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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精選26篇)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精選26篇)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精選26篇)

為了確保您在本公司生產、生活等方面有個寬鬆、舒暢的條件和環境,在生產和生活中避免發生意外和人為所造成的事故。請遵守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生產中不斷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在生活中有一個和諧、安祥的環境,公司特訂立安全生產(生活)協議。希望每位幹部、職工自覺遵守。協議條款如下:

一、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二、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

三、 上、下班時間嚴禁在公司或生產場所聚眾賭博、酗酒、鬥毆,如發生上述行為,後果自負。

四、 遵守作息時間。晚上私需外出的員工不得超過規定回廠時間(晚上外出回廠時間為23:00之前),外出期間發生一切意外,責任由員工自己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五、 各有關車間、氨機房、凍庫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生產工序和操作規程,如違規操作,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六、 為了確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凡屬本公司幹部、職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磁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進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和後果自負。

七、 凡是公司上、下班時間騎摩托車的幹部、職工必須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和帶有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或超載發生事故或傷亡的、本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 每位幹部、職工必須在生產、生活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對生產機械設備安全意識必須加強,在上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電源、開關等進行操作前檢查,在確定安全情況下進行操作。

九、 目前公司人員結構比較複雜,車輛繁多,為了保證工人和家屬(特別帶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員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屬和孩子。嚴禁兒童進入車間等有關生產場所,並做好宿舍內的防水、防電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規定和本協議書,發生一切事故,責任自負,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條款,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遵守執行,如有不盡事宜,將進行補充執行。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_______)》、《汕頭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及其他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彙報,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有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進行處罰或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規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委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工作,相關施工人員、特殊工種身份證、上崗操作證、勞務註冊等手續必須要齊全。如果隱瞞項目部,造成手續不全和與事實不符的,發生了問題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85)》經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取得上崗操作證,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進場操作。嚴禁持偽造假證上崗。如果違反本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必須執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內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項制度和不執行交底中所列條款,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方的隊長、技術員、專(兼)職安全員、要認真宣傳並執行國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門發佈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分包方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設專職安全員一人,50人以上必須設兩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配合安保部安全員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衞、消防工作。

(6)、分包方負責的施工區、宿舍、伙房、廁所、庫房等,必須保持清潔衞生,有專人負責。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帽帶,施工現場杜絕吸煙。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特殊工種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8)、分包方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交通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各項法律法規,並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記錄。

(9)、施工現場的所有臨建設施、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臨電設施、機電設備等,不經項目部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或搬運。如違反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擔。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齡未滿18週歲的童工和建築業規定的超齡職工及患有特種疾病人員,不準給女工安排重體力的勞動,否則發生任何問題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1)、樓梯口、通道口及預留洞口,分包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各洞口的防護工作,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2)、施工時必須搭好腳手架,作業面滿鋪腳手架、設護身欄、安全網及爬梯,並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發生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3)、分包方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到“定人定機”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人員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施工人員,分包方嚴禁安排其施工生產,否則造成後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5)、分包方必須按期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16)、工程完工後分包方必須及時清理存留在施工現場一切建築材料,配合總承包單位完成工程驗收。

(17)、分包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重視安全工作,若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執行項目部所列的各種條款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方負責承擔,並處以1000元—10000元的違約款,情節嚴重者直至無條件退場。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 分包方:

(蓋章) (蓋章)

總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3

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4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築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衞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七、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衞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彙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衞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5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公司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一、總 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政策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施工過程期間,甲方監控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積極協助乙方,防止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方現場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精神,積極主動協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對出現的安全隱患,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整改和制訂安全措施,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着“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有組織、有計劃,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總承包單位的要求配備安全設施,並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制度及責任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員工,同時與每個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準則,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代表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2、本工程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費用。

3、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班子,並設專職安全員一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施工現場、建築材料、供電設施、設備安全及運行狀況、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進行重點管理,並與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協調溝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務。

4、若乙方不按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的要求配備安全設備;未制訂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序(尤其是鋼筋砼護壁)施工;不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搶工程進度、違章操作、亂搭電源、無控制配電箱、冒險蠻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配電設施,生產運輸工具行駛不規範,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員工不斷進行治安條例、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作業制度的管理教育與培訓。員工不得打架、鬥毆、飲酒取鬧、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應加強對機台班組、員工宿舍、食堂生活重點管理,嚴禁使用電爐,亂搭接電線照明等不規範行為;乙方員工施工期間不請假、不報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護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處以______元一次罰款。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處理費用。

