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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22篇)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22篇)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門日報新文化發展公司電子商務項目庫存管理情況説明: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22篇)

該項目為網店跟實體店結合,商品多處擺放展示;

因發貨和實體店售賣需要,貨品未能統一放進倉庫,在貨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存部分滿足發貨,其餘放進白沙書城倉庫。

倉庫要實現規範管理,需安排兩名倉管(兼發貨)輪值,現因人手問題,沒有專門的倉管人員和發貨人員;

目前客服人員輪值,併兼發貨工作,暫時能夠滿足倉庫管理輪值的需要。

針對以上情況,倉庫目前暫定由輪值客服人員兼任,當班客服必須對所有貨品負責,如有需要,客服人員可進行換班盤點。月底盤點項目助理統籌,客服人員協助,對倉庫存在問題,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現把倉庫管理條例細化如下:

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並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籤紙列示於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後。

2、倉管員對於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於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並單獨記賬。

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適宜的倉貯温、濕度條件:温度控制在5~28℃之間,濕度控制在40~50%之間。

10、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並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11、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12、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過於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14、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15、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16、每月28號前結賬,併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17、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並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18、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准後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責任人簽名:

日期: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貫徹我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

3、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

4、有權檢查乙方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持證情況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監督並促進乙方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活動的開展。

6、督促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7、有權組織安全生產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治理檢查,文明施工創建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檢查和評審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2、乙方明確由 同志為乙方主要負責人,並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4、按有關要求對項目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針對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5、保證項目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並有效實施。

6、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證。從業人員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和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邊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8、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2)針對工程項目由乙方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9、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施工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防火防毒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13、乙雙方人員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4、施工單位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應會同相關單位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行為規範,遵章守紀等方面的管理。嚴禁上班前喝酒,尋釁鬧事。乙方承擔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1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施工單位來承擔責任。

18、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及勞動保護用品。

19、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告知作業人員相應的作業環境、操作規程、防範及緊急避險措施,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檢查記錄工作。

20、施工單位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定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指派的安全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2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乙方配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滿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2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責任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25、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26、乙方在簽訂本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永寧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7、乙方必須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技術、安全人員自查、巡邏,自覺接受和配合上級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按規定處罰。

29、乙方應按有關要求設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負責保管和使用以上設備並對安全負全責。

31、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施工,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33、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衞生管理制度,保護環境,做到水、氣、聲、渣達標排放,保持場容場貌整潔和辦公區、生活區的衞生整潔,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力爭所確定的文明創建目標的實現。

3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

35、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甲方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6、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

37、乙方若為供貨安裝單位,則供貨過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對其負全責,安裝過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質保期內若因為貨物質量和缺陷問題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38、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三、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四、本協議書和合同主件同時簽訂,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保期滿後終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甲方: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實習的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紀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等。

2、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教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實習單位工作人員指導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嚴禁在實習期間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

3、實習期間乙方根據實習環境、實習工種等情況自行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險種。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學校統一安排實習單位的學生,由於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將盡力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但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用人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主管部門的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實習期,即協議期限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學生正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後,其當事行為,均由學生負責。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年  月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為了加強安全防範、杜絕隱患、落實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落實每位教師的工作責任,杜絕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了事的失職行為的發生。按照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本着分級管理,明確責任的原則,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責任檢查、維護學校教學設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2、每學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並按計劃實施。

3、學校要積極動員學生家長給學生購買學生平安險。

1、上課鈴聲一響,任課教師必須馬上進入教室,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教師不得中途擅自離開課堂。

2、重視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課間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制止、防止發生意外情況。學生上課時,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開課堂。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課、放學。

3、體育教師在上課時,要組織好學生,在學習中要做好示範動作,並有保護措施。

4、科學教師在上實驗課時,要組織好學生,提前向學生講清注意事項和實驗安全,並做好示範。注意保管好實驗藥品及器材。

5、教師是課堂安全的直接責任人,上課期間,學生突發疾病或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任課教師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班主任或安保處,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就醫工作。班主任應及時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繫,重大事故應及時向學校報告。

6、如有學生無故沒有按時到校,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其家長取得聯繫,追查缺課原因。科任教師每節上課時,應清點該班學生人數。對缺席的學生應逐一核實,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繫,進行核實。

7、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組織學生學習自救方法(安全教育)和自救措施。

8、班主任要組織好每天的放學工作並進行教室巡查。放學後,教師若滯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節假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

