案後方可執行: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2、新產品的引進;3、重大的促銷活動;

一切貸款;5、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50__%。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3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雙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名):xx年xx月xx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股東合同 篇12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 產業,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願入股甲方投入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為: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

第三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後,應當在 10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户開設後60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户。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 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最新入股協議書

第1條 技術增資

1.1 乙方以電池材料相關技術作為出資:

(a) 委託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的《天然鱗片高純石墨的提純方法》、《鋰離子二次電池負極使用的石墨粉及製備方法》、《超低微量元素膨脹石墨的製造方法》三項專利。此三項專利已由乙方於二○○四年一月廿一日向國家專利局提出申請,尚在審核批准過程中;

(b) 上述三項專利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所有權、專利轉讓權及改進權等權利權益;

(c) 乙方個人掌握的相關電池材料技術,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研發或改進的所有相關技術,乙方所掌握的電池材料生產銷售相關的信息和資源;

(d) 以上(a)和(b)和(c)的總和構成本次技術入股的出資內容,與甲方的研發、生產、銷售密切相關,為不可分割的整體。

1.2 經甲方原有股東召開股東大會同意:

(a) 乙方技術出資摺合人民幣 圓(rmb)

(b) 乙方以每股 元認購甲方股份。

1.3 本次增資完成後,乙方持有甲方股份九十二萬五千九百(925,900)股。

1.4 本次增資完成後,甲方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玖佰貳拾伍萬玖仟貳佰圓整(rmb9,259,200)

1.5 丙方同意放棄對本次增資股份的認購權。

第2條 出資技術的移交

2.1 從本次增資的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所包含的現時應用的所有技術、工藝,以及將來改進和開發的所有技術、工藝,其所有權及一切相關權益屬於甲方。

2.2現有產品的生產技術資料,應以指導生產為編寫目的,普通中級技術人員能依照該資料組織生產和控制質量。一般應當包括以下部分:

(a) 工藝流程及各個工序的技術規範和技術參數;

(b) 原料及輔料的配方;

(c) 質量控制點的設置、檢測方式、技術指標、技術參數;

(d) 產品技術指標出現偏差時的調整方法。

在本次工商登記變更後的15個工作日內,乙方將以上相關資料移交給甲方董事會指定的專人保管。

2.3 簽訂本協議後的技術研發和改進,必須有詳盡的記錄,由甲方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

第3條 乙方對本次出資的承諾

3.1乙方承諾擁有三項專利技術的所有權,在簽署本協議時,此三項專利技術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個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3.2乙方承諾,所指三項技術,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在簽署本協議時,沒有通過任何渠道將其應用在其它企業的生產中。

3.3 乙方承諾,乙方移交給甲方的技術資料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 清晰:技術人員能夠明確和掌握有關生產、調整、檢驗、控制的方式。

(b) 完整:包含所有的生產環節和技術細節。

(c) 可靠:真實準確,無重大錯誤和疏漏。

3.4如果甲方提出需要,乙方承諾提供保障生產銷售的相關資料:

(a) 有關原料採購和選擇的資料;

(b) 有關設備採購和調試改造的資料;

(c) 有關客户銷售資料。

3.5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董事會書面許可,乙方不會將有關技術和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6 乙方承諾,從本次增資工商變更完成之日起,至少在甲方任職5年,職務由甲方董事會任免。

第4條 乙方保密義務

4.1 乙方對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本協議下的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或取得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的,與甲方有關的具有一定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形式或類型:

(a) 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實物;

(b) 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c) 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d) 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户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e) 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4.2 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義務:

(a) 將在工作中獲取的任何信息視為保密信息,不得將其中任何信息用於與乙方接受甲方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該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關政府部門要求或以甲方董事會同意的方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

(b) 所有由乙方製作並持有,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通過其他途徑持有的有關甲方業務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為甲方的保密材料,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甲方,乙方無論由於何種原因離職時,同意立即將所有上述文件或資料交付甲方,並辦妥有關手續;

(c) 在聘用期終止後,乙方對其在受聘期間獲取的商業祕密仍持續地負有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信息為止。

第5條 權益和風險

除非另有約定,甲方的利潤、風險和損失以及對甲方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在和將來擁有的所有知識產權,應由股東按照其各自在甲方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和分擔,並以此比例為限。

第6條 乙方違約責任

6.1 乙方同意將全部的九十二萬五千九百(925,900)股質押在甲方董事會,時限為五年,起始日為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完成日。最新入股協議書合同範本。

