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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買房合同範本【三篇】

中介買房合同範本【三篇】

【篇一】

中介買房合同範本【三篇】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其座落於______的房屋,面積為_____平方米,含內部設施為_____。權屬為_____私有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銷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整,¥_____元,大寫_____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含地下室)。

二、由於現實原因,本小區房產暫時無兩證,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房,經雙方協商,將來可以*時,由甲方負責在接到通知後三十日內幫助乙方辦理,不得藉故拖延時間。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過户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全部由方承擔。產權證辦好後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須提供該房拆遷安置協議、購房發票及本人與共有權人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複印件各壹份,並協助乙方落户。

四、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產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後,其該建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併入乙使用,如由於國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貶值,拆遷等),造成的各損失或受益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享受或承擔。

五、甲方必須保證對該轉讓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權,無任何家庭糾紛,轉讓前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擔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項權項,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債權債務或家庭糾紛,一概由甲方解決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除上述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無重大質量問題或瑕疵,並保證在交接前未發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兇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後發現上述事件發生,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退房,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並給予乙方萬元的賠償。

七、甲方在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時,甲方保證將與該房產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已結清,並將相關繳費證件交於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八、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毀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應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違約方賠償房價款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給對方。因本房暫無兩證,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進住後,甲方反悔,甲方除返還乙方所付全部購房款外,另付違約金元,乙方反悔,則無條件搬出,另付違約金元。

九、本房產因暫無兩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過程中如有測量誤差,甲乙雙方約定,互不追究,其銷售價不變。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補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證明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地址:

地址:地址:日期:

日期:日期:日期:

【篇二】

甲方(賣房人):張惠,女,身份號:21010xxxxxxxxx。

乙方(購房人):李華,女,身份證號:2104xxxxxxx。

丙方(房產中介):瀋陽市于洪區某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於XX年5月1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於瀋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明知瀋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於洪區變更為皇姑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後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瀋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税、費(包括但不限於採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後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户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擔該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後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餘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户後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税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於採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後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户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將自動解除,甲方應於和同解除後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諮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户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願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賣方: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快遞或掛號信郵寄至上述地址即視為送達,收件人拒收或未簽收導致退回的,也視為遞達。)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深圳市單位物業(下稱該房地產),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房產證編號為。

二、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尚未辦理出商品房房地產證,雙方均清楚該房地產上述產權狀況,且確認該房地產是以現狀並按套定價出售,買方已檢查或已售權代表為檢查該房地產。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履行合同。

1、若該房地產辦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產證後即無抵押或其他權利負擔(即屬買方已向開發商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情形),則雙方須按第三條規定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若該房產辦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產證後處於抵押狀態,則賣方應於年月日前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賣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的,需於辦出一手商品房房產證後日內出具全權委託公證給擔保公司,贖樓費用由方承擔,同時買方須協作賣方辦理贖樓手續,即須依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款項並辦理有關手續。

三.該房地產轉讓成交價為幣元整(小寫:)。(此價不因測繪面積的變化而變化,且包括賣方已支付的裝修費、維修基金、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寬頻網絡等設施的初裝開通費、入住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附房出售的設施物品的價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定金幣元整(小寫:)為第一部分樓款。支付方式為以下第種:

1、買方須於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交納定金幣元整(小寫:),並須於賣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向賣方補交定金餘額幣元整(小寫:)。

2、買方須於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一次性交納定金幣元整(小寫:)。

(二)。幣元整(小寫)為第二部分樓款。付款方式為第種:

1、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樓款須在賣方辦理一手房地產證之日起日內付清,付清款項之日起日內,雙方須簽署《東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併到國土部門辦理過户遞件手續。

2、銀行按揭付款:

(1)上述第二部分樓款中買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幣元整(小寫:(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書為準)支付給賣方,辦理按揭所需費用由買方自理,否則視為買方違約。買方需於年月日前申請按揭,賣方須無條件配合買方提交申請按揭所需法律文書,雙方均不得藉故拖延,否則視為違約。

(2)買方須在年月日前付清首期款(除以付定金外幣元整小寫)(根據實際貸款金額多推少補)存入雙方指定銀行帳户監管。

(3)在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之日(若賣方需贖樓的,則在贖出房地產證原件並註銷抵押登記之日)起日內,雙方須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並辦理遞件過户手續。在遞件回執載明的答覆日期之日起日內,買方須到國土局等相關部門辦理完交納税費及領取房地產證的手續。領取房地產證當日,買方須到相關部門辦理按揭貸款的抵押登記手續。

四、放款時間、方式:

1、領取買方名下的新房地產證後,雙方即將買賣合同、新房地產證複印件、雙方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提交給監管機構,監管機構審核無誤後將監管之樓款(預留總樓款的5%即幣元整(小寫:)整作為尾款,待確認交房並結清所有費用後劃到賣方帳户)。

2、如買方辦理很行按揭,則銀行承諾之貸款金額由貸款銀行按約定時間支付給賣方。

(五)、税費承擔:⑴查檔費:⑵調檔費;⑶契税;⑷印花税;⑸產權登記費;⑹貼花;⑺房地產交易服務費;⑻營業税;⑼城建維護税;⑽教育附加費;⑾個人所得税;⑿土地使用費;⒀土地增值税;⒁評估費;⒂按揭手續費;⒃贖樓費用;⒄合同交易工本費;⒅公證費;⒆其他。其中賣方支付上述:款項,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繳納。買方支付上述款項,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繳納。若出現約定之外的税費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規定而使上述約定的税費額增加,則由雙方按政府規定各自支付。

(六)、賣方須在時將該房地產交予買方使用。交樓前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房地產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管理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及土地使用費等)。

(七)、賣方保證對該房地產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同時保證賣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手事宜,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債務、税項、租賃清還及抵押等事宜,賣方應在簽署《東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買方無需負責,否則賣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八)、違約責任

1、如買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條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順利完成,則已付定金將由賣方沒收,而賣方有權再將該房地產轉讓予任何人,唯賣方不可再為此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

2、如賣方在收取定金後不依合同條款將該房產售予買方,則賣方須返還賣方雙倍定金予買方以彌補買方之損失,唯買方不可進一步要求賠償或逼使賣方履行此合同。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內容必須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視為無效,自雙方或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取代任何過往之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及協議。且合同雙方對每一條款之含義均清楚明白並無異議。

(十一)、特別委託:雙方互相向監管機構提供並確認以下帳户,若交易過程中一方不能親自領取某些款項。則監管機構或對方可將款項打入以下帳號即視同本人已收到。

賣方帳號:開户銀行:銀行支行開户名帳號

買方帳號:開户銀行:銀行支行開户名帳號

(十二)、雙方此後簽署的國土局版本《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之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三)、備註(備註條款內容與前述條款內容不一致,以備註條款為準);

賣方買方

年月日年月日

收據

茲收到買方交付上述規定之定金幣元整(小寫:),此據。

收款人(賣方):收款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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