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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代運營協議(精選3篇)

幼兒園代運營協議(精選3篇)

幼兒園代運營協議 篇1

本協議由下述各方於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中國深圳市簽訂

幼兒園代運營協議(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教育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科技南十二路康佳______8G-H

鑑於:_________

1. 甲方為_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幼兒園"所有人,乙方為從事學前教育、幼兒園辦學、幼教產品開發、教育培訓的專業機構。

2. 甲方將幼兒園委託乙方代為運營管理。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及行業慣例,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有關幼兒園的經營、管理等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供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1. 合作模式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運營管理幼兒園,甲方負責幼兒園的日常教學管理成本支出,乙方負責幼兒園的日常運營管理,保證幼兒園的利潤收益,同時實現幼兒園的運營及教學管理質量提升;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運營管理費用。

2. 合作期限

2.1. 委託運營管理期限5年,自本協議簽約之日起計。委託營期管理限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2. 在本協議生效前,甲方應保證幼兒園辦學手續齊全,正常運營,否則,本協議合作期限順延至幼兒園可以正常運營之日起計,但本協議簽訂後內,幼兒園仍不能正常運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 委託營費管理用(具體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3.1. 以乙方前一年度(代管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利潤值為基準,甲方一次性收取該值2%(具體比例可另行協商)作為本年度代管費押金,之後每年代管費按前一年度利潤值按比例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例如年乙方經審計利潤值為2萬元整,甲方和乙方簽訂代管協議為年1月1號,即乙方一次性支付年代管費為3萬元整。

3.2. 如果乙方第一年開園或者前一年度利潤值為負值,則本年度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管費為3萬元整。例如年乙方經審計利潤值為-2萬元整,甲方和乙方簽訂代管協議為年1月1號,即乙方年支付給甲方代管費為3萬元整。

3.3. 經甲方代管後,乙方當年度利潤值增長迅速,代管費用按每增加一倍對應比例值增加1%,但上限不得超過4%。例如年乙方經審計利潤值為2萬元整,甲方代管後,年乙方經審計利潤值為4萬整,則甲方年度代管費為2萬*(2%+1%)=6萬整。幼兒園淨利潤為6萬元或以上,則甲方支付乙方運營管理費用為淨利潤*4%。

3.4. 為保障幼兒園正常運營,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管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5萬元整(具體數額可另行協商)。上述保證金逐年退還,乙方每年1月1日之前退還甲方1萬元,共計5年 。

3.5. 在代管期限內,由於甲方經營重大失誤導致幼兒園出現重大事故或者經甲方代管後,乙方當年度利潤值減少一倍以上,則乙方有權結束本合同,同時扣除所有保證金。

4. 幼兒園運營管理

4.1. 甲方同意幼兒園成立董事會,董事會的成員為3名,幼兒園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乙方可以向甲方推薦2名董事人選。甲方保證股東會關於選舉董事的決議中同意乙方推薦的人選擔任董事,幼兒園董事長由乙方推薦的董事擔任,董事會的具體職責由幼兒園章程規定。

4.2. 幼兒園根據章程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幼兒園的管理層人員由乙方向董事會推薦,經董事會批准後任命。

4.3. 甲方和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或出納;財務負責人由乙方推薦,經董事會批准後任命。

4.4. 幼兒園的設計裝修工程方案由乙方提出,經董事會全體通過後實施。

5. 特別約定

5.1. 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有權對幼兒園輸出己方品牌,幼兒園可使用乙方指定的"_________"品牌;幼兒園所需網站平台、課本、軟件、課程、一體機、點讀筆、區角材料、家庭材料包及市場諮詢、裝修方案、園長論壇、微信公眾號運營指導、人才培訓等產品或服務均由乙方提供,但產品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價。

5.2. 幼兒園宣傳及主要標誌需要加入"_________"品牌,即為"_________·_________"幼兒園。

6. 保密義務

6.1. 各方承諾對執行本協議、在具體項目執行過程中所獲得任何信息,均予嚴格保密,未經各方書面認可或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簽約方以外的其他方泄露。各方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其僱員、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員非法使用或者披露任何信息,否則,守約方有權要違反保密義務的一方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2. 保密期限:_________根據本協議各方應當履行保密義務的期限:_________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直有效,各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 違約責任

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作內容,具有強制的約束力,各方均有權就具體合作方式提出進行磋商和修改,屆時簽署的具體的文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經守約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按照法律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守約方因履行本協議投入的資金)。

8. 通知

8.1. 各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由專人送達、掛號郵遞、特快專遞等方式傳送,傳真與電子郵件可作為輔助送達方式。

8.2.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_________

8.2.1. 專人遞送的通知,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為有效送達。

8.2.2. 以掛號信(付清郵資)發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郵戳為憑)後的第5日為有效送達。