7、乙方必須給下井員工購買保險(即人身意外險)。

三、甲乙雙方有關事宜

1、本責任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後三月內失效。本責任合同書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原件______份。

2、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 :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6

為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壓減到最低限度,本着對每個人負責的精神,凡屬外地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個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書,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員未經上崗培訓不得從事各種作業,考試合格後才能上作業。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酒後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5、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嚴禁將頭伸入投物料提升機吊盤運行範圍內或電梯井內,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應注意施工現場一切孔洞,上腳手架時應注意架子上的探頭板、飛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不得違章冒險作業。

9、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物料,防止造成各種事故的發生。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必須領取當日用火證。

11、高處作業人員在沒有可靠的安全防護環境下操作施工,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且把安全帶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確保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員嚴禁在沒有鋪滿腳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確認安全後才能上腳手架上作業。

13、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專業電工接線,操作者自己嚴禁私拉亂接,確認安全後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員嚴禁乘坐非乘人的運輸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種事故。

15、施工人員夏季嚴禁到水庫、湖泊、乾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員外出必須要向代班領導請假,回來後向代班領導消假。

17、施工人員過馬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安全後才能過馬路。

以上各種條款必須執行,否則出現一切事故由責任人承擔民事及法律責任。

常住址:

責任人:

工地安全員:

日期 :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7

甲方: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深入推進施工工地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 智能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 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提高項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工地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協議書。開工前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協議書,以明確職責,作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具有優先權。本協議書適用的工程項目名稱為:智能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外牆裝飾工程,此項目施工地點為:太原市高新區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須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組織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並將組織機構及制度上報工地現場消防安全指揮部。

2、乙方要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義務消防隊隊員應進行集中培訓,掌握各類火災的基本滅火劑救援知識,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及滅火和救援演練。同時要實行全天24小時輪班巡查制度,並建立巡查記錄,對於發現的隱患及時消除。

3、乙方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組織有針對性的滅火和疏散演練,其中人員居住場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疏散演練。

4、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對工地現場的消防設施組織至少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同時留存完整的檢查記錄。

6、乙方應確保現場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7、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應加大宣傳力度和巡查力度,確保現場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的情況,每發現一次,罰款 萬元,該罰款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工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乙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負責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務使用等,有教育、協調、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設備、設施等,如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事故或損失由甲方承擔。

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對乙方有行使經濟賠償和辭退的權利。

2、乙方責任:

嚴格執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不發生人身傷亡、機械、火災事故,如若由於違章或操作不善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二、具體要求

1、遵守工作時間,有事請假,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精通安全技術操作要求,熟悉公司規章制度、管理標準。

3、堅決制止違章作業,按章辦事,不徇私情。遇險情要停止作業,立即報告。

4、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導。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維護一切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術設施。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發生打架鬥毆、流氓行為

6、嚴禁在工作期間飲酒,如在工作期間飲酒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公司無關,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工人下班後的時間屬於個人業餘時間,除加班外,不歸公司管理。故下班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三、本安全生產協議一式兩份,各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工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公司法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9

總包方: 項目部

分包方:

建設單位將 項目委託分包方施工,為了明確總分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分包方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施工合同的同時,還須與總包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

一、分包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二、分包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三、總包方對分包方的治安、消防進行檢查。對分包方的材料、機具等進行進出場登記,凡未經登記的材料機具等不得外出。

四、總包方有權提請建設單位督促分包方的加強治安、消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衞生方面的管理,對分包方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實施處罰,必要時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分包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並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項目應由分包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程項目在具體施工中應由分包方按總包方的要求對專業較強的工程項目另行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嚴格按該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保證安全施工。

六、分包方的相關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和法規。

七、施工前,分包方應組織召開管理和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通知總包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並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分包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八、施工期間,分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總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分包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總包方督促分包方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總包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總包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總包方有督促分包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分包方必須限期整改。

十、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分包方須安全管理,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十一、分包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分包方自備。如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借用和租賃,應由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分包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分包方必須進行檢驗。分包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分包方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十二、分包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總包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總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分包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分包方負責承但。

十三、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如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十四、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十五、分包方需用總包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及時向總包方提出。違反本規定或未經總包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十六、施工期間,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如分包方發生各類傷亡、火災事故,應由分包方負責迅速統計上報。總包方督促分包方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分包方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並賠償經濟損失。

十七、文明施工:

(1)設置車輪沖洗龍頭和排水溝,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乾淨後才能駛出工地。

(2)施工現場要進行有組織排水,項目部派專人對排水管網定時檢查、疏通,保證有效、有組織的排水。整個現場實行分區責任制,所有施工道路時刻保持路面平整、清潔,無明顯低窪不平和積水,決不影響車輛通行。

