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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通用13篇)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通用13篇)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1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通用13篇)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簽訂日期: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2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

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

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建築面積:

3.使用性質:

4.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M2×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

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M2×元/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

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元后,乙方在天內完成

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部位效果圖張,總計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

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

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

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

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

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

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

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

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

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甲

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

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

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法定人:

電話: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簽訂日期: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室內設計的地址_________,房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委託乙方室內設計,並且由乙方負責施工,其設計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委託乙方室內設計,且乙方不負責施工,其設計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付50%設計費,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原已收的_________元上門勘測費,應自動轉入設計費中)。乙方設計師在測量後_________天內完成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局部效果圖各一張。

三、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甲方與乙方設計師經過溝通同意,填寫設計方案進程表(見附件),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設計費餘款,乙方設計師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完成全套裝演設計圖及施工圖紙。

四、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設計師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再次填寫設計方案進程表,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過程中設計師應有兩至三次去現場放樣及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

五、雙方在未簽訂裝潢施工合同前,全套設計圖紙資料由乙方保存,甲方不可將設計圖紙及工程造價錶帶出公司。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委託乙方施工,其設計費按原設計費總價增收100%,共計_________元。

甲方付清增加的設計費後,由乙方將全套圖紙交給甲方使用,並由乙方設計師到現場負責指導。甲方如不支付增收的設計費,乙方應將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電源、電話、電視、多媒體插座位置分佈圖交付甲方。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設計費總價的3%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延期_________天以上未完成設計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承擔設計費總價5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按合同規定的設計費總價的50%作為違約金付給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八、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九、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本合同約定(將以下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X)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 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 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2215; 元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 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215; 元 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X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 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X審閲。

4.在甲X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 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X負責確認,確認後甲X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X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X)。現甲X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X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 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a;甲X責任:

1. 甲X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X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X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 退還甲X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X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 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

4. 對未經甲X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X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X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 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X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X自負。

6. 甲X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X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X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X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a;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X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 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X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 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X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 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X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 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X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 現場的,____區內甲X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____區外甲X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 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X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X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 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____市定 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X名稱(簽字蓋X): 乙方名稱(蓋X): 甲X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家裝設計任務: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

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為______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不含電腦效果圖),估算總收費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元。

2、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採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預付款______元(其中______元上門測量費和______元方案費);

2、方案通過後,出全套施工圖,客户付清餘款並可帶走全套圖紙;

3、出電腦效果圖,價格:______元/張(a4);

第三條 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設計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説明。

2、平立面圖

原房型圖;牆體改造圖;平面傢俱佈置圖;地面圖;天花圖;現場製作的傢俱立面圖;門立面圖;廚房、衞生間局部立面圖;電視背景牆立面圖;其它現場需施工牆面的立面圖。

3、剖面圖

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門窗套剖面圖;玄關剖面圖;天花剖面圖;電視背景牆剖面圖;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4、水電施工圖

5、甲乙雙方約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內完成平面方案圖;平面方案甲方通過後,乙方在7天內完成全套施工圖。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物業認可的房型圖、結構平面圖),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預付款和工程設計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在甲乙雙方確定方案後,進行施工圖設計階段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變更原設計方案的(如整體風格的變動、整體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個別房間佈置和擺設的局部修改),甲方須一次性付給乙方30%設計返工費,再進行第二次方案設計。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向甲方賠償延誤設計損失______元違約金/天;

2、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預付款,同時返還已收取預付款外的全部設計費;

3、甲方未通過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還甲方預付款中的方案費,但測量費不退,同時方案圖紙歸乙方所有;

4、甲方通過方案,但不認可施工圖,則甲方不退還所有預付款,同時不得帶走施工圖紙。

第六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負責人章)後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2、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家裝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設計師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限一次);

2、設計師免費提供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上門服務二次);

3、設計師免費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工地現場圖紙驗收)(一次);

4、設計師提供陪同挑選傢俱和軟裝飾的服務(一次);

第九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轉包設計工程。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 。

二、設計與製作費用:

設計與製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託設計與製作總費用的60%,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

2、乙方將設計製作完成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

四、設計與製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製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製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製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飾裝修設計一事,經協商同意,達成協議如下: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1.2裝修後的使用用途:

