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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簽約合約合同(通用13篇)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通用13篇)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1

代理方(甲方):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通用13篇)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委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

鑑於乙方的演藝才能和欲求演藝界發展的需要,鑑於甲方的專業、權威經紀資源和對乙方的認可,為了更有效地保證乙方在演藝界的發展,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友好磋商,並達成共識,乙方正式委託甲方作為其全權經紀代理人。乙方必須保證是以自由身份,既不受任何合約或職業之約束與甲方簽訂本合約。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簽約內容如下

一 簽約期間;

1 甲方為乙方唯一合法經紀代理人,乙方為甲方之簽約藝員。乙方的錄音,錄像,演藝,廣告,影視 作品創作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權負責,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形式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之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宣傳錄音,錄像,演藝,廣告,影視,作品創作等事宜。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排,參加甲方安排的影視,廣告,演藝及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參加非甲方安排的影視,廣告演藝及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

2 為了演藝發展需要,甲方會依據乙方發展方向和目標為乙方確定對外的名稱,藝名或暱稱、宣傳口號或其他等;對自己經紀代理公司的稱呼,根據不同需要,甲方可能會用甲方所有不同類型的公司作為乙方對外公佈的經紀公司。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統一策劃執行對外名稱和自己的稱呼。乙方必須將所有肖像資料(生活照片、藝術照片、廣告照片、各種媒體形象資料等)個人簡歷,演藝資料(錄音,電影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個月內陸續交甲方歸檔保管,甲方保證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合同期間,乙方形象的攝影、攝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統一行使或由甲方認可的單位和個人行使。

3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的代理關係可對外不宣傳但如甲方認為需要,乙方對外必須承認甲方的代理關係;甲方對外不得否認與乙方的代理關係,並依據乙方的實際利益和狀況進行有利於乙方的宣傳。甲、乙雙方都必須維護和捍衞自己和對方的名譽,不得出現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或因故無法實際履行或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當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譽受到損害時,甲、乙雙方都同意維護名譽為首要利益願同甘共苦,盡全力互相協助。甲方承諾在代理乙方演藝活動過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權代理活動的行使而給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譽的損害。乙方承諾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損害甲方名譽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和僱員的名譽。甲方承諾不因代理行為而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害,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因使用乙方照片、圖片、劇照等圖形資料或影像資料對乙方名譽造成損失; 因披露乙方個人文字資料(簡歷、詳細個人資料等)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人為因素在經紀代理活動中給乙方名譽造成損失,或在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強迫乙方從事商業與非商業活動,從而為乙方帶來名譽損害的。

5 甲方負責為乙方安排各種演出(包括各種形式的晚會,影視劇,廣告,錄像或商業和非商業演出)演出費用及其一切有關事務均由甲方負責全部演出收入比例分配(見合約之五;比例分配)。甲方為乙方所提供製作的詞曲,音樂作品版權為甲方所有,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知情的情況下,不得私自將歌曲樣帶,伴奏及MTV等資料提供給其他單位及個人。

二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前期的包裝,音樂製作及宣傳。

2 甲方有權在委託範圍內獨立行使各種權利並獲得相應收益。

3 甲方有權選派和指定專人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於整體發展目標的言語和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

4 甲方有權安排與演藝活動形象設計相關的各項活動和培訓。

5 甲方保證在簽約的第一年為乙方量身製作歌曲,並製作EP。

6 甲方為乙方製作的歌曲,乙方在合約期內只享有歌曲的演唱權,並無其他權利與收益。一旦雙方解約,甲方享有歌曲版權與收益,乙方無權利再演唱該歌曲。

三 甲方的義務;

1 完全履行合同,並以優質服務兑現代理內容;

2 依法經營,保證經紀代理業務的合法性,並保證乙方的名譽和權益;

3 維護乙方正常從事演藝活動,並提供相應服務。

四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要求建議,服從甲方安排的各項活動的要求;

2 對甲方全權代理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在不損害乙方名譽並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必須完全履行;

