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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12篇)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12篇)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12篇)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協商做好施工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按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臵、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嚴格審查分包隊伍安全資質,嚴禁錄用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

3、按規定做好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對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責令乙方進行辭退。同時做好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並監督學習與執行。

5、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經檢查發現有嚴重違章、違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權責令停工並責令限期整改,同時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承包合同中有明確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設備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範疇,對乙方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狀況進行確認,並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9、工程開工前甲方按規定預留一定比例(額度)的施工管理費做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應予以制止,並出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在保證金中扣除;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審查備案。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落實工作。

5、配合甲方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童工和身體狀況不滿足從事本工程體力勞動要求的人員。

8、按規定設臵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並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並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

9、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範化管理,杜絕違章

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0、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機具設備隨機資料齊全,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有責任加強對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定期維護和保養。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維護、保養,對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於2小時),總結本週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週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範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後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項目部;有責任配合項目部做好上級部門安全檢查的準備工作,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整改措施要求進行整改。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台帳。

四、事故責任及處理: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由於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費用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於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於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遲報或隱瞞不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再發生。

五、其他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是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運用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對爭議解決的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各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參考):

根據《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林彬楊重要指示精神 紮實推進“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實”活動的緊急通知》(九安辦發〔〕號)要求,為認真落實市委書記林彬楊重要指示精神,紮實推進“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實”活動,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對照七項法定職責自查自改。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對照《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的七項職責、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七項職責,逐條深入剖析自查,對落實不到位的,要迅速進行整改。

二、推進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要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要以作業崗位或工藝環節為切入點,自下而上地組織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建立“一圖、一牌、三清單”,對員工進行風險辨識、管控、應急處置等知識培訓,提高員工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要以風險點為基本元素,查找出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設備設施、作業管理、應急管理和職業衞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按照班組每天至少排查一次、車間每週至少排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排查一次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檔案。

三、企業全員開展“八問”假設。從企業管理層、車間、班組三個層面在工作中進行“八問”假設。集體做到“五問”:假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會是在哪裏?為什麼會發生事故?怎樣不發生事故?誰來落實?落實好了沒有?個人做到“三問”: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會導致什麼結果?我應該怎麼辦?我辦到了沒有?通過開展“八問”假設,對企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全面梳理,完善相應風險管控措施。

四、企業主要負責人算好“五筆賬”。算出安全生產“五筆賬”,即性命賬、經濟賬、自由賬、信譽賬、員工幸福賬,分別算出由於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隱患整治不徹底、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產安全事故,可能會造成多少傷亡,會給企業及個人造成多少經濟損失,按照“兩高”安全生產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最少會判處幾年有期徒刑,按照聯合懲戒規定企業及個人信譽會存在哪些影響,會給多少家庭帶來毀滅性的打擊、讓多少員工喪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嚴格實行八大特殊作業管理。嚴格特殊作業管理,動火、臨時用電、高處安全作業、動土安全作業、斷路安全作業、盲板抽堵安全作業、吊裝安全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八大特殊作業,所有作業票必須經“三人簽字”,即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生產技術分管負責人和企業法人或總經理簽字確認。

告知單位(蓋章) 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實行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確保我公司_________年度安全目標的實現。設備科第一安全責任者與電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如下:

一、所有的電氣線路、供配電設備、必須合理設計,正確安裝,按規程規定使用。

二、電氣設備的安裝,接拆電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

三、對接觸使用電線,開關、_____、插銷、照明燈具、電爐、電動機等電氣設備的職工,要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避免因使用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對電氣設備,應加強檢查、維護、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檢查,更換電氣線路,防止腐蝕老化線路引起漏電短路。

六、易燃易爆場所要按規定選用防爆電氣,開關和燈具,線路要求敷設在保護套管內。

七、接拉臨時線要經過所在部門領導批准,按規定要求等設由專人負責用完後立即拆除。

八、按規定設置避雷裝置和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並定期進行校驗,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電室要嚴密,防止小動物進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發生電氣火災,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撲救。撲救時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可用乾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十一、凡對電器檢修,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把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誌牌。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專人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一般禁止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廠領導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檢修人和監護人必須是有實踐經驗的電工。

十二、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電氣運行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十四、值班人員應在工作期間內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進行巡視,監視設備的運行情況;

十五、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檢修前必須先確認設備是否全部停電,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並掛上“禁止和閘,有人工作”等標誌牌;

十六、經批准必須帶電檢修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由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允許作業;

十七、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於2.5米,室外不少於3.5米;

十八、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部門安全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名):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公司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一、總 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政策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施工過程期間,甲方監控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積極協助乙方,防止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方現場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精神,積極主動協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對出現的安全隱患,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整改和制訂安全措施,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着“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有組織、有計劃,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總承包單位的要求配備安全設施,並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制度及責任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員工,同時與每個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準則,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代表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2、本工程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費用。

3、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班子,並設專職安全員一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施工現場、建築材料、供電設施、設備安全及運行狀況、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進行重點管理,並與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協調溝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務。

