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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合同十四篇

股權合同十四篇

股權合同 篇1

甲方(發起人股東姓名):__________

股權合同十四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之規定,就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擁有的股權佔公司註冊資本_____%。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甲方承諾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時,乙方有權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無預備期,自簽訂該協議之日起即進入行權期。

乙方分三次行權,每年行權一次,即每年認購%股權。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分紅權待遇。

第三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享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四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五條行權價格

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股權認購價格為:

第六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七條特別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成都公司章程》的規定,鑑於乙方是依據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取得公司股權,基於確保公司長期穩定發展、風險防範及股權結構的考慮,甲乙雙方就乙方行權後的股權轉讓事項作出特別約定:

(一)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及其他發起人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和其他發起人股東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認購的權利。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二)甲方承諾:

1、甲方是擬轉讓股權的所有權人;

2、甲方對所持股權以及簽訂本協議之前的持股金額,持股比列及公司的淨資產的真實性與合法性負責。

(三)乙方承諾: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等擔保,也不得用於交換、贈與或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甲方或其他發起人股東不願購買的,乙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處置。

(1)因辭職、辭退、解僱、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有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乙方從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日起,股權的處置(包括轉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八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九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甲方喪失發起人股東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有限公司章程》發生衝突,以《有限公司章程》內容為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名)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權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計___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_______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___股,乙方佔___股。

四、分紅:

①每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_____ 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⑤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股權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___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受讓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股權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公司系原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該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將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為: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與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現分立的.雙方就分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____公司註冊資金為5000萬元,現有淨資產3000萬元,由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_____萬元,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1000萬元。

二、____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新股1000萬元,若股票發行成功,該公司註冊資金總額為3000萬元,新股為人民幣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會個人公開發行。___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新股1000萬元,若股票發行成功,該公司註冊資金總額為200o萬元,新股人民幣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會個人公開發行。

三、原公司發行股票6000萬股,現每兩股摺合一新股,按股票號碼順序,前4000萬號股票持有者向____股份有限公司兑換新股,4000萬號以後的股票持有者向____股份有限公司兑換新股。

四、分立後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西藥製劑,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中藥和微生物藥品,原公司下屬第一製藥廠歸____公司管理;下屬第二製藥廠由____公司經營管理。

五、進行分立的日程為: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到31日雙方共同清理財產帳冊,對原公司財產進行分割,並按期交割完畢。1993年1月1日起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將不復存在,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股分有限公司正式營業。

六、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過程中,雙方難免產生矛盾,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不影響工廠生產,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生產正常進行,一切都應友好協商進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東大會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股權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__%的股權,根據公司章程約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收益與債務承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行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________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份,____市監局、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各執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股權合同 篇6

協議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____和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____萬美元(或_______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____萬美元(或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 佔有股份_____%,________佔有股份______%。

根據甲方的要求,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轉讓方(甲方):

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

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

_________(甲方)自願將其在_____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______%股權,價值_________萬美元(或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_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准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以_______(形式)_______萬美元(或_______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後,乙方承認原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願意履行並承擔原甲方在_____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____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其它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________有限公司自願放棄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他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合同 篇7

轉讓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在本合同簽訂日,某公司(簡稱公司)是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成立,至今依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工商註冊號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甲方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出資額為元人民幣(計佔公司%股權),甲方擬將持有公司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論證、友好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昭信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依據本合同,將其持有公司的元人民幣出資額(計佔公司%的股權)及其依該出資額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轉讓的元人民幣的出資額(計佔公司%的股權),並在轉讓完成後,依據受讓的出資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支付

1、本合同下股權轉讓的價格為元。

2、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如下:

(1)支付時間:

(2)支付方式:

第三條 税費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如有按照法律規定各方應繳納的税費,應由各方依法承擔。

第四條 保證及承諾

1、甲方承諾均未以擬轉讓股權為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未在擬轉讓股權之上設置任何第三方權利。

2、甲方承諾公司其他股東放棄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本次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優先購買權,甲方保證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本次股權轉讓。

3、各方均保證與本次股權轉讓相關的文件和信息已經全部向對方披露,已經提供給對方的文件和信息不含有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也未遺漏或隱瞞任何重要事實。

4、本合同簽訂之前,各方如訂立有關股權轉讓的任何備忘錄、協議、合同以及單方的聲明、承諾、保證等各種文件,如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或相沖突的,均以本合同為準。

第五條 過渡期條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次股權轉讓經工商變更登記完畢之日期間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各方應共同指定專人負責本次股權轉讓工作,儘快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准同意,並辦理股權轉讓登記備案有關手續。