6.2 質押期間的股份,乙方不得用於轉讓、出讓或設置擔保,但仍享有第9條陳述的權益和風險以及相應的股東表決權。

6.3對於質押的乙方股份,甲方不得將其轉讓、出讓或設置擔保。只有當乙方違約時,經甲方董事會同意,方可拍賣部分或全部質押中的股份,用於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

6.4乙方的違約責任不限於質押股份的價值。乙方造成的損失超過其股份價值時,甲方及丙方仍有權以其它方式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7條 管轄法律

7.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修訂、履行和終止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8條 爭議解決

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的解釋、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所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如果一方將此事的通知提交另一方後30日內仍未通過協商達成解決,可以尋求司法解決。

第9條 其它

9.1 任何一方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權力,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它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權力,不應被視作棄權,並且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權力並不排除對該等權力的任何其它或將來行使。而且,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內容不應構成任何一方對任何權利或權力或索賠的放棄。

9.2本協議不可通過口頭形式被變動,而只能通過各方簽署的書面協議和提交中國有關部門後(如要求)進行修改。

9.3 本協議中的規定應約束本合同各方中每一方的繼承人、繼任者和個人代表,並確保他們的權益。

9.4 各方同意簽署那些為按照有關中國法律和本協議以及對其不時做出的修改實施和履行本協議必須或附帶的艘由文件和從事所有必須或附帶的事宜。

9.5 本協議共簽署 份原件,各方各保留 份。

9.6本協議經甲、乙、丙所有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同 篇13

第一條、企業合夥人協議、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茲有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閲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同 篇14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為x元,甲x出資x元,乙x出資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股東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購買甲方在長沙市芙蓉區就投資設立天津濱城置地有限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範圍為準)

3、註冊資本: 10000萬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40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40 % ;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1000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10 % ;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30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30 % ;

4、丁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20xx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20 % 。 新組建的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先期各股東約定按照20%實際投入,其餘資金按照公司需要在兩年內注入。

三、企業的經營宗旨:

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原則,促使東麗區經濟發展能更適應市場需求,充分發揮現代企業的優勢,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四、共守原則

(一)企業堅持入股自願、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二)企業的股本總額為全體股東認繳股本的總和,股東一經入股,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退股。

(三)企業在辦理註冊登記後向股東簽發記名的出資證明書,作為股東的入股證明和分紅依據。

五、股東的出資額按下列原則提交到位:

(一)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 7日內,必須按協議向企業籌備組辦理入股資產移交和認繳出資的手續。移交、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企業法人所有。

(二)企業正式設立後,一年內股東不得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一年後需轉讓股份的,按企業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股東各方應完成組建企業的以下有關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負責辦理組建企業的申請手續,並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組建企業籌備工作機構及配備工作人員;

(2)向有權審批企業的部門申報企業組建的有關申請報告及文件資料;

(3)負責向全體股東辦理出資清繳手續;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開業登記註冊,並負責辦理税務登記、銀行開户等手續;

(5)負責企業籌備過程中全體股東委託的其它事宜;

(6)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2、其他股東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到位;

(2)提供工商登記的有關資料,協助辦理工商登記;

(3)負責企業籌建工作機構委託的其它事宜。

七、公司股東會

股東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股東會的權利和義務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八、公司董事會

公司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三名,董事長為公司的法人代表,由甲方推薦產生。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九、公司經理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經理的權利和義務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一)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公司應當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現金流量表;

4、財務情況説明表;

5、利潤分配表。

(三)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製成後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四)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五)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 在依照前條現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六)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七)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十一、公司的清算

(一)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1、營業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合併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二)公司依照第十一條第(一)款第1、2項規定解散的,應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會確定;依照第十一條第(一)款第4、5項規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三)清算組的權利和義務由公司章程另行規定。

十二、違約責任

(一)任何股東未按協議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違約股東應向企業繳付認股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企業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退出企業。

(三)任何股東不得用企業的名義進行違法活動。如發生,該股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三、其他事項

(一)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企業設立失敗,任何股東均不負違約責任,企業籌備組應負責退還股東的全部出資。創立過程中已開支的費用,由全體股東按其股份比例分攤。

(二)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全體股東協商解決。

(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企業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四)本協議經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簽字蓋章,並經審批部門審核後生效。

(五)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補充協議限於企業創立會召開之前。

(六)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8 份,各方股東各執兩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丁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股東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展覽會將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舉辦。甲方為該次覽會組織承辦方,乙方為該次覽會參展方。為了保證展會正常進行,維護雙方共同利益及聲譽,本着自願、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展位情況及展品

