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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建住宅協議書(精選3篇)

重慶市建住宅協議書(精選3篇)

重慶市建住宅協議書 篇1

_____(以下稱甲方)

重慶市建住宅協議書(精選3篇)

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參建住宅,現就有關事宜協議如下:

1.參建房屋地點、面積。甲方在乙方的_____住宅建設基地參建住宅,計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得益比例為_____%,實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安排層次部位如下:

2.房價和付款方法:參建房屋造價,議定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元,參建面積_____平方米,應交付造價_____元,另外應交付管理費(代建費)每平方米_____元,合計應交付造價連管理費_____元,甲方應於某生效後_____天內付清全部價款(包括管理費)直接解入乙方開户銀行。

3.建築材料:甲方應承擔的鋼材、木材、水泥,按如下辦法交付:

4.房屋竣工交付期限:乙方在住宅竣工驗收後,應於某_年___月___日以前將劃定部位、面積,交付甲方接收使用。如施某包單位延誤竣工交付日期,甲方應予諒解。

5.房屋產權:甲方參建面積的房屋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6.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共同信守,不得悔約,否則應負違約的法律責任。

7.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補充條款:

甲方:_____              甲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聯繫人:_____             聯繫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開户銀行:_____            開户銀行:_____

賬號:_____              賬號:_____

本協議書籤訂日期:_____

本協議書籤訂地點:_____

重慶市建住宅協議書 篇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合法所有的住房,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及承諾:甲方承諾對該房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並已經全額支付取得該房產合法所有權的購房款項。甲方確認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甲方夫妻雙方均同意出售該房產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總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屬設施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第三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額  元(大寫  元整)。乙方支付價款後,甲方給乙方出具收款收條。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

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該房產目前尚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在辦理乙方房屋產權登記證書時,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秉承誠實信用,認真履行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返還價款(或房產)和損失並支付合同價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夫妻雙方)、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公證人:

聯繫電話: 月 日

重慶市建住宅協議書 篇3

甲方(住宅裝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裝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範物業裝修行為,根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問遵守。

第一條 住宅裝修的基本情況

1、住宅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類型:___________。

2、裝修施工期________天,預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的行為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1、應當將裝修的相關法規、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為進入住宅區的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的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的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築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的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 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應按乙方裝修施工的進展情況,對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每天不少於二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其它裝修項目每天不少於一次的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為,應及時採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4、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為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採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為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的,可直接按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的宣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住宅裝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開始施工。

1、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的結構、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範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維護房屋外觀統一,不得擅自封閉陽台、安裝外仲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為,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的,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 施工。

5、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户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築垃圾應袋裝化,並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後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6、施工人員須住宿的,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並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甲方的監督,對公共區域(包括門廳、電梯廳、電梯、樓梯、廊道等)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8、施工完成後,應向甲方提供住宅裝修管線佈置圖等資料、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應承擔延誤工時的責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

2、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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