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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品印刷服務合同(精選3篇)

宣傳品印刷服務合同(精選3篇)

宣傳品印刷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宣傳品印刷服務合同(精選3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新華地產宣傳品印刷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乙方負責在協議期內為甲方提供新華地產宣傳品印刷相關服務。

二、合同價格

合同總額約為人民幣77800元,大寫:柒萬柒仟捌佰元整;

合作期限:20______年10月7日至20______年10月30日。乙方提供該服務的單價見附件物料清單(一),該單價內所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費用:

1、材料費用

2、印刷費用;

3、運輸費用;

4、總部運營及管理費、現場管理費、利潤、風險、税金等;

5、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6、缺陷修復和保修費用;

7、合同期內市場材料價格、人工價格或勞務費、政府收費、税率、匯率或調價文件的變動等各種因素造成的價格變動;甲方無需再就承包範圍內的上述事項向乙方或任何其它第三人支付任何費用。

三、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確認稿子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付款23000元(大寫:貳萬叁仟圓整)剩餘貨款待甲方驗貨合格後一次付清;

公司名稱:濟南三好紙製品有限公司

賬户:

開户行: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天橋支行

2、在印刷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改變宣傳品尺寸、印刷材質、印刷數量,裝訂要求等所產生的費用據實結算;

3、甲方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合法税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四、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提供印刷文件的完稿。

2、甲方應派專人確認顏色樣並簽字確認。

3、印刷完成後,甲方按照簽字確認樣稿對乙方製作的印刷品進行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1日內免費重新印刷。

五、乙方的主要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印刷,並提供數碼打樣稿,經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開始印刷。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顏色樣印刷,如印刷成品與簽字稿不符,乙方應無條件重新印刷。

3、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時送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每次給乙方下發工作單,會明確載明完成時間,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內完成印刷並通過甲方驗收則每延遲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單項總價款1%的逾期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工期延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彌補甲方損失。工期延誤超過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印刷成品與簽字稿不符,且重新印刷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取消本次印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次印刷金額的3倍作為違約金。甲方亦可視乙方完成工程的質量瑕疵情況適當扣減工程款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

3、依本合同之約定,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或終止合同時,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5萬元違約金外,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不再支付;甲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的,乙方應予返還。

七、保密義務乙方因為履行本合同而獲得的甲方的項目資料和相關信息,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複製,不得向乙方無關人員或任何第三方展示、傳閲和泄露。乙方違反此保密條款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遭受的經營損失、訴訟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損失。

八、不可抗力

若因發生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雷電及其他不能預見,且對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爆炸、戰爭、暴動、動亂、罷工及法律、法規變更或其他社會災難或不可抗拒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協議約定條件履行其協議項下義務,則遇有上述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最為迅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各方應根據該事件對協議的影響程度,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協議項下義務、延期履行或變更履行協議。受上述事件影響的一方或各方應在該事件影響消除後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有關該事件的新聞報道及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文件或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等,並免予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方始生效。本合同簽訂地:泰安市泰山區。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或爭議之處,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泰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蓋章:

宣傳品印刷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地產宣傳品印刷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負責在協議期內為甲方提供新華地產宣傳品印刷相關服務。

二、合同價格

合同總額約為人民幣20xx0 元,大寫: 柒萬柒仟捌佰元整 ;

合作期限:20xx年10月7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乙方提供該服務的單價見附件物料清單(一),該單價內所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費用:

1、材料費用

2、印刷費用;

3、運輸費用;

4、總部運營及管理費、現場管理費、利潤、風險、税金等;

5、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6、缺陷修復和保修費用;

7、合同期內市場材料價格、人工價格或勞務費、政府收費、税率、匯率或調價文件的變動等各種因素造成的價格變動;甲方無需再就承包範圍內的上述事項向乙方或任何其它第三人支付任何費用。

三、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確認稿子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付款20xx0元(大寫:貳萬叁仟圓整)剩餘貨款待甲方驗貨合格後一次付清;

公司名稱:濟南三好紙製品有限公司

賬户: 20xx 20xx 20xx 20xx 91

開户行: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天橋支行

2、在印刷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 改變宣傳品尺寸、印刷材質、印刷數量,裝訂要求等所產生的費用據實結算;

3、甲方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合法税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四、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提供印刷文件的完稿。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宣傳品印刷服務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物業座落於吉首市香園路18號水畔銘城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棟(樓) 座,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甲方物業)。

第二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三條:委託管理事項為甲方物業及本小區中與甲方物業相關的下列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結構及非別墅房屋的樓梯間、公共通道、門廳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公共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供配電系統、給排水系統、公共照明系統、供水加壓系統、智能化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圍欄、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井及溝渠、地下停車場和室外停車場地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體設施、娛樂設施、提示警示牌的管理和維修養護。