第2條 設計內容和範圍

雙方商定採取:(1)由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即室內裝飾裝修效果圖設計;(2)專業(土建及結構、給水、排水、採暖、消防、機電、強弱電等)施工圖設計的第 種方式,具體以乙方簽發給甲方的設計委託書或根據乙方口頭設計委託內容而整理並簽字確認的紀要為準。

第3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設計基礎資料

甲方最遲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圖;(2)地質資料;(3)房屋平面圖;(4)設計委託書;

(5)根據口述整理的設計委託紀要;(6)房屋結構照片; (7)設計説

第4條 設計收費

4.1雙方商定採取:(1)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計取設計費;(2)室內各部位裝飾裝修效果圖設計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費 元);(3)專業施工圖設計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費 元)的第 種方式。

4.2上列設計費合計為元整)。

第5條 設計的階段及其期限與設計費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 以作為定金。

5.2設計的第一階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關設計資料並在實地勘測後10日內,提出設計構想,並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確認後,須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 %, 即 元。

5.3設計的第二階段:乙方在收到5.2項設計費後的15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砌牆、地台)平面圖、效果圖及物料樣板,由甲方確認後,須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 ,即

5.4設計的第三階段:乙方在收到5.3項設計費後20日內,完成所有圖紙、設計、包括立、剖面圖、大樣圖及物料清單等。

5.5設計修改費:甲方對一經確認的任何一個階段的設計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將視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設計修改費(其中涉及設計方

5.6外出差旅費: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員到外地(大連市區以外)參加會議、指導、處理設計或施工中的問題等,除了按有關規定提供食宿、交通、辦公條件外,須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費用。

5.7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圖紙、物料清單,由乙方加蓋公章後有效。否則,應為無效,即不對其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第6 甲方責任

6.1按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時間、項目向甲方提交設計基礎資料,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設計的時間隨之順延;如果因提交的資料有誤或對其提交資料提出修改,而導致設計返工,須另付設計修改費。

6.2對未經甲方確認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不得索取帶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圖紙。否則,因此而產生的後果,尤其是影響房屋結構、採暖、給排水、強弱電效果等不良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4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投標書、設計方案、圖紙、數據、計算軟件等設計成果,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否則,按本合同第 9.3 項承擔違約責任。

6.5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

第7條 乙方的責任

7.1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項目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將指派設計師到現場進行解釋圖紙和技術交底,並

7.3因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的,除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標準的要求,應予以拒絕。

7.5參加本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釋

8.1本合同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非經與對方協商同意,不得變更和解除合同。

8.2雙方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達成一致後,應制作補充協議,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9條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屬甲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開始設計工作的,則不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開始設計工作的,進行到何階段,就按該階段金額比例(不論該階段的設計量是否達到)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屬乙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論是否已經開始設計工作的,則應雙倍返還已經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設計費和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設計設計成果的,應按設計費總額的2‰的比例,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以上的,守約方有權暫時中止履行本合同,

並書面通知違約方。

9.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乙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圖紙、數據、計算軟件等商業祕密和設計成果,向第三方轉讓的,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

第10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現場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11條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設計人員配合加工訂貨、對外談判、制定施工技術方案、外出技術考察等,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設計及裝修施工的過程中,可不必徵得甲方許可,在施工現場從事設計業務方面的廣告宣傳,並對裝修全過程的進展、竣工狀況進行拍攝記錄存檔。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當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8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

項目名稱: 室內裝飾設計

工程編號:

合同編號: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年 月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 碼:

電 話:

傳 真:

設計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 碼: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和 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室內裝飾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 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國家及 市有關建設工程裝飾裝修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有關批准文件。

1.5其它有關建設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項目設計時有新的設計標準和規範的,適用最新的設計標準和設計規範。

第二條 項目概況、設計範圍和設計階段

2.1項目名稱: 室內裝飾設計。

2.2項目地址:項目位於 市 路 號 。

2.3設計範圍: 。

2.4設計階段:根據 室內裝飾設計任務書的要求,負責提供具有甲級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成果;其設計階段分為:概念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後續服務四個階段。

第三條各階段設計內容、原則和設計要求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第四條各階段設計成果及施工期服務要求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第五條各階段乙方應提交的設計成果類型和規格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第六條各階段工作用時:

6.1概念設計工作用時:本合同簽訂且甲方支付定金後 日曆天內;