8.2.3. 以特快專遞(付清郵資)發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郵戳為憑)後的第3日為有效送達。

8.2.4. 傳真與電子郵件:_________發送成功後即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8.3. 各方在本協議首部中填寫的聯繫方式即為其有效的聯繫方式。

8.4.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各方均有權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但應按本條約定的送達方式在變更後7日內向對方送達通知。

9.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法律、法規及規章。

9.2. 本協議引致之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將爭議提交至深圳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規則在深圳市仲裁。

1. 其他

1.1. 對本協議之變更、補充、解除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1.2.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3.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為5年,到期後雙方另行協商。

1.4.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本協議簽字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兒園代運營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微信公眾平台託管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申X,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委託業務,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內容。

B) 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微信公眾平台認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若因此引起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C) 在託管代運營過程中,甲方需指定對接人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 )給予乙方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並保證向乙方提供的運營所需基本文字和數據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D)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故停止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 按照雙方商定的委託業務,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微信公眾平台完成託管

運營項目(主要包含公眾平台日常維護、文案策劃、文案編輯、文章推送等服務,每月完成四次微信圖文原創發佈)。

B) 在託管代運營過程中, 文章內容應先由甲方確定並提供相應主題和素材,乙方收到素材後需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文章的編輯,並由甲方確認後再發布。

C) 若甲方無特定要求,乙方配合節日、節氣等當下事實熱點,自行撰寫。

D) 乙方保證在公眾號文章中使用的圖片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E) 在託管代運管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變更微信公眾號信息。

F)若甲方在合同期內,逾期付費15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章 合作費用以及付費方式

1. 代運營費用:託管代運營費用以 元/年計(大寫: )。

2. 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的3日內,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3. 代運營費用不包含公眾平台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第三方費用。

4. 付費方式:銀行轉賬。

公司名稱: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第三章 違約責任

2. 1.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故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代運營費用。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退回甲方已經支付的代運營費用。

3. 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雙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即告中止,甲乙雙方自行承擔本方損失。(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 任意一方欲提前結束合同,應提前一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仍應繼續履行已支付費用部分的未盡事宜。

第四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1、代運營過程中,甲乙雙方可根據真實合作需要,並且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合同內容提出補充或變更。

2、 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可通過協商約定繼續續約或解除合同。

第五章 其他特別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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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幼兒園代運營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網上電子商務業務託管服務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上海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網上託管與服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互聯網網業管理託管服務,具體服務內容包括:

1.甲方委託給乙方的託管店鋪為:

掌櫃名:

店鋪地址:

2.乙方為甲方提供互聯網上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服務和推廣加強服務,統稱為託管服務。 服務內容包含:

(二)服務費用

1.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作為享受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約定的乙方服務的服務費:全年店鋪SKU小於等於200個支付服務費36萬/年 ;全年店鋪SKU大於200小於等於400支付服務費48萬/年;全年店鋪SKU大於400個支付服務費60萬/年。

2.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幫甲方銷售商品,將按銷售額的15%抽取提成作為甲方支付乙方的提成。

3.經營過程中進行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所產生的相關策劃推廣費用,乙方需要給予甲方提供一份準確的ROI(收益/投入)分析報告,並在得到甲方知情及許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策劃推廣費用。推廣費用以不超過營業額12%為標準。

4.客服託管:託管時間:15小時/天,7____15小時服務(每天的在線時間為9:00至24:00);其中12:00-13:00、18:00-19:00為客服餐飲時間,如餐飲時間有變,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期間客服有可能出現不在線情況,甲方不得以此為理由提出異議或終止本合同,週六、週日晚上23:00下班(國家規定的公休日除外)。

5.店鋪裝修:全權由乙方負責,乙方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為甲方託管店鋪進行裝修、美化;如甲方對乙方裝修有異議,甲方有權獨自裝修,乙方不得干擾。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履行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年----月-----日為止。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能單獨或委託其它第三方服務商在淘寶網上開展相關的電子商務活動。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在買家支付貨款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並按要求按時發貨(發貨時間可根據現實店鋪所在地與購買者所在地距離長短,經雙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貨的,應自缺貨之日起 日內告知乙方,應在15日內補足,未能補足的,應3日內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更正網上發佈產品供應信息;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企業資料複印件、税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品牌商家授權書及產品商標註冊證等有效證件及資料;

(三)甲方對所銷售的產品需提供使用説明書及其相關資料,甲方需對產品的説明書、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四)乙方網上銷售的產品必須是甲方合法獲得,甲方須提供真實有效、詳細的進價單、進貨憑證及進貨渠道; (五)甲方負責產品的進貨、向購買者發貨;

(六)甲方除新產品的發佈、推廣、進貨、發貨等問題外,不再參與該託管店鋪的任何操作;

