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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合同(精選12篇)

地下室合同(精選12篇)

地下室合同 篇1

甲方: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認可《z一期地下室車位租賃協議》、《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小區相關管理規定,並對z一期地下車位現狀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在z一期地下車位已經達到交付使用的條件下,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z一期地下室 號車位,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元)(使用未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租金),月車位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元),押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元)。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繳納押金(此項押金租賃期滿時退還)和首月的車位租金、管理費;次月起的服務費應在當月5號前繳清,逾期交費乙方有權按日加收所欠租金、車位服務費總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15日仍不繳清車位租金、管理費的,甲方有權收回該車位的使用權另行出租/出讓給他人,並從押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三、該車位由z市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統一進行管理,乙方使用車位必須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管理,車輛入場憑證泊車,出場驗證放行。違反規定者情節嚴重拒不服從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必須愛護車場內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必須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四、本車場限高2 .2米。在車位租賃合同期內,租賃車主合法擁有該車位平時之使用權,該使用權僅限於:小型車輛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車位只准乙方登記的車輛使用,乙方如更換車輛、車牌號、車型和車身顏色等,需事先到管理處登記備案。

五、停車場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費用於車位日常保潔、出入交通管理、車場各種設施電器的用電用水和耗材、牆地面塗料、維護人員費用等。不包含車輛保管費,物業公司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物業公司對本小區業主/業户使用車位期間發生的車輛及其零配件、車內物品的遺失、損失概不負責。

六、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後仍需繼續承租該車位,則乙方必須在租賃期限屆滿前十五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續訂合同,否則,租賃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自動解除,甲方有權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將該車位的使用權出租/出讓他人。

七、如因物價變動的因素影響,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車位租金及管理費,但須及時通知乙方。

八、甲方將本租賃車位的使用權出讓前應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價格的前提下,乙方對本租賃車位有優先受讓權。如乙方行使優先受讓權,則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內與甲方另行簽訂受讓車位使用權的相關協議,否則,視為乙方已放棄優先受讓權,甲方有權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將該車位的使用權出讓他人。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車輛車型: 車牌號碼: 車身顏色:

甲方: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z市z區z路z號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地下室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車位、房屋租賃:

第一條 租賃地點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地址:歷下解放東路34號(歷下公安分局對面)

樓號: 6號樓 具體位臵 : 地下停車場B44停車位和1單元1-109 的車位、房屋(場地),類型:地下停車位、地下室,出租給乙方作 (請詳細的填寫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寫範圍,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為 20xx年1月22日 起,至 20xx年1月23日 止,

共1年。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方式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該車位、房屋(場地)的租金,租金為每年2700元(貳仟柒佰圓整),該款項甲方應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筆租金應於

20xx年1月23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2、如乙方的租賃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協議提前終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則乙方的租賃期限按照實際租賃天數進行計算,租金計算方式為:實際租賃天數以半15天為限,不足15天繳納半個月租金,超過15天繳納一個月租金,每月租金為:230元。

3、乙方向甲方繳納違約保證金300元,合同期滿,乙方無遺留問題後返還,返還該款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繕或拆除等問題,該費用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而採取單方面扣除相關的費用的處理方式。

第四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租賃雙方如須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但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之規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賃的車位、房屋,乙方應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將該租賃車位、房屋中恢復原狀,交付給甲方適用:

(1)擅自將車位、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車位、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繳納供暖和水、電費用的;

(4)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用途的;

(5)因違法、違規或其他問題,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查處、調查或處罰的;

(6)違反甲方單方制定的管理規定的、損害業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車位、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再繼續租賃,退還甲方所有鑰匙:一張車位門禁卡、三把地下室鑰匙,不得留存配換鑰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應補交欠租外,並以按應交納月租金的5%/每日繳納,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之規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時,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違約之日起開始計算,違約金為按應交納月租金的5%/每日繳納。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車位、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該原因而導致雙方終止合同的,乙方應交納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實行多退少補,相互應結清該費用。

第七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租賃車位、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地下室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並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於常德市朝陽路紫河灣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牆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牆體/□其他: ,適於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於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後,甲方同意於 年 月 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週期開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後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誌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於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於本停車位面積,並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後應當立即停放於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鹼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並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於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地下室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室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濟南市 路 號 小區地下 區 號地下室(以下簡稱該地下室)轉讓給乙方。