4、若乙方不按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的要求配備安全設備;未制訂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序(尤其是鋼筋砼護壁)施工;不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搶工程進度、違章操作、亂搭電源、無控制配電箱、冒險蠻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配電設施,生產運輸工具行駛不規範,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員工不斷進行治安條例、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作業制度的管理教育與培訓。員工不得打架、鬥毆、飲酒取鬧、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應加強對機台班組、員工宿舍、食堂生活重點管理,嚴禁使用電爐,亂搭接電線照明等不規範行為;乙方員工施工期間不請假、不報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護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處以______元一次罰款。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處理費用。

7、乙方必須給下井員工購買保險(即人身意外險)。

三、甲乙雙方有關事宜

1、本責任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後三月內失效。本責任合同書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原件______份。

2、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 :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為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壓減到最低限度,本着對每個人負責的精神,凡屬外地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個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書,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員未經上崗培訓不得從事各種作業,考試合格後才能上作業。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酒後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5、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嚴禁將頭伸入投物料提升機吊盤運行範圍內或電梯井內,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應注意施工現場一切孔洞,上腳手架時應注意架子上的探頭板、飛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不得違章冒險作業。

9、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物料,防止造成各種事故的發生。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必須領取當日用火證。

11、高處作業人員在沒有可靠的安全防護環境下操作施工,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且把安全帶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確保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員嚴禁在沒有鋪滿腳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確認安全後才能上腳手架上作業。

13、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專業電工接線,操作者自己嚴禁私拉亂接,確認安全後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員嚴禁乘坐非乘人的運輸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種事故。

15、施工人員夏季嚴禁到水庫、湖泊、乾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員外出必須要向代班領導請假,回來後向代班領導消假。

17、施工人員過馬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安全後才能過馬路。

以上各種條款必須執行,否則出現一切事故由責任人承擔民事及法律責任。

常住址:

責任人:

工地安全員: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6

為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制定協議如下:

1、 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禁止使用鏽蝕、破裂、扭曲等不合格的材料。

2、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3、 對從事15米(含15米)的高處作業、施工必須有承包單位領導在場指揮、監護。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4、 高處作業腳手架下方不允許站人,同時加設安全網。

5、 施工方必須為高處作業人員配備質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勞動防護用品,並指導、督促其正確使用。

6、 高處作業現場應懸掛醒目的防落物安全警告標誌。

7、 遇陣風6級、雨、雪條件下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項目法施工的標準化管理,落實各項目工作責任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衞生等工作達到項目工程管理預期經濟目標,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法規、規範及公司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狠抓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認真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

二、主管本班組,不發生安全事故,達到工序操作、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三、確保工期進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確保作業區施工人員的安全。

四、編制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五、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組織工人工作,全面負責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須認真按安全、質量要求規定和檢驗程序對工程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安全質量關。

七、班前檢查班組的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班前檢查作業環境安全隱患,作好記錄並及時整改。

九、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作好班前講話,教育本班組人員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在施工中,高處作業及臨邊作業一定要繫好安全帶及帶好安全帽,以防止高處墜落。

十、進放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揮。

十一、對樓上的一切用電,不準私自亂接亂掛,以防觸電,造成傷亡事故。如需用電時,一定要找專業電工接換。

十二、發揚團對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不準拆改,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週一次文明綜合值班檢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作好檢查日誌記錄,保證檢查記錄有檢查部位、檢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時間,作好資料消項反饋。

十四、作好班前活動記錄,班組安全活動一週小結記錄。

十五、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組織專職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範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十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在施工期間不發生因病傷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幹、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領導、項目部按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之間的處罰,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隱患,按分項承包工程總額的2~3倍進行處罰。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8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監理單位(丙方):

為加強項目建設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保護參建人員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1.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含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在項目建設中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1.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3、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

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1.5、項目建設施工所需安全生產資金進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並隨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

1.6、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含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7、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各項報建手續完備合法。

1.8、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並定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依照合同和本協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項目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2.1、派駐項目的監理人員應取得相應上崗資格,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的監理工程師。

2.2、項目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要求。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作業活動、行為是否符合已審批的方案要求。

2.4、對安全風險較大的施工工序、關鍵環節和大型施工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進行重點監控和專項驗收。

2.5、應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和隱患整改。

2.6、項目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或危機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的,項目監理單位可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7、項目監理單位開展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同時,應詳細留存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類記錄、指令、紀要等文件,同時整理成冊,在項目竣工後三個月內向建設單位移交。

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3.1、應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派駐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其工作經歷、個人能力應滿足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相關要求。管理人員數量應滿足項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明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4、與在同一場區內開展施工作業的友鄰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範圍和職責。

3.5、應與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範圍和職責。總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不安全作業導致的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3.6、應為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7、項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揚塵治理等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3.8、特種設備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管理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3.9、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或專項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期間消防防火方案、外腳手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方案、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方案、應急救援方案等。各類方案應有詳細的計算核驗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公司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支撐、高大幕牆、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專項方案還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10、在工地危險部位設置明顯且符合規範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具體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機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備、安全通道口、樓梯電梯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點、消防器材等。