9、上午第4節課後正副班主任要組織、帶領學生就餐。餐後教育學生進行安全有益的課餘活動。學校陽光體育“體藝2+1”活動,活動期間教師有序組織學生進行體育活動,督導學生健康鍛鍊。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學校

11、除上述內容外,教師必須同時遵守執行學校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如城沙一小教師值日管理制度)。

12、對於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要依據相關規定或法律追究其責任,有效期為壹年。

1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校長(簽字):__________ 責任教師(簽字):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為確保——學校——年會考期間考生乘車安全,明確乘務人員安全職責,特與乘務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合同:

乘務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紮實細緻做好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第一時間上報,並及時想方設法排除。

乘務人員為本次會考乘車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安全事故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乘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證二十四小時通信暢通,確保平安將學生帶到駐地,結束後平安將學生帶回學校。考試期間按時清點人數,將考生送到考點,在考點外等候,考試終了清點人數後將考生接回住地。

4.如有突發事件,乘務人員必須盡最大能力保護好考生安全,並及時報告領隊領導,力爭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學校領導:

乘務人員:

——九年制學校

——年——月——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

3、 承包範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僱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週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並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並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後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於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剷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後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於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後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範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杆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繫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並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誌,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訂本責任合同。

一、安全責任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甲方要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於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範措施。

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

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檢查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甲乙雙方都應監督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5、乙方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

一經施工,就表示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

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後果自負。

6、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並按規定驗收後方可使用,嚴禁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7、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

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9、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有肇事方負責。

10、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保護,甲方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二、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細則。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機械事故。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書有關條例執行。

1、安全設施管理。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於現場機械、電器設備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

對於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

對於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元,並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

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板、護身欄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患,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室內作業。

必須檢查腳手板、馬凳是否牢固,特別在“四口五臨邊”,操作人員必須有安全防範措施和配備安全工具,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日常安全教育。

由乙方班組長進行班前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及反饋項目部;每週一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每人每次處以20元罰款;乙方進場人員沒有進行安全教育,每發現一人處罰100元。

7、違章處理。

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500元。

○1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置防護欄杆。

○22米以上(含2米)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

○3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4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

○5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設備。

○6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7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欄杆、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8高處作業向下拋投物體。

○9機電設備缺防護裝置,未按操作規程操作。

○10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未經工程管理部門批准,隨意挪動或拆除。

三、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

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施工工地由於乙方內部管理不嚴而誤傷他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人員與其它人員發生打架鬥毆事件,責任自負,並且甲方將按《文明施工規定》嚴加處罰。

乙方人員外出發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人員和家屬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擺攤設點,開食堂、賣副食,以防止中毒和發生意外。

4、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時(鋼筋料:餘料、扎絲、套筒、保護帽、墊塊、清理乾淨、豎向報驗時無任何相應材料,並清掃周圍地面;木工:頂板、樑內、結構架內材料、地面清掃、拆模後材料清理、地面粗掃等;混凝土工:板面掃水、放線後樓面清掃乾淨、拆模後樓面清除清掃每次澆砼後施工面、車輛進出口路面清掃、餘料處理等;外架工:每日檢查密目網、防護、腳手板、拉結點、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鋼筋加工:鋼筋分類、分項、碼放整齊,掛標示牌、廢料進箱施工區域清掃等)所有工種完工報驗時,必須達到以上規定,並檢查外架上無任何材料。

宿舍要隨時保持乾淨、整潔、衞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無異味排好值日表並有專人負責。

甲方每週至少兩次不定期檢查,各班組、各房間,評比打分。

對最差房間或班組進行10——30元處罰。

文明施工之花費按現場人員均分。

生活區樓上水池及一樓地面積水,劃分區域或排班清理、清掃。

甲方每日專人定時檢查達不到要求的處以10—20元罰款。

5、職工在施工現場,生活區有節約設施材料及水電的責任,對隨意浪費者,甲方將對其處以該設施材料原值50—10倍的罰款。

各班組進入宿舍按每人50—10元作為插頭、燈泡、電線、排插及完工後清理房間垃圾的押金。

嚴禁賭博、集眾鬧事、酗酒等不文明行為出現,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除對當事人處以200—500元罰款,並對所屬班組處以500—1000元罰款。

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6、施工現場內(包括生活區)嚴禁亂倒垃圾,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亂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隨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7、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對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壞的,除令其修補完好外,另外以100—1000元罰款。

