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交分局協警派遣合同(通用3篇)

交分局協警派遣合同(通用3篇)

交分局協警派遣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_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交分局協警派遣合同(通用3篇)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市保安服務公司

單位類型:國有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勞務派遣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章聘用與派遣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公安協勤人員,並派遣至甲方從事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係,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公安協勤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派遣公安協勤人員____名。根據工作內容,主要從事技術保障、綜合保障、治安協勤、後勤保障等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派遣的公安協勤人員可以試用,試用期為______月,試用期滿,甲方願意留用的,乙方方可與協勤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要求乙方對公安協勤人員提供健康證明,符合甲方崗位條件,經政審合格後方準上崗。

(二)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由乙方書面告知擬派遣人員並留有書面記載)的公安協勤人員,甲方可即時退回並不承擔經濟補償。

(三)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至本合同相關條款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可依法提出變更本合同的要求。

第五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書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員崗位種類和用工數量、資格條件、勞務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

(二)根據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照規定標準為公安協勤人員在崗工作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保證公安協勤人員法定節假日及婚嫁、探親、生育、喪事等帶薪假

期。

(四)甲方安排公安協勤人員加班的,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調休。

(五)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勞務派遣費用應以貨幣形式及時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剋扣或拖欠。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按照約定要求甲方支付勞務派遣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有權在公安協勤人員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情況下撤回公安協勤人員,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告知。

第七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為派遣至甲方工作的公安協勤人員提供以下服務:

1、辦理合法聘用手續,存放人事檔案,保持其工齡的連續性;

2、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公安協勤人員申報評定技術職稱和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3、根據實際需要,為公安協勤人員出具各種與檔案管理相關的有關證明等;

4、公安協勤人員的黨團組織關係轉入乙方的黨團工組織,由乙方定期組織活動。

(二)要求公安協勤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責任書;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警務祕密。

(三)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起_____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公安協勤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手續,並繳納住房公積金,按規定標準代為扣繳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中個人應承擔的部分。

(四)除依據約定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外,其他由甲方劃轉的公安協勤人員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應及時足額發放與繳納,不得截留。

第四章培訓上崗

第八條乙方負責對公安協勤人員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等培訓,甲方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

第九條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應對新招聘的公安協勤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提供給甲方。

第十條乙方負責與通過統一崗前培訓並試用合格的公安協勤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負責要求公安協勤人員簽訂由甲方提供的《崗位説明書》、《保密責任書》及保密補充條款,並作為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公安協勤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由乙方統一簽發《入職通知書》,公安協勤人員憑《入職通知書》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前往甲方報到上崗。

第五章日常管理分工

第十二條公安協勤人員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負責,主要由乙方負責。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教育培訓、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由甲方負責,並將考核結果提供給乙方。由乙方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入公安協勤人員人事檔案並負責為公安協勤人員建立統一的業績檔案。

第十三條乙方應指定專人管理派往甲方的公安協勤人員,定期到甲方掌握公安協勤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第十四條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公安協勤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政治學習。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公安協勤人員的技能水平調換崗位。

第十五條公安協勤人員在合同期內產生的各種糾紛、訴訟及政策和法律關係,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全權處理,不得溯及甲方。

第十六條公安協勤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公或非因公發生傷、殘、亡或患病及病故等,由乙方負責,不得溯及甲方。

第十七條公安協勤人員

因公或非因公對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不得溯及甲方。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交分局協警派遣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身份證住址:

電話: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 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 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 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説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或委託代理人: 

交分局協警派遣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遼寧省勞動合同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寬甸滿族自治縣保安服務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第三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乙方保證其無違法犯罪記錄並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政審證明和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身份證明原件審核後退回)。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20xx年 9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20xx年 9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為甲方的客户單位提供安全防範

服務,承擔門衞、巡邏、守護等任務。甲、乙雙方明確,乙方承擔的具體工作內容為甲方與客户單位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規定的保安服務內容。

第六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為遼寧蒲石河抽水蓄能電站庫區範圍內。

第七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和其所駐勤單位要求的工作標準,按時優質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經依法核准對乙方工作崗位實行十二小時輪換工作制。其他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約定或安排與本條所列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條所列內容為準。

第九條 甲方基於對保安服務工作連續性等客觀情況的存在,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實行集中食宿、統一管理,集中時間工作、集中時間休息休假。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委託銀行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12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貳佰元整),其中績效工資為200元(貳佰元整);甲方負責向乙方供餐,餐費標準為10元/日,直接補於食堂。

甲方對乙方所作的支付是確定的,除此之外不再對乙方進行任何形式的支付,但甲方另有書面支付證明的除外。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於四個月內扣押乙方服裝、行李等押金共計20xx元(貳仟元整),返還方式見第十七條。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需為乙方交納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參照公安部《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及職業病防治等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和乙方駐勤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製式服裝、輔警標誌。乙方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等原因離職時,標誌退回甲方。制式服裝、行李使用期限不低於本合同期限。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服裝退還甲方;但本合同期限未滿,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服裝摺價歸己,從押金中扣除。具體折算方式為:未滿半年押金全部扣除,滿半年返還500元,滿1年期返還800,滿1年半返還1200元,滿2年全部返還。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因乙方自身原因或乙方承擔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化,乙方同意甲方對其駐勤單位或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寬甸滿族自治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lyl4r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