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品設計製作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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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品設計製作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和安裝下列宣傳品(詳見以下表格),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 項目名稱:
二、 支付方式:
廣告製作安裝完成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方交付乙方全款。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
四、 乙方責任:
1、乙方需在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設計出初稿,並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給甲方確認。
2、甲方確認設計稿後以及乙方確認收到甲方首付款後,乙方需在 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合同約定項目的製作及安裝(因本合同約定條件而延期,或因甲方其他原因、政府限制行為及自然天氣導致的工期延誤的情況除外)。
3、甲方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害,乙方不承擔責任。
4、自安裝完成之日起,本次所有制作安裝物資質保期為1年,使用年限為3年。
5、如發現質量問題(如產品脱落、出現表層褪色、亞克力出現氣泡、漏水、發黑,人為、不可抗拒原因除外),乙方負責在五個工作日內維修或更換。
6、如超過質保期,乙方仍應負責後期維修工作,並保證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維修或更換,如需材料和人工費用,另行約定。
五、本合同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並加蓋公章後隨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宣傳品設計製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合同內容和要求: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標誌設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vi導入、vi執行、及vi手冊的整理
二、費用
vi設計及vi手冊的整理: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 大寫:_________)(rmb)(以上費用含設計費和vi手冊印刷裝訂費,裝訂vi手冊共計________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50%,即人民幣¥____ 萬元整(______萬元整),
2、vi手冊整理完成;印刷裝訂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
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策劃設計工作。
2. 乙方需在規定時間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冊的整理工作,並報予甲方籤認可。
3. 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並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着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可將作品着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着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着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設計工作是十分艱鉅的,不僅需要經過大量調研工作,更需一流設計師的創作,乙方在開始着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鑑於此,甲方承諾如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
乙方如違約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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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慧忠北里409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803
日期: 日期:x
宣傳品設計製作合同 篇3
委託方: 承接方:
電 話: 電 話:
聯繫人: 聯繫人:
簽署地點:
簽署日期:
一.設計項目:
展位展板設計項目
二.合同內容:
1. 委託方提供展廳的基礎尺寸及文案,提供相關圖文等內容;
2. 承接方安排設計、修改,最終向委託方提供設計方案的電子文檔(可直接用於印刷或製作 的專業電子格式文件);
3. 委託方安排承接方設計工作時,需給承接方預留3-4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不包括法定節假日)。承接方也需儘早完成委託方工作要求;
4. 需承接方協助印刷等所發生的費用,按實際發生另計。
三.交付內容:
展板設計終稿的電子文件(印刷製作)。
四.費用
設計費為
五.付款方式:
設計完成,委託方交付全部合同款人民幣
六.內容變更
委託方應在承接方策劃、設計開始前,對項目策劃、設計所涉及到的風格、內容,做相關要求。策 劃、設計進行中如對內容、頁數、風格有較多改動,承接方有權要求增加費用。對於整體內容不變的前 提下的局部調整,已在本合同中綜合考慮,不再另行計算費用。
七.保密條款:
在委託方付完款後,該策劃及設計的產權歸委託方所有,委託方提供給承接方的資料及樣品也在保 密之列。無論委託方及承接方,在沒有徵得對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對外泄露本項目資料。
八.知識產權:
所有圖文均由委託方最終審定負責,以委託方簽字稿為準。
九 有償服務條款:
承接方為委託方策劃、設計的方案為有償服務,委託方沒有采用的承接方方案,委託方應返還承接方, 並不得私自複印、拷貝或使用。
十. 合同糾紛
本合同自簽署起有效,在執行協議過程中,若雙方發生權益糾紛,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 相關機構提請仲裁。本合同涉及的內容完成,合同自行終止。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託方執一份,承接方執一份。
委託方確認簽署(蓋章): 承接方確認簽署(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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