6.2方案設計工作用時:概念設計平面圖確定後 日曆天內;

6.3施工圖設計工作用時:方案設計確定後 日曆天內;

6.4施工階段配合:從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條 設計取費和付款方式

7.1本設計協議設計取費:

7.1.1根據甲方對本項目提出的設計範圍、設計內容、設計要求、設計深度及施工期服務要求,經甲、乙雙方商定,本設計項目預算總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總面積為 平方米, 。實際應支付設計費按雙方最終確定 的施工圖的套內設計建築面積乘以包乾單價 元/㎡計算。上述設計費用含税幷包括了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切費用及乙方後期階段配合所需費用。

7.1.2以上設計費中包含了四個設計階段的全部工作費用,幷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設計費付款方式:

付款順序付款階段應支付設計費時間

第一次定金包乾總價的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定金後乙方開始進行概念階段設計

第二次方案設計包乾總價的 %提交方案設計成果(含效果圖、平面圖、造價概算等共4套及電子文件,具體要求見設計任務書),並經甲方認可後七個工作日內

第三次施工圖設計包乾總價的 %提交施工圖文件設計成果(含施工藍圖8套、造價概算及電子文件,具體要求見設計任務書)並經甲方認可後七個工作日內

第四次後續服務包乾總價的 %項目竣工開業後一個月內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條件時應向甲方遞交請款報告,甲方支付各階段設計費的時間自收到請款報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設計費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時間。

7.4 如方案設計階段乙方的設計偏離設計任務書及甲方的預期目標,經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全額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甲方責任:

8.1.1 向乙方提交設計資料及建設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

8.1.2 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工程設計定金、工程設計費。

8.1.3 甲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乙方人員的工作生活費用及差旅、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8.1.4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8.1.5 甲方需書面指定專人及時書面簽收和確認乙方每一階段的設計成果。

8.1.6 對於乙方所提與設計有關的問題應及時回覆。(傳真聯繫所提問題同樣適用)。

8.1.7 設計成果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權。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維護設計成果著作權。

8.2乙方責任:

8.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供的設計任務書,進行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成果及施工圖等技術文件,並對其負責;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需對現場情況進行核實,保證設計圖與現場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資料與現場情況不符造成返工。

8.2.2 施工圖設計階段,乙方設計資料及文件提交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做必要調整、補充。調整的時間和內容應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按確定的時間內及時交付調整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8.2.3項目在提交施工圖設計後施工期間,乙方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8.2.4 乙方提交的設計文件如不能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而導致的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進行重新設計、補充及修改,直到滿足要求為止;

8.2.5 乙方應配合甲方組織的設計審核,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審核意見做出答覆並無條件進行重新設計、補充及修改,直到審核合格為止;如因乙方原因經三次修改仍不能通過設計審核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全額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

8.2.6 乙方在設計材料設備的選用上,要保證其通用性,材料設備的選擇要避免生產廠家的唯一性,乙方不得指定設備、材料生產廠商或採用特定廠商的技術參數、產品規格型號作為設計標準或甲方進行招標的技術要求,如確因技術、建築景觀效果、使用功能等方面需要指定特殊產品,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8.2.7 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8.2.8 乙方在設計服務的全過程中,應由專業人員時刻關注成本控制,確保造價控制在甲方要求的範圍內;

8.2.9 乙方如在履行合同期間進行兼併、解散、破產、被接管等公司體制變動時,應提前20天將有關變動情況書面通知甲方/業主,並不得因此損害甲方/業主在合同項下的所有合法權益;

8.2.10 乙方委託鄧 可作為乙方項目負責人,直接與甲方聯繫彙報工作,無特殊重大原因並經甲方書面同意,項目竣工驗收前,不可更換該負責人;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小組成員不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不可在項目施工圖完成前更換。

第九條 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9.1設計變更:

9.1.1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變更設計且單次設計變更工作量超過原設計總工作量的20%以上的,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單次設計變更工作量未超過原設計總工作量20%的設計變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設計費用。在未簽訂本合同前,乙方為甲方所做的各階段設計工作,其收費已包含在合同相應階段設計費中。

9.1.2 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發生的部位或範圍、變更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説明、相關圖紙説明。敍述應全面、清楚,應描述原因、內容、範圍。