3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與國內外任何演藝機構、組織或個人簽訂經紀代理合同或相關類似合同;

4 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利益;對甲方安排的各種盈利和非盈利活動,乙方須按要求參與。

5.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行蹤,去向及有效的聯繫方式,使甲方能在任何時間及時與之取得聯繫。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創作的作品(包括音樂作品,文字作品等著作權歸乙方所有,如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享有該作品的使用和再許可權利,甲方可自行或另外委託第三方行使上述權利。

五 比例分配;

1 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税後)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乙方佔據收入%(税後)。

2 其他收入;包括歌曲版權收入(彩鈴,SP)甲乙雙方個收入%(税後)廣告形象代言(服裝,飲料等代言)甲方佔收入的%(税後)乙方佔收入的%

六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違約,給其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因重大疾病、戰爭、交通事故,自然災害或動亂等)雙方協商終止合約。

3上述各款已經雙方充分協商,對各自權利,義務以及行為規範確認無疑,雙方積極配合,如遇有問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約各款精神,否則將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索賠。

附則:

1、本合同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合約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成功影視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二、 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三、 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繫、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五、 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所重用,甲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吃、住、行費用、教材費自理),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費用自理);

八、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35%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九、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十二、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 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勞動。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四、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勞動。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 乙方依據國家《税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為專(兼)職藝員後,應向甲方交納___/年人民幣為管理費、建檔費和存檔費,___元人民幣的藝術照和生活照(由專業攝影師統一拍照),乙方交納的管理費一經鑑定,甲方不予退還。 七、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簽約費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滿甲方將如數退還(憑本公司所開的收據)。

注1: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甲方將不予退還抵押金:

1)演出期間遲到或不到,造成損失者;

2)演出期間無故離開,影響演出者。

注2: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將扣除抵押金___元人民幣:

1)在演出期間給本公司帶來聲譽及利益損害者;

2)在組織演出和排練期間無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練期間損壞道具者(道具按實際價格賠償)。

附則:

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___________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簽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保證乙方薪資按月結算

2:甲方保證乙方一週休息一天,倘若乙方需要請假必須最少提前2天通知甲方並徵求同意後方可達成,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請假曠工做出一下處罰:a:病假:一天病假扣除當天工資b:病假以外的其他請假:扣除一天工資乘以1.5倍c:曠工:扣除一天工資乘以2倍,d:無故曠工超過3天:甲方有權對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扣除所欠工資及押金。

3:乙方就職期間若甲方安排其他歌手頂替,甲方依舊保障乙方的薪資正常

4:乙方必須保證每天至少一場(一小時)的演出時間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安排的廣告宣傳及拍攝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動安排

7:乙方不得從事同行業餐廳的演出附則:

本協議書解釋權在甲方。

1、有效期半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協議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人: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

1.2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二、 簽約類型:____________

1.1歌手

1.2演員

1.3模特

1.4主播

1.5舞團

1.6主持人

甲方與乙方簽訂 類型職業。

三、 簽約內容:____________

本條內容適合第二條所有職業,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台、演唱、製作音樂、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台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以及各種包裝,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四、簽約期限:____________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________________公司《經紀部》

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提前為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____________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並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並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牴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並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於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5、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6、負責辦理乙方委託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髮型、服飾、化粧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瞭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製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後製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台、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併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於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粧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____________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六、乙方報酬

6.1甲方對乙方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舞台演出除去必要費用剩餘給予乙方%5,不參加演出活動則給予乙方%0。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台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兒工作、電台、電視台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他台前幕後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範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6.5乙方保證並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於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於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於甲乙雙方於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於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週年。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5

立約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保證乙方薪資按月結算

2:甲方保證乙方一週休息一天,倘若乙方需要請假必須最少提前2天通知甲方並徵求同意後方可達成,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請假曠工做出一下處罰:

A:病假:一天病假扣除當天工資

B:病假以外的其他請假:扣除一天工資乘以1.5倍

C:曠工:扣除一天工資乘以2倍,

D:無故曠工超過3天:甲方有權對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扣除所欠工資及押金。

3:乙方就職期間若甲方安排其他歌手頂替,甲方依舊保障乙方的薪資正常

4:乙方必須保證每天至少一場(一小時)的演出時間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安排的廣告宣傳及拍攝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動安排

7:乙方不得從事同行業餐廳的演出

附則:

1、本協議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半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協議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人: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6

汕頭市_________公司和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立約人:_______________

1.1汕頭市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汕頭市金砂東

法人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盧爍鑫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7565466

1.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簽約類型:_______________

1.1歌手

1.2演員

1.3模特

1.4主播

1.5舞團

1.6主持人

甲方與乙方簽訂類型職業。

三、簽約內容:_______________

本條內容適合第二條所有職業,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台、演唱、製作音樂、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台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以及各種包裝,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四、簽約期限: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汕頭市XX公司《經紀部》

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提前為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並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並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牴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並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於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5、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6、負責辦理乙方委託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髮型、服飾、化粧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瞭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製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後製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台、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併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於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粧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_______________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六、乙方報酬

6.1甲方對乙方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舞台演出除去必要費用剩餘給予乙方%5,不參加演出活動則給予乙方%。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___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台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兒工作、電台、電視台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他台前幕後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範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6.5乙方保證並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於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1由於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於甲乙雙方於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於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週年。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二、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三、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繫、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五、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所重用,甲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吃、住、行費用、教材費自理),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費用自理);

八、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35%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九、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十、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

十一、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十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勞動。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四、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勞動。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依據國家《税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為專(兼)職藝員後,應向甲方交納___/年人民幣為管理費、建檔費和存檔費,___元人民幣的藝術照和生活照(由專業攝影師統一拍照),乙方交納的管理費一經鑑定,甲方不予退還。

七、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簽約費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滿甲方將如數退還(憑本公司所開的收據)。

注1: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甲方將不予退還抵押金:

1)演出期間遲到或不到,造成損失者;

2)演出期間無故離開,影響演出者。

注2: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將扣除抵押金___元人民幣:

1)在演出期間給本公司帶來聲譽及利益損害者;

2)在組織演出和排練期間無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練期間損壞道具者(道具按實際價格賠償)。

附則:_______________

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___________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8

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1.1 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法人代表為:

聯繫方式:

1.2 乙方姓名: ,

性別: ,

國籍: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台、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台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並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並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牴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並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於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託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髮型、服飾、化粧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瞭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製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後製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台、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併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於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粧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淨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税費後),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並致力於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於乙方的服裝、化粧、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台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兒工作、電台、電視台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他台前幕後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範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税,因繳納税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並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於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於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於甲乙雙方於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於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週年。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合約:

一、 合約範圍:

甲乙雙方簽訂合約,乙方即為甲方的簽約藝人,甲方即為乙方唯一的獨家經紀人。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雙方共同發展,共同獲益。乙方一切與演藝活動和所有的商業行為,均應完全依照本合約的相關約定。

合約有關的名詞解釋:

演藝活動:本合約特指一切與商業或非商業行為有關的,在公開或公共場合有關乙方形象、聲音、歌唱、舞蹈等活動,及其在舞台、電視、電影、廣播、現場、演出、表演、錄音、錄像、出版、廣告、因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種場所及載體中的應用,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二、 合約期限:

自合約簽訂之日起,本合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約終止。

三、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將負責本合約範圍內乙方的全部市場運作,同時在本合約音樂的全部版權和鄰接權的使用和轉讓權利。未經雙方許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為乙方的唯一經紀人, 有權使用或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聲像權力, 但授權或使用的方式必須告知乙方, 並向乙方及時出具詳細的費用產生帳目, 並按照本合約的利益分配原則與乙方進行分配。

3、 合約期內, 甲方作為乙方全世界範圍內演藝活動的唯一全權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出版發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廣告、影視演出、以及由現代科技發展而帶來的其他演藝形式以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即甲方全權處理乙方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並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權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關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參加出席的所演藝有及宣傳活動相關食宿行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5、在本合約有效期內甲方為宣傳、促銷的目的,有權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簡歷等有關乙方的演藝資料及記錄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簡歷、表演及有關資料的錄音、錄像、電影、照片、文稿等。