3.11、對項目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等,應採取專項保護措施。對施工“三廢”排放、揚塵、噪音、光污染等應有專項治理方案,避免對周邊人員、環境造成傷害或污染。

3.12、必須對在建項目實行封閉管理,工地圍牆高度滿足相關要求;工地大門必須配備沖洗降塵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工地大門連接市政道路處應設置交通警示標牌;對工地大門、進場道路或大門兩側各100m的市政道路衞生進行管理,確保清潔完好、排水通暢。

3.13、若設置工人生活區,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委派專人負責安全警衞、環境衞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對生活區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3.14、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堅決執行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對不重視安全、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項目管理人員或勞務班組實行一票否決制。

3.15、編制項目施工階段的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和演練計劃,認真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活動。

3.16、對進場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全員全覆蓋”,所有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嚴禁上崗作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條件具備的每天實行班前交底。

3.17、關心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身體、心理健康,定期組織身體、心理健康狀態篩查。嚴禁患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恐高、肢體殘疾、心理扭曲、思想極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從事高空、臨邊、操作施工機械等高危工作,對不適應工地工作環境的帶病人員給予勸退。

3.18、施工項目部必須每天對臨時用電漏保系統、起重設備(塔吊、施工電梯)限位系統和制動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每週組織一次覆蓋全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施工單位每月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3.19、施工項目部應組建安全維穩工作專班,編制安全維穩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關心工人、加強溝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時刻保持維穩工作的敏感性,發現不穩定因素密切跟蹤,出現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穩的因素擴大。

4、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合同各方違反相關規定給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帶來麻煩或造成不良後果,將依據本條款進行經濟處罰。

4.1、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造成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後果,建設單位將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做辭退處理或移交國家司法機關。因建設單位原因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造成損失,將依據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賠償。

4.2、項目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造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後果,除承擔法律規定的監理責任以外,建設單位按20__元/次的標準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施工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導致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項目建設處於高風險施工狀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責任施工單位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合同違約責任以外,建設單位將另外按以下標準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1、對於安全風險較高的工序,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審批(含專家論證),經建設(監理)方提出且拒絕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2、不按要求參加建設(監理)單位組織的項目安全隱患檢查活動,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3、採用各種理由拒絕接受建設(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4、不按建設(監理)單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5、對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工序,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因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導致安全風險加劇或無法消除,按5000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6、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責任施工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以外,建設單位依據安全責任事故大小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發生較小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8萬-12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生邊坡垮塌事故,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生塔吊(或施工電梯)、模板支撐體系、外腳手架體系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輕傷,按5000元/人進行處罰;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按1萬元/人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死亡1人,按5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2人,按10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3人及以上,按15萬元/人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和人員傷亡同時發生,按上述處罰標準累加處罰。

4.3.7、施工單位不作為或處置不當,導致工地發生羣體事件、工人維權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1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8、施工單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資,慫恿、唆使工人羣體集會、封堵道路大門等,以討薪為由向建設單位施壓,謀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條件申報工程款。一經核實,按10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9、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後,並不能減少或轉移被處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被處罰施工單位還應繼續履行相關整改、恢復責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參建三方就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達成的約定,是對各方之間簽訂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和完善,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約定內容高於主合同條款,按本協議執行;本協議條款低於主合同條款,按主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5.3、本協議僅對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約定,並不表示只完成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未提及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防火、環境保護、揚塵治理、文明衞生、城市管理、治安維穩等內容,協議各方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執行。

5.4、本協議蓋章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施工單位退場後自動終止。

5.5、本協議一式五份,監理、施工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二份。

5.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籤 章 欄

建設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單列的____%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承包人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人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承包人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承包人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承包人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後____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衞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____%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0

發包方:

承包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生產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包方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承包協議書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總結會議,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及考核相關安全生產的知識。

5、組織對鋼結構加工廠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6、對在安全檢查過程的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包方有權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發包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所造成的後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建立健全並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的三項制

度,從承包方負責人到生產主管到員工,做到責任到人。

3、在生產過程中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如若出現由承包方負責。

4、操作人員上崗前,承包方必須按規定為其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按規定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對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6、服從發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發包方監督檢查人員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各項安全措施交底,必須認真整改、實施、落實到位。

7、承包方應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等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教育講話,並跟蹤落實,認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8、嚴格遵守有關國家勞務用工制度,作業人員工作前,必須先將承包負責人、作業人數、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複印件報予發包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開始正常生產。

三、承包方作業人員的職責:

1、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必須按要求正確佩

帶好安全防護用品,未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壞生產車間內的各種安全防護、機械防護的防護設施。

3、文明生產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場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並在指定地點分類碼放,嚴禁超高。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四、事故處理:

由於承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發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五、獎懲制度:

嚴格執行發包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考核獎

懲制度》。

六、違約責任:

如違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蓋章生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1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項目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審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運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後,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運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在線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註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運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佈置注意事項並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運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並報車站批准,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後,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並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後,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後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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