(3)分包方要加強對全體員工的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種文明生產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大力提倡員工的文明與衞生,保證項目良好的精神風貌。

(4) 分包方要加強“落手清”意識,建立施工現場分區域責任制,由專人管理負責;做到現場清潔、衞生、整齊。

(5) 分包方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單位統一印製的胸卡,安全帽按照規範、工種要求區分顏色,並在安全帽前後都印上各單位的標誌。

(6)分包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場環境衞生和場外污染等管理規定,並辦理有關手續,分包方造成的罰款等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7)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完善文明施工措施,並事先預防由於分包方施工可能對周邊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產生的各種影響,尤其避免對周邊房屋和構築物產生不良影響,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充分考慮相應技術措施,否則分包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8)施工期間由於分包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範,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9) 施工用電配電總箱、分線箱必須是正規廠家產品,經現場監理、總包方現場安全負責人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規產品。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設備外殼必須進行保護接地。總配電箱內必須配有合格的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電錶等,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採用保護接零系統。一經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勒令停止使用並進行整改,並每次扣罰200元。

(10) 施工期間,分包方應及時整理和統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工程建設中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運輸到總包指定場地 ,嚴禁隨地亂堆,否則,總包方對分包方處以500元的罰款,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總包方要求清理出本工地。

(11) 施工現場各類垃圾應當天清理,否則由總包方指派人員清理,清理費用由總包方核定,從分包單位扣除。

(12)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分包方有義務禁止一切與施工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總包方給予分包方每人次200元的罰款。

十八、分包方必須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條例,協調好工作,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進入工地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無帽不準進工地,不準赤膊、穿拖鞋,否則處以每人次100元罰款。

(2)嚴格按施工用電規範進行,禁止私拉亂接。禁止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接零保護,杜絕違章作業。有違章者處以每次200元~500元的罰款。

(3)禁止損壞總包方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施工中有妨礙的必須得到總包方許可後方可拆除或位移,施工結束必須立即補好。擅自拆除或損壞的,以每處500元~1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分包方負責全部責任。

(4)做好文明衞生工作,工地內不得隨地大小便,如經發現,除進行清理外並處以每次200元罰款,保持清潔衞生。

(5)配備消防器材,重點部位禁止動用明火。需要動火的必須有動火審批報告,並有防火措施,否則禁止動火。

(7)做好自身的財物保管工作,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分包方一律不準在現場設食堂和宿舍,違反者酌情罰款。

十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甲、乙各執一份,到工程竣工自動終止。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綜合治理負責人(簽字): 綜合治理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0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條例和城建安發[ ] 號《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強制性規定的通知》精神,為了明確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以下簡稱汽車吊)在施工過程中各方的責任和義務,也為使承租方在使用設備前,能充分的瞭解起重機的性能,確保汽車吊在使用過程中的正常運轉和安全生產。明確設備的出租方(簡稱甲方)和承租方(簡稱乙方)的責任,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規定,負責車輛道路行車安全。

2、提供汽車吊的性能、力矩和技術交底等資料。

3、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功能齊全、有效的起重設備,夜間具有照明和臂尖警示燈。汽車吊司機必須熟知設備構造和技術性能及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配備大鈎以下的扁擔、吊索具、卸夾、小吊鈎等日常用具。

5、根據甲乙雙方的合同內容或協商結果,如由甲方指派信號工,應負責信號指揮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6、指派汽車吊司機,並要負責司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及上級行業會議精神的傳達,以及司機全過程行為的控制。進入施工現場的汽車吊司機同時應遵守以下條款和應該享有的權利:

①進入現場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嚴禁從汽車吊上往下扔煙頭、雜物,或飲食及有礙安全的行為。

②嚴禁司機帶病上車、疲勞駕駛和酒後作業,日常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即工作班前、工作班中、工作班後)。

③汽車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施工中對違反“十不弔”(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範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的行為有權拒吊和不弔。

④嚴禁汽車吊帶故障作業,遇有汽車吊故障立即停駛,及時修理。

⑤作業區域內遇有高壓線,不在安全範圍內,嚴禁吊車作業。安全範圍即:1千伏---垂直1.5米(水平1米);1~15千伏---垂直3米(水平1.5米);20~40千伏---垂直4米(水平2米);60~110千伏---垂直5米(水平4米);220千伏---垂直、水平均大於6米。

二、乙方職責:

1、要根據施工現場條件、任務及周邊情況,給甲方汽車吊司機做好安全和任務交底。

2、要有足夠支放吊車的場地。根據所吊物支放汽車吊的場地和存放物支放汽車吊的場地,有無地下管道、暗溝、電纜管線等情況,及時通知吊車司機,如地基有缺陷的,需要處理方案。

3、嚴禁領導違章指揮,應指派有汽車吊指揮操作證的信號工指揮汽車吊作業,信號工必須遵守汽車吊作業“十不弔”的規定,杜絕無證或違章指揮。

4、嚴禁無關人員在吊車作業半徑內停留、玩耍,與本作業無關的其它工作。

5、遇龐大物體、超高、深基坑或特殊環境作業,要有吊裝方案。

6、遇物體龐大或超重物,需要兩台起重機抬吊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抬吊方案,選擇兩台性能應相近起重機,單機載荷不得大於額定起重量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三、事故處理:

1、由於甲方責任造成機械設備事故,乙方作業人員或甲、乙方以外人員傷亡的,甲方應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並配合乙方處理一切善後事宜。

2、由於乙方或乙方作業人員個人責任造成的傷、殘、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乙方作業人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報甲、乙雙方上級主管業務部門一份,有效期自簽字蓋章之日起至設備退場之日止。

汽車吊出租方 汽車吊承租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2)安裝單位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型號設備編號

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設備進場後由乙方安裝調試並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設備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並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並承擔基礎製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並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設備進場後的保衞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設備,如由設備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為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牆預埋件的施工,並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範,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於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驗,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設備的安裝、頂升、附着,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准的安裝、拆卸方案,並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後,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並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責為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為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7、補充條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3

總包方:

分包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與建設單位分包方簽訂本合約。

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總包單位只對分包單位進行工作中的協調管理,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 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傷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總包企業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責任及生產要求: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2. 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2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必須持《安全生產資格證書》上崗。

4.3.3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4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5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記憶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本企業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上班前對外架、腳手架板等進行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使用。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9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0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多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給工人提供應有的福利和衞生條件。

6、分包方作業人員不的擅自拆除安全圍護設施,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作業人員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每次罰款200元。工地現場內煮飯者罰款500元/一次。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 包 方:(公章) 分 包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4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項目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並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並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於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着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於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設備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由於安全措施或標誌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項目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後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後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前項目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標識,並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大興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繫電話

項目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後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範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繫求助配合或採用委託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託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並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5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文明,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分包工程項目:

分包工程名稱: 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點:淮安市清河區水渡口大道與飛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鋼材、碎石、砂)、包機械設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全部深基坑支護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職責:

1、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資質和乙方的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後方可簽訂分包合同、進場施工。

2、負責向乙方負責人貫徹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項法規、條例、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

3、向乙方負責人詳細介紹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

4、審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

5、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對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行為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申報乙方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

2、乙方應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組織,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並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機械、焊接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應在樁機醒目處懸掛。

3、乙方在開工前應根據本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點,依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提出具體的措施,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施工。

5、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檢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認真整改,定期不整改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執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6、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要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教育記錄,每天必須報甲方。

7、施工期間乙方 負責本工程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8、施工期間,乙方應定期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會議,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9、甲乙雙方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防護用品規定並有合格證,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必須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樁機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能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必須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的安全管埋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更動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 《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合格後在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證上崗,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作業,嚴禁不懂電器和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和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的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

15、乙方從甲方配電房接線至施工現場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實行三相五線制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備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違反本規定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的後果均有乙方負責。

l6、乙方在簽訂協議後,應自覺的向所在區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户籍手續,並向所在區建設局安全監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等有關手續。

l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乙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事故現場,並由甲方報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責任、經濟賠償和善後處理,由乙方承擔。

18、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2)乙方保證基坑支護驗收合格,土方回填前無失穩、滑坡現象發生。

(3)分包人應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準備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6

承包方:

項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繫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項目、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項目(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設備,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衞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設備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調度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設備,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項目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項目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7

籤協議單位:

籤協議單位:

為確保施工人員在北京市軌道交通15號線04合同段施工生產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和15號線項目管理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進場後,對乙方進場人員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並建立安全教育檔案。要同施工隊主要責任人簽定安全責任協議書。甲方對乙方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甲方可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施工特點,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三、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合同段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四、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五、甲方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安全檢查標準,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主動制定整改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限期乙方組織整改。

六 ﹑甲方制定項目部安全管理罰款條例,凡對乙方處以違章罰款的,甲方出示罰款單,寫明罰款事由,並附違章照片,留項目部財務存檔,從工程結算費用中扣除。安全管理罰款條例附表所示。