嚴禁偷盜和損壞公物。

違反者對當事人處以被盜材料原價5—10倍罰款。

8、臨時用電。

乙方必須從甲方指定的電箱,並有專業電工接用電源,嚴禁私自亂拉亂接。

9、機械管理。

乙方自帶機械設備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負責。

使用甲方機械,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按要求進行維護及保養,禁止野蠻操作。

因自身因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

10、治安保衞。

○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2乙方人員必須符合有關外來人口管理規定,做到手續齊全,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證件。

○3所有人員攜帶物件出門必須有物資部開據出門證。

○4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衞處辦理來客登記。

○5任何人不得翻越圍牆及大門,不得擾亂門衞秩序。

○6乙方集體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牀吸煙,不得私自留宿外來人員。

○7宿舍不得存大量現金(1000元以上)及貴重物品,以防被盜。

11、消防保衞。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辦理動火令。

2、電氣焊割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禁火區域劃分和分級動火審查手續動火。

3、木工棚、鋼筋棚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鋸末應及時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4、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登記,並有專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對燈、閘、鎖等認真檢查。

12、其它。

在工地現場所發下的整改通知、處理措施、工作聯繫單等與《發包合同》、《招標文件》、《建築施工安全責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規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保證書》,《承諾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專職安全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發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每月罰單附施工任務單,結算給與扣除。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齊全後生效,協議作為分項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一份,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8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甲乙雙方憑着公平、自願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施工範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説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審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程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手續。

3、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其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告知書》,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並進行備案管理。

6、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並清除出廠。

7、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並有權要求乙方停工並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因乙方過失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

(2)因乙方過失導致發生生產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判定事故責任在乙方的 ;

(4)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乙方生產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甲方安全和文明生產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生產。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手續。

4、乙方應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

5、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將崗位證複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症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項目的特點編制生產管理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安全生產的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相應的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案;如未辦理保險的,乙方應將跟所屬人員簽署的用工協議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生產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工程現場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範圍進行生產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程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工程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必須通知甲方相關人員經同意後再進行拆除,工作完成後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生產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後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告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採取措施,控制或處理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積塵、污油、固體等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生產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程現場的整潔。未做到工程現場整潔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理。因此造成甲方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工程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於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相關要求

1、如乙方的原因導致被政府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處罰轉嫁給甲方。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並嚴禁重新錄用。

2、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衝突時,以甲方安全部門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3、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50---1000元的經濟處罰

(1)乙方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現場未按要求佩帶符合規定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

(2)乙方工作人員酒後作業,赤腳、穿拖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褲進入工程現場;

(3)乙方工作人員工作中由上向下隨意拋擲雜物、焚燒垃圾、隨地亂扔固體廢棄物、隨地大小便;在無安全防護的危險臨邊、安全防護欄杆上以及有落物傷人危險處休息的;

(4)乙方工作人員操作存在安全隱患的機電設備及小型電動工具並未穿戴規定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

(5)乙方工作人員在園區隨地大小便、亂扔亂倒垃圾污物、赤背裸露、穿超短褲頭穿行、酗酒賭博、喧譁鬧事、打架鬥毆、隨意調戲甲方女職工的等不注意個人行為的;

(6)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私自在宿舍接拉電熱毯、電爐子、碘鎢燈在室內、現場進行取暖的;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員私自連接電、水、氣的;

(8)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私自在生產區域動火的。;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結束以後,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後,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三鑫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9

為了保障公司能平穩、健康的發展,為了保障公司財產安全,防範事故發生;為了兼管各部門的利益、調動經營積極性,實現責、權、利有機統一;簽訂本責任狀。

一、總體責任指標

1、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經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深入貫徹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規章、制度、規定,確保政令暢通。

2、將安全經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安全經營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安全經營目標。落實一崗雙責,安全經營第一責任人或委託其他人員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經營形勢,聽取安全工作彙報,研究制定防範措施,積極支持安全經營所需資金,並鼓勵和支持安全經營科學研究和開發,不斷改善企業的職業安全衞生狀況和勞動者的作業條件。

3、建立和完善全員安全經營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將安全經營工作指標和事故指標層層分解,並逐級簽訂責任書。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經營“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嚴格落實公司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制定和完善公司重特大安全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並定期演練。

6、加強安全經營管理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公司經營專門管理機構並要求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7、突出“以人為本”,做好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安全規章、制度等法規的宣貫;並結合實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氛圍。

8、依規加強培訓。加大對企業管理層、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做到持崗上證,做好安全經營“三級管理、四級台帳”工作。