2、合同各方在過渡期內盡力維護公司生產經營、資產、人員等情況的穩定,維護公司的各項利益,積極配合公司做好工商變更登記工作,誠信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合同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所獲得的有關對方的一切形式的商業文件、資料和信息等,包括本合同的內容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事項,均應予以保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救措施,以儘量減少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凡因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三十日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各方可以另行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一份,其餘用於登記備案。

4、本合同由各方於年月日簽訂於某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股權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______元。

二、甲方聲明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三、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四、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股權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為出資人之一組建了,現甲方申請自願將自己在該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轉讓給乙方,經年月

日公司股東大會討論決定,同意甲方將股份轉讓給乙方所有,經協商,訂立股權無償轉讓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轉讓份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持有個人股份,佔公司註冊資本,現以1:_________________1的比例轉讓股份給乙方,佔公司註冊資本,乙方同意接受轉讓。

二、轉讓前及轉讓後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對於轉讓前甲方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的責任及公司現有的資產、財務、債券債務、經營狀況,乙方已做了充分的瞭解。雙方約定,乙方接受轉讓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職責,甲方轉讓份額內應承擔的責任,由甲方隨之轉讓給乙方享有和承擔,雙方均無異議。

2、本轉讓協議生效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證書、文件、資料等,並履行相應的手續。

三、有關事項的辦理: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生效後,甲、已雙方應會同公司憑本協議及有關的法律文件到工商等有關部門去辦理變更登記、備案等事宜。

四、協議雙方承諾及聲明

1、本轉讓為無償轉讓,無對價。

2、甲、乙雙方承諾關於本次股權轉讓各方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股東會之批准、授權。

五、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存壹份,其餘送有關部門備案。2、本協議於年月日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股權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兩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萬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雙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萬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萬元。

(1)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______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人員工資、差旅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_____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和監督?);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資金、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______%)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______%,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為保證創業項目的穩定性,一般禁止合夥人對外轉讓股份,這一點可以根據彼此意願,提前書面註明。

創業過程中,部分合夥人因各種原因退出,及因項目需要引進新的合夥人,都是很正常,但合夥人的退出及入夥必須要講好規則,否則,對項目的影響是非常大,甚至是致命的。這裏,就必須對退夥的准許事由、退夥流程,吸收入夥條件、表決和流程,都必須進行詳盡的約定。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簽章):

乙方(簽名或簽章):

股權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趙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謝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趙_____

一、事由20__年2月1日,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以乙方名義向丙方投資500萬元,並委託黃湛元向乙方匯款500萬元用於丙方,自此乙方成為丙方名義上的股東,並代甲方持有丙方50%的股份。

二、解除股權代持現根據三方各自發展戰略,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權關係,具體如下:

1、乙方將其持有的丙方50%的股份轉讓給甲方;

2、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股款;

三、三方承諾為避免因股權代持產生的糾紛及解決因股權代持可能的產生的不利後果的承擔問題,經三方協商一致,各方作出以下承諾:

1、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生效後,乙方持有丙方股權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的任何影響與乙方無關,若因此受到有關行政機關採取的法律措施或造成損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2、乙方承諾: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終結,乙方不會向丙方主張任何股東權利。

3、丙方承諾:若因乙方代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一切損失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應協商一致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股權變更時間以工商登記時間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股權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建立現代產權制度,保障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天津市《關於發展發起設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見》、《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按發起設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組建,是獨立企業法人。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

公司地址為:__________。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公司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誠信經營,注重經濟效益;提高職工收入,保障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股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五條公司的股本金總額為__________元,總股份為股,每股金額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本公司股東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______首期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投資______元,折股,佔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投資______元,折股,佔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投資______元,折股,佔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公司的股份持有人為公司股東。股東按其持有股份份額,對公司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法人作為公司股東時,應由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權利,並出具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第八條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並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應的表決權;

2.依照公司章程、規則轉讓股份;

3.查閲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記錄及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或質詢;

4.當公司依照國家政策法律上市時可優先認購公司發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終止清算時,按股份取得剩餘財產;

7.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

第九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從和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按認購股份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按持有股份對公司的虧損和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支持公司改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發展;

5.維護公司利益,反對和抵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四章股權管理

第十條公司股權管理基本規則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權管理規則(或實施細則),設立股權管理辦公室,在董事長領導下,負責股權管理工作。

2.發起人認購公司股份後即繳納股金,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抵作股金的,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各發起人股金繳足後,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在30日內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對公司成立重大事項決策時,對發起人抵作股金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核。創立大會決定設立公司後,股東不得抽回其股本。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公司所產生的債務、費用負連帶責任,發起人因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損,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對發起人繳足的股份頒發股權證,作為出資憑證和行使股東權利的依據。公司股份按權益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按出資比例或出資額承擔公司的風險責任。優先股不參與公司經營決策,享有收益權和優先受償權。

