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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憑合同3篇

租憑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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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憑合同3篇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塬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

四、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叁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叁)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塬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叁)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叁、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叁、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煺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塬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籤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叁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叁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叁十叁、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籤日期: 年 月 日

籤日期: 年 月 日

籤地點: 籤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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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廚,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籤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籤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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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巷、裏) 號座 房號的房地產 出租給乙方作 商業 用途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

月租金額(幣種:人民幣 ) 元

小 寫

大 寫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 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的第 日前按 轉入個人銀行帳號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人民幣 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 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 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非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 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乙方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其他費用需另行繳交。乙方的物業管理費從 年 月 日開始向物業管理處繳納。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壹個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壹個月租金。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廣州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號碼: 身份證 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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