1、乙方參展展位位置:_________ (參見展會展位分佈圖,該圖作為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一部分);

2、乙方參展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參展場租價格:總計_________元(大寫 );

4、乙方參展展品為 。

二、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7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作為履約定金(展會結束後轉為參展場租);剩餘款項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展位的分配:甲方將依據展品的特性或認為適宜的方式分配展位。在展位開始搭建之前,甲方保留改變展位分配的權利,在特殊情況下,甲方可改變展位,移動展覽設施,或關閉展館的出入口,並可對展位進行結構性調整,對於展位的調整,甲方應通知乙方,乙方不就此調整提出索賠的要求;

2、改變展會日期和地址: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改變展會日期和地點的權利,日期和地點改變應在展會開幕10日之前通知乙方,本協議仍然有效。乙方不就此調整提出索賠的要求;

3、安全:甲方負責展會期間展出場地的安全工作,對乙方和參觀者採取安全預防措施,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拒絕任何參觀者參展商進入展會或展場。甲方應在展會期間配置保安,協調當地公安機關,確保展會進行,但對展會期間和之後乙方及其參展人員物品、展品的丟失、損壞或被竊不承擔責任;

4、附加條款:展會承辦單位將保留頒佈附加條款的權利,以保證展覽有序的管理。所有附加條款將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展位的使用:乙方只能展示申報的展品,在展會期間,乙方應委派有能力的人員管理展品。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展位全部或部分轉租或分派給他人,乙方對展廳牆面或其他部位的損壞應負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地面、天花板、展館柱面或牆面;

2、展位的搭建與裝飾:乙方展位的搭建及裝飾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須符合甲方對參展商的展位搭建要求。乙方須於展會開幕前一日的十六時前完成展位搭建和佈置。乙方的展位搭建需符合安全要求,由於乙方或其分包方的原因使他人、其他參展商或公共財產受到損害,乙方應對其予以賠償;

3、展品運輸

a)乙方負責將展品運輸至展會舉辦地點並承擔運輸費用; b)乙方負責展會期間的展品倉儲;

c)乙方應在展會結束後起至當日二十四時前將所有展品撤出展廳,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和延誤,乙方應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由於自身原因致使展會未能舉行的,應賠償乙方相當於本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依約繳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履約定金的,每延期一日支付應付定金20%的違約金,累計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能依約繳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剩餘場租的,每延期一日支付應付款20%的違約金,累計逾期超過30日或距本合同約定的展會開幕前7日的(以先到為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展會失敗:由於下列直接或間接的原因,致使展會被取消、暫停、或縮短展期,從而給雙方帶來損失的,互不付賠償責任。

a)不可抗力;

b)戰爭行為、軍事活動、地方性法規或政府部門的要求或決議變更;

c)火災、水災、颱風、極端的惡劣天氣、地震、流行性疾病或這些自然災害同時發生時;

d)工人的罷工或停工;

3、除上述約定以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它

1、乙方在展會上展出的內容應符合法律,地方性法規的要求。包括人體模特及實物在內的參展內容不得出現色情內容,包括裸體畫面。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乙方的參展費用;

2、所有用於搭建展台和展位的材料必須符合地方性防火法規的要求。甲方有權制止任何潛在的可引起火災的行為;

3、甲方負責聯繫及保障展會期間水電的正常供應,但非因甲方能力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水電非正常供應的,甲方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的,乙方應向受損失方予以賠償。展會期間乙方的電費由乙方承擔;

4、噪音控制條款:展會規定的各展位的最大音量為90分貝,各展位應將聲音控制在其展台範圍之內,儘量不影響其周邊展位,若有展位在展會期間音量三次超過90分貝的最大限額,甲方將有權切斷該展位的電源,並不會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失而向乙方退還相關款項或承擔其他費用。

七、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股東合同 篇17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

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詳細內容見公司章程)。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由出資比例佔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方需要在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上,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外兩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3)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

股東合同 篇18

甲方: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

本着相互信任,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共同發展的目的。且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合作成立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__,入股期間必須在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__或集團店擔任相應職位,履行相應的崗位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合夥事宜訂立本協議以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入股經濟實體名稱:巴黎國際婚紗攝影部

第二條 經營範圍:攝影、禮服出租、婚慶禮儀___服務

第三條 經營地址:江西省萬年縣

第四條 入股方式、出資金額和佔股比例: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股份的 ____%。