(七)甲方在託管期間,不得私自修改店鋪登陸密碼,如需修改店鋪登陸密碼,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後方可修改,如遇店鋪被凍結或被盜用,乙方電話通知甲方修改密碼,修改後甲方一小時內告訴乙方新密碼;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有效的企業資料複印件、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九)本協議簽定前,甲方店鋪違反所在平台的相關規則造成甲方店鋪被封號,凍結等一切損失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甲方在簽收合同快遞後,須在簽收合同快遞日起後10天內簽好字並寄 其中一份於乙方存檔。 (十一)服務期間,甲方不能對乙方客服進行辱罵、人身攻擊.如有問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尊重甲方對產品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二)除非為達成本合同服務所需目的,乙方保證不對甲方產品複製、拷貝;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資料和物品不得用於與提供服務無關的事務;

(四)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任何產品、支付寶資金、資料、帳户做與託管服務無關的事宜;

(五)乙方在服務期間,除本合同第三條第(六)款約定的內容外,甲方不可以干擾乙方的操作;

(六)如甲方的產品在託管後一個月內出現產品銷量過低等影響利潤的情況,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更換託管店鋪所銷售的產品,因更換產品所需搬遷費、運費等由甲方負責;

(七)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電子商務服務時,對於:因存在服務器配置、維護需中斷本項服務在壹個工作日以內的;或者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網絡阻塞造成乙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或不能訪問的;或者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引起的事件,乙方不承擔由上述情況而引起的責任。但當上述情況自發生起持續延續的時間長達壹個工作日以上的,乙方應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措施,儘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損失;

(八)合同期間,甲方被託管的店鋪產生的所有銷售額利潤都算乙方所銷售出的銷售額利潤。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為,甲方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甲方所提供的產品沒有正當合法來源的;

2.甲方提供的產品存在品質缺陷致使購買者人身權和財產權受到損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編造虛假的進貨憑證或進貨渠道説明,致使乙方據此在網上發佈的相關產品信息不符法定產品質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時足額發貨的;

5.甲方提供的產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等其他行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第2項的規定支付銷售佣金的;

7.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又擅自與與第三方服務商在網上開展相同電子商務活動的;

8.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修改店鋪登陸密碼的;

9.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間,甲方干擾乙方正常操作的;

10.甲方以虛假的企業工商登記資料或個人身份證明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意圖通過簽訂本合同方式非法獲取乙方或他人利益的;

11.甲方在簽收合同快遞後,未在簽收合同快遞日起後10天內簽好字並寄其中一份於乙方存檔的;

12、託管期間,甲方無故、特意對乙方客服進行辱罵、人身攻擊,乙方有權停止操作,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形式保證後方可繼續操作,如甲方拒絕書面形式保證,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再退還任何服務費用。

因甲方存在前款第1項至第5項行為致使相關行政司法機構裁定乙方承擔責任的,並不視為乙方承擔因甲方上述行為引起的責任,乙方可在賠償受損的第三方利益之後,向甲方提出索賠請求,賠償的範圍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費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為,則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1.在服務期間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服務實際銷售額的利潤低於乙方所收的服務費用,乙方則按比例退還甲方服務費用,即: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數額減去乙方為甲方實際銷售額的利潤,之外的部分一個月內予以退還。

2.乙方服務方式被認定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並非為達成本合同條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產品、支付寶資金、資料、帳户做與託管服務無關的事宜,致甲方相關利益受到損害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除第四條第(七)款所述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外,無故中斷託管服務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簽署之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發生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壹個工作日之內通知另一方,該通知應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並聲明該事件為不可抗力。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力採取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努力保護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應對

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應進行磋商以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終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後,如本協議仍可以繼續履行的,雙方仍有義務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協議。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向其他方發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該通知後應予以確認。

(三) 免責

如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本協議終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須為前述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本協議終止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本協議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遲履行不應構成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違約,並且不應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遲履行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條 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於以下情形之一發生時終止:

1. 雙方協議一致終止本協議的;

2. 根據本協議第六條的約定終止的;

3.由於本協議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本協議的履行和完成成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權單方以書面通知方式終止本協議。

(二)終止後果

1.如果本協議根據第七條第(一)款第1、2項規定終止的,雙方均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在此情形下,雙方應本着恢復原狀的原則,簽署一切文件及採取一切必需的行動,協助對方恢復至簽署日前的狀態。

2. 如果本協議根據第七條第(一)款第3項的規定而終止,違約方應當就其因此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向守約方做出足額補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力解決爭議或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九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第1項約定的服務費數額,即 元(人民幣大寫 )後方能生效。

第十條 其他

(一)本協議第六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協議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本協議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用雙方各出一半。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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