9、加強行政審批。涉及安全經營的事項必須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及安全經營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批;依法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工程)實行勞動、安全、衞生“三同時”,對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對外單位的各項承包的和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術指標等條款,並認真落實考核。嚴格進行危險物品安全評價,積極推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工作;重視勞動保護和設備安全工作。

10、定期開展安全經營檢查和專項整治。建立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檔案,建立和完善檢查責任制和隱患整改責任制,明確整改期限,消除事故隱患。深入開展七項專項整治、完善方案,細化措施,強化組織,達到驗收條件。

11、完善企業安全經營保障條件,嚴厲查處違規事件和各類事故;及時上報各類安全事故;嚴格組織調查處理,批覆、處理率達100%。

12、推進安全經營工作的創新。重點在監管方法、監管方式、監管手段、事故防範和救援機制、科技創新等方面實現新突破,使安全經營、綜合監管與社會和公司發展相適應。

二、責任指標

1、副總經理、安全員必須執行“四不放過”(即:發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進行嚴肅處理不放過,本人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採取措施不放過)。

2、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級教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3、各崗位要求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種安全制度。

4、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各崗位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

6、定期組織安全學習,學習安全規程,總結前一段安全工作,佈置今後的安全工作。

7、安全員必須按規定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不安全隱患,安全活動記錄。

8、部門主管在每次佈置工作的同時,要根據公司的工作情況佈置安全工作,並做好記錄。

9、各崗位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0

安全責任告知書

輔導機構(輔導班):

負責人或聯繫人: 

地址:

聯繫方式:

學生: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家長: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為了確保學員參加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甲方舉辦的輔導班辦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甲方指定的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學和放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或微信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在路途上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期間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學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經輔導人員告知並採取合理措施後,學生髮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學生在輔導班放學後應立即回家,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上下學中途與他人遊玩。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家長委託其他人員接送學生的,應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受託人身份以後,同意由其接送。

六、禁止學生在參加輔導班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進行遊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嚴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玩火、玩電、玩炮、玩鋭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依法免除相應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進行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本安全責任書告知書一式二份,對輔導機構與學生及其家長均有約束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輔導機構(蓋章):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1

一、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衞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學校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2

根據縣局及學區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六年級學生於 月 日(周 )在 中學參加畢業考試。因路途遙遠,為了確保考試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考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家長是本次考試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考試接送工作,負責考生路途安全。班主任及帶隊老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二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家長必須按時將考生送到考點,待考試結束後將考生接回家中。

2、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3、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用品,以免丟失。

4、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5、考生在非考試期間有事外出,須得班級帶隊教師同意方能外出。

6、考生不得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更不得去買麻辣棒等垃圾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7、考生考試結束,集體放學,由家長統一接回家,考生必須立即回家,不得走家串户、在途中逗留,更不得下河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國小: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範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台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台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繫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瞭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衞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台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於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並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於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並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本教育輔導中心健康快樂的學習,本中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生家長配合本中心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學生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甲、乙雙方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認定學生傷害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本中心內,由於甲方管理上有過錯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在本中心內,由於乙方或者學生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因素造成的學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違反本中心規章制度或紀律,違反本中心安全制度,如私自下河洗澡,課間追趕打鬧,外出不歸,攀爬樹木樓房等行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在本中心內因學校教師,學生及其他人故意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致害人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七、在本中心內,學生自殺、自傷或因特定疾病突發死亡,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在本中心外,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本中心,離本中心途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等客運車輛、“三無車輛”及報廢車發生車禍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脱離乙方監護在校外租房居住而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因甲、乙方或其學生有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共同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甲乙雙方按本協議通過商定方式解決:也可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協議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姓名(簽章):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我校學生人身安全,保障學生正常的學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望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對中國小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管理的通知》精神,現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乙方自20 年_月_日至20 年_月_日,提供車號為       車輛識別碼        發動機號碼     的  座    作為接送學生專用車輛,並與學生家長簽訂接送協議。

2、乙方提供的車輛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車輛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3、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讓學生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指定時間、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應經學生家長同意;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5、在接送時間內,司機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6、乙方司機要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7、甲方為乙方提供學校上學、放學作息時間。

8、甲方建立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學校每天安排一名值日教師檢查接送車輛,對學生上下車、過馬路的秩序進行管理。

9、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車輛及司機納入學校統一管理,乙方司機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並落實到位。