9.1.3 乙方出具的設計變更文件中應註明變更的類型(功能類、設計類或工程類)。功能類設計變更是甲方因改變交房標準、使用功能等情況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類變更申請單》;設計類設計變更是由於乙方設計內容遺漏或錯誤、材料部品或設備設計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變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優化設計成果引起的變更;工程類設計變更是由於施工因素產生工程洽商,需要設計單位配合進行技術處理,從而引起的設計變更,甲方提供籤認的對應工程洽商。功能類設計變更、設計類設計變更、工程類設計變更應分別編號。功能類設計變更文件中應註明所依據的甲方《功能類變更申請單》編號,工程類設計變更文件中應註明所依據的經甲方籤認的對應工程洽商編號。

9.1.4 圖紙更新屬於設計變更範圍,應註明變更的類型(功能類、設計類或工程類),標註並説明前後變化。

9.1.5 乙方應全面評估設計變更對產品功能和後續工程成本、進度的影響,並在設計變更文件中註明評估意見。由於評估不全面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付。

9.1.6 設計變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計算機打印,避免手書,變更文件字跡應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刪痕跡。

9.1.7 乙方提交的設計變更文件,如果未通過甲方審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正式作廢未獲審批通過的變更文件。

9.2違約責任:

9.2.1 由於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設計費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發出催款通知書。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書15天內仍未支付相應的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經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項的,乙方有權暫停履行後續階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 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成果時,乙方應從本合同規定提交設計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萬分之二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設計費。

9.2.4 乙方應配合甲方組織的設計審核,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審核意見做出答覆並無條件進行重新設計、補充及修改的情況,否則乙方應從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實的甲方審核意見超過甲方該設計階段全部審核意見的20%時(以甲方審核意見條數計算),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設計費。

9.2.5 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乙方應儘量減少和避免由於設計失誤和疏忽產生的設計修改和變更。由於乙方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賠償甲方實際發生的全部或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國家承認資質的質量事故鑑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9.2.6 合同生效後,乙方非因本合同約定事由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約定事由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自然災害及其他本合同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人力不能預見,其發生或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發生戰爭、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設計服務,應在甲方要求時間內參加工程協調會。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關單位溝通和講解設計方案,進行現場施工安裝的技術指導等。

12.2保密:

乙方確保其為甲方所作的設計沒有侵犯他人的權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設計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識產權或肖像,應在交付設計文件的同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知識產權人同意甲方使用該知識產權、肖像權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證明文件。甲方對乙方所交付的設計文件的同意、認可不構成乙方本條責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設計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張權利,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該等糾紛,因此導致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發包人取得設計人提供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有權根據需要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圖紙進行修改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或用於合同項目外的其他項目,設計人對圖紙修改後的部分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12.3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12.4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內容手寫加註無效。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9

項目名稱: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發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

設 計 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和 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室內裝飾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 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國家及 市有關建設工程裝飾裝修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有關批准文件。

1.5其它有關建設工程的批准文件。

1.6工程項目設計時有新的設計標準和規範的,適用最新的設計標準和設計規範。

第二條 項目概況、設計範圍和設計階段

2.1項目名稱: 室內裝飾設計。

2.2項目地址: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___ 。

2.3設計範圍:_________________ 。

2.4設計階段:根據 室內裝飾設計任務書的要求,負責提供具有甲級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成果;其設計階段分為:概念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後續服務四個階段。

第三條各階段設計內容、原則和設計要求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第四條各階段設計成果及施工期服務要求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第五條各階段乙方應提交的設計成果類型和規格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第六條各階段工作用時:

6.1概念設計工作用時:本合同簽訂且甲方支付定金後________日曆天內;

6.2方案設計工作用時:概念設計平面圖確定後________日曆天內;

6.3施工圖設計工作用時:方案設計確定後________日曆天內;

6.4施工階段配合:從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七條 設計取費和付款方式

7.1本設計協議設計取費:

7.1.1根據甲方對本項目提出的設計範圍、設計內容、設計要求、設計深度及施工期服務要求,經甲、乙雙方商定,本設計項目預算總價暫定為人民幣:

7.1.2以上設計費中包含了四個設計階段的全部工作費用,幷包含法定税金。

7.2本合同設計費付款方式:

付款順序付款階段應支付設計費時間

第一次定金包乾總價的________%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定金後乙方開始進行概念階段設計

第二次方案設計包乾總價的________%提交方案設計成果(含效果圖、平面圖、造價概算等共4套及電子文件,具體要求見設計任務書),並經甲方認可後七個工作日內

第三次施工圖設計包乾總價的________%提交施工圖文件設計成果(含施工藍圖8套、造價概算及電子文件,具體要求見設計任務書)並經甲方認可後七個工作日內

第四次後續服務包乾總價的________%項目竣工開業後一個月內

7.3乙方在符合付款條件時應向甲方遞交請款報告,甲方支付各階段設計費的時間自收到請款報告之日起算;甲方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設計費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時間。

7.4 如方案設計階段乙方的設計偏離設計任務書及甲方的預期目標,經三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全額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甲方責任:

8.1.1 向乙方提交設計資料及建設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

8.1.2 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工程設計定金、工程設計費。

8.1.3 甲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乙方人員的工作生活費用及差旅、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8.1.4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8.1.5 甲方需書面指定專人及時書面簽收和確認乙方每一階段的設計成果。

8.1.6 對於乙方所提與設計有關的問題應及時回覆。(傳真聯繫所提問題同樣適用)。

8.1.7 設計成果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署名權。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維護設計成果著作權。

8.2乙方責任:

8.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供的設計任務書,進行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成果及施工圖等技術文件,並對其負責;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需對現場情況進行核實,保證設計圖與現場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以避免所使用的資料與現場情況不符造成返工。

8.2.2 施工圖設計階段,乙方設計資料及文件提交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做必要調整、補充。調整的時間和內容應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按確定的時間內及時交付調整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8.2.3項目在提交施工圖設計後施工期間,乙方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8.2.4 乙方提交的設計文件如不能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而導致的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進行重新設計、補充及修改,直到滿足要求為止;

8.2.5 乙方應配合甲方組織的設計審核,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審核意見做出答覆並無條件進行重新設計、補充及修改,直到審核合格為止;如因乙方原因經三次修改仍不能通過設計審核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全額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

8.2.6 乙方在設計材料設備的選用上,要保證其通用性,材料設備的選擇要避免生產廠家的唯一性,乙方不得指定設備、材料生產廠商或採用特定廠商的技術參數、產品規格型號作為設計標準或甲方進行招標的技術要求,如確因技術、建築景觀效果、使用功能等方面需要指定特殊產品,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8.2.7 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8.2.8 乙方在設計服務的全過程中,應由專業人員時刻關注成本控制,確保造價控制在甲方要求的範圍內;

8.2.9 乙方如在履行合同期間進行兼併、解散、破產、被接管等公司體制變動時,應提前20天將有關變動情況書面通知甲方/業主,並不得因此損害甲方/業主在合同項下的所有合法權益;

8.2.10 乙方委託鄧 可作為乙方項目負責人,直接與甲方聯繫彙報工作,無特殊重大原因並經甲方書面同意,項目竣工驗收前,不可更換該負責人;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小組成員不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不可在項目施工圖完成前更換。

第九條 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9.1設計變更:

9.1.1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變更設計且單次設計變更工作量超過原設計總工作量的20%以上的,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單次設計變更工作量未超過原設計總工作量20%的設計變更工作乙方不收取設計費用。在未簽訂本合同前,乙方為甲方所做的各階段設計工作,其收費已包含在合同相應階段設計費中。

9.1.2 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發生的部位或範圍、變更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説明、相關圖紙説明。敍述應全面、清楚,應描述原因、內容、範圍。

9.1.3 乙方出具的設計變更文件中應註明變更的類型(功能類、設計類或工程類)。功能類設計變更是甲方因改變交房標準、使用功能等情況而提出,甲方提供《功能類變更申請單》;設計類設計變更是由於乙方設計內容遺漏或錯誤、材料部品或設備設計缺陷等乙方自身因素引起的變更,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優化設計成果引起的變更;工程類設計變更是由於施工因素產生工程洽商,需要設計單位配合進行技術處理,從而引起的設計變更,甲方提供籤認的對應工程洽商。功能類設計變更、設計類設計變更、工程類設計變更應分別編號。功能類設計變更文件中應註明所依據的甲方《功能類變更申請單》編號,工程類設計變更文件中應註明所依據的經甲方籤認的對應工程洽商編號。