七、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提供符合衞生、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九、負責統一辦理乙方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根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督促乙方完成施工工人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交納,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接收甲方的上場安全教育及考核,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要組織班組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作業紀律、勞動紀律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乙方必須保證有專職安全員一名,兼職安全員一名,在施工中一切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在絕對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施工。

三、乙方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等,健全安全組織,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崗位責任制。

四、乙方應正確處理進度與安全、效益與安全的關係,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施工工藝,保障施工過程中人員、設備的安全。

五、乙方必須遵章守紀,不違章操作,在施工過程中要嚴防安全事故,若發生因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項費用、罰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依據ISO14000標準,乙方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業主、監理、政府有關方面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綠色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七、乙方自覺維護好施工現場的施工秩序,派專人負責看管施工現場。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嚴禁使用童工或不宜從事建築施工工作的人員。

九、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當乙方發生傷亡事故時,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並督促乙方向本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意見,參與或會同乙方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十一、乙方對於新進場人員必須及時向甲方安全部門上報,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安全協議,如有未簽定安全協議的人員,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工人的勞動報酬,有此而產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

第三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上級頒發的安全管理規定,保障安全生產。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甲、乙雙方應盡力搶救,保持好事故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調查,並實事求是向事故調查人員提供事故有關情況和證據。其雙方違約責任如下:

一、 甲方違約責任

l、甲方指揮人員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由此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直接責任造成的乙方員工傷亡事故,由甲方統計,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3、由於甲方直接責任造成的乙方員工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人員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善後工作由乙方安排和處理,甲方積極協助善後處理工作。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現場達不到標準化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權下令停工整頓,如仍達不到要求,終止施工合同,同時終止本協議書,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2、由於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違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統計,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情節嚴重者,追究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3、由於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違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關規定對傷亡員工或家屬給予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但甲方可以協助乙方做好善後工作。

第四條 其它部分

一、由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傷亡事故,甲、乙雙方確認不屬於責任事故,所受損失雙方應協商解決,並做好善後工作。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生異議或有爭議時,雙方應首先進行充分協商,協商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北京市仲裁機構申請調解。

三、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施工結束,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負責人 : (簽字) 乙方負責人: (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況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項目地址:

承包施工內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管理目標

在建施工管理中,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確保實現我單位施工中達到無施工人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治安和交通責任事故:無重大環境污染和重大職業病患事故的管理目標,爭創省(市)交明安全工地,保障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為此甲乙雙方本着“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安全生產原則,根據“統一管理、各負其責” 的施工管理辦法簽訂本協議如下:

三、 甲方責任

1、 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 嚴格檢查乙方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不得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的企業。

3、 在乙方進場時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核80分以上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識乙方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4、 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 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宊發災害、疫情的防範措施,並組識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6、 負責編制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措施搭拆方案搭設。

7、 甲方應按規定要求,定期組識施工現場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對前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講評,對進期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安排部署,甲方組識安全生產教育應做好詳細記錄並留有影像資料。

8、 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置方案、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配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要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9、 負責組識乙方參加甲方每週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四、 甲方權力

1、 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源防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的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2、 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施工隊伍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管理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 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退現場內的乙方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及甲方發佈的安全管管理規定、制度和指令人員,無論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4、 對於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制定有權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拒不籤認的,加倍扣除。

5、 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場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6、 對乙方採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應商處採購,如乙方私自採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並沒收違規採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 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識有關部管、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8、 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廠

9、 在乙方退廠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廠手續

10、 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

追求乙方的責任。

11、 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公傷保險。

12、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誌準。

五、關於安全生產管理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和工程所在省(市)政府頒發的

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令、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

度,服從安全生產管理。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和省(市)政府頒發的有關勞務用

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勞務用工登記註冊審批手續,不得私招亂僱和違法用工。

3、乙方不得將工程再分解轉包。如乙方將工程分包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備案。

因乙方原因一造成乙甲或第三方受到各種損失有乙甲單獨承擔,乙方與

第三方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4、乙方要嚴格加強對進場員工的全面管理。進場員工必須持有與乙方簽訂

的正式勞務合同,乙方必須按規定負責發放員工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等(如乙方未給辦理和交納保險費的,甲方代為辦理,所花費用將在乙方的工作款中加倍扣除)

5、乙方要根據自已施工工程規模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配備專職安全人

員。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達到50人及以上的要配備一至二名專職安全人員,不足50人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人員,安全員必須經過省(市)級政府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相應資格證書。

6、乙方的施工人員凡年齡未滿18週歲或患有“三高”病(高血壓、高血

脂、高血糖)、心臟病、神經性疾病和癲癇病患者,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施工作業。