5.公司股份可以用人民幣或外幣購買。用外幣購買時,按收款當日外匯匯價折算人民幣計算,其股息統一用人民幣派發。

6.公司的董事和經理在任職的3年內,未經董事會同意不得轉讓本人所有的公司股份。3年後在任期內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持有股份額的50%,並需經過董事會同意。

7.股東協議轉讓股份須向公司股權管理辦公室提交轉讓協議書等相關文件和資料。股份的無償劃轉須向公司股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原股東同意所持股份無償劃轉的文件。

8.公司根據發展需要,決定增資擴股,按程序報批後,可向原有股東配售新股、派發紅利股份、以公積金轉增股本,也可吸收新股東入股。由董事會制定增資擴股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施行。新增、配送、派發、轉增的股份,與首期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責。公司增資擴股間隔時間原則上不低於一年。

9.公司根據發展需要,決定縮減股份,按程序報批後。可由全部股東按比例縮股,也可由部分股東按比例縮股,由董事會制定縮股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施行。縮減股份與減少註冊資本同步,按工商管理機構規定辦理減資手續。

10.股東可按本章程從公司股權管理規則轉讓股權。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的條件如下:

(1)轉讓後股東人數不得少於5人;

(2)雙方自願,不得以任何方式脅迫股東轉讓股權;

(3)股東向公司內股東轉讓股權,須經股權管理機構確認後辦理過户手續;

(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受讓人的名稱、住所及受讓人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11.持股職工遇到退休、調離、辭職或被辭退、除名等情況,本着自願的原則,先在企業內向其他股樂轉讓股權,本企業內轉讓不成,可向企業外法人或自然人轉讓股權,不能如期轉讓股權的,具備條件的可由企業公積金收購職工股權,企業無力收購的,可由普通股轉為優先股管理。

12.自然人所持股份可委託相關機構(人員)託管。

13.公司根據發展需要上市時,按上市公司要求進行資產重組,按國家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五章股東大會

第十一條股東大會詩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人數超過一百人以上的經創立大會決定可實行股東代表大會制,其職權和行使職權的規則與股東大會相同(以下均以股東大會表示)。由______名股東推舉一名代表,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權力。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審議批准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3.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4.審議批准公司年度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5.對公司增減註冊資本和重大股權變更作出決議;

6.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財產組織形式、終止清算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

7.選舉或更換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8.修改公司章程並作出決議;

9.對公司其他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如下:

1.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股東大會間隔最長不超過15個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董事會應召開股東臨時大會:

(一)董事缺額1/3時;

(二)公司累計未彌補虧損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的`1/3時;

(三)佔股份總額30%以上股東提議時;

(四)董事會或監事會作出提議時。

3.股東大會應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4.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東,召開股東臨時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定。

5.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時(指前條第5、6、8款),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和審議決定的事項(指前條第1、2、3、4、7、9款),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6.股東可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向股東大會提交股東受權委託書,並在受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7.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達不到2/3數額時,會議應延期15日舉行,並向未出席的股東再次通知。延期後召開的股東會,出席股東所代表的股份仍達不到規定數額,應視為已達到法定數額,決議有效。

8.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及決定作出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決議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併保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三條董事會噬東大會的常設權力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公司重大事宜的決策。董事會由(五名以上單數)董事組成,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至二名,設董事會祕書1名。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表人。董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般應推選最大股東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長。董事在任期內經股東大會決議可罷免,但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從法人股東中選出的董事,因該法人內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時,可以改派,但須由法人股東提交有效文件並經公司董事會確認。董事會成員中有公司職工代表一名,(根據企業情況可聘獨立董事一名)。

第十四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大會,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5.制定公司增減註冊資本方案、重組上市方案、發行債券方案;

7.決定公司重要財產的抵押、出租、發包;

8.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股權結構重大調整、財產組織形式變更、終止清算等方案;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制定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基本規則;

12.聘任和解聘公司經理或總經理(以下簡稱經理),根據經理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經理或副總經理(以下簡稱副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13.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議事規則如下: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會會議應有l/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他人出席會議並表決,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範圍。

2.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或半數以上董事提議對,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

3.董事會會議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制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董事會選舉、作出決議、決定以出席董事過半通過為有效。當贊成和反對的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多投一票。在表決與某董事利益有關係的事項時,該董事無權投票。但在計算董事的出席人數時,該董事應被計入在內。

4.董事會議決議應由出席會議董事簽名,董事會決定事項的會議記錄應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名。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因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本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策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召開股東大會,代表董事會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領導董事會工作,檢查董事會決議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3.簽署公司股權證、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對公司的重要業務活動給予指導。

第十七條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及其他董事行使部分和全部職權。

第十八條董事會祕書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董事會負責,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的具體籌備、組織工作,負責會議記錄;

2.保管股東名冊和董事會印章;

