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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動 合 同18(通用13篇)

勞 動 合 同18(通用13篇)

勞 動 合 同18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勞 動 合 同18(通用13篇)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祕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此勞動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實際合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擬定,如果需要代寫合同或諮詢合同相關法律問題,歡迎直接來電詳談。

勞 動 合 同18 篇2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類型合同。

1、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於                                         工作完成時終止。

試用期於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地點和標準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部門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可另附)                            。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

(此處請選擇填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甲方與乙方簽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當呈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3、甲方與乙方簽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並進行登記備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節假曰工作的,應按照囯家、吉林省相關規定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囯家和吉林省、長春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在合同期內,乙方出現下列情形時: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吉林省、長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吉林省、長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國家和吉林省、長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各項制度,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對有毒有害灰塵噪音及其它可導致職業工要提供必要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減少職業危害。企業要定期對勞動者進行職業病體檢篩查;對患職業病職工,由企業負責為職工進行工傷認定、鑑定,並按國家規定進行治療與賠償。

第十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甲方應當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

工作任務。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釆用書

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吉林省、長春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曰內,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要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培訓服務期、競業限制

第二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與乙方約定的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

第三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向年月曰至____年月曰。競業限制的範圍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乙方經濟補償每月     元。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另附)          。

第三十四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後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

簽字曰期:   年 月 日                                簽字曰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18 篇3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書》説明

1、甲方,指用人主體。填寫用人單位全稱。

2、乙方,指勞動者。填寫勞動者姓名。

3、委託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託(授予委託書)並代理其簽約的人。 

4、甲乙雙方除簽訂本合同書外,可以簽訂其他專項協議書,作為本《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誌。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勞動安全、衞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準。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准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併、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準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准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係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後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泄漏甲方商業祕密,並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於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號碼: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18 篇4

甲方: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節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解除後有關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和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及其相應的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的發放,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七、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時制度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第(一)款工作制的,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須經甲、方雙方和工會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第(二)(三)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享受年休假。

八、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九、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人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脱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者修改;補充或者修改後的合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按《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屬於《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條例》的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18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在京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採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工時制度的,應經註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工資標準為: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為    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為    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計算;

4、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

1、工作量計算標準為                      ;

2、工作量單價為                          ;

3、工資計算標準為工作量單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告知的標準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標準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5、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 號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北京市和企業註冊地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應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標準為                               ,並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以及普法維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甲方應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就業准入政策,上崗前應對乙方進行以下方面的業務培訓:

(一)國家有關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建築行業《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理論知識和實操方法。

(三)建築行業相關規章、規程標準。

(四)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理辦法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

(五)勞動者權利義務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與合法渠道。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並提出檢舉和控告。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1、採取計量工資方式的,工作標準為: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甲方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甲方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及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知悉上述制度的相關內容並同意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18 篇6

用人單位(甲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職  工(乙方):                  

身 份 證 號 碼:                   

一、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崗位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也可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甲方)與      (乙方)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__年02月01日起至20__年01月31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職務):    。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的工資為5000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二)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三)貨幣工資包括了基本工資、加班費、提成、獎金、津貼、補貼。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安排乙方相應的工作時間。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四)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或解除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2.泄露甲方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3.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社區監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就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公司授權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18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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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__)。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18 篇8

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現住址:_____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______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餘款待任務完成後全部付給。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託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____________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18 篇9

編號:        

勞動合同(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

乙方: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

聯繫電話        。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户籍所在地:        。

身份證號碼:        。

現居住地址:        。

通信地址:        。

聯繫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是: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每月。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每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人民幣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    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繫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勞 動 合 同18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中鐵十*局集團南欽鐵路NQ1標工程指揮部遷改工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政府有關規定及本企業規章制度,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平等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和安排的工作崗位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地點進行調整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工作(搶險、救援等)。乙方應服從調整或派遣。

2.甲方根據國家、行業或企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甲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由於工作需要,甲方可以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