7、乙方進入建築工地的施工作業人員(含管理人員),門必須參加公司和項目部組織的“三級”即;公司、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培訓學習,沒有經過“三級”安全培訓學習和安全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本工地上崗作業。分包單位必須經常對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不斷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8、乙方負責工人上下班過程中人身安全,甲方不提供交通設施,乙方組織工人結隊而

行,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馬路,不打架嬉戲,以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如工人出現意外傷亡情況則有乙方負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9、乙方進入建築工地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項目部和分包單

位必須逐一登記造冊,按時維修保養。其中的大型機械設備【如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和各種升降式吊籃等】除必須有正規廠家或租賃單位提供的產品和格證書外,還必須編制其大型機具安裝拆除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在設備安裝安畢後必須經過質量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和簽發安裝合格證書後方可投入使用。

10、 乙方在建工地的臨電、臨水和臨時消防設施的配置,必須滿足現場施工需要,必須根據施工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臨電的配置必須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標準)執行。臨電系統必須經過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工程監理、項目部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現場機械設備必須做好接零接地保護系統,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 安全用電防護措施。

11、 乙方在高層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中,必須重點抓好“三保”(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利用和做好“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即;”槽、吭、溝的周邊:在施屋面的周邊和框架結構樓層周邊:尚未按裝欄杆的陽台、料台挑平台周邊:在工程樓梯口的樓梯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嚴格貫徹相關的安全規範標準。

12、 乙方採購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所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採購時,必須向廠家索取發票和產品合格證,入庫要有驗收單,發放勞保用品及防護用品時,要進行造冊簽名登記備案。要經常檢查並及時淘汰殘破、損壞和超期使用的勞保用品,並對作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用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 乙方負責人因故需要離開現場時,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並書面告知甲方備案。分包單位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經常檢查監督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4、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對於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在甲方限期內進行整改,並及時整改情況報告甲方。對乙方整改不力或過期不整改甚至置之不理的,甲方有權給於嚴厲批評或進行經濟處罰。,

15、 分包單位對所處的施工區域,工作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機具設備等必須認真檢查,安全問題及可能引發事故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改。對於如乙方無能力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甲方回報,有甲方協調有關人負整改,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繼續施工

16、 乙方對於施工現場腳手架、安全設施、施工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安全標誌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如需要拆除移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行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移動。

17、 乙方特殊工種作業施工人員,大中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是按照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在考核成績合格以後取得操作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工作。

18、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加空線和通訊設施、設備的保護。甲方應將地下管線及障礙物情況向乙方及時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要按照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如遇有問題或情況不明時要立即停止作業、並及時向甲方彙報,保護市政設施和通訊設施是施工單位及不容辭的責任。

19、 一但有安全事故發生,乙方以最快速、最便捷的方式報甲方及項目部主管領導、詳細報告事故情況,有甲方通過正常距道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並同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時要做好詳細記錄或拍照存檔,甲方要及時為事故救援提供必要的條件。

20、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或上級主管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和現場考查工作,不得偽證、假證或遲報、甚至隱瞞不報。

21、 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是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施工管理制度給予有效批評或進行必須必要的經濟處罰

六、 關於消防保衞管理

1、 乙方必須將工程的組織設計和現場臨建搭設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核、審批。施工現場要設圍牆、大門要設門衞值班室,作業區【含設備材料存放區】、辦公區和生活區應保持安全距離分開設置,要符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中的規範和甲方企業《CI形象手冊》要求。。

2、 施工現場建立門衞值班制度,配備門衞值守人員,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配佩戴“工作卡(胸牌”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非施工閒雜人員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3、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治安防火責任制,本着“誰施工誰負責” 的原則。確定一名治安消防負責人、組建現場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衞和消防管理工作。

4、 乙方進入現場應及時提供進駐許可證和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建立健全施工人員花名冊,特殊工人員花名冊,並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複印件,施工隊伍應是成建制隊伍,不得私招亂僱和來路不明的閒雜人員。

5、 乙方對自已的施工人員要從嚴管理,要經常進行法制教育,施工人員不準進行聚眾賭博、打架鬥鬥毆!盜竊行騙、不準參加非法集會活動;不得進行賣淫嫖娼、觀看、傳播黃色影像等非法活動。

6、 乙方負責本單位的小型機具,貴重物品,建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丟失和盜竊案件發生。要特別做好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爆,並將責任書落實到人。

7、 乙方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制止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制定火險隱患防範措施及應急預案。