5.公共綠地、苗木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溪渠、建築小品、綠地便道。

6.公共環境衞生的保潔維護。包括公共環境清潔、公共通道清潔、公共設備設施清潔、垃圾收集和清運。

7.公共秩序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包括安全監控、24小時巡查、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10.物業管理服務收費。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四條:委託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時對本小區物業管理的

2.向業主委員會或乙方提出本小區在管理和服務方面的意見或建議,並有權獲得答覆。

3.向業主委員會或乙方報告因毗連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因使用、維護物業不善造成的生活不便或經濟損失,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或乙方負責處理。

4.要求乙方定期公佈物業管理收費及使用情況,監督乙方嚴格按照政府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

5.共同合理使用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及本小區公共設施,未經批准不得搭建構造物,不在小區內任意種植。

6.有對房屋自用部位進行裝飾裝修、修繕的權利。但在裝飾裝修前應當向乙方提交方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房屋裝飾裝修的規定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7.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物業管理制度;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服從業主大會及其委員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8.及時足額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健全本小區物業管理制度,並不斷修訂和完善。

2.對本小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物業管理制度和本合同及業主公約的約定,對本小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合同、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可以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小區的專項物業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小區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同時對轉讓的專項物業管理業務負有質量檢查監督責任。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施、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檢查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8.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同時按規定每半年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接受監督。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七條:綜合性服務管理質量

1.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管理。獨立核算,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確定企業管理服務目標和工作質量方針及經營文化理念,3年內達到省優住宅小區標準。

2.入住率達到60%以上時,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與乙方責、權、利關係明確,溝通協商及時有效。

3.管理制度完善,制定業主公約及相關的專業管理制度;實行質量記錄和服務回訪,書面投訴、有效投訴在2個工作日內件件有書面答覆。

4.管理人員有明顯標誌,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幹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並持證上崗。

5.應用計算機和智能化系統等現代管理手段和控制手段,進行科學管理和服務。

6.設有温馨提示性標識、國家物業法規政策和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宣傳窗。

第八條:房屋設施設備維修服務管理質量

1.房屋維護: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房屋完好率>95%;無未經批准的私搭亂建現象。

2.設備維護: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檢修制度落實,質量記錄完備;供配電、給排水設備正常運行率>95%。

3.設施維護: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不隨意改變用途;通訊、照明、消防設施完好率>95%;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暢。

4.户內設備設施一般性修補不超過24小時,急需性修補接通知後30分鐘內到達現場。

第九條:綠化衞生安防和社區文化服務管理質量

1.綠化養護:公共綠地無>2 m2的裸露土地,修剪成形成狀;綠化管理及養護措施落實,無破壞和隨意佔用現象。

2.環境衞生:環衞設施完備,垃圾日清;公共區域及其設備設施保持整潔衞生;年病蟲害防治的消殺8次以上並在消殺前公告業主;商業網點管理有序,無亂擺現象。

3.安全防範:隨着智能化系統的投入使用,充分利用其實行封閉式管理,24小時巡邏值班;交通車輛管理運行有序;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4.社區文化:制定文明管理公約;及時宣傳國家物業管理法規和政策;不定期組織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構築鄰里間橫向溝通平台。

5.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獨立核算,收支有據;提倡勤儉節約;財務管理公開,接受監督。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條: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收費

1.公共性服務收費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價格執行,但不得擅自提高。本合同期內執行的收費標準:聯排別墅/情景洋房1.20元/月·m2,小高層0.80元/月·m2,多層0.50元/月·m2 ,商業建築1.50元/月·m2。

2.公共性服務收費每月10日前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採取銀行託收或自行交納方式向乙方交納。逾期不交納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計收滯納金。

3. 公共性物業收費從開發商書面通過買受人辦理入住時次月開始計收,由物業買受人交納。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其他收費

1.車位使用費。使用地下或室外停車位的場地佔用、保潔維護、秩序管理、設施養護的收費按物價部門的規定,由乙方向使用車位的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其收費標準:

2.水、電、燃氣、有線電視收視費:水、電、燃氣、有線電視收視費均按政府物價部門制定的價格標準收取。此外,水電的損耗費、電梯運行電費、二次加壓供水電費,由乙方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分攤收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收視費的交納,可以由乙方為

3.特約服務收費。特約服務收費按市場調節價,經甲方或物業使用人、乙方雙方協商認可後,由乙方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未經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認可的特約服務收費,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可以拒付。

4.維修基金。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歸集,乙方可以代收維修基金和代管維修基金,但在前期物業管理活動中不得動用維修基金。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使用

1.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附屬配套建築的小修和養護,公共綠地的養護和零星補植以及管理服務等所產生的成本和費用,從公共性服務收費中列支。

2.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附屬配套建築、公共綠地的大修或中修、改造或更新所產生的費用,從維修基金中列支,但必須經業主委員會同意。

3.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户內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沒有按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沒有按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五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處,應當服從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修改和調整時,應當適應修改和調整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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