9.1.4 圖紙更新屬於設計變更範圍,應註明變更的類型(功能類、設計類或工程類),標註並説明前後變化。

9.1.5 乙方應全面評估設計變更對產品功能和後續工程成本、進度的影響,並在設計變更文件中註明評估意見。由於評估不全面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付。

9.1.6 設計變更文件除特殊文件外全部由計算機打印,避免手書,變更文件字跡應清晰,文件表面不能有增刪痕跡。

9.1.7 乙方提交的設計變更文件,如果未通過甲方審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正式作廢未獲審批通過的變更文件。

9.2違約責任:

9.2.1 由於甲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設計費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發出催款通知書。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書15天內仍未支付相應的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經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甲方仍未支付拖欠款項的,乙方有權暫停履行後續階段工作,或者解除合同。

9.2.3 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成果時,乙方應從本合同規定提交設計成果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萬分之二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設計費。

9.2.4 乙方應配合甲方組織的設計審核,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審核意見做出答覆並無條件進行重新設計、補充及修改的情況,否則乙方應從甲方要求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或者乙方未修改落實的甲方審核意見超過甲方該設計階段全部審核意見的20%時(以甲方審核意見條數計算),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其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設計費。

9.2.5 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乙方應儘量減少和避免由於設計失誤和疏忽產生的設計修改和變更。由於乙方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賠償甲方實際發生的全部或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國家承認資質的質量事故鑑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9.2.6 合同生效後,乙方非因本合同約定事由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甲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非因本合同約定事由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自然災害及其他本合同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人力不能預見,其發生或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發生戰爭、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設計服務,應在甲方要求時間內參加工程協調會。其中包括:向甲方及配合甲方向相關單位溝通和講解設計方案,進行現場施工安裝的技術指導等。

12.2保密:

乙方確保其為甲方所作的設計沒有侵犯他人的權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乙方交付甲方的設計文件若有使用他人的知識產權或肖像,應在交付設計文件的同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知識產權人同意甲方使用該知識產權、肖像權人同意甲方使用肖像的證明文件。甲方對乙方所交付的設計文件的同意、認可不構成乙方本條責任的免除。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設計而引致任何人(含自然人和法人)向甲方主張權利,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該等糾紛,因此導致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發包人取得設計人提供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有權根據需要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圖紙進行修改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或用於合同項目外的其他項目,設計人對圖紙修改後的部分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12.3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12.4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內容手寫加註無效。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M2×_______ 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_______%,即_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___%_______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___%___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_______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_______張,總計_______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委託服務內容:

1.1設計階段:

1.1.1乙方提交的設計文件及施工圖應符合國家現行建築設計規範、規定及有關條例的要求,在設計上達到適用、經濟而美觀的效果;

1.1.2乙方應配合甲方引進國內外先進設備、技術、材料,參加本工程的詢價、對外談判等工作;

1.1.3 乙方須定期向甲方通報本工程的設計進展情況。

1.2 施工報價階段:

1.2.1 乙方為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工作範圍內的施工招標或報價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及數據。

1.3 施工階段:

1.3.1 在工程施工期間,根據工程需要和甲方的要求,乙方須加施工技術協調;

1.3.2 在施工過程中,對於甲方提出而必須進行的設計修改,乙方應及時解決有關設計和施工的技術問題,補充設計圖紙,協助甲方向施工單位發出指令。

第二條 設計費:

2.1所有本合同中規定的委託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捌萬伍仟二百元人民幣(85200.00元);

2.2本合同總價包括乙方承擔的國家規定的一切税金及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 付費方式:

3.1本合同生效後效果圖第一次提交方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的40%,即 34080.00 萬元人民幣;

3.2交付施工設計圖三天內,付設計費的50%,即 42600.00 萬元人民幣;

3.3工程竣工時,結清餘下設計費10%,即8520.00萬元。

第四條 設計週期:

4.1本工程設計週期由20xx年 8 月 21 日開始計算,乙方應積極開展方案調整,以便完成以下時間安排:

A.8月 24 日前提交第一次效果圖設計方案及主材表;

B.經甲方審定通過後,一週內乙方提供所有效果圖方案設計;

C.效果圖方案設計經甲方審定通過後10天內乙方提供裝飾施工設計圖;