8、 不得違章停放各種車輛,隨意佔用消防車道,並對無固佔用消防車道、隨意拆除挪用消防設施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9、 工地發生任何重大突發事故或事件時,乙方全體人員應聽從甲方或工地項目的統一調動指揮,積極參加應急救援義務搶險隊,對立功者,甲方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10、 乙方要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甲方保衞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落實整改,不留隱患死角。

七、關於職業衞生和環境保護管理

1、 乙方嚴格貫徹執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OHSAS18001職業安全衞生管理體系標準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職業安全衞生與環境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並制訂相關的環境、職業安全衞生管理保證措施,經甲方審核後實施。

2、 乙方組織所屬員工接受ISO14001環境管理、HOSAS18001職業安全衞生管理知識講座,接受教育培訓。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在施工中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使以上各項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範圍內。

4、 乙方垃圾清理及建築垃圾消納工作應嚴格按照甲方《污染物(揚塵、噪聲、廢水、廢棄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業指導書執行

5、 乙方負責在甲方的指導下辯識所承包工程實施中的危險源,並採取絕對有效地措施;

6、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施工技術質量管理、現場維護、施工用電、機械操作、化學危險品使用、保存等各項管理規定,同時注意保護女工的各項合法權益。

7、 乙方對接觸職業病危險源的現場作業工人應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護用品,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職業健康有效證明,對無職業性健康體檢證明,乙方須對其進行體檢,有職業禁忌症者,應對其調換工種。

8、 乙方定期對工人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區進行清潔、消毒,定期對現場工人進行體檢並記錄,對發現有傳染性疾病或疑似傳染病時,須立即隔離並報告甲方及當地衞生防防疫部門,並配合甲方按照衞生防疫部門防治傳染病的要求採取相應的措施。

9、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超標或機械漏油污染環境,杜絕敲擊等人為噪聲。使用機械要定期進行噪聲的檢測,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機械要及時採取維修措施,木工車間要封閉,減少噪聲、粉塵的排放

10、 乙方需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樹、歷史文物,要按照地方政府關於“古樹名木管理保護條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執行,嚴禁對自然環境造成破壞。

11、 加強對機動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並對機動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以保持機動車性能良好,尾車年檢合格。

12、 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施工、生活及辦公廢棄物得到有效控制與管理,本着“節約資源,減少環境污染” 的原則,確保廢棄物處理後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13、 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必須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進行分類處理,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

八、違章違規責任和處罰

1、 乙方在現場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地方各級政府的安全、衞生、環境、消防、治安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及執法檢查,甲方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隱患、有權發出安全檢查隱患通知書或停工整頓指令。乙方應在整頓期限內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按時進行整改,末進行整改或因發生經濟處罰時,乙方要負完全責任。

2、 屬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要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上報。乙方要負責按照國家的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在乙方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為傷亡職工進行工傷認定,評殘,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賠償等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

3、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的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得面對事故的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承擔承包人工傷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因處理不當而發生的糾紛,若影響到甲方的正常工作和給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 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各種火警、火情,視其損失大小及造成的影響程度,對肇事單位處以2-10萬元罰款。

5、 在工地內出現偷盜公、私財物,對肇事者所在的單位罰款2-5萬元。

6、 乙方出現打架鬥毆或參於打架鬥毆、無論主客觀原因一次罰款2-5萬元,情節嚴重者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後果有乙方單位或肇事者本人全部承擔。

7、 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廢棄物必須及時處理,集中統一消納,禁止隨意堆放。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身傷害,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包括無償修理和恢復在施工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及賠償業主/甲方的損失

九、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在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作為正式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隨雙方簽訂的分包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19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繫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項目、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項目(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設備,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衞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設備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調度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設備,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項目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0

項目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在甲方工地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公司及項目的有關安全規定,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酒後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併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應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無證駕駛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騎乘摩托車、電瓶車應佩戴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飲酒、打架鬥毆,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係。

8、乙方不容許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儘快就醫,注意防暑。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臨時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10、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11、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12、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3、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1

抹灰班組安全生產協議書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背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格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吸煙,禁止酒後作業。

2、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腳手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大於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過於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3、腳手架上不得有探頭板,架板嚴禁支搭在門窗、水暖管道上。

4、攪拌與抹灰時,要注意防止灰漿及雜物落入眼內,造成事故。

5、在室內推車運輸時,注意不要碰撞架子,過道轉彎時注意防止小車把擠手,推車時不準倒退。

6、室內要有足夠的光線,在黑暗潮濕環境作業應採用安全電壓照明。

7、在預留洞口作業時,應設安全防護設施,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拆動防護設施。

8、所用砂漿攪拌機要由專人操作,做好接地保護,保證一機一閘。

9、嚴禁打架鬥毆.

