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樣式一)
第一章?總則
為加快寧波保税區的開發建設,促進保税區經濟繁榮,保證社會效益和投資各方利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投資各方:
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合同公司
第二條?合同各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公司法定地址設在寧波東區
第四條?公司為_____法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寧波有關條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公司不得成為其他經濟組織的無限股東。
第四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七條?公司以加快寧波保税區開發建設,促進保税區經濟繁榮,保證社會效益和投資各方經濟效益同步增長為經營宗旨。
第八條?公司經營範圍: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出口加工、保倉儲;鉑金、鉑金鑲嵌首飾和工藝品(除金銀珠寶)的生產加工。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公司投資總額萬美元。
第十條?公司註冊資本為美萬元。
各投資方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萬美元,佔?%,在註冊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其餘在兩年內到位,以現金和設備到位。
乙方:萬美元,佔?%,在註冊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其餘在兩年內到位,以美元現匯投入。
第十一條?各投資方繳付出資額後,經註冊會計師驗證,由公司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二條?經營期內,投資方不得提前抽回投資,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由董事會作出決議,各投資方對新增註冊資本額享受優先認購權。
第十三條?各投資方轉讓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在同等備件下,其他投資方對轉讓投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各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分配的董事會名額委派董事參加董事會;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照法律、法規及投資比例獲取盈利;
(四)優先購買其它投資方轉讓的股本;
(五)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六)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五條?合同各方的義務:
(一)按期繳納認繳的股本;
(二)依其所認繳的股本額承擔公司責務;
(三)對公司投資缺口,按股本比例分別承擔。
第七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決策。對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經董事會議一致通過。
對下列重大事宜,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過;
(一)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和利潤分配方案;
(二)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分立、合併、終止和清算;
(三)聘免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七條?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中方委派三名,外方委派兩名,董事_____叁年。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由外方委派。
第十八條?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或受董事長委託的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公司總經理提議,可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聘任,設副總經理若干名,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聘任。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部門和分支機構。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嚴重失職或不能完成董事會確定的經營目標,董事會可隨時解聘撤換。
第九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_____、勞動紀律等規章,由董事會按國家有關政策制訂。
第二十三條?對董事會聘請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社會_____福利等,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章?財税、審計
第二十四條?公司享受寧波保税區的税收優惠待遇,並按國家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五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條?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公益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第十一章?經營期限
第二十八條?公司的經營期限為年,公司成立日期為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在經營期屆滿個月前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二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股東各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三十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章程規定的其他終止事由,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條?股東一方或幾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都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各方有權向違約各方索賠。
第十三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股東任何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繳納出資額時,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納付應出資額的違約金給公司,再由公司返還給守允方。如逾期三個月作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正本陸份,由協議中方簽字蓋章;外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有效,股東各方各執壹份,公司存檔壹份。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合同各方:
中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外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年?月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樣式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與公司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資雙方
第二條?出資雙方為:
甲方:法定代表:?職務:?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職務:?法定地址:?
第三章?設立公司
第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市設立公司。?地址:
第四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經營項目和規模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項目為。
第七條?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其中註冊資金元。
甲方以?作為投資,佔投資總額?%。?乙方投資?萬元,佔投資總額?%,其中現金萬元,設備萬元;
合同簽訂後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户,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五章?雙方責任
第九條?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一)、甲方:??1、?;?2、?;?3、?;
(二)、乙方:?1、?2、?3?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條?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會成員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章?財務、會計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八章?合營期限及期滿後財產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八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若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六份,保證人和合同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甲 方:
住 址:
郵 編:
電 話:
乙 方:
組織機構代碼:
住 址:
郵 編:
電 話: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決定共同組建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並就“______”項目的協作生產、市場推廣和銷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投入內容及時間: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在新成立的公司中為常務副董事長兼生產、研發負責人,需簽訂任命書,以任命書為準。
2、 與甲方共同享有決定研發人員的聘用及制定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獎懲辦法的權力。
3、 與甲方共同享有財務權(只有雙方共同簽名,方能進入財務,缺一不可)、核算權、經營銷售權、發展方向決策權共同經營公司;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公司帳冊及經營情況;與甲方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4、 負責解決生產過程中所出現的生產技術問題。
5、 與甲方協商解決與產品定位有關的數據。
6、擁有浙江省的分銷權。
四、 利益分配:
1、 甲方擁有50%。
2、 乙方擁有50%。
3、 雙方擁有利益均等,税後的利潤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五、技術所有權及技術保密事項:
1、 在公司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可以公司名義共同使用上述專利技術。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間,乙方保留與第三方進行關於上述有自己署名的專利的合作的權利。
3、 如因故解除協議合同後,上述專利技術歸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進行生產銷售等活動。
4、 甲、乙雙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專利技術的責任,都不得將有對方署名的專利技術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六、 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如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履行所負責任視同違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履行協議合同內所規定的責任、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損害對方利益,也視同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及發生糾紛,雙方將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有爭議的可請合同仲裁機構調解,同時需公證處公證,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同時需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從簽訂之日起開始執行。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由乙方保留。
甲 方: 乙 方: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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