1.乙方勞動報酬分為計時制和計件制工資,根據甲方生產任務需要,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工作,經與乙方本人協商,計件制勞動報酬按完成的合格實物工程量和單價計算得出;計時制報酬按出勤天數計算,滿勤時為:___________元/月(計件制、計時制勞動報酬均含社會保險費用)。

2.發放時間和企業員工同步,通過銀行代發,遇到資金確有困難時,可先按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剩餘未支付部分季度末足額支付。

3.屬甲方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部分,根據國家靈活對待就業人員的有關政策規定,按照雙方協議,單獨製表隨工資一併發放,暫由乙方向社會保險繳費個人窗口自行辦理。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乙雙方遵守和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衞生要求的勞動場所、設施等;根據乙方擔任的工作性質,甲方提供與企業員工同等條件的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工作技能和有關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承擔此項費用。

4.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5.乙方需出具能夠勝任本工作的健康證明。

6.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屬本人責任造成的非工傷、殘、亡由乙方負責。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通知乙方:

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殘不能從事原工作。

②乙方消極怠工或不能勝任工作。

③甲方任務不飽滿,勞動力出現富餘,確需裁減人員。

4.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當事人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對方表示續簽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繼續按此勞動合同延續。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甲方工商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有限公司執一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企業公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18 篇11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建立勞動關係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實告知涉及勞動合同的有關情況基礎上,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1條  合同的前提條件

1.1 甲、乙為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1.2甲方系乙方保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合法用工主體,具有用工資格;

1.3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時,與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亦非在有關競業限制期限內,且乙方保證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沒有任何足以影響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 乙方保證受聘於甲方後,從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會侵犯此前曾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5 不符合錄用條件:若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後不符合下列任一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即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5.1 偽造學歷、證書與工作經歷的;

1.5.2 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的;乙方的條件與甲方招聘簡章、招聘廣告中的職位要求不相符;

1.5.3 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病、不可治癒以及嚴重疾病的;

1.5.4 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經試用期考核成績不合格的;

1.5.5 拒絕接受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的;

1.5.6 非因工傷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

1.5.7 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累計超過1天的;

1.5.8  在甲方提出要求的十五日內,乙方未能在提供相關資料,致使入職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無法辦理的;

1.5.9 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的;

1.5.10 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2條  合同期限

2.1 甲、乙雙方就合同期限選擇一下       類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2 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有關錄用條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2.3 本合同期滿,且不具有法定續簽情形的,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2.4 如本合同簽訂的起始日期與實際用工之日不一致,則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3.1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乙方應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見附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隨着甲方經營範圍的擴大,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3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可依法合理變更本條中規定的乙方工作部門、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如甲方舉行廣告展會、廣告調查、進行廣告設計、創意等項目的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或地點,該臨時性調整不視為對乙方工作內容或地點的變更。)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

4.2 甲方可根據部分崗位特徵、業務狀況,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所在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自動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3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支付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

加班須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手續;否則視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無權要求甲方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4.4 甲方定期將乙方的通勤記錄(含加班記錄)彙總成表,並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記錄以該通勤記錄表的記載為準。如對通勤記錄表的記載有異議,乙方必須自收到通勤記錄表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乙方完全認可通勤記錄表的記載。

4.5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後,加班報酬按相關法律執行;

4.6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婚假、喪假等假期。

勞動報酬

5.1 乙方正常出勤並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乙方工資收入=崗位工資+獎金+津貼。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確定乙方的月崗位工資收入標準為

元;乙方獎金與其工作數量、工作質量、服務水平、出勤率等實績掛鈎;津貼按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

5.2 甲方發薪水期為次/當月     日至     日。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甲方有合理解釋遲延支付勞動報酬的,不屬於拖欠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5.3 本條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為税前收入,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5.4 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濟效益及乙方的業務能力、績效情況、崗位、地點變化等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合理調整,也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5 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若甲方發放年終獎的,年終獎視為特殊福利,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勞動報酬,甲方有權確定每次年終獎發放時間和發放標準,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6 獎金、津貼根絕甲方內部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廢止獎金、津貼制度;