10、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10萬元以內由承包方自行承擔,10萬元以外,視事故發生原因分清責任主次,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總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乙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負責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務使用等,有教育、協調、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設備、設施等,如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事故或損失由甲方承擔。

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對乙方有行使經濟賠償和辭退的權利。

2、乙方責任:

嚴格執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不發生人身傷亡、機械、火災事故,如若由於違章或操作不善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二、具體要求

1、遵守工作時間,有事請假,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努力學習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精通安全技術操作要求,熟悉公司規章制度、管理標準。

3、堅決制止違章作業,按章辦事,不徇私情。遇險情要停止作業,立即報告。

4、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導。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維護一切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術設施。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發生打架鬥毆、賭博、流氓行為

6、嚴禁在工作期間飲酒,如在工作期間飲酒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公司無關,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工人下班後的時間屬於個人業餘時間,除加班外,不歸公司管理。故下班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三、本安全生產協議一式兩份,各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 月___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3

項目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綠化工程項目部

工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在甲方工地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公司及項目的有關安全規定,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酒後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併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應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無證駕駛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騎乘摩托車、電瓶車應佩戴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飲酒、打架鬥毆、賭博,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係。

8.乙方不容許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儘快就醫,注意防暑。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臨時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10.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11.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12.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3.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4

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班組工人 (以下簡稱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監督站的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要求,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以下條款:

1、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底,預防為主。

2、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從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施、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種中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6、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7、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設備,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8、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500元。

9、乙方不得從帶家屬(小孩)入住施工區。

10、進入工地施工作業前,要將身份證和外來人員務工信息卡提供給項目部,及時交納綜合保險。無身份證和外來人員務工信息卡不得從事施工作業。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協議生效。

甲方(蓋章): 項目部 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項目負責人)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及義務,確保在________工程施工期間做到無安全事故發生,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現結合我區實際,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義務

1、全面貫徹實施建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2、督促乙方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做好危險源監控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指導乙方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協助乙方開展文明工地創建工作。

4、協調解決建築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安全生產治理措施;

5、積極推廣總結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努力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6、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認證工作,大力宣傳安全知識;

7、查處施工現場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積極協助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二、乙方的職責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建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措施;

2、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計劃,及時分解、並落實相應責任人;

3、積極組織開展施工作業人員的崗前培訓、班前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日查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糾正違章行為,針對可能產生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5、落實人員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檔案,總結經驗教訓;

6、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投入,確保資金有效使用;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並積極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三、工程開工前,乙方須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5000元,款項交甲方指定賬户。

四、工程施工中,嚴格按照《黃山區建築企業和項目經理違章扣分實施細則》實施扣分,乙方每被扣除1分,甲方相應扣除安全保證金50元,由甲方統籌管理,應用於安全生產參觀學習經費及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等。

五、嚴禁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或允許其他單位、個人以乙方或乙方所在單位名義承攬工程,一旦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的,由乙方及乙方所在單位負經濟及法律責任,對單位實行停業一年,項目經理停業兩年的處罰,並對接受轉包、違法分包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資格證書。

六、在工程施工中,乙方須按照黃山區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甲方的安全監督程序,實行三驗收一總評,未實行的,不予返還安全生產保證金。

七、乙方若在工程施工中,發生重傷事故的,項目經理停止執業資格十個月,發生死亡事故的,停止執業資格一年,並將安全生產保證金扣除。

八、若在工程施工中,乙方未被扣分,甲方自竣工備案完成之日起十日內將安全生產保證金金額返還給乙方,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若被扣分的,返還剩餘的安全生產保證金。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自工程竣工備案完成之日起終止。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產(生活)協議書 篇26

施工總承包單位:

安 裝 單 位: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作為工程的主要運輸工具一塔吊,對工程進度的快慢起着決定性作用。公司決定對塔吊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範,具體要求如下:

安裝單位:

(一)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建築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責任人簽字;

(二)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等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三)組織安全施工交底並簽字確認;

(四)制定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後,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六)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七)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裝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行。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説明。

(八)安裝單位應當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1、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使用單位:

(一)應當編制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

案。

(二)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築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築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四)制定建築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在建築起重機械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作好安全防護;

(六)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七)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八)建築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建築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九)禁止擅自在建築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製造廠製造的標準節和附着裝置。

(十)向安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築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安裝單位和施工單位各執一份,各方嚴格按照本協議施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負全面責任。

安裝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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