6、 甲方有義務定期每月向乙方公佈由於本合約合作所產生的全部資金收支狀況。並以月為

單位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的收益。

7、 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 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税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複印件。

8、 合約期內,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從事與本合約無關的, 與演藝活動無關的, 對甲方聲譽無關的,以及對雙方履行本合約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隨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稱及內容。

10、 在全世界範圍內,對侵犯甲乙雙方本合約限度內任何權限的第三方行為,甲方有權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權限和義務。

11、 由於甲方在經營中出現的、與乙方無關的、違反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 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四、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作為藝人,乙方將參與本合約合作範圍內音樂的全部策劃、創作和製作工作, 但需採納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2、 合約期內,乙方不得與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演藝活動相關的合同。不得另外委託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或其他從事類似工作的公司或個人代理甲方的演藝活動。

3、乙方將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權處理, 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及與演藝有關的活動。乙方在無不可抗力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之安排,給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內的任何損失。同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可參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藝活動及與演藝活動相關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藝培訓,協助甲方辦理培訓所需的任何手續。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髮型、服飾、化粧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6、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專輯、單曲、宣傳及與乙方有關的一切演藝活動方面的必要資料, 負責向甲方提供辦理與演藝活動事務有關的有效證明文件。

7、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完成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如乙方變更地址、聯絡方式或外出,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關的個人活動安排與甲方演藝活動安排發生衝突,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8、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積極維護甲方之聲譽,與甲方共榮辱,並遵守本和約之規定。

9、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安排和設計的形象接受廣播、電視、期刊、雜誌、報紙等媒體的採訪,維護雙方方聲譽。

10、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保護自己的公眾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a/觸犯國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

b/在公眾面前行為不端、言語不檢點,嚴重損害本人和經紀人形象的行為和語言;  c/不尊重歌迷,嚴重傷害歌迷感情,造成惡劣後果的。

11、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以後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作廢。

五、 利益分配原則:

1、 本和約範圍內,每次演出勞務(等於或多於一場演出)所產生的全部直接收益,少於或等於1萬元人民幣時,甲乙雙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多於1萬少於2萬人民幣的部分,甲乙雙方按照 甲:乙=的比例進行分配; 2萬以上的部分,甲乙雙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

2、上述分與甲方的收入,作為甲方輔助乙方並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佣金。

3、雙方各自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税金;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由本合約所產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税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複印件。結算時間,雙方共同確定每月結算的具體時間,在甲方收到合作所產生的收益後,按月結算甲乙雙方應得的收益。

六、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違約一方按照給守約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進行雙倍賠償;

2、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因一方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除應按照給守約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進行雙倍賠償外,還將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人民幣及合約剩餘期限賠償金,合約剩餘期限賠償金計算方法為:違約行為發生前半年雙方合作所產生的全部收益作為核算依據, 除以半年的天數, 再乘以違約行為發生日至合約終止日的天數;

3、甲乙雙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等於自動放棄合約期間所有相關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

1、 甲方若違反本合約第三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乙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甲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2、乙方若違反本合約第四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乙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3、如乙方因為疾病或傷殘、毀容、失聲等,無法繼續進行演藝事業的,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4、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乙方轉籤給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轉讓費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雙方共同自願無條件解除本合約的條件下,本合約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條款:

1、 合約期內,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經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第三方進行披露;甲乙雙方由於合作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流程、商業計劃、系統設計、技術等, 雙方均需為對方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信息。

2、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約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具有續約的優先權。

4、此合約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10

甲方(僱主)

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註冊號: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僱員)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2、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3、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繫、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4、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5、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8、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_______%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9、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10、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1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勞動。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4、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依據國家《税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三、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爭議的解決

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五、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成功影視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被簽約人

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二、 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三、 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繫、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五、 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所重用,甲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吃、住、行費用、教材費自理),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費用自理);