5.7 如對勞動報酬有異議,乙方應當自勞動報酬發放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確認甲方已完全結清勞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獎金等)。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6.1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        省(區/市)有關規定,按比例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也應當按比例繳納其應承擔的部分,並由甲方在工資內代為扣除。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期間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3 乙方因公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4 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向乙方支付或調整其他補貼及福利費用。具體標準由甲方規定;

6.5 培訓員工、鼓勵個人發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會有計劃地為乙方提供職業培訓。除各種內部培訓活動外,甲方也鼓勵乙方自己參加一些外部的培訓活動或課程。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則雙方約定服務期至少為      個月。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或因過失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服務期違約金=(應服務月數-已服務月數)/應服務月數×培訓費總額

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的,該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存在衝突之處以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為準。

6.6 甲方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營效益等相應調整乙方的各項福利待遇。

第7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防護       

7.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下從事工作;

7.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 甲方將按照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積極採取職業病防護措施,確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第8條  勞動紀律

8.1甲方有權在不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情況下,遵循民主原則,制定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依據前述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的日常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前述制度,否則甲方可根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

8.2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將及時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認真閲讀相關內容,以保證及時瞭解掌握甲方的各項信息。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無法閲覽,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後的一週之內及時進行閲覽。如出現乙方未能及時閲覽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3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對其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修訂或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如果原規章制度與甲方新規章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8.4 無論是否收取費用,乙方均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委託,進行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的工作;

8.5 甲方鼓勵乙方主動開拓客户並發展業務,但所有業務均應以甲方名義與相應客户簽訂合同,並以甲方名義對外收費,乙方不得在其中私自收費,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最高相當於乙方私自收費金額五倍的罰款;

8.6 乙方應妥善爆罐甲方財物,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均需歸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軟件、光盤、技術文檔等。如乙方疏忽丟失或蓄意損害,應予以賠償;

8.7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證明等均屬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責任;

8.8 乙方因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而致甲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9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歸屬

9.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前述事項均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權利,乙方負有當然的保密義務;

9.2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員工)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

9.3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

9.4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和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完成的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著作權等(包括但不限於廣告設計、產品設計、廣告圖紙及其説明、廣告開發項目計劃等技術祕密或者經營祕密),其相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應屬於乙方的身份性權利除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的利用或允許他人利用上述廣告成果和廣告創意等;

9.5 乙方在離職後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在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涉及廣告的一切設計、創造成果,其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

9.6 乙方在執行甲方任務時,若需引用互聯網、電視、電影、廣播等公共傳媒中素材的,須在引用前向權利人申請授權,或向甲方申報,不得擅自引用;

9.7 乙方保證,正確使用並妥善保管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除了履行職務外,乙方承諾其在職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9.8 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必須將所有機密信息和資料及其複印件返還給甲方,並向甲方保證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該資料或者信息的權利,並申明已將該資料和信息的所有原件及複印件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發現乙方未及時歸還前述資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9 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而以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給第三方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0.1 勞動合同的變更

10.1.1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10.1.2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0.1.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

10.1.4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或職務所做的調整,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變更合同或協議,且乙方自到崗後一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該調整;

10.2 勞動合同的解除

10.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2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職書呈交主管或人事部門,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最後工作日期。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須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10.2.3 甲方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額,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依法辦理退工手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成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而致本合同無效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甲方決定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10.2.2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因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門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5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10.6 在最後工作日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並配合所載部門及其他部門辦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

歸還所有代表公司員工身份的證明文件,如工作證、介紹信函、員工信息卡等;

歸還所有公司文件、資料、記錄、設備、工具、文具、通訊設備等;

歸還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員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鑰匙;

向繼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與財務部門結算所有應付款項、應收款項;

