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酒店(賓館)消費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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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酒店(賓館)消費協議書 篇1
甲方: 酒店 (酒店)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在甲方消費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__酒店(飯店)實行簽單消費。
二、關於乙方所享受的優惠政策
1、甲方在合約的有效期內向乙方提供以下優惠項目
(1)餐飲消費幾折優惠:
(2)具體優惠內容:
2、會議及宴會或大團隊情況根據具體情況另議
3、乙方可以自帶酒水
三、甲方在接到乙方合理需求通知後,在無特殊情況下,必須優先保證並提供給乙方所需內容。
四、關於掛單要求:
1、乙方在甲方消費掛單要求
(1)、乙方掛帳必須有XX公司出具的特製的消費確認單(消費確認單負責人為:,並加蓋XX公司公章)。詳情見消費確認單!並作為財務結算依據。
(2)乙方人員必須持有《消費確認單》方可簽單消費,否則乙方一律不予結算。
(3)乙方員工消費完後請貴酒店出具消費清單並加蓋確認章隨該人返給我公司備檔,以便今後對帳結算。
2、乙方客户預訂如因故變更、延遲、提前或取消,應提前通知甲方。
3、乙方負責人發生變動的時候,需及時向甲方出具乙方變更通知涵,否則由此發生的帳務問題等經濟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五、結賬方式為月結,結賬時間為每月的 日(結帳時間另議,如果是月結,請雙方協商一具體日期;如果是階段性結帳,再商定一具體日期),付款方式可以通過_ (現金、轉賬、支票)支付。甲方憑乙方上月用餐帳單明細、乙方出具的《消費確認單》及相應發票到乙方核對後結算。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七、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所籤附件於此協議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八、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二份。
九、本協議自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蓋章: 蓋章:
開户行: 開户行: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指定酒店(賓館)消費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單位/先生/小姐)(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酒店(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甲方作為乙方長期消費客户,在乙方______酒店以下經營點消費時可享受以下優惠。
一。優惠政策
(1)客房:普通標準間:優惠價元/間天(掛牌價豪華標準間:優惠價元/間天(掛牌價豪華單人間:優惠價元/間天(掛牌價豪華套房:優惠價元/間天(掛牌價元/間天)元/間天)元/間天)元/間天)
(2)餐飲:(______餐廳)點菜:8.5折(海鮮、酒水、香煙除外)的優惠,標準餐不打折。
(3)會議室:按執行價8折。執行價:大會議室600元/天,小會議室300元/天。
(4)______茶樓:按執行價8折(僅限茶水)。
(5)康樂中心:按執行價8折。
二。乙方提供折扣價優惠只適用於現金消費,或酒店協議消費單位。
(1)。甲方授權人所簽單金額(或累計金額)為最終結算之依據。
(2)。甲方支付方式為:現金、現金支票或轉帳。
甲方開户行:乙方開户行:
帳號:帳號:
(3)結算方式:月結,甲方須於每月30日前按月結清當月帳單,否則,視為違約,追究其違約責任,並停止本協議的執行。
(4)。甲方在協議期間有任何變更請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不良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不能履行義務和職責時,乙方有權力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如需修改,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七。甲方授權簽單消費確認人只限本協議上甲方提供的人員(並提供相關人員親筆簽字筆跡一份,以此名單和筆跡為準),名單如下:
簽單人
單位職務
聯繫方式
甲方地址: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地址:
乙方代表:(蓋章)
指定酒店(賓館)消費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1.乙方得到客人訂房信息即簽字蓋章後通過傳真方式通知甲方,
2.甲方則根據當天入住率確認後傳真回傳乙方,
3.甲方的確認傳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4.確認人為______________;乙方的確認傳真號為 ,
5.確認人為盧玉霞。
6.如果甲方客房出現滿員,
7.必須在收到乙方訂房確認傳真後30分鐘內通知乙方。
8.甲方將保留乙方預訂的房間至客人到達當天的18:00(客人如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到達可事先與甲方協商),
9.逾期房間不予保留。
10.客人在離開甲方酒店時,
11.其發生的所有費用必須在甲方前台付清。
12.甲方必須按乙方訂房確認傳真上的價格收取客人房價,
13.乙方訂房確認傳真上的房價與甲方給乙方協議價之間的差額部分為乙方佣金。
14.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傳真當月網絡預訂結算清單,
15.當雙方的訂房數有出入時,
16.以甲方的收銀記錄為準。甲方應於每月25日前將當月所有通過乙方網絡預訂系統發生的營業額,
17.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須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甲方開户行:
帳號:
18.乙方保證不將甲方給乙方的協議價以任何形式透露給第三方。
1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壹年,期滿雙方可續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網址: 網址: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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