2、該地下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3、大小及位置編號以現場實地情況為準。

4、該地下室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等權益隨該地下室一併轉讓。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地下室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該地下室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地下室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地下室全部轉讓款後內日向乙方交付該地下室。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地下室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地下室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地下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室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2、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地下室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地下室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該地下室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該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地下室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地下室;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地下室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繁榮市場,甲方蔡倫路西六棟一層第四間地下室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日期:

20xx年六月二號 一六年六月二號

二、租金:每年交納租金九千元,提前兩個月交。

三、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應按時交清當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經甲方再三催繳,乙方仍不繳納租金,甲方將有權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權,改租他人。

四、經營期間水電繳納方法:水電費均由乙方自行向水電公司繳交,且地下室到期後,乙方向水電公司交清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如果地下室無人租均由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經營性費用及各職能部門應收取的經營性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當。但如房地產税和甲方個人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同意乙方在租用期間,如果經營不好,需要轉讓他人轉讓費由乙方收取,但租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裝飾費和其他無理費用。乙方在租用期間如轉讓地下室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七、愛護公共財產,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任意對房子整體結構進行改動,否則造成事故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八、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內裝潢由乙方自行設計裝修,待乙方合同期滿,如願退出,不得隨意損壞裝修項目。

九、如乙方經營不善,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應按全年繳納。

十、租期已滿,乙方應立即搬離,若乙方延期佔用地下室,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收回地下室,在回收過程中造成乙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押金處理方法:待租期已滿,乙方遵守合同,已交清租金並且順利搬離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有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對甲方構成經濟損失,押金將不予退還。注:押金與租金完全分開,乙方不得以押金抵銷租金。

十二、乙方在租期滿後,甲方出租地下室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以乙方優先。

十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出現安全事故(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訂日起,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6月2日

地下室合同 篇6

甲方:(車庫所有方)身份證信息,聯繫電話

乙方:(租車庫方)身份證信息,聯繫電話

乙方向甲方租賃(詳細地址)地下車庫一個。

1. 租金為每月(大寫人民幣)元整(¥小寫人民幣)。

2. 租期一年,自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6日。

3.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一年租金共計(大寫人民幣)元整(¥小寫人民幣)。

4. 如租期到時,乙方需要續租,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下次租賃事宜。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視為乙方不再續租,則甲方可將該車庫租給他人。

5. 甲方只負責車位的出租,不承擔車輛停放中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

20xx年12月4日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地下室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重慶市彭水縣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自本協議簽定日起,該車位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履行轉讓合同。甲方,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退還轉讓總價款,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轉讓總價款50%的違約金。

2、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五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地下室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烏魯木齊阿勒泰路360號,好客快捷賓館地下室負一層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必須遵守以下幾點:

一、 租期暫定2 年,從20xx年 08月08日起至20xx年08月08日止,送裝修期15天不收房屋租金時間為20xx年07月23日至20xx年08月08日。租賃期滿後、若乙方繼續租賃,乙方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商量,另訂租賃合同,在同樣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租賃。乙方在使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分租、聯營、入股、與他人調劑交換,如有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二、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先預付貳萬元人民幣做為抵押金,待租賃期滿,甲方驗收房屋結構完好、沒有任何欠款、將抵押金如數退還。

三、 房屋租金第一年為柒萬元整人民幣,第二年房屋租金為柒萬元整人民幣(甲方不負責提供房屋租賃發票),需提前一個月繳納.第二年房屋租金為20xx年07月08日繳納.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否則有權收回該房屋。如需繼續租賃第三年遞增5%。

四、 在租賃期間,冷熱水、電、暖氣、管理費、衞生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交納,不得拖欠,如有拖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其中熱水為10元m)

五、 甲方僅提供地下室使用權、不承擔乙方租賃經營期間任何費用,乙方租賃地下室只限於經營足浴、洗浴項目,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用途。

六、 使用地下室房屋期間,不得影響賓館營業,地下室員工不得乘坐電梯,在公共區域、樓道串門敲門。不準和賓館客人發生爭執,不準往賓館客房裏打電話騷擾房客,否則甲方有權在不退乙方的租賃費的情況下收回地下室房屋。不準在大廳沙發長時間坐留,否則每次罰款50元。應愛護環境衞生,注意防火,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 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時間收取租金,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違反本合同約定時,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並向乙方索賠。合同終止或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增設他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房屋裝修設施)。