3.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提出異議並向人民法院提請要求停止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七章監事會

第二十條公司設立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董事會及其成員和經理等公司管理人員行使監督職能。監事會由名成員(不低於三人)組成,監事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監事不得兼任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監事會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議;

3.對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執行職務時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本章程行為進行監督;

4.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5.檢查公司的財務;

6.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7.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如下:

1.監事會決議應由2/3以上(含2/3)監事表決同意;

2.監事會主席或召集人由2/3以上(含2/3)監事推選和罷免;

3.監事會成員中有1名公司職工代表,有名監事由股東大會推選和罷免;

4.監事不得泄露公司祕密(除依照法律規定和股東大會同意外),監事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監事會行使職權時,聘請法律專家、會計師、審計師等專業人員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八章經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經理負責制、設經理一名,副經理名。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第二十四條經理的主要職責:

1.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列席(經理不是董事的)董事會會議,向董事會彙報工作;

4.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規則;

5.制定公司經營管理的具體規章制度;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

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經理執行職務的規則如下:

1.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經理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不得以公司的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3.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4.因犯有貪污、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愈五年,不得擔任本公司經理。

5.曾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擔任本公司經理。

6.曾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擔任本公司經理。

第二十六條董事、經理以及本公司高級職員因違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職造成本公司重大經濟損失時,根據不同情況,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可給予下列處罰:(1)限制權力;(2)免除現任職務;(3)負責經濟賠償;(4)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勞動保障與分配

第二十七條公司尊重職工的勞動權力,按國家法律政策合理解決員工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勞動保護、社會保障、職業培訓、工資、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職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在辭職前3個月提出申請,經公司經理批准後履行手續,否則,須賠償因辭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公司不得違法辭退職工。公司應按規定提取職工社會保障基金並上交有關機構。

第二十八條公司税後利潤,在按規定彌補虧損後,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當法定公積金達到註冊資本50%時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於公司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積金%,主要用於彌補虧損和擴大生產經營;

4.支付優先股紅利

5.按股份比例對普通股進行分紅。

第二十九條公司以未分配利潤及公積金向股東配送股份,由董事會制定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行。

第十章補虧與終止清算

第三十條公司發生虧損,先用税後利潤彌補,不足以彌補須用自有資金彌補虧損時,首先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由各種股份按比例彌補。

第三十一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經股東大會決議,予以終止清算:

1.因不可抗巨因素,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2.公司因違法經營被依法撤銷、責令關閉;

3.公司設立期滿,無意繼續經營;

4.公司因合併或分立需要終止;

5.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告破產。

第三十二條公司宣告破產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在宣告終止後,發佈終止公告,在終止公告發布後15日內成立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清算組人雪此間,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哄搶、侵佔公司財產。

第三十三條清算組成立後,應於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兩個月內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應自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未接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説明債權有關事項,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三十四條清算組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業務;

4.清繳所欠税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處理有關訴訟事宜。

第三十五條公司終止的清算方案經股東大會或者主管機關審議確認後實施。清算資產按下列順序支付清償:

1.清算費用;

2.所欠公司職工工資,集資款及社會保障費用;

3.所欠税款;

4.公司債券、銀行貸款、其他債務。

第三十六條公司清償後,剩餘財產先償還優先股,再償還普通股;如不能足額退還出資,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第三十七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提交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經股東大會通過後生效,報(上級單位或政府管理部門)備案,向工商局登記註冊後實施。本章程對公司股東及飛東在職職工具有約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甲方:

乙方:

股權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

為確保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

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借款抵押合同書範_______

股權合同 篇14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

號: 家庭住址:

乙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丙方(抵押擔保方):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並以甲丙雙方共同公司股份

份額中,丙方自有股份份額為乙方進行抵押一事,經三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條款

本合同作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與抵押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二、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將此筆借款借給乙方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借據,借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起發生法律效力。

四、如乙方在借款期內發生下列事項,則甲方有權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條款。

(二)丙方擅自將抵押股份份額變更、變賣或因抵押股份發生其他變故可能對甲方的權利造成損害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條款

本合同條款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合同與借款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丙方作為乙方借款人的擔保方自願以其在 的所佔( )股份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進行抵押擔保。

二、乙方必須按照本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將所借款項歸還抵押權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還,甲方作為抵押權人優先順序受償本抵押合同內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額。

三、股權抵押擔保人丙方保證該抵押股份無其他抵押權人,甲享有優先順序受償的權利。

四、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同時也包括借款人因違約對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六、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擔保人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股份。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條款及抵押合同條款自借款抵押協議三方簽訂後生效。

二、本合同屬於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對三方均具有約束力。如違反約定,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見證人各留一份。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見證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見證人: 丙方(抵押擔保方): 見證人: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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