二、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股份的 ____%。

三、本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萬元,本裝修經營期間財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入股人的出資均為婚紗攝影店財產,各入股人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乙方為乾股(不參與店裏的管理與經營,不在店內擔任任何職務可提供有助店裏發展建議。是否採納由店裏管理者定。並協助店長楊__處理好店裏一些外圍社會事務。)

第五條 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__,在裝修經營期間所欠債務,由店裏統一承擔。

第六條 收益及責任:

一、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__在經營期間所有事物由店長楊__管理負責。各位股東必須遵守店內規章制度,服從配合店長工作安排,不在職股東及家屬不得干涉所有店務管理。其它不在職股東應該全力通過關係協助店長處理外圍事物,(如:城管,物業,廣告等)

二、本公司經營期間各股東盈虧自負。

三、各位股東每日可以查帳。本公司每月可按股東要求召開股東大會,如有股東缺席視為棄權,其它工作日如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召開。

四、如果以後有入股人辭去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__相應職位並另謀發展,自其離開之日起,離開的入股人應向其他入股人提供相應人員擔任其職務並須所有入股人書面同樣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若未經60%持股人同意擅自決定者,處以3000元/月的處罰。其它不在職股東應該全力通過關係協助店長處理外圍事物,(如:城管,物業,廣告等)

第七條 再投資比例及損益承擔方式:

一、再投資比例:因經營需要再擴大投資,各入股人按現有佔股比增加投資;如發展需要擴大經營需經60%持股人同意方可生效。

二、全體入股人均按投資佔股比例分離收益及承擔風險。

第八條 入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入股人的權利:

1、入股人享有共同發展的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60%的股份持有人同意:

2、經營所得利潤佔股比例分配;經營所負債務按佔股比例承擔。

二、入投人的義務:

1、共同維護入股企業財產的統一。

2、承擔入股企業經營的風險。

3、應全力輔助店長,不能干擾店長的店務管理。

4、為公司工源節流盡心盡責。

5、為入股人爭取最大利益。

第九條 入股企業終止和入股企業轉讓。

一、因以下情況入股企業終止:

1、全體入股人同意終止入股企業的。

2、入股企業被依法撤銷。

3、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導致入股解散的其他原因的。

二、入股企業轉讓:

1、入股企業轉讓以競拍方式進行,競拍人原則只能入股人;

2、競拍所得資金按各入股人佔股份比例分配。

3、未經全體入股人一致書面同意,不可對外招標競拍,否則視競拍無效。

第十條 退股與出資轉讓:

一、任何一方要求退股必須在三個月前告知其他入股人,原則上在入股企業效益不好時不得要求退股,但全體入股人同意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自合同簽訂日算未滿3年者原則上不允許退股或轉讓,如60%的股東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除外,如未經60%的股東以書面的形式通過擅自離開滿一個月,公司有權將當事人所持股份沒收,所沒收股份由在職股東平均分配當事人所佔股份。

三、退股人股份只能轉讓給內部入股人,未經60%股人書面同意股份不得轉讓內部入股以外的第三人,否則按其入股的比例承擔所造成的損益。

四、退股人股分按每年15%的折舊

第十一條 財務問題處理:

一、如果一入股第二次查處有財務問題,除責任人股人應退回所侵佔、挪用的資產並承擔由此所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其他入股人有權強制要求責任入股人退股,其全部股份按入股金的50%轉讓給其他入股人,若責任人股人不同意退股並轉讓股份的,其他入股人有權按責任入股人自動退股處理,不退還責任入股人入股金並不予分配任何利潤。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一、如發生入股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在職期未滿三年退股者,A: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的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B、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1/2時,按當時入股金額的1/2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2計算。C、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滿3年時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各投股份比例退還。

二、入股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店長的調動以及公司安排的事項。

三、入股人不得以股東的身份在其擔任職位的職務越權干涉比其職位高的人員,否則視為故意擾亂公司正常經營。

第十三條 禁止事項:

一、禁止入股人從事損害入股企業經營利益的行為;

二、禁止入股人及其家屬未在持有60%股權人授權下,私自干預入股企業的店務管理。

三、禁止入股人從事違法犯罪行為,否則由此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其自身承擔,入股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入股人自駕私家車從事入股企業經營行為的,應注意交通安全,否則造成的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和賠償由入股人承擔,與入股企業無關。

五、嚴禁入股人使用公司車輛用作私用,否則因駕車造成的一切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和賠償由入股人承擔,與入股企業無關。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全體入股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入股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入股人簽名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電話:

乙方:____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精選 合同 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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