八、 在房租賃過程中,應當辦理的一切手續和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及許可手續等均由乙方辦理。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如需甲方或產權人蓋章的,由乙方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將應當蓋章的的文件或申請書送交甲方。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紀守法,合法經營。

九、 甲方在合同簽訂收取乙方租金後,按時交房。乙方因工作需要,安裝電話、有線,或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承租房屋進行改裝、裝修時,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在裝修或改動、添加前事先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安裝、施工。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進行安裝或裝修的,乙方應予以拆除並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發生3的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對房屋裝修方案進行審核,並監督乙方進行房屋裝修和改造,甲方發現有可能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時乙方應停工修改方案。如乙方違反本條甲方有權罰款處理。

十、 乙方在裝修過程中產生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甲方出面協調處理,甲方保證乙方即刻用水、用電、用暖氣,房屋租賃前欠交的電費、水費、暖氣費、由甲方交納。

十一、 甲方有權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房屋受損、管線不暢、設備損毀等情況時,乙方必須及時修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進行修復,甲方將代其維修,維修產生的一切費用將用乙方預付的抵押金扣除。如維修費超出抵押金乙方必須於7日內補齊所有維修金及抵押金,否則超出部分按滯納金每天200元記取。

十二、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室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地下室購買協議、身份證,乙方應提供身份證。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預付房租,在租金截止提前一個月付下 個月房租,付款可以實行現金或銀行存款支付(工行 )。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無。

2、乙方交納的費用:包括房屋租賃費、電費、寬帶使用費、物業費等。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及時進行維修,若由甲方修復,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或重新購臵。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不得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1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向乙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承擔違約金和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雙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雙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到房內檢查房屋及設施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201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201 年 月 日

地下室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基本情況

該車位位於 小區地下 層 區 號,規格為 。

二、計價方式、價款及付款方式

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車位以“個”計價。

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元)。

受讓人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三、轉讓人保證該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因轉讓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轉讓人雙倍賠償受讓人。

四、交付時間

轉讓人應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讓人交付該車位。

五、使用承諾

1、受讓人使用該車位期間,該車位僅作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隨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發生事故,受讓人除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承擔後果。

2、受讓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公用部位和設施。

3、受讓人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4、轉讓人檢修、維護管道等基礎設施需借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5、如遇戰爭等緊急事態,政府需徵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服從。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轉讓人與受讓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室合同 篇11

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固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雁京家園住宅小區地下室。 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為4個月,自20xx年10月8號至20xx年2月8號,甲方收回場地,用於商場經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本合同簽訂之日後20xx年10月8日繳納5萬元,20xx年12月8日繳納5萬元,到期退房後退還押金。

第五條 租賃房屋的改善或裝修

1、出租人只提供場地,承租人須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房屋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3、租賃期滿,對租賃房屋的改善或裝修自然保留,承租人不得拆除,也不得拆抵價款。

4、房屋維修是由於承租人不合理使用引起的,修繕費用應由承擔人承擔。

5、房屋維修,承租人應盡明示告義務,否則造成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6、房屋裝修及開業前,須經相關布恩的審批後方可施工營業。如未經批准擅自營業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承租人承擔。

第六條 水、暖、電費的繳納

租賃期間,水、暖、電費由承租方成承擔,費用按月支付、水、電費應掛錶計量收取,水費按商業用水二次供水價格執行,電費按國家規定商業用電+每度耗損0.1元合計數收取。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組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1%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乙方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經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誒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地下室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天泰文化苑七號樓1單元402地下室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日期

(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租金:每年2400元,提前兩個月交。

三、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應按時交清當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經甲方再三催繳,乙方仍不繳納租金,甲方將有權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權,改租他人。

四、出租期間用電繳納方法:電費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每月繳納,且地下室到期後,乙方向甲方交清所有費用。

五、愛護公共財產,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任意對房子整體結構進行改動,否則造成事故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六、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內裝潢由乙方自行設計裝修,待乙方合同期滿,如願退出,不得隨意損壞裝修項目。

七、租賃期間如乙方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應按全年繳納。

八、租期已滿,乙方應立即搬離,若乙方延期佔用地下室,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收回地下室,在回收過程中造成乙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乙方在租期滿後,甲方出租地下室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以乙方優先。

十、乙方在租賃期間由於管理不善,出現安全事故(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 地下室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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