八、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35%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九、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十二、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

一、 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 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勞動。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四、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勞動。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 乙方依據國家《税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為專(兼)職藝員後,應向甲方交納_____/年人民幣為管理費、建檔費和存檔費,_____元人民幣的藝術照和生活照(由專業攝影師統一拍照),乙方交納的管理費一經鑑定,甲方不予退還。 七、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簽約費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滿甲方將如數退還(憑本公司所開的收據)。

注1:____________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甲方將不予退還抵押金:____________

1)演出期間遲到或不到,造成損失者;

2)演出期間無故離開,影響演出者。

注2:____________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將扣除抵押金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

1)在演出期間給本公司帶來聲譽及利益損害者;

2)在組織演出和排練期間無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練期間損壞道具者(道具按實際價格賠償)。

附則:____________

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_______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 成功影視有限公司 電 話: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簽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 籤 約 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12

藝人簽約廣告合同書

甲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合約:

一、 合約範圍:

甲乙雙方簽訂合約,乙方即為甲方的簽約藝人,甲方即為乙方唯一的獨家經紀人。

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雙方共同發展,共同獲益。

乙方一切與演藝活動和所有的商業行為,均應完全依照本合約的相關約定。

合約有關的名詞解釋:

演藝活動:本合約特指一切與商業或非商業行為有關的,在公開或公共場合有關乙方形象、聲音、歌唱、舞蹈等活動,及其在舞台、電視、電影、廣播、現場、演出、表演、錄音、錄像、出版、廣告、因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種場所及載體中的應用,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二、 合約期限:

自合約簽訂之日起,本合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約終止。

三、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負責本合約範圍內乙方的全部市場運作,同時在本合約音樂的全部版權和鄰接權的使用和轉讓權利。

未經雙方許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為乙方的唯一經紀人, 有權使用或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聲像權力, 但授權或使用的方式必須告知乙方, 並向乙方及時出具詳細的費用產生帳目, 並按照本合約的利益分配原則與乙方進行分配。

3、 合約期內, 甲方作為乙方全世界範圍內演藝活動的唯一全權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出版發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廣告、影視演出、以及由現代科技發展而帶來的其他演藝形式以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即甲方全權處理乙方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並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權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關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參加出席的所演藝有及宣傳活動相關食宿行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5、在本合約有效期內甲方為宣傳、促銷的目的,有權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簡歷等有關乙方的演藝資料及記錄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簡歷、表演及有關資料的錄音、錄像、電影、照片、文稿等。

6、 甲方有義務定期每月向乙方公佈由於本合約合作所產生的全部資金收支狀況。

並以月為

單位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的收益。

7、 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 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税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複印件。

8、 合約期內,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從事與本合約無關的, 與演藝活動無關的, 對甲方聲譽無關的,以及對雙方履行本合約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隨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稱及內容。

10、 在全世界範圍內,對侵犯甲乙雙方本合約限度內任何權限的第三方行為,甲方有權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權限和義務。

11、

由於甲方在經營中出現的、與乙方無關的、違反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 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四、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作為藝人,乙方將參與本合約合作範圍內音樂的全部策劃、創作和製作工作, 但需採納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2、 合約期內,乙方不得與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演藝活動相關的合同。

不得另外委託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或其他從事類似工作的公司或個人代理甲方的演藝活動。

3、乙方將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權處理, 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及與演藝有關的活動。

乙方在無不可抗力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之安排,給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內的任何損失。

同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可參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藝活動及與演藝活動相關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藝培訓,協助甲方辦理培訓所需的任何手續。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儘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6、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專輯、單曲、宣傳及與乙方有關的一切演藝活動方面的必要資料, 負責向甲方提供辦理與演藝活動事務有關的有效證明文件。

7、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完成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如乙方變更地址、聯絡方式或外出,應提前通知甲方。

乙方如有相關的個人活動安排與甲方演藝活動安排發生衝突,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8、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積極維護甲方之聲譽,與甲方共榮辱,並遵守本和約之規定。