D.本項目自簽約之日起至乙方將全部設計文件及設計圖紙交付甲方及施工完成之日止,稱為本合同設計工作的實際總週期。

4.2在本工程週期內,在保證設計質量的前提下,為確保施工進度的需要,甲方可以要 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出圖。

4.3合同所訂立之總週期,已包括所有節日及不良天氣在內,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設計工作確實無法繼續而造成停工,或由於甲方不能如 期提供乙方必需的設計資料,乙方需及時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以書面確認同意,週期方可順延。

第五條

更改設計:

5.1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修改原有工程之設計,乙方應依照甲方要求進行修 改。如有重大修改,經雙方協商後工期可順延。設計費如需增加則由雙方協定;

5.2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設計,但應提出改進意見。如必須進行修改的,則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修改;

5.3乙方未得到甲方書面通知,不得更改甲方已經確認審批之設計及文件;

5.4凡設計修改的內容與報建圖審批條款矛盾時,甲方應取得原審批單位的同意。

第六條 中斷或解除合同:

6.1甲方有權中斷或解除本合約,乙方接到甲方中斷或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要立 即停止委託之業務,以免產生增加費用。同時乙方須立即將所完成的業務內容報請甲方承認,經甲方承認後,甲方據此支付給乙方合理的設計費;

6.2如本合同中斷或解除,甲方在支付給乙方設計時,乙方需要立即交給甲方全部設計 圖紙及有關文件,乙方不得自行銷燬、拒交,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圖紙交付:

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付設計施工圖圖紙一式八份及相對應的電子版一份。

第八條 仲裁:

9.1如甲方認為本合同有未盡事宜,可提出修改或補充,以書面通知乙方即時生效,該通知視為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不同意,可按第9.2條提出仲裁,但不能借口放慢或停止工程進行;

9.2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爭執,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到完工後, 由甲方指定的國內仲裁機構作最後仲裁,雙方應遵守。

第九條 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備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10.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條款執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12

甲方(業主):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設計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就甲方委任乙方對甲方位於 進行室內裝修的設計工程(以下簡稱工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定下列條款:

1.0 設計項目任務範圍

1.1 乙方應根據甲方之要求與規定準備必需之設計與圖樣,以利本工程之進行。設計期間包含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深化施工圖設計。乙方應根據業界之標準計劃此工程。甲方同意給乙方此工程設計階段所付出之努力給予報酬。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面積:

項目完成時間:自簽定合同起 個自然日,即 年 月 日前完成。

1.2.0 設計服務範圍

1.2.1 室內裝飾設計

1.2.2 室內固定傢俱設計(僅提供設計方案,不承擔相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1.2.3 室內活動傢俱選型(提供相關圖片及設計方案,不承擔相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1.2.4 室內燈具選型(提供相關圖片及設計方案,不承擔相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2.0 設計服務內容

設計階段

2.1 方案設計在此階段乙方應與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針或需求。甲方應清楚説明本方案之目的與目標、預算、及整個專案之時間架構與應完成之日期。概要制定後,乙方應準備初期計劃,包括空間安排之平面圖及相關之裝飾立面圖,草圖、材料與色彩等,以説明此設計。

2.2 施工圖階段 甲方認可設計發展階段之成果後,乙方應準備報價單及施工所需之圖樣,如平面圖、尺寸圖、主要節點大樣詳細説明,符合現行施工圖深度要求和現場施工要求、傢俱與設計圖、天花布臵圖、軟裝飾材料表等圖樣,並需根據業界之標準施工。

2.3 辦公樓設計中由於建築相關之內容,例如內部分隔之微調,原則是不作變更,如必須變更與建築師及時溝通。

2.4 辦公樓設計中應特別注意載重荷載,應在結構許可範圍之內所用建材應與結施,建施協調,保障安全可行。

2.5 在本工程之設計階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設計成果認可之後甲方又做了相當的修改導致主要的變更,則乙方有權要求合理的額外費用及延長時間。但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之相關費用及時間之影響,並徵得甲方同意。如果由於乙方設計原因,導致施工需要更改,則乙方負相關責任。

3.0 合約金額

3.1合約金額:

設計服務費:總設計費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xx0.00)

室內裝飾設計協議書 篇13

室內裝飾設計合同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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