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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境)留學協議書(精選11篇)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精選11篇)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精選11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學人員)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根據培養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願出國,努力學習,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條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國(地區)留學。

第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學專業:________和留學計劃。

第四條 甲方承擔的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有關諮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乙方在規定留學期間內享受國家基本工資,待其按期回國後予以補發;其它津貼和補貼停發;

4.指定乙方所在單位領導或專家教授與乙方保持聯繫;

5.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6.乙方為單位公派出國(赴港澳)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醫療保險費及支付辦法;

7.負責乙方按期回國後的工作安排,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五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抵達留學所在國家後_______個月內向中國駐使(領)館報到,並於_______個月內向國內所在單位彙報留學情況;此後每_______個月向國內單位彙報一次思想和學習情況;

2.在留學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保證不從事有損於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

3.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留學身份,轉赴第三國;

4.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需延長在國外留學期限,應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5.留學期滿按時回國,及時向甲方主管部門報到,並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成果報告;

6.乙方留學回國後,必須為學校服務_______年。服務時間未滿_______年的,剩餘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納服務違約賠償金。

第六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的義務,同意出國前向甲方指定的財務部門交存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按期回國,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財務部門全額返還乙方本人。

第七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丙方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丙方需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經濟責任。

第九條 甲方在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説明

一、《協議書》是選派單位(甲方)和留學人員(乙方)雙方協商後簽署、共同信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甲方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協議書》,並加蓋甲方公章,乙方在同甲方簽署《協議書》的同時,應有自己的保證人(丙方)參加。

二、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與乙方有親屬關係,並具有承擔經濟擔保的能力;要了解乙方,相信並保證乙方能執行協議;經常與乙方聯繫,瞭解情況,督促執行協議。

三、擔保人可以用銀行存款、有效證券、房產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進行擔保。

四、甲、乙雙方可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可對本協議書進行適當的修改或補充。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2

出國留學協議書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_____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年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_____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託本單位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年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

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5

出國留學協議書(參考式樣)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

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學人員)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根據培養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願出國,努力學習,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條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國(地區)留學。

第三條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學專業:________和留學計劃。

第四條甲方承擔的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有關諮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乙方在規定留學期間內享受國家基本工資,待其按期回國後予以補發;其它津貼和補貼停發;

4.指定乙方所在單位領導或專家教授與乙方保持聯繫;

5.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6.乙方為單位公派出國(赴港澳)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醫療保險費及支付辦法;

7.負責乙方按期回國後的工作安排,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五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抵達留學所在國家後_______個月內向中國駐使(領)館報到,並於_______個月內向國內所在單位彙報留學情況;此後每_______個月向國內單位彙報一次思想和學習情況;

2.在留學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保證不從事有損於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

3.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留學身份,轉赴第三國;

4.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需延長在國外留學期限,應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5.留學期滿按時回國,及時向甲方主管部門報到,並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成果報告;

6.乙方留學回國後,必須為學校服務_______年。

服務時間未滿_______年的,剩餘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納服務違約賠償金。

第六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的義務,同意出國前向甲方指定的財務部門交存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按期回國,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財務部門全額返還乙方本人。

第七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

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丙方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

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

在乙方違約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丙方需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經濟責任。

第九條甲方在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二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託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

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 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受託人(華人留學諮詢服務站):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 , (國家及院校外文名稱,本合同以英文填寫為依據) 留學,就讀專業,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或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費用。

支付方式為幣種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經受託人與委託人協商情況下,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託人退回服務費元。

(大寫)幣種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移民局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帶領或指導委託人前往移民局遞交簽證申請材料。

如該移民局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合同。

3.受託人收取的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有必要時應和委託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繳納學校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合法證明文件(如學校發票)。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

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如果因為提供虛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後果自負)。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給受託人。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服務費元(大寫),幣種。

第十五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有權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全部服務費。

第十七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有權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全部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留服務費元(幣種)

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留服務費

元 (幣種)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有權不退還全部全部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一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二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

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託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9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

地址:

聯繫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

地址:

聯繫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編號: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風險提示: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

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1、委託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國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2、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3、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託人義務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三、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四、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

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五、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

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六、委託人義務

1、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3、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七、違約責任

1、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並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4、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6、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7、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八、不可抗力條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證明。

3、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

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終止條款

1、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3、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託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所在單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單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託本單位_____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_____(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 身份赴_____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_________(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

7.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_________(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篇11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

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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