9、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安排和設計的形象接受廣播、電視、期刊、雜誌、報紙等媒體的採訪,維護雙方方聲譽。

10、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保護自己的公眾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觸犯國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

在公眾面前行為不端、言語不檢點,嚴重損害本人和經紀人形象的行為和語言;

不尊重歌迷,嚴重傷害歌迷感情,造成惡劣後果的。

11、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以後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作廢。

五、 利益分配原則:

1、本和約範圍內,每次演出勞務所產生的全部直接收益,少於或等於1萬元人民幣時,甲乙雙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

多於1萬少於2萬人民幣的部分,甲乙雙方按照 甲:乙=的比例進行分配;

2萬以上的部分,甲乙雙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

2、上述分與甲方的收入,作為甲方輔助乙方並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佣金。

3、雙方各自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税金;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由本合約所產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税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複印件。

結算時間,雙方共同確定每月結算的具體時間,在甲方收到合作所產生的收益後,按月結算甲乙雙方應得的收益。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違約一方按照給守約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進行雙倍賠償;

2、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因一方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除應按照給守約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進行雙倍賠償外,還將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人民幣及合約剩餘期限賠償金,合約剩餘期限賠償金計算方法為:違約行為發生前半年雙方合作所產生的全部收益作為核算依據, 除以半年的天數, 再乘以違約行為發生日至合約終止日的天數;

3、甲乙雙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等於自動放棄合約期間所有相關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

1、甲方若違反本合約第三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乙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甲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2、乙方若違反本合約第四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乙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3、如乙方因為疾病或傷殘、毀容、失聲等,無法繼續進行演藝事業的,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4、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乙方轉籤給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轉讓費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雙方共同自願無條件解除本合約的條件下,本合約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條款:

1、合約期內,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經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第三方進行披露;

甲乙雙方由於合作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流程、商業計劃、系統設計、技術等, 雙方均需為對方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信息。

2、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約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具有續約的優先權。

4、此合約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藝人簽約合約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有義務竭盡全力為乙方開拓其創作及表演事業,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勞動;

二、 甲方負責乙方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的設計策劃;

三、 甲方負責乙方創作作品的出版、各種演出活動的聯繫、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約期間,甲方擁有乙方的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的使用權,以及各類演出的代理權;

五、 甲方應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別委託,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宣傳活動(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權利按照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藝術行為、演出行為、以及各種行為進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間,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礎上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所重用,甲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強化培訓(吃、住、行費用、教材費自理),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演員證(費用自理);

八、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並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35%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

九、甲方負責替乙方追討演出收入,並保護乙方個人聲譽、以及肖像權、藝術形象、影音製品、廣告形象等權益,甲乙方雙方將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負擔有關的訴訟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據乙方個人情況和要求,負責安排乙方進入藝術院校繼續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壞或影響甲方聲譽及利益的言行或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

十二、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約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演出資格和合約規定的其它資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 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活動時,乙方臨時不能參加,需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參加,而遲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務時,不得從事與演出無關的事宜,服從甲方安排,勞動。乙方如出現遲到、早退、不到或拋開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動,都視為違約,不服從管理,將追究乙方責任及經濟賠償;

四、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保留其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的權利,勞動。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 乙方依據國家《税法》的有關規定,自行交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為專(兼)職藝員後,應向甲方交納___/年人民幣為管理費、建檔費和存檔費,___元人民幣的藝術照和生活照(由專業攝影師統一拍照),乙方交納的管理費一經鑑定,甲方不予退還。   七、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簽約費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滿甲方將如數退還(憑本公司所開的收據)。

注1: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甲方將不予退還抵押金:

1)演出期間遲到或不到,造成損失者;

2)演出期間無故離開,影響演出者。

注2:乙方如違反本公司以下幾條將扣除抵押金___元人民幣:

1)在演出期間給本公司帶來聲譽及利益損害者;

2)在組織演出和排練期間無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練期間損壞道具者(道具按實際價格賠償)。

附則:

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___________年,期滿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 方:____________(簽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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