其他根據公司規定必須移交的物品。

辦理工作交接的程序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交接完畢,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11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1.1 在本合同期限內,如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或者約定競業限制的,依照雙方約定辦理。如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還應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如甲、乙雙方就競業限制另行約定的,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者發生衝突的,以另行訂立的附件為準);

1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1.3 一方侵佔甲方財產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相應財物,並賠償甲方損失。沒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獲得甲方利益的,乙方應將所獲得不當得利返還甲方。

其他事項

12.1 本合同如 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應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準、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變更,應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沒有約定的,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2.3 本合同生效期間,乙方違約或甲方據本合同、公司規章制度向乙方追償的,乙方承擔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而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鑑定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等費用);

12.4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5 釋義;

本合同所稱“法律”、“法規”、“規章”。若未做特殊説明,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章;

本合同所稱第三方,若未做特殊説明,係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12.6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貳份,乙方壹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乙方確認:

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户籍所在地址、先行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此信賴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詳細閲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任職保密責任合同書》、《競業禁止協議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勞 動 合 同18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生產經營地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户口所在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及省、市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一)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從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工作地點在 。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應協商一致,並辦理勞動合同變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以勞動法規規定為限。如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按批准的工時制度實行。

(二)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的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3 種形式執行,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合理制訂並公佈計件單價和勞動定額,乙方的月工資按前述單價及所完成的工作量計算。

3、其他形式:。

(二)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三)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給乙方本人,定於每月 12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並由雙方按規定的繳費工資和比例及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有關醫療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的規定辦理乙方相應的待遇。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 動 合 同18 篇1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生產的集嬰幼兒童牀、標準單人牀、標準單人沙發及三人沙發功能於一體的專利產品_________童牀,對傳統童牀理念進行了徹底變革,現產品向全國市場推出。甲方自願申請作為乙方_________童牀產品的區域經銷商,經乙方審核,甲方具備經銷乙方_________童牀產品的條件,經雙方協商,達成經銷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同意甲方為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童牀產品市場銷售的區域經銷商(40萬人口以下區域設一家;200萬人口以下區域設二家;400萬人口以下區域設三家;400萬人口以上區域設四家)。

2、甲方購貨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日期、付款方式等以簽定的銷售合同為準,產品至甲方當地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再在該地區銷售同類產品。如果該地區的客户到乙方購買同類產品,乙方將告知客户到甲方購買,並把此信息及時通知甲方。

4、乙方的_________童牀產品規定了全國統一最低銷售價,童牀零售價:_________元/個;沙發零售價:_________元/對。甲方在銷售該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低於此價格銷售。

5、甲方統一使用乙方產品規定的名稱、商標、包裝、生產商等。不得隨意更改。

6、甲方每次購買乙方產品的最低數量為:童牀_________套或沙發_________套。低於此數量,每套的價格將在經銷批發價的基礎上上浮10%。全國經銷價為統一零售價的80%(即20%的經銷利潤)。

7、甲方購買乙方的產品在沒有打開包裝的條件下,可在購貨之日起三個月內退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退貨後即支付退貨全款;但退貨的運輸費用需由甲方負擔。

8、甲方可以在本區域內發展二級經銷商及產品代理商,並由甲方供貨,乙方不得向其提供產品。

9、乙方有計劃免費提供甲方產品樣本、產品掛圖、產品影視資料等,並共同享受乙方的廣告資源。

10、甲方的銷售指標定為童牀_________套/每月,或沙發_________對/每月。對達到銷售指標的經銷商,乙方每年組織一次培訓,甲方來回車費、食宿費、培訓費均由乙方承擔;併發給甲方產品經銷銅牌。

11、達到銷售指標的前20名經銷商,乙方給以獎勵,獎金為當年銷售額的3%。

12、甲方在經營過程中承當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乙方無關。

13、違約責任:如果甲方違背以上條款,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產品經銷資格,甲方應無條件賠賞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如果乙方違背以上條款,乙方也應無條件賠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4、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程序處理。

1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在經銷時間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標籤: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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