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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祥八桂業務協議(精選3篇)

雲祥八桂業務協議(精選3篇)

雲祥八桂業務協議 篇1

甲 方: 【 】

雲祥八桂業務協議(精選3篇)

法定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乙方: 【 】

法定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 ,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廣西區內工商管理部門依法註冊且存續有效的一家中國公司。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經營與移動通信業務相關的系統集成、漫遊結算清算、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設備銷售、以及其他電信及信息服務的,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存續有效的一家中國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受理甲方 雲祥八桂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甲方可利用乙方的雲祥八桂業務進行。

二、業務開通、變更與註銷

甲方如需開通、變更或註銷中國移動 雲祥八桂 業務,需填寫《中國移動廣西公司雲祥八桂業務申請單》,並加蓋甲方單位公章。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享有 雲祥八桂 業務系統提供的各項應用功能。

2、為保證乙方對甲方的服務質量,甲方應如實提供相關客户資料,凡因客户資料不準確等原因使得乙方無法或不能完全向甲方提供 雲祥八桂 業務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通過甲方租用乙方的雲主機(雲服務器)、彈性塊存儲、雲網盤服務(該服務器置於甲方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務,乙方向客户提供的Internet服務需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雲祥八桂”平台發佈的“客户須知”各項條款。甲方對使用雲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4、甲方通過手機號碼或集團賬號 支付甲方應用 雲祥八桂業務所產生的費用,雲祥八桂業務的計費週期和交費週期按自然月進行。甲方應及時支付應用雲祥八桂業務產生的相關費用,若逾期不交,乙方有權暫停甲方應用雲祥八桂業務,且甲方應按未付金額的【0.3】 %/天支付違約金,逾期累計超過【90】天仍未交清款項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結清欠費。

5、甲方使用雲祥八桂業務期間,為防範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對甲方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並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並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説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並在下一繳費週期內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並儘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6、甲方申請不再使用該業務時,應在結清所欠乙方費用後終止本協議。

7、甲方不得轉租、轉售、借用或代發乙方提供的短信、彩信、WAP等端口資源,如發現違反此規定,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8、甲方如果在雲服務器上安裝軟件,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許可/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

9、甲方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甲方應為自己的關鍵性數據進行定期本地備份;乙方不對甲方數據的丟失、損壞及其連帶責任、預期收益負責。因乙方的過失、過錯、硬件損壞等原因導致甲方數據丟失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項總額。

10、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服務時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公網查閲、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信息,不得從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統和網絡安全、侵犯他人權益的活動,不得利用公網發佈惡意的、向他人挑釁的信息,不得傳播封建迷信信息,不得提供博彩有獎和賭博遊戲服務。甲方需定期對自己公司服務器所提供的內容進行檢查,嚴防出現上述不符合規定的內容出現。

11、不行散佈電子郵件廣告、垃圾郵件,不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散發大量不受歡迎或者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廣告或包含反動、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內容。

1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器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並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ICP備案要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ICP備案手續。

13、乙方提供甲方雲服務器的登錄帳號密碼,由甲方自行保管和維護。因密碼丟失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

四、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服務器進行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權利屬於乙方,甲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乙方按照《訂購受理單》甲方選擇的套餐收取相關費用。

4、甲方自行安裝軟件或進行系統配置如導致系統無法使用,需要乙方進行恢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5、乙方因網絡調整(如機房整治,調換機架等)原因,乙方有權在閒時暫停甲方服務,有權變更甲方服務器的網絡設置(如ip,交換機接口等),但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通知方式:在乙方官網刊登公告、郵件通知。

6、乙方有權對甲方部分端口進行限制,直至甲方完成必要的手續後恢復,例如ICP備案等。

7、乙方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根據合同要求開通雲祥八桂相關服務。

五、 資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1、甲方按《雲祥八桂業務訂購受理單》登記資費套餐及付費方式支付 雲祥八桂 業務使用費。

2、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乙方有權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六、 發票信息

1、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後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税專用發票,增值税專用發票項目及對應税率為:

(1)基礎電信服務(税率11%)

(2)增值電信服務(税率6%)

具體發票項目名稱、税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2、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繫乙方集團客户經理進行相關信息登記,並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1)提供下列文件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代碼證

C、税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户許可證

E、單位負責人及網絡信息安全責任人身份證

F、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證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字樣的税務登記證副本

(2)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①甲方如是一般納税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②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户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③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通用機打發票,不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

④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⑤已向甲方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3、發票開具

(1)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雙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備註:以上賬户信息僅用於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時使用,不作為收款賬户)

(2)甲方應在繳費期內及時通知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以保證增值税專用發票認證時間充裕。為確保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安全,請甲方指增值税專用發票聯繫人負責發票接收工作,並保持聯繫人員穩定。協議執行期間甲方需更換聯繫人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聯繫人姓名:

聯繫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3)甲方收到增值税專用發票後,應於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處理,如發現增值税專用發票內容有誤、認證不符或認證不通過等情況,應在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日當月或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日內與乙方聯繫反饋。雙方應按乙方税務機關發票徵管規定,相互配合辦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更換事宜。因甲方原因導致增值税專用發票無法認證帶來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可以合理控制的系統原因造成甲方發送的短信息發送不成功、丟失、遲延、錯誤等,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由於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可以合理控制的系統原因,造成由甲方端口發送的短消息發生超出協議業務範圍或非指定服務代碼等錯誤時,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根據乙方與用户之間的協議或根據其他合理原因,乙方對用户停機造成用户無法接受到甲方信息的,乙方不承擔對此造成的損失。

七、在履行本協議期間,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一年。

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都無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若一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對方。

合作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對此協議續簽事宜無書面異議,此協議將按年自然延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合同內容對於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甲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 】年【 】月【 】日

雲祥八桂業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confidentialityagreementpartya:_________partyb:_________whereas:exchangingofrelevantbusinessandtechnologicalinformationisrequiredfortheongoingbusinessdiscussionsorcooperationbetweenpartyaandpartybwithrespectto,cle1definitionofconfidentialinformation

雲祥八桂業務協議 篇3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滿足甲方對通信業務的需求,乙方為甲方提供固定電話接入業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之原則,就此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及費用

1.1乙方負責為甲方在地點,提供安裝門固定電話接入業務,每門工料費標準價元(大寫:),現優惠至元(大寫:),每門收取手續費元(大寫:),標準月租費為元/門(大寫:),現優惠至元/門(大寫:),設定最低消費元/門/月(大寫:)。通話費按。

1.2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手機業務的情況下,乙方提供甲方靚號,甲方承諾所有固話賬户每月保底消費元(大寫:)。

1.3固定電話業務於每月1日至15日期間裝通的,在第一個計費月度收一個月的業務使用費用,於每月16日至30日期間裝通的,在第一個計費月度收半個月的業務使用費。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申請辦理業務時提供的客户資料應當真實、有效、無誤,如原先提供的資料有所變更或變更付費方式、移址、過户等,應告知乙方並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甲方對填寫的客户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2.1.2正確使用電話業務,妥善保管和使用終端設備,因使用不當或者被他人盜用所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1.3應於每月日至日期間足額交納上一計費月度(上月1日到月底)的通信費用。

2.1.4對乙方出於服務、技術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而實施的線路檢修、服務措施更新以及設備更新和搬遷、工程割接、網絡及軟件升級等施工建設、技術改造與網絡調整應予配合。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按照公佈的服務承諾及國家規定的通信質量服務標準提供服務。

2.2.2依據現行有關電信資費標準向甲方收取開通和使用業務費用,如遇資費標準調整,則按新資費標準收取。

2.2.3如果甲方有本協議第三條所列違約情形,且情節嚴重,顯示其信用不佳的,則乙方可以暫停或終止向甲方提供其尚在使用的電信業務,並可以拒絕甲方提出的其他業務需求。

2.2.4乙方出於技術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而實施的線路檢修、服務措施更新以及設備更新和搬遷、工程割接、網絡及軟件升級等施工建設、技術改造與網絡調整,將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正常通信服務的,應按規定時限以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方式提前予以通告。

第三條協議的中止與解除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暫停直至終止提供接入服務,解除協議:

3.1辦理業務時故意提供虛假的用户資料的;

3.2超過協議約定的交費期限未交清通信費用及違約金的;

3.3未經批准,擅自經營電信或信息服務業務;

3.4不論以何種方式擅自將線路轉供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有償租、售,無償租、借、贈,轉由第三方使用或與第三方共用,或將線路設施抵押、質押及折股投資的);以及利用業務從事非法活動的。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2.2.4條款的約定,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計算方法為(基本月租費×中斷服務的天數÷30天)。

4.2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交清通信費用,每逾期一天,應按所欠費用以‰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3本協議不得提前終止,如協議一方欲提前終止協議(甲方有本協議第三條所列情形,乙方解除合同除外),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由此給對方帶來的損失,並補足事先已享受的根據年限計算的優惠額度與實際年限優惠額度的差額。

第五條業務通告因本協議所述有關內容變更等情形需提前天予以通告,乙方可採取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互聯網等任意方式進行通告。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除生效判決/裁定另有規定,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代理費由敗訴方承擔。

除正在訴訟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七條其他條款

7.1合同各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從任一方獲知的商業祕密,無論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還是合同終止後,都負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授權,不得泄漏,違反本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7.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時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不再續簽本協議,則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期限為年。

7.4相關業務登記表、登記單及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均視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轉簽章頁)(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乙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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