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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合同(精選9篇)

賣房合同(精選9篇)

賣房合同 篇1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房合同(精選9篇)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_______市___________城區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費,概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負擔。

三、在甲方交房時,由乙方一次性將全款付給甲方。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計算違約金緞帶與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賣房合同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青島市區(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_________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買賣交易過户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賣房合同 篇3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見房產證;

(四)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五)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裝修、衞生間、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雙反約定價錢付款,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 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於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雙方簽訂協議後,不得就房屋買賣方面產生其他法律糾紛。

第七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全部結清。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賣房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濟南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築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空調兩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熱水器(型號:_________________),浴霸(型號:_________________),飲水機(型號:_________________),音響兩台(型號:_________________),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賣房合同 篇5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出賣人所售房屋為 樓房 平房 ,坐落為: 區 小區 幢 座 號 單元 號。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築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層,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 住宅 公寓 別墅 辦公 商業 工業 : 。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共有權證證號為: ,填發單位為: 。

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

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出讓 劃撥 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填發單位為: 。

該房屋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 種情形。

1、商品房;

2、已購公有住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4、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 。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日期為: 年 月 日,他項權利證證號為: 。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出賣人應於 年 月 日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 。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 買受人為該房屋承租人 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

關於房屋權屬情況的説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三條出賣人與買受人自行成交達成交易。

第四條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 元整。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的有關價格另有約定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一。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四。

1、自行交割,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見附件五。

2、通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户劃轉,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見附件五。

買受人 是 否 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額為人民幣,

定金支付方式為 直接支付給出賣人 存入專用賬户劃轉 。

買受人應將房價款人民幣 元, 元整存入雙方共同委託的 在 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户,賬號為 。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出賣人持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出具的《轉移登記辦結單》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

關於貸款的約定

買受人向 銀行 公積金管理中心 申辦抵押貸款,擬貸款金額為民幣 元, 元整。買受人因自身原因未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

買受人自行籌齊剩餘房價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出賣人;

買受人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負擔;

本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辦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五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受人,買受人對出賣人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屋。

出賣人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 物業管理費 供暖 水 電 燃氣 有線電視 電信 : 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後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賬面餘額轉移給買受人。

第六條房屋的交付

出賣人應當在前將該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 、 、 、 、 項手續:

1、出賣人與買受人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

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第七條違約責任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 日之內,自第六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 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

第八條出賣人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

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 利率付給利息,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税、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税、費,買賣雙方承擔税費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款 %的違約金。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税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 出賣人 買受人 繳納。

第十條權屬轉移登記

當事人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買受人未能在 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 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户口遷出手續。如因出賣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户口遷出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未遷出的,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 所有權轉移 轉移佔有 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雙方辦理轉移登記時,應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提交主合同一份,附件二、附件三有實際約定內容的,需一併提交。

出賣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賣房合同 篇6

甲方(出賣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等有關政策法規之規定,出賣方通過______________,自願將以下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賣給買受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存量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室號: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產權登記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產權登記附記:閣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

⒈該房屋其它所(共)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共)有權證。

(2)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徵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權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⒊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係,並註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⒋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⒌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於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託管賬户。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准以後,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託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____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貸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條: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房屋交付。

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__天。

由於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出賣方承擔。

(2)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户餘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

(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户餘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第五條處理。

第十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

房屋交付時,本合同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處理。(僅選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______(或(協商)或(評估))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第十一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原有户籍遷移的承諾。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______((有)(無))落户於該房屋的相關户口。(僅選一種)

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內,將原先落户於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户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⒈屬於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屬於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⒈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______((出讓)(劃撥))(僅選一種)

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出賣方承擔。

第十四條:關於買賣税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税費,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均未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2)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⒊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後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

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准以後,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户手續。

第十五條:房屋交付以後,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決。(僅選一款)

(1)提交當地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牴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本存入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打印文本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或(貸款銀行))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後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______((雙方簽章)(網上備案)(公證))之日起生效。(僅選一種)

附件一:房屋附屬物品清單(黏貼無效)

一、裝飾狀況為下列第______種。(僅選一種)

(1)裝修房:

(2)毛坯房:

二、設施設備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供水:

(2)供電:

(3)供氣:

(4)廚房設備:

(5)衞生設備:

(6)通訊設備:

(7)電器設備:

(8)防盜設備:

(9)停車位:

(10)傢俱:

(11)其它:

三、權屬登記以外其它附屬房屋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附屬閣樓:

(2)附屬汽車庫:

(3)附屬自行車庫: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補充協議(黏貼無效)

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賣房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

三、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滯納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賣房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在度假村組團內樓房___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税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築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_____________(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暖氣保修一個採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房合同 篇9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二、無產權人銷售房屋購買方可以要求返還定金嗎?

銷售房屋的無產權人若是違約,且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麼可以主張返還定金。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通常情形下,沒有房屋產權的人是不能在未獲得產權人許可的情形下,就擅自將房屋售賣給他人的,否則此時就會由此無權處分。對於房屋的購買者來説,在簽署房屋的買賣合同之前,可以先判斷對方是否有房屋的處分權,對於沒有處分權的情形,後期可能會導致自己陷入房屋產權糾紛。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標籤: 賣房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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