10、甲方有權定期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報告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_年_月_日 20_年_月_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一份存檔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6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為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爆破作業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爆破警戒範圍:爆破點周邊 米(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

四、爆破作業保護範圍: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設備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文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範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築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並依據其結構特徵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設備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並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後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置警戒,爆破警戒範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後,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後,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准和甲方、監理同意後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並儘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8

甲方:學校

乙方:某某 (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範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台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台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繫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瞭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衞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台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於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並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於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並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9

冬春兩季是火災的高發期,為確實做好火災防範及安全烤火工作,學校與同學們簽定冬季防火安全責任合同,請認真做到、做好。

1、不私自玩火,私自用火。不允許把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工具帶進學校;

2、不破壞各種消防設施,電路設施。如果發現電線、插座、電器有損壞或電燈不亮,不準私自去弄,要立即報告老師。

3、當離開家裏和教室的時候要把電源關掉,以免發生短路造成火災。

4、要學習火災消防知識,學會簡單的自護自救。比如説,使用電器要注意些什麼;發現火災怎樣報警(發現火災時,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也可大聲呼喊、敲門、喚醒他人知道火災發生。在打“119”報警,切勿心慌,一定要詳細説明火警發生的地址、處所、建築物狀況等,以便消防車輛能及時前往救災);發生火災怎樣逃生等。

5、各班下來後在兩週內,要上一節消防安全教育課,出一期消防安全板報,各年級的同學寫一篇消防安全體會。

6、學生自帶烤火用具,如暖手寶等由於操作不當或質量問題對學生造成意外傷害,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7、嚴禁 學生在野外點荒及在林坡點火、玩火,一旦造成火災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火災並不會憑白無顧地產生,只要我們時刻保持對火災的警惕,做到不玩火,不放煙花爆竹、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逃生技巧,就一定能避免這類事故的發生。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0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和逐級安全責任制。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普及師生員工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學校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一、 校長職責:

學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一級安全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由本人任組長的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衞、後勤等管理幹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至少二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安排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根據季節和節假,安排好防汛、防颱、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食品衞生、值班保衞等各類事故防範工作;

8、及時、如實地向局安全辦報告安全事故、重大險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9、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況;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與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嚴重失職的給與處罰。

二、總務主任是學校二級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將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開展安全責任簽約活動,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穩妥地解決影響安全的重大問題;

3、制訂學校應急疏散與滅火預案等安全預案,積極組織演練,配合教導處提高師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時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級安全責任人應及時向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和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完成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

總務主任 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1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為了保證牧華路六標段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鈎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脱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卧,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範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範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煤氣區域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__)和凌-鋼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預防煤氣區域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凌-鋼生產設備的維修工程項目。

第二條協議期限:

第三條煤氣區域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維修主要指豎爐、高爐、轉爐、燒結機煤氣設備的維修。

(一)應制定三個方案:一是檢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氣和吹掃方案;三是送氣置換方案。

方案應包括組織指揮機構,檢修內容和涉及範圍,檢修程序,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應辦理有關作業的許可證,做好安全確認,並進行嚴格檢測並記錄,做到統一指揮,令行禁止。

(二)負責施工的單位必須與業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同時經各有關部門認可並辦理相關手續。

施工企業應對自身範圍的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三)檢修實施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業人員應隨身佩戴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五)作業場所應設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維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

項目完成後由凌-鋼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並採取聯繫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2.帶煤氣危險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繫信號、煤氣壓力錶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40米內,不應有火源並應採取防止着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製工具或塗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製工具;

(4)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温源的爐窯等建、構築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於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錶,專人連續監視壓力,並用對講機保持聯繫,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八)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

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

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淨。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或平台4米,距地面不小於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築物的屋檐,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並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後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採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餘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餘煤氣,後按趕殘餘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餘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着,可停止通氮氣,打開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後,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九)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後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設備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於200℃的高温物質。

5.打開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於2%。

6.打開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後關閉放散管。

7.打開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後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才能送氣。

(十)發現煤氣泄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場由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為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具體人數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現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症、癲癇病等人員高空作業,不許使用未成年工上崗。

進入現場必須自行配備和正確穿戴好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鋼的機械、電器、起重設備時,必須經甲方或凌-鋼主管單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設備;自帶設備、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的安全責任。

(五)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項目區域外的場所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相關的安全責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崗。

如果遇到雨雪雷電等特殊氣候時,野外、高空、外房頂作業,必須停工。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過程中的現場施工全